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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仲裁认定事实不清,并且现在发现有新的法律依据,原本的标的偏低,是否可以起诉时更改呢? 另外,假若双方未签订合同且无法举证约定的工资(我也只能口头说跟老板约定过,老板谎称自始签订过合同不过没了)。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双方无法举证约定的'工资,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计算,那现在按这样的情况,计算 月基本工资 是按平均工资还是按我描述的1000元/月,还是按实付工资(实付工资明显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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