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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管理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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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銷售管理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15篇)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1

報表種類

銷售週報表、月報表、年報表、客户登記表、合同簽定一覽表,銷售部本月衞生及工作紀律情況。

1、銷售週報表

1)填制內容:本週銷售情況。回款情況。

2)填制時間:每週一下午12:00以前。

3)申報程序:由報表填制人給銷售部主管存檔,並向財務部、法務部和總經理上報一份。

2、銷售月報表

1)填制內容:本月銷售情況,回款情況。

2)填制時間:每月1日下午14:30以前。

3)填製程序:由銷售部主管填制,一份自留存檔,並向財務部、法務部和總經理上報一份。

3、客户登記表

1)填制內容:每天來訪、來電的客户情況。

2)填制時間:每天下班前10分鐘,下班後接待的客户在第二天的報表中體現。

3)中報程序:由業務員填制。

4、合同簽定一覽表

1)填制內容:各銷售單位的'房號、價格、業務員姓名、會款方式等情況。

2)填制時間:每月1日下午5:00前。

3)申報程序:由銷售部經理制定,一份自留存檔,一份報公司經理備案。

5、銷售部本月衞生及工作紀律情況表

1)填制內容:銷售部員工日常工作態度及衞生、紀律情況。

2)填制時間:每月1日下午14:30以前。

3)申報程序:由銷售部主管制定,一份存檔,並向財務部、法務部和總經理上報一份,作為年終考核之一。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2

第一條依據。本公司銷售業務的事務處理須依照本規定進行。

第二條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於明確銷售活動中事務處理的基準及手續,使其經營得以合理進行。

第三條管轄。銷售業務則應屬於銷售副總經理的經管領域。

第四條事務範圍。銷售業務的事務範圍如下:

1.處理銷售方面的事項;

2.從定價、報價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與銷售有關實務;

3.因銷售而發生的會計記賬事務;

4.代理店與特許經營店的管理;

5.廣告、宣傳業務;

6.開發。

第五條銷售計劃的立案。銷售計劃在策立之前,應先就一般經濟行情的預測和過去的銷售實績的分析、市場調查資料等,拿來與工廠的設備及生產狀況做一對照後再立案。

第六條定價。定價時除對工廠的成本進行調查外,還須參酌其他同業公司及市場行情,力求確實、妥切。

第七條受理訂貨的合同。受理訂貨的合同,原則上以文書方式,雙方互相交換,如此才能使與顧客訂立的契約內容確實。

第八條嚴格遵守交貨日期。務必嚴格遵守交貨的日期。為達此目的,要不斷與顧客、生產部門和技術部門保持密切聯繫,這樣才能使設計迅速確定。

第九條貨款的回收。務必設法使產品銷售後的貨款順利回收。因此,除了需儘快採取請款手續外,在貨款收訖之前,必須經常留心其發展。

第十條統一整理方式。賬簿的記載、傳票資料的發出及整理,須以互相牽制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須求其統一與合理化。

第十一條代理店與特許經營店的設置。代理店及特許經營店的設置通常應符合公司遠期規劃的要求,以銷售產品為主,獲取市場信息為輔。

第十二條廣告、宣傳。廣告、宣傳的目的在於提高公司商譽及產品的知名度,以此喚起需求,幫助銷售計劃的推行與完成。在實施廣告或宣傳時,必須依據統一的計劃,重點實施,使經費能夠最有效的運用。

第十三條產品開發。開發新產品時需使顧客認識新產品,並喚起他們的需求,才能擴大銷售管道。另外,對於改良意見須加以統一,對於未來的品項也須進行研究,如此才能鞏固銷售的根基。

第十四條銷售部門的定義。在本規定中,銷售部門是指國內貿易部(及其下屬的華東部、華南部、西北部和華北部四個分部)和國際貿易部(及其下屬的歐洲部、美洲部、亞洲部和非洲部四個分部)。

第十五條銷售計劃的制定。銷售副總經理需依據本規定第五條的內容,與相關部門進行聯絡、協議制定銷售計劃。

第十六條定期計劃表。銷售計劃中需定期制定者包括:半年度的訂貨受理及銷售額計劃表,各月份長期銷售額計劃表、半年度的進款計劃表及各月份的進款計劃表。

1.半年度訂貨受理計劃及銷售額計劃表須於每年的1月及7月,依月份及品項種類記載下一年度的訂貨受理及銷售額的預估。

2.月份長期銷售額計劃表內容依照出貨月份、產品種類,記載每6個月期間的銷售預定額。

3.半年度收款計劃表須於每年的1月及7月,依照月份、客户分別記入下年度的進款預定額。

4.各月份進款計劃表須於每月初將各銷售部門及各户別的當月進款預估額記入表中。

第十七條資料的提出。部門經理應將上述各項計劃的資料及計劃表按時提交給銷售副總經理。

第十八條資料的調查分析。銷售部門為制定第十六條中的各項計劃,應收集過去的銷售實績、市場動向及其他資料,進行調查與分析。

第十九條舉行會議。銷售副總經理應定期召集銷售部門經理,舉行年度、半年度訂貨受理會議、月份銷售會議及每月收款會議,藉由討論來制定銷售計劃。

1.半年度訂貨受理會議於每年的1月及7月上旬召開,會議目的在於審議下年度的訂貨受理計劃的方案。

2.月份銷售會議於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於審議銷售計劃的妥當性。

3.每月進款會議於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於制定每月的收款計劃,並進行審議。

第二十條預估生產的處理。依據銷售計劃,如有必要進行預估生產的準備時,銷售經理室鬚髮出生產準備委託書,經由銷售副總經理的裁決後,送交生產部。

第二十一條情報的獲得、報告。銷售部門經理必須依照規定的要領,不斷的掌握市場動向,其他同業公司的估價狀況及自己的訂單接獲情況,適時地向銷售副總經理報告。

第二十二條信用調查。銷售部門必須不斷努力掌握顧客的`信用狀況。尤其是對於首次交易的對象應特別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應請示銷售副總經理的裁決而後行事。

第二十三條收集、整理各項資料。銷售經理室必須不斷收集產品價格表、庫存品一覽表及其他定價、報價、受理訂貨時的必要資料,設法使其完備,幫助銷售部門的銷售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第二十四條報價。報價分為標準產品的報價與特定產品的報價二種:

1.標準產品的報價是指產品價格表中所列出本公司的標準規格商品的報價。

2.特定商品的報價是指產品價格表中未列出價格或標準規格品以外的商品的報價。

石英塑膠地板的基價(包括標準厚度、規定顏色的產品和非標準厚度、色卡以外顏色的產品)由銷售副總經理提報總經理或董事長裁決。對於長期客户、進貨量大的客户,如報價與基價有顯著差異或交易條件特殊、對日後銷售有重大影響者,應由部門經理請示上級裁示後行事。

第二十五條報價的裁決基準。標準產品和特定產品的售價以下列規定為裁決基準:

1.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15%-20%的售價,由董事長裁決。

2.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10%-15%的售價,由銷售副總經理裁決。

3.產品報價在基價下浮5%-10%的售價,由銷售部門經理裁決。

第二十六條如果客户沒有特別指定,通常以本公司所指定的報價表來進行報價。

第二十七條規格(厚度和顏色)設計。設計説明書必須以基價為基準,進行測算,並促請儘快決定。設計説明書原則上須向技術部門和生產部門預審。

第二十八條銷售合同文本的處理。在受理訂貨時,須依照下列規定來處理銷售合同文本:

1.在銷售合同號碼上冠以英文字母,以表示產品銷售的國家或地區。原則上需依照銷售合同來進行。如果是依照訂貨書的話,原則上須填寫訂貨書來代替銷售合同。

2.前項銷售合同文本的交換髮生困難時,也務必設法取得足以證明的文書。

3.銷售合同若由顧客一方做成,則須注意對其記載的內容是否與本公司所提的報價內容相符,並做好詳細的檢核工作。若銷售合同文本由本公司負責製作,由須依照另外所規定的文本格式為標準。

4.銷售合同文本一概由銷售部門負責保管。因此,銷售部門必須備有合同登記簿,將規定的內容記入其中。

第二十九條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則另行規定。

第三十條受理訂貨的事務手續。受理客户的訂貨時,須依照下列規定完成事務手續:

1.銷售部門須及時發出訂貨的出貨傳票,並依照規定的順序送交各關係部門。訂貨的出貨傳票,在必要時尚須附上訂貨明細表、訂貨説明、包裝細節等。

2.出貨傳票的記載事項如有變更,應重新發出訂正後的出貨傳票。

第三十一條出貨計劃的控制、管理。銷售部門出貨計劃的控制、管理工作,應由銷售經理室來負責。

第三十二條出貨的事務處理。產品出貨的相關事務處理應依據下列規定來進行:

1.銷售部門在每月月底經由銷售經理室發出,由技術部、生產部執收下個月的出貨預定表,根據此表,銷售部門始可開始着手準備出貨、質量檢測及貨款回收等等相關事宜。

2.如有質量檢測的必要時,銷售部門應填寫質量檢測委託單,委託技術部門進行。

第三十三條不良品的退換等。關於不良品的退換及免收費的交貨品等,遵照另行規定來進行。

第三十四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有關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的處理,請依照另行規定進行。

第三十五條貨款回收的事務處理。銷售貨款的回收事務須依照下列規定進行:

1.當交貨完畢時,銷售部門須連同出庫單及其他必要資料,寄出請款單,交由銷售經理室依規定蓋章後,提交給客户。

2.銷售經理室在收到前項的請款單時,應將內容與訂貨單做成查核檔案後,登錄請款登記簿中,然後送交銷售部門經理認可蓋章後,回覆給銷售部門。

3.如顧客沒有特別指定時,請款單則以本公司所規定的格式為準。銷售部門應準備好請款單的登記簿,詳實記錄。

4.當顧客匯款進來時,銷售部門應填寫傳票,將款項登錄進款通知簿後,交給財務部。

5.財務部為證明已確實收受進款時,應在進款通知薄的收款欄中蓋上負責人員的印章,然後送交銷售部門。

第三十六條收據的處理。如果顧客沒有特別指定,貨款的收據則以本公司規定的格式為準,在處理時應依據下列規定進行:

1.收據表格由銷售部門負責製表。

2.收據證明(副本)一律由銷售部門負責保管整理收據分為一式三份,A為收據證明正本,B為顧客付款證明,C為備查副本。

3.銷售人員如果為了收款而須帶着收據前往客户處時,須先在C聯上蓋章前往。

4.若因特別情況需要,在收款時必須先交付客户臨時的收據時,事後須迅速以正式收據換回臨時收據。

第三十七條貨款的催討。如果貨款的回收發生延遲時,銷售部門應根據公司規定的方式,發出催促單,催請客户繳付貨款。如果貨款的回收拖延過久,在不得已情況下有時必須採取法律途徑來催款。但這種情況,銷售部門應事先照另外的規定,取得債務的確認書。

第三十八條倒債的處理。客户若因破產或其他因素以至貨款回收無望時,此部分的未收款項應視為損失來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應事前提出並請示裁決。損失處理的相關事務由財務部負責辦理。

第三十九條賬簿的登記。賬簿的登記一律以傳票為依據。

第四十條傳票的種類。傳票種類可分為下列三種傳票:

1.訂貨的銷貨傳票。

2.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

3.應收賬款傳票。

第四十一條訂貨的銷貨傳票。訂貨的銷貨傳票,除了應將訂貨的內容通知技術部門、生產部門外,並得委託技術部門、生產部門着手進行作業及出貨外,一方面也可作為與各相關部門聯絡、交接記錄及各項統計的資料。

第四十二條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則以出貨傳票的記載內容發生變更時的修正,及訂貨預估金額確定時的通知傳票。

第四十三條應收賬款傳票。銷售部門在收受貨款時,根據應收賬款傳票將收款的明細記錄下來,另外,銷售部門也根據本單將收款手續及收款額記入相關賬簿中。

第四十四條賬簿的種類。賬簿分為下列三種:

1.訂貨賬本及訂貨補助簿。

2.應收款賬本及賒欠補助簿。

3.收款賬本及收款補助簿(收款通知簿)。賬本、補助簿分別由財務部及銷售部門負責記賬、保管。

第四十五條訂貨賬本。訂貨賬本及補助簿是依照銷售編號順序,記載從受理訂貨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交易經過。

第四十六條應收款賬本。應收款賬本及補助簿是為了確定客户間目前的賒欠款所填而設定的,從銷貨開始到收款為止的過程都須記入賬本中。

第四十七條收款賬本。收款賬本及補助簿則是依照銷售編號,記載銷售額的收賬明細,銷售部門與財務部之間同時利用它來通知,回覆收款的情況。

第四十八條各種賬本。各種賬本應於每月月底做好對照查核之工作,並由銷售副總經理負責審核。

第四十九條統計及各項調查報告。銷售部門應制作下列統計及調查報告,並作為銷售業務的經營資料。其中,必須定期製作的,包括收款日報、銷售月報及銷售年報。

1.收款日報必須每天製作,並依照銷售部門類別及收款種類(現金、支票、人民幣、外匯等)記載前一天的收款實績。

2.銷售月報應於每月上旬製作,記載內容包括訂貨、出貨及上個月的收款實績、本月份預定收款及訂貨、賒欠、訂金、佣金、各項應收賬款額明細等。

3.銷售年報於每年1月製作,記載內容包括各銷售部門、專賣店、特許經營店各商品上一年度的訂貨受理、出貨及收款實績等。

第五十條代理合同。本公司產品銷售代理合同(本公司為甲方、代理方為乙方)分為結算價格合同及銷售手續費(佣金)合同,但以前者結算價格合同為主。

1.所謂買斷價格合同是指乙方從甲方買進產品,然後以乙方銷售渠道銷售給顧客的合同。

2.所謂銷售手續費(佣金)合同是指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直接銷貨給顧客的合同。

第五十一條代理店的報酬。以結算價格合同為基礎的代理店報酬,則按結算價格與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為基準;以手續費用(佣金)為基礎的代理店報酬,則依據代理合同書中所規定的手續費(佣金)為基準。

第五十二條代理保證金。簽訂代理合同時,代理店應繳納不低於10萬元的代理保證金。

第五十三條在選定代理店時,須就其代理店的經營、營業狀況、店主的經歷、性格、手腕、信用程度、資產及從業人員的狀況等做徹底的調查。對於以第一次締結代理店的合同為對象時,通常須以經歷一年以上的特須經營店合同的資格。

第五十四條特許經營店。新締結特許經營店合同者,原則上仍列為特須經營店。

第五十五條特約經營店合同。關於特約經營店的合同可依照代理店的相關規定進行。但可免除代理保證金一項。

第五十六條代理店、特許經營店的管理。代理店及特許經營店的管理,其目的以希望提高各店的銷售意願外,為了達成下列四項目的,還須不斷加以指導,接着及監督等工作。其規定如下:

1.依照本公司的銷售計劃,利用標準售價來達成銷售額。

2.設法使貨款回收順利,並依照規定的付款條件來執行。

3.調查市場狀況,在設定委託地區時須設法避免疏漏,同時須不斷地提供信息給本公司。

4.維持各店的健全經營。

第五十七條會議的召開。每年舉行一次代理店、特許經營店會議,使各店管理得以順利進行。

第五十八條代理店合同的更新。代理合同到期,須重新更換代理店的合同時,應就第五十四條、五十七條的內容及其他情況加以檢查,並以此做為更新合同的資料參考。有時可依上述情況更改代理店合同內容或解約。

第五十九條合同書的保管。代理店、特許經營店的合同書(正本)由銷售經理室負責保管。

第六十條各種賬簿的管理。關於各種賬簿及傳票資料的保存、廢棄,一切皆以本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六十一條報價、合同、交貨等。對客户的報價、合同、交貨、貨款申請單及收據等資料,原則上以銷售部門及銷售部門經理的名義存檔。但專賣店、特許經營店等方面,只要是在事前經銷售副總經理的認可範圍內,可以專賣店、特許經營店負責人的名義存檔。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3

1、項目體所有員工遲到/早退、20/次,如未與上級領導請假懲罰翻倍,經理及以上50/次

2、請假需與銷售經理説明,得到同意後告之銷管客服部,如有一方不告之者,按礦工處理。200元/次

3、銷售人員出現換班換休,請通知銷管客服部,如未告之、20/次

4、在銷售現場時未穿着統一服裝、未佩戴工牌、未佩戴上崗證、20/次

5、銷售夾未按規定地點擺放、20/次

6、前台桌椅、桌面未按規定擺放整齊、20/次

7、當天接訪銷售在未接待客户的情況下,應在前台坐齊,不在者、20/次

8、門前站崗人員缺崗,、當天同組人員每人50/次

9、前台接訪無人、50/次

10、將來電來訪表擅自帶離制定位置、100/次

11、在銷售大廳內有來訪客户的情況下隨意談論客户及談論內部工作事宜、50/次

12、在未進場、臨時辦公區及進現場內閲讀與銷售無光的報刊雜誌、書籍及網絡、20/次

13、手機在早8點到晚10點之間不暢通者、100/次

14、挑客户、搶客户、100/次

15、與內部員工發生爭吵與廝打、200/次

16、與客户爭吵與廝打、勒令離職

17、在客户面前發生爭執、停電訪兩週,,並罰款500元

18、冷落客户、100/次

19、泄露客户信息、兜售客服資料、勒令離職,並罰款500元

20、私自複印重要銷售資料(由北京萬科蓋章的)、100/次

21、丟失重要銷售資料(由北京萬科蓋章的)、500/份

22、未向客户介紹**會及相關積分計劃、100/次

23、銷售口徑滯後或錯誤、一處錯誤50元,以此類推,第二次犯同樣的錯誤予以辭退

24、在值班期間未保持熱線暢通、50/次

25、利用銷售電話長時間打私人電話、50/次

26、客户有效投訴、500/次

27、投訴轉由北京萬科處理時未提交書面的'投訴經過説明、200/次

28、crm當天錄入不及時,簽約後不及時更新,銷管客服部查處錯誤從中提取50%的金額獎勵、20/處、該項罰款中的50%

29、crm查處錯誤,銷管客服部查處錯誤從中提取50%的金額獎勵、20/處,見crm罰款細則、該項罰款中的50%

30、銷售人員在填寫認購單,會簽單等各銷售單據時出現錯誤,銷管客服部查出錯誤從中提取50%的金額獎勵、20/處、該項罰款中的50%

31、crm被公司查出錯誤罰款者、處以公司2倍的罰款

32、認購書未按規定簽字蓋章,銷管客服部查出錯誤從中提取50%的金額獎勵、100/次、該項罰款中的50%

33、未經萬科現場銷售助理同意,隨意變更付款方式,付款折扣和付款期限、200/次

34、未經萬科現場銷售助理同意,隨意變更合同條款、500/次

35、私自向客户承諾額外折扣,且客户確定可享受額外折扣後才確定購房、該折扣的這讓金額由銷售本人承擔,再處以500/次的罰款

36、私自向客户承諾退換房、更名、延期付款、200/次

37、經核實未提醒客户房款繳納時間及金額、50/次

38、經核實未提醒客户按揭應提交資料、50/次

39、簽約各資料提交不齊全者,銷管客服部查出錯誤從中提取50%的金額獎勵、20/樣、該項罰款中的50%

40、業主臨時公約填寫不完整,提交不及時,銷管客服部查出錯誤從中提取50%的金額獎勵、50/次、該項罰款中的50%

41、合同審理完畢後交於客服部,出現錯誤如漏籤日期,裝訂順序等,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銷管客服部查出錯誤從中提取50%作為獎勵、20/處、該項罰款中的50%

42、報表未按時提交(甲方與公司)、50/次

43、未按時提交工作總結、50/次

44、報表/工作總結未按照萬科要求的格式、內容撰寫、50/次

45、數據統計清晰、準確、出現數據錯誤、50/次

46、與甲方溝通即時通暢,如有不及時反應、100/次

47、合同資料齊全,如出現遺落和丟失、100-500/次

48、客户檔案建立完善、及時,如出現遺漏或丟失、50-200/次

49、與各接口單位的良好溝通,如出現問題、50/次

50、妥善處理客户投訴,如出現未調節完整、100/次

51、各部門文檔歸檔完整,出現問題、50/次

52、及時進行對賬,如延誤、50/次

53、網上認購,網上籤約如出現錯誤、100-500/次

54、出色解決突發事件,視情節給予獎勵、50-100/次

55、甲方予以表揚、100/次

56、以上錯誤各部門經理知情不報、處以兩倍的罰款

57、營銷總監與項目總監有隨時制定獎懲條例的權限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4

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六、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八本規則是勞動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員工違反本規章制度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財務管理制度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節約、精打細算之原則、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務人員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七公司以單價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複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九、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XX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銀行帳户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一、銀行帳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二、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十三、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十四、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五、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兑付現金。

十六、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十七、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十八、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擔保貸款。

十九、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一、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二、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三、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三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適用所有汽車營銷人員及負責人。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的簽訂應當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三、合同談判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對外簽署合同,並向公司及時備案。四、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五、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六、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七、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閲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八、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九、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並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十二、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十三凡可能發生爭議的合同,應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通報,並保留如下材料以作為解決糾紛之材料: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十四、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後,由辦公室建檔管理

十五、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四車輛銷售人員管理

一、市場營銷部是車輛銷售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

二、市場營銷工作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營銷人員必須發揚愛崗敬業、團結奉獻精神,具有責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給的車輛營銷任務。

三、營銷人員要做到誠實守信、規範交易、熱情服務,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形象。

四、市場營銷部應認真作出切實可行的營銷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銷售價格未經批准不得變更。

五、銷售帳薄的記錄要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月底及時向總經理上報銷售情況,及時報表。

六、車輛銷售後,要及時將預售協議書、買賣合同、結算單等銷售資料整理入檔管理。

七、所有購房款必須由市場營銷部於收款當日交財務部,存至指定銀行帳户,嚴禁公款私存。

八、營銷人員要保守商業機密,確保車輛銷售情況等內部信息不泄露。

九對於在售車輛銷售人員不得擅自開動及上路行使,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應當由責任負責賠償。

十任何公司員工包括車輛銷售人員在下班後,不得從事機動車或非機動車載客行為,該行為應當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如有發現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如造成財產人身損害等交通事故侵權事故,其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並不得認定為工傷,不享有任何工傷待遇。

五辦公室管理制度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範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一、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後,由董事長簽發。

二、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後方能複印、蓋章。

三、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四、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閲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閲辦。

六、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七、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八、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複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九、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十、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統一印製。

十一、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二、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六電話使用規定

一、公司各部門電話費均按月包乾使用。具體標準如下:辦公室元/月,投資發展部100元/月,財務部元/月;市場營銷部元/月。

二、若有超出當月包乾標準的,從超額部門的工資中扣出。當月節餘部分累計到本部門下月話費中使用。

七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上述均應採用書面形式,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連續礦工三日的,應當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之勞動合同。

四、上班時間開始後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五、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六、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八安全保衞工作

一辦公室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二、員工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三、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四、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範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九車輛管理制度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先向辦公室申請,説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二、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三、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麪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四、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並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五、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後,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准。

六、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

七、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八、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酒後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十、出差制度管理

一、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係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係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係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乾: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5

1、嚴格考勤記錄以供考核。

2、文明禮貌,儘量使用普通話交談。接聽電話應先報'您好,xx'語氣温和親切,語調清晰,語言簡練。

3、工作時間,嚴禁在辦公室內大聲喧譁,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

4、工作時間不得辦私事,打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三分鐘。

5、接待來訪應熱情禮貌,讓座敬茶,詢明來意後儘快通知有關人員並注重做好登記工作。

6、建立例會制度,定期召開,認真記錄以作為銷售人員的.考核依據。

7、隨時保持清潔整齊,做到每日上班前打掃衞生,下班前整理好桌面,關好門窗、電源。

8、員工們應互相幫助,互相愛護,嚴禁推卸責任和損人利己。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6

第1條 為規範企業銷售行為,明確銷售業務中涉及的審批權限,加強對銷售業務的監督與控制,防範銷售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

第2條 銷售部根據市場情況、目標利潤、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制訂銷售計劃與預算,經企業銷售副總審批後實施。

第3條 經審批的銷售預算應層層分解到各部門,細化到銷售人員,以便於在銷售過程中對銷售成本進行有效控制。

第4條 生產部負責制定產品價目表,銷售部負責制定賒銷及折扣等銷售優惠政策、付款政策等,報銷售副總、總經理審批通過後具體實施。

第5條 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情況,如按價目表上的規定價格、按規定條件給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確定的付款政策,應由銷售經理審批後執行。

第6條 銷售業務中需要執行特殊價格、需要超出規定條件給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執行特殊付款政策的'業務項目,應報銷售副總審批,並於通過後執行。

第7條 銷售業務員在開展銷售活動中,應及時收集並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資料,為企業評估客户信用等級提供參考數據,財務部參與客户信用等級的評估。

第8條 根據客户信用等級評價標準,銷售部可依客户情況將客户分為A、B、C、D級4個信用等級,並將客户信用等級評估報告提交銷售經理、銷售副總審核。

第9條 銷售合同審批規定

1.銷售業務員在銷售談判中,應根據客户信用等級施以不同的銷售策略。

2.銷售業務員在與客户訂立銷售合同時,應按照以下權限執行。

(1)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10萬元以下的,屬銷售業務員權限範圍,無需報批,可直接與客户訂立銷售合同。

(2)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10萬~50萬元的,由銷售經理審批,予以訂立。

(3)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50萬~500萬元的,由銷售副總審批,予以訂立。

(4)銷售合同標的總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訂立。

第10條 發貨的審批

1.銷售合同訂立以後,銷售業務員需開具發貨通知單,經銷售經理審核後,送至倉管員處以便備貨。

2.倉管員核對發貨通知單,並嚴格按照發貨通知單中各項目內容準備貨物,並做好貨物出庫記錄。

3.運輸主管負責辦理貨物發運手續,並組織運送貨物,確保貨物的安全準時送達目的地。

第11條 客户退貨的有關規定

1.銷售業務員接到客户提出的退貨申請,需經銷售經理審批並報銷售副總審批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2.質檢員負責對客户退回的貨物進行質量檢查,並出具檢驗證明。

3.倉管員對退回貨物進行清點後方可入庫,並填制退貨接受報告。

4.銷售部對客户退貨原因進行調查,並確定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第12條 應收賬款主管負責編制企業應收賬款明細表,督促銷售部及時催收應收賬款。

第13條 銷售會計對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

第14條 合同辦負責為企業制定訴訟方案,以應對催收無效的逾期應收賬款。

第15條 銷售會計對確定發生的壞賬報財務經理、銷售副總審批後作出會計處理。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7

為規範客户拜訪作業,以提升工作業績及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拜訪目的

(1)市場調查,研究市場。

(2)瞭解競爭對手。

(3)客户保養:

A、強化感情聯繫,建立核心客户;

B、推動業務量;

C、結清貨款。

(4)開發新客户。

(5)新產品推廣。

(6)提高本公司產品的覆蓋率。

二、拜訪對象

(1)業務往來之客户。

(2)目標客户。

(3)潛在客户。

(4)同行業。

三、拜訪作業

1、拜訪計劃:銷售人員每月底提出拜訪計劃書,呈部門經理審核。

2、客户拜訪的準備

(1)每月底應提出下月客户拜訪計劃書。

(2)拜訪前應事先與拜訪單位取得聯繫。

(3)確定拜訪對象。

(4)拜訪時應攜帶物品的申請及準備。

(5)拜訪時相關費用的申請。

3、拜訪注意事項

(1)服裝儀容、言行舉止要體現本公司一流的形象、

(2)儘可能地建立一定程度的私誼,成為核心客户。

(3)拜訪過程可以是需要贈送物品及進行一些應酬活動(提前申請)。

(4)拜訪是發生的公出,出差行為依相關規定管理。

4、拜訪後續作業

(1)拜訪應於倆天內提出客户拜訪報告,呈主管審核。

(2)拜訪過程中答應的`事項或後續處理的工作應及時進行跟蹤處理。

(3)拜訪後續作業之結果列入員工考核項目,具體依相關規定。

四、銷售拜訪作業計劃查核細則

1、制定目的

(1)本細則依據公司《銷售人員管理辦法》之規定製定。

(2)促使本公司銷售人員確實執行拜訪作業計劃,達成銷售目標。

2、適用範圍:本公司銷售人員拜訪作業計劃之核查,依本細則管理。

3、權責單位

(1)銷售部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4、查核規定之計劃程序

(1)銷售計劃: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公司《年度銷售計劃表》,擬定個人之《年度銷售計劃表》,並填制《月銷售計劃表》,呈主管核定後,按計劃執行。

(2)作業計劃:銷售人員依據《月銷售計劃表》,每月填制《拜訪計劃表》;應於每月月底前,將次月計劃拜訪的客户及其預定停留時數,填制於《拜訪計劃表》之“客户”及“計劃”欄內,呈主管審核;經主管審核後,銷售人員應依據計劃實施,主管則應確實督導查核。

5、查核要項之銷售人員

(1)銷售人員應依據《拜訪計劃表》所訂的內容,按時前往拜訪客户,並根據結果填制《客户拜訪調查表》。

(2)如因工作因素而變更行程,除應向主管報備外,並須將實際變更的內容及停留時數記錄於《拜訪計劃表》內。

6、查核要項之部門主管

(1)審核《銷售拜訪調查報告表》時,應與《拜訪計劃表》對照,瞭解銷售人員是否依計劃執行。

(2)每週應依據銷售人員的《拜訪計劃表》與《銷售拜訪調查報告表》,以抽查方式用電話向客户查詢,確認銷售人員是否依計劃執行或不定期親自拜訪客户,以查明銷售人員是否依計劃執行。

五、注意事項

1、銷售部主管應使銷售人員確實瞭解填制《拜訪計劃表》並按表執行之目的,以使銷售工作推展更順暢。

2、銷售部主管查核銷售人員的拜訪計劃作業實施時,應注意技巧,尤其是向客户查詢時,須避免造成以後銷售人員工作之困擾與尷尬。拜訪計劃作業實施的查核結果,應作為銷售人員年度考核的重要參數。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11

一、公司銷售人員薪金管理制度以公正誠信、多勞多得為原則。

二、新聘的銷售人員必須參加公司安排的不低於5日至10日的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培訓期間薪金減半,公司提供免費工作午餐。

三、銷售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公司將對其素質進行綜合檢驗,並保留解聘該銷售人員的權利。

四、試用期間,銷售人員薪金為500元/月,公司提供免費工作午餐。

五、試用期過後,銷售人員薪金制度為底薪加佣金制。

1、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每月對銷售人員下達銷售任務,分不同檔次採取薪金制度。

2、銷售任務以開盤後當月新認購併簽約的數量為計量標準。

3、未完成任務(如2套)則當月底薪600元,按其當月銷售額的1.5/千計提佣金。

4、完成任務(如2套)則當月底薪1000元,按其當月銷售額的2/千計提佣金。

5、客户交付20%首付款後提取20%佣金,在符合手續報送銀行後,銷售人員即可於當月底計提該套房佣金的75%,剩餘5%佣金待辦理完按揭手續後提取。

7、如銷售人員連續2個月未完成公司的銷售任務,則公司有權解聘該銷售員,其工作由副總監指定的銷售人員接替。

8、嚴禁銷售人員為獲取更高比例的佣金而私下轉讓業績。因其影響公司對銷售人員的綜合評定並侵害了公司利益。::一經發現,將對當事人及其副總監給予嚴厲查處直至解聘。

10、如果客户退房且銷售員已提該套房佣金,則應於當月底扣除此筆已發佣金。

11、由公司介紹的客户經副總監指定銷售人員負責,該套房計入銷售人員業績,但不計提佣金。

12、每月公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從銷售人員薪資中代扣應繳的個人收入所得税款。

13、公司每月給予銷售冠軍500元的個人獎勵。

10、公司鼓勵銷售人員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並對其中佼佼者予以獎勵。

11、考核週期從當月1日至次月1日。

12、每月10日前發上月薪金。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8

一、接待客户制度

1、接待客户必須嚴格遵守項目組制定的A、B位排位順序接待制度,在接客户時候A、B位不能隨意走動,無故離開視為自動放棄,A位須把資料準備好。如果因為要吃飯或者是上洗手間要離開時必須找順位代替。否則也視為自動放棄接待,一週內無故自動放棄接待客户超過三次以上的銷售人員,立即停止接待客户一週,並罰款20元扣10分。客户進入銷售大廳後A位同事還沒有上前迎接接待的,A位同事罰款10元,並扣分5分。

2、如在接待客户過程中,如同事之間發生衝突,須馬上報以現場項目經理或主管妥善解決,不允許在銷售現場吵鬧、指責對方。如違反,罰款50元扣20分並上報公司行政部作除名處理。

3、銷售人員在客户登記本上登記好後不得擅自進行塗改,一切私自的修改都視為無效處理,如確實需要修改的地方須要先報項目經理或主管簽字確認後才有效。

4、如銷售人員的客户登記發生衝突的,以先登記的為準。但特別説明如客户登記時姓名不完整的一定要求客户登記全名,否則以後發生重複登記時只認可全名登記並電話正確的記錄為準。

5、如接待的客户是以夫妻、父母、子女或準未婚夫妻的姓名重複登記的親屬視為同一客户處理,以先登記的為準。

6、當遇到老客户回訪或者老客户帶新客户來訪時,首先由原接待銷售人員優先接待。如原銷售人員暫時沒有在現場(如:吃飯、樣板房、洗手間),則不管是老客户還是老客户帶新客户都由A位同事先代其接待,等原銷售人員回到現場後交由其自己接待,A位同事則繼續補A位。但如原銷售人員沒有在現場上班,則由A位同事全程接待(現場同事有特殊委託的除外),當天成交後如果是老客户則業績分半,如果是新客户則算A位接待同事業績.接待同事接完後算接待名次,不予補位.

7、銷售人員在接待客户時,客户主動表明身份是同行、裝修、推銷、記者等非購房目的的客户由A位接待後補A位,(客户表明身份時要讓其他同事聽到),其他情況一律計A位接待名次。

二、現場銷售管理

1、工作時間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如違反遲到10分鐘以內罰款10元扣5分;遲到10到20分鐘以內罰款20元扣10分;遲到20到30分鐘以內罰款30元扣15分;如果遲到30分鐘以上則按曠工處理,並罰款50元扣20分。

2、換工作服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銷售中心9:10分前必須換好工作服裝坐在前台,外賣場10:10前必須換好工作服裝到前台就位。如超過時間,每次罰款10元扣5分。

3、上班時間不能私自外出,有特殊情況必須得到項目經理許可方可外出,中午吃飯時間為半個小時(接待客户例外),如有違反罰款50元扣20分;沒到下班時間,不得提前換下工作服,如有違反,每次罰款10元扣5分。

4、在案場前台,不得高聲喧譁、嬉笑打鬧。發現一次罰款10元扣5分。

5、如在接待客户過程中,如同事之間發生衝突,須馬上報以項目經理或主管妥善解決,不允許在銷售現場吵鬧、指責對方。如違反,罰款50元扣20分並上報公司行政部作除名處理。

6、每個銷售人員按照劃分的責任田進行負責,如責任管理不到位,每次罰款10元扣5分。

7、銷售人員在接待客户光臨時必須説:“你好,歡迎光臨”。客户離開時,必須把客户送至門口説:“請慢走,如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請隨時致電給我”。並且不得在客户未離開時,討論客户。如沒做到,每次罰款5元。

10、不準在銷售中心前台吃零食、看報、抽煙。違者罰款10元,扣5分。

11、銷售人員要認真做好每一位客户的來訪登記工作,且必須客觀真實有效。如有漏填,每一空罰款2元。

12、每天做報表的銷售人員要認真做好每天以及每週的來訪、來電統計報表工作,並在下班之前知會項目經理當天的成交情況,如果發現報表統計錯誤的每次罰款10元扣5分;如果當值人員沒有做報表或下班前沒有知會項目經理的罰款20元扣10分。

13、銷售人員必須按照正規禮儀接待和銷講,如有違者首次進行口頭警告,再犯進行書面檢查,屢教不改者停止樓盤銷售工作,罰款50元扣20分;並學習禮儀接待和銷講,直到考核合格為止。

14、銷售人員不得在前台電腦上打遊戲以及瀏覽一些不健康的網站,如有違反者罰款50元扣10分。如發現3次以上屢教不改者,立即停止接待客户一週,並回公司行政部學習合格為止。

15、銷售人員須嚴格按照銷講資料統一説詞,不得添改。如果發現有問題,及時以書面形式交給銷售主管,主管及時彙總後交給銷售經理。提交甲方,促使甲方儘快回覆,然後一週再彙總一次,甲方回覆須簽字確認方可執行。如果發現銷售人員私自給客户進行亂承諾、亂銷講的`,一經發現立即停止樓盤銷售工作一週,並回公司行政部學習,等待公司處罰決定。

16、每天下班前須把自己的相關資料收回抽屜裏保管好,如:客户登記本、銷講資料、自己的辦公用具等,如發現下班後把自己東西隨意仍在前台就離開現場的每次罰款5元扣5分。

17、每週例會不能隨意請假,開會時手機調為振動,如接聽緊急電話時須向項目經理請準後外出接聽;不準在會議期間隨意走動,交頭接耳,喧譁,搞小動作,散會後各自負責將座椅歸位,桌面物品清走,違者罰款10元扣5分;會議書記員做好每一次的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做好後須經理籤閲,複印給每一位銷售人員,公司各種規章制度、通知須經理簽字後複印給每位銷售人員,簽字確認並留存備份一份,便於查閲。

18、上級交代的任務必須如期完成,逾期者每超過一天罰款5元。(以此累加)。

19、銷售人員每天在下班之前必須將當天接待的客户資料錄入公司銷售系統內,如有特殊情況無法當日錄入必須填[延後錄入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延後錄入;開盤後銷售人員要隨時跟進自己的有效客户,一個月為有效期限,如在有效期內沒做任何跟進,則自動失效並隨時成為他人客户。銷售人員每跟進客户一次都要做好自己的記錄,並錄入到公司的售樓系統裏,項目經理會隨時登陸系統檢查跟進情況,如超過5組客户未跟進則罰款20元扣10分。

20、銷售人員在上班時間用坐機打私人電話不得超過三分鐘,並且不得在前台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發現一次罰款5元扣5分。

21、銷售人員不得在客户面前討論公司佣金及管理制度等問題;不得把一些關於公司公司的工資待遇及管理制度等機密的事宜告訴客户。如有違反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扣5分。

22、銷售人員的手機在早上09:00----晚上10:00之間不能關機,其他時間可以關機,便於應付突發事件的發生。如發現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開機的,發現一次罰款5元。

23、銷售人員在正常情況下不得遞自己名片給其他銷售人員的客户,除非得到原銷售人員的許可,如有違反發現一次罰款10元扣5分。如發現3次以上屢教不改者,立即停止樓盤銷售接待工作一週,並回公司行政部學習合格為止。

24、銷售人員在銷售期間無權直接找開發商打折,必須通過項目經理或主管進行交流,違者罰款50元扣20分。

25、每位銷售人員有義務為客户解答任何問題,並做好記錄登記。

26、銷售人員在工作期間如違反管理制度遭到開發商投訴的,每一次罰款50元扣20分。如遭到客户投訴的,在項目經理或者主管認定後,確實是因為銷售人員錯誤造成投訴的,每一次罰款50元扣20分。

27、罰款收繳工作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延誤。如果超過時間不上繳,每超過一天罰款金額增加1倍,以此類推。

28、進行手籤合同時,要對領用合同進行登記。如沒有特殊原因,無故浪費合同的,每份合同按5元賠償。

29、中午飯後,銷售人員要對就餐現場進行清潔,並把垃圾放在一樓衞生間的垃圾捅裏。如沒有做到,發現一次罰款10元。

30、銷售人員在客户購房後要承擔起提醒客户及時付款,按時辦理按揭手續,配合銀行準備好相關資料等完善購房手續的責任。如因銷售人員沒有及時通知客户造成時間延遲的,公司將對其該套房屋的成交佣金做延後發放的處理。

31、銷售人員在簽定合同後一定要自己先進行檢查,檢查完以後要統一交項目經理處進行復核後方可交到開發商處理。如果沒有執行以上規定流程,而發現合同簽定有錯誤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扣5分。

32、當項目經理沒有在銷售現場時,銷售主管和高級置業顧問要承擔起現場的管理和監督工作,保證客户個開發商提出的相關問題能及時解決。

33、銷售人員上班必須着工作服,如有違反罰款50元,扣10分處理。換下的便裝和鞋子統一安排擺放在一樓辦公室衣櫃裏,如果發現亂擺亂放的罰款20元,扣5分處理。

34、中午12:00―13:00為銷售人員輪換吃飯和休息時間,午休是分兩組進行輪休,每組半小時;休息時間的看報、看雜誌等事宜全部安排在休息室內進行。銷售主管或高級置業顧問至少要保證有一個人在前台,以便對現場工作的監督,並且還有權根據現場客户的接待量,對休息人員做出靈活的安排和調整;絕對杜絕在前台發現以上行為,否則罰款20元,扣10分處理。

每月考核成績直接決定着銷售同事升職以及上崗安排,請各位同事切記認真對待。每月考核結束後未達到70分的同事為不及格,有兩次以上不及格同事,將直接報送公司行政部做除名處理。

希各位同事;認真,負責地遵守和執行案場管理制度。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9

一、總則

1、為了規範銷售人員薪酬管理,激勵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北京房地產市場營銷行業的特點,結合**房地產經紀公司開發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辦法提及'銷售人員'是指銷售代表、銷售主管、銷售部經理;'非銷售人員'是指銷售人員以外的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含**集團系統內其他公司的人員)。

二、薪金結構

根據銷售工作的特殊性,銷售人員的薪酬實行底薪加佣金模式,在月度底薪基礎上,根據當月銷售業績以及計劃完成情況,按規定的比例提取佣金。

(一)底薪標準:

銷售代表1000元/月,高級銷售代表1400元/月(本年度銷售冠軍,次年度一年為高級銷售代表),銷售主管20xx元/月,銷售部經理3000元/月。

上崗培訓期銷售代表底薪500元/月,考試合格後轉為試用期800元/月,轉正後1000元/月。

(二)佣金比例:

xxxxx

(三)發放日期:

1、底薪

底薪於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發放。

2、佣金

佣金於次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發放。

(四)銷售指標的統計口徑:

凡是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並按約定交納首付款後,方可計入當月成交額。

凡是款項到帳方可計入當月回款額。

(五)佣金計算及發放原則:

為保證公司和銷售人員雙方的合法利益,為加速項目的回款速度,結合目前銷售的實際情況,針對不同付款情況,採取兩次提取及發放的辦法,具體如下:

1、首付款的佣金計提和發放:

(1)成交客户必須按合同額的規定比例全額支付首付款。

(2)首付款全部到帳以後,公司按照相應比例計提佣金。

(3)佣金的80%與次月工資一起發放,其餘的20%佣金待客户入住手續辦理完畢後次月結清,並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2、一次性或分期方式支付的佣金計提和發放:

(1)一次性支付的,房款全部或95%到帳後,公司按照相應比例計提佣金;入住時尾款大於總房款5%的,入住後房款全部到帳後次月再提佣金。

(2)分期支付的,房款到帳達到50%後,公司按照相應比例計提佣金,餘下50%房款的佣金待餘款全部到帳後,再按相應比例計提;

(3)佣金的80%與次月工資一起發放,其餘的20%佣金待客户入住手續辦理完畢後次月結清,並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3、以按揭方式支付的佣金計提和發放(房款不含首付款):

(1)按揭貸款全部到帳後,公司按照相應比例計提佣金。

(2)佣金的80%與次月工資一起發放,其餘的20%佣金待客户入住手續辦理完畢後次月結清,並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4、銷售經理及主管的佣金參照部門或小組完成情況的相應比例,依照上述1至3種付款方式發放。

5、銷售代表

(1)成交客户必須簽定正式《買賣合同》,並按商定的付款方式交納首付款後,方可計提佣金。

(2)如發生撞單情況,參照《銷售現場管理制度》處理。

(3)因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的銷售代表,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需將客户資料進行移交,由公司另行安排該移交客户的`後續服務工作,並不再享有交接後該客户回款的銷售佣金。

6、介紹人:

本系統非銷售人員介紹的有效客户,若最終成交,介紹人的佣金依約定計提比例待客户入住後次月底發放,銷售代表的佣金依約定計提比例按上述1至3種付款方式計提及發放,回款額納入銷售代表指標完成額。

介紹人的界定:介紹人所介紹的客户必須是未與銷售現場聯繫過的客户。如在銷售部的來電來訪登記中已存在,則不能算介紹。

如果介紹人放棄提傭,公司不再發放該部分佣金。

7、工程抵款:

請參照'工程款抵房款銷售佣金的計提辦法'。

8、帶租約銷售

(1)簽定出租合同,且客户入住後,出租經辦人已計提佣金的,該物業銷售後,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售經辦人按當月本人應提銷售佣金的50%計提佣金,銷售主管和銷售經理按當月應提標準提傭。

(2)簽定出租合同,客户尚未入住,出租經辦人未計提佣金,該物業銷售後,由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售經辦人和出租經辦人以出售經辦人當月應提佣金比例為基數各提取50%的銷售佣金,銷售主管和銷售經理按當月應提標準提傭。在保持佣金總額不變的情況下,營銷總監有權根據現場租售的實際情況進行出租經辦人和出售經辦人的佣金分配,並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

三、業績考核

(一)定額:

根據每月公司銷售計劃及當月銷售代表人數制定每人當月定額,按累計簽約指標完成率計算佣金提取比例,按月度指標及累計指標完成率進行當月業績考核。住宅、辦公、商業部分完成率分別計算。

(二)佣金分配細則:

1、銷售代表:

(1)每人根據當月簽約指標完成率和年度累計簽約指標完成率,計算佣金計提比例,兩者取其高,提成比例為1‰-4‰,按本人當月實際提成的80%發放,20%累計到客户入住手續辦理完畢後,次月底結清。

(2)銷售代表佣金計提比例與指標完成率掛鈎。

(3)銷售代表佣金(月結)=當月回款額×(1‰-4‰)

2、銷售主管:

根據所負責小組當月簽約額完成率及當期年度累計指標完成率計提佣金。

按本人當月實際提成的80%發放,20%累計到客户入住手續辦理完畢後,次月底結清。

銷售主管佣金(月結)=小組當月回款額×(0.3‰-0.5‰)

3、銷售經理:

按銷售部當月簽約額完成率及當期年度累計指標完成率計提佣金。

按本人當月實際提成的80%發放,20%累計到客户入住手續辦理完畢後,次月底結清。

銷售部經理佣金(月結)=部門當月回款額×(0.5‰-0.7‰)

4、介紹人:

本系統非銷售人員介紹的有效客户,若最終成交,待全部帳款到帳且入住後,按帳款的1‰-3‰於次月計提100%;銷售代表按1‰於到帳次月計提80%,簽約額納入本人指標完成額;其餘20%待客户入住手續辦理完畢後,次月底結清。

若介紹人介紹的客户由營銷總監或公司其他領導洽談成功的,介紹人按1‰-3‰提取介紹費,簽約銷售代表不提傭。

若最終辦公或商業部分成交,按前文中佣金計提比例發放,以此類推。

5、本公司員工:

本公司員工及家屬購房,簽約額可計入當月指標完成額,但銷售代表、銷售主管、銷售經理均不計提佣金。員工本人不計提介紹佣金。

6、公司關係户:

6.1由公司領導指派銷售部完成的關係户購房(含工程款抵房款形式的購房),簽約額可計入當月指標完成率,但銷售代表、銷售主管、銷售經理及公司領導均不計提佣金。

6.2由銷售代表先接待後由公司領導給予客户超出底線折扣而成交的,銷售代表計提當月應提佣金比例的50%,銷售主管和經理按各自佣金底線提傭。公司領導給予客户的折扣未超出底線成交的,銷售代表、主管和經理按當月應提佣金比例提傭。

四、福利待遇

1、公司為銷售人員交納'三險一金',繳費基數為上年度本人平均工資,銷售人員有義務協助辦理相關保險手續,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絕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2、本辦法所涉及銷售人員,不享受公司規定的交通補貼和通訊補助,不參加公司階段性或年終獎金分配,並不享受帶薪年假。

五、退房佣金結算處理

1、每人退、換房率年均不得高於8%(按成交套數計算)。若高於8%的,高出部分每單處以500元罰款;

2、若由於公司原因(如:設計變更、面積誤差超出±3%、推遲入住等)造成退房的,銷售代表、主管、經理如已結算佣金,應將所提税前佣金的80%退回,尚未結算佣金的,不再結算;

3、由於銷售代表原因造成退房的,銷售代表、主管、經理如已結算佣金,應將所提税後佣金的100%退回;尚未結算佣金的,不再結算;

4、由於銷售代表原因造成退房的,進行如下處罰:

(1)給公司造成5萬元(含)以下損失的,對該銷售代表處以5000元罰款,銷售主管、銷售經理各處以1000元罰款;

(2)給公司造成5萬元以上損失的,對該銷售代表、銷售主管、銷售經理進行辭退處理,並扣留其未結算的全部佣金作為對公司的賠償。

5、若客户退房,則介紹人、銷售代表、主管及經理應退回提取的全部佣金。

六、底薪

銷售代表底薪:當月底薪×(100-違規扣分)×100%-考核扣款

銷售主管每月工資:底薪(+小組冠軍獎金)

七、本管理辦法解釋權在公司行政人事部。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10

1.着裝

■要求員工上班一律着工服、皮鞋,男員工打領帶,女員工化淡粧。

注:違反以上規定者處以10元/次罰款,銷售主管20元/次,銷售經理50元/次。

2、儀容、儀表

■員工必須保持衣冠,頭髮整潔,男員工髮長不過耳,遮領;

■女員工淡粧上崗,打扮適度,除不配帶誇張首飾,耳飾可配帶耳釘,統一着米色長腿襪;

■注意個人衞生,工作前不(中)不得飲酒;

■態度和藹,不得面帶倦意;

■上班時不得帶有色眼鏡;

■客户面前不得修指甲,剃牙,掏鼻子,挖耳朵,打飽嗝,伸懶腰,哼歌,化粧,抽煙。

注:違反以上規定者處以10元/次罰款,銷售主管20元/次,銷售經理50元/次。

3.禮貌禮節

■對客户態度自然、大方、熱情、穩重、有禮,做到笑臉相迎,用好敬語。

■常用禮貌用語'您好''請''謝謝''對不起''不客氣'等。

■與客户相遇時,要主動讓路,與客户同行時,禮讓客户先行。

■接待客户時面帶微笑,與客户談話時應講究禮貌,用心聆聽,不搶話,爭辯;批評時不辯解,冷靜對待,及時上報。

■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態度待客。

■電話鈴響三聲內接聽電話,接電話要先説'您好,優地銷售中心',掛斷電話之前要説:'歡迎您光臨現場諮詢''謝謝您的來電''再見'

違反以上規定者處以10元/次罰款,銷售主管20元/次,銷售經理50元/次。

4.前台服務

■銷售前台需保持整潔,各種物品應擺放整齊。前台人員應坐姿端正,如有違反,在場人員罰款20元/次。

■如遇明確説明是踩盤、市調人員,由當值銷售主管負責認真接待,如主管不在則由當值銷售人員負責接待,之後再補接客户。如發現相互推脱、不認真接待客户現象公司將予以從重處罰。

違反規定者處以50元/次罰款,銷售主管100元/次,銷售經理200元/次。

■嚴格按照前台接待輪班制度,前一輪負責通知下一輪,如發現前台當值人員空崗(無人接待、無人接聽電話)(兩分鐘不計),則當值人員連同上一輪當職人員同罰20元/人;現場值班主管罰款50員/次;銷售經理罰款100元/次。

5.投訴意見

如接到客户投訴其服務態度、服務質量不高的,銷售員罰款50元/次,銷售主管罰款100元/次,銷售經理罰款200元/次。

如接到開發商投訴,當事人處以罰款100-200元/次,銷售主管罰款200-500元/次,銷售經理罰款20xx-5000元/次。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11

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藥品經營安全管理,及時解決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各種質量風險事件,減少質量風險帶來的損失;確保公司經營的持續、穩定、安全運行,保障公司各項業務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藥品經營各環節質量風險的識別、評估、控制、溝通、回顧的管理。

1.3依據

1.3.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藥品管理法》

1.3.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1.3.3《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1.3.4《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

1.3.5《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2職責

2.1質量風險管理小組

質量風險管理小組負責藥品經營質量風險的專門管理,負責公司所經營品種的質量風險、經營各環節質量風險的識別、評估、控制、溝通、回顧等相關事宜,並根據評估結果確定風險控制措施。辦事機構設在質量管理部。

2.2總經理

公司總經理為公司經營管理、藥品質量及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是質量風險管理的決策者,負責指導、協調、審核、處理重大質量風險,提供必要的資源確保實施風險管理,必要時正確地對外披露信息。

2.3質量管理部

2.3.1是質量風險管理小組的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公司所經營品種質量風險、經營各環節質量風險的識別、評估、控制、溝通、回顧管理等相關事宜,並根據質量風險管理小組的評估結果,督促各責任部門落實相關風險控制措施。

2.3.2負責對公司在質量風險突發事件產生時,監督風險控制措施或應急預案的實施。

2.4公司各部門

2.4.1配合、參與質量風險的識別、評估、控制、溝通、回顧,嚴格負責本制度的實施。

2.4.2全力支持、配合質量管理部對質量風險突發事件的處理。

3細則

3.1術語

3.1.1質量風險:

是藥品經營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的可能性和嚴重性的結合,是一個系統化的過程,是對藥品質量、藥品經營過程中的所有環節風險的識別、評估、溝通、控制以及回顧的過程。

3.1.2質量風險管理:

是對藥品經營整個環節質量風險的識別、評估、控制、溝通、回顧的系統過程,運用時可採用前瞻或回顧的方式。

其核心就是預防風險的發生或降低風險造成的損失,即在事故發生前防患於未然,在風險事故發生後採取積極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或減少風險造成的損失。

3.2質量風險管理的內容

3.2.1質量風險管理的內容

質量風險管理的內容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溝通、風險回顧等過程,並持續貫穿於公司藥品經營的全過程。

3.2.1風險識別

是對已知的風險與潛在風險加以判斷、歸類和鑑定的過程,識別藥品經營過程中是否存在潛在的危害,存在哪些危害,即關注“什麼可能會出現問題”。

3.2.2風險評估

是風險分析和決策的過程,是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對風險進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和描述,是對風險發生的嚴重程度、發生概率和發現難度的量化分析。即解決三個問題:

(1)將會出現的問題是什麼?

(2)發生的可能性有多大?

(3)問題發生的後果是什麼?

3.2.3風險控制

是在風險識別、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根據風險管理目標和原則,為降低風險發生頻率或減輕風險損失所做的決定或措施。目的在於用有效的手段將風險降低到可能接受的水平。即要解決:

(1)風險是否在可接受的水平上?

(2)可以採取什麼樣的措施來降低、控制或消除風險?

(3)在控制已經識別的風險時是否會產生新的質量風險?

3.2.4風險溝通

在風險管理過程實施的各階段,風險管理小組各成員對實施的進程和管理方面的信息(質量風險的本質、形式、可能性、嚴重性、發現難度、可接受性、預案等)進行交流和共享,通過溝通以促進風險管理的實施,使各方掌握更全面的信息從而調整或改進措施。

3.2.5風險回顧

在風險管理流程的最後階段,對質量風險管理的過程進行監測,並定期回顧評審過程,確認是否會導致新的質量風險,尤其關注可能影響原先質量決策的事件,以及出現與風險相關的新知識、新經驗時的風險審核,若發現不良趨勢和偏差繼續進行風險控制。

3.3質量風險管理流程圖:

3.4質量風險管理的要求

3.4.1質量風險管理的最根本目標就是風險管理成本和損失最小化,風險安全保障和收益最大化。

3.4.2質量風險管理可採取前瞻或回顧的方式,促進決策的科學化、合理化,減少決策的風險,並使經營活動中面臨的風險損失降到最低。

3.4.3根據科學知識及經驗對質量風險進行評估,以保證藥品質量及經營質量,消除、降低和控制風險,從而公司經營的安全性和藥品質量的可靠性。

3.4.4質量風險的投入水平、正式程度和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應與存在風險的程度、水平和級別相適應,其原則是風險高的事件優先處理,最終的目的在於收益最大化、損失最小化。

3.4.5質量風險管理應用於藥品經營質量的所有方面,包括藥品的採購、入庫、驗收、儲存、銷售、出庫、配送及售後等各環節,以及冷藏車、空調、温濕度監測等設施設備方面,要求公司每位員工均應有藥品經營質量風險意識。

3.5質量風險管理的關閉

質量風險管理的關閉是以風險的最終接受為節點,即確認風險消除或風險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4.附則

4.1本制度解釋權屬質量管理部,經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發佈執行。

4.2本制度的執行部門為公司各部門,監督部門為質量管理部。

4.3本制度發放範圍為公司總經辦領導、各部門負責人。

4.4本制度培訓對象及要求:由企管部組織各部門進行培訓。

4.5本制度產生的相關記錄由公司質量管理部存檔,存檔期限不少於五年。

4.6本制度的關鍵字是: 質量風險管理、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溝通、風險審核。

4.7本制度產生附件有

附件1《質量風險管理程序》

附件2《質量風險管理職責》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12

一、公司職工均應考核出勤,有辦公室統一考記,月終彙總存檔。

二、請假。職工因故不能到崗上班,必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應持假條,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假滿後回公司報到銷假,因故超假應講明原因,並履行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事假扣發工資。

三、職工在工作期間為按時上班,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者,以曠工處理,曠工按曠工時間加倍扣罰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者月曠工兩次者,責令下崗。

四、半小時以內為到時崗者,遲到(早退)超時半小時者記曠工。遲到一次扣兩小時工資,月累月計遲到(早退)三次者,補記曠工一天。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13

對於涉及劇毒化學品經營工作的部門和個人,考慮劇毒品的危險特性,除遵循上述管理制度外,還應嚴格執行下列制度:

1、採購、銷售劇毒品部門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並對本崗位所做的工作是否符合本制度負責。

2、採購部門所購進的劇毒化學品必須保證合法、合格、手續齊全。

3、採購部門在購進劇毒化學品時要建立台帳,並實行兩人管理、兩本帳,帳物相符。

4、採購部門向銷售部門移交時,要實行核賬簽字制,各自對移交和接收的劇毒化學品數量負責。

5、銷售部門在銷售劇毒化學品時必須建立台帳,並實行兩本帳兩人負責。並保證銷售的數量與台帳相符,決不允許帳外流失。做到進帳、出賬相符。

6、銷售部門在銷售劇毒化學品時必須建立台帳,並詳細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記錄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7、銷售人員要認真核查買方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公司不得向任何個人或者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

8、銷售部門對銷售的劇毒化學品要每天和對銷售情況,如發現流失、誤售等情況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並協助公安部門將流失、誤售的劇毒品追回。

9、劇毒化學品採購和銷售崗位的職能人員,要努力學習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專業知識,並參加相關的安全知識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水平和維護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自覺性,確保我公司劇毒化學品的經營守法、安全、無事故。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以質量求生存,以品種求發展,確立"用户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服務第一",維護工廠聲譽,重視社會經濟效益,生產物美價廉的產品投放市場,滿足社會需要是我廠產品的銷售方針。

第二條 掌握市場信息,開發新產品,開拓市場,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溝通企業與社會,企業與用户的關係,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是我廠產品銷售管理的目標。

市場預測

第三條 市場預測是經營決策的前提,對同類產品的生命週期狀況和市場覆蓋狀況要作全面的瞭解分析,並掌握下列各點:

瞭解同類產品國內外全年銷售總量和同行業全年的生產總量 分析飽和程度。

2. 瞭解同行業各類產品在全國各地區市場佔有率,分析開發新產 品,開拓市場的新途徑。

3.瞭解用户對產品質量的反映及技術要求,分析提高產品質量,增加品種,滿足用户要求的可行性。

4.瞭解同行業產品更新及技術質量改進的進展情況,分析產品發展的新動向,做到知已知彼,掌握信息,力求企業發展,處於領先地位。

第四條 預測國內各地區及國外市場各佔的`銷售比率,確定年銷售量的總體計劃。

第五條 收集國外同行業同類產品更新及技術發展情報,國外市場供求趨勢,國外用户對產品反映及信賴程度,確定對外市場開拓方針。

經營決策

第六條 根據工廠中長期規劃和生產能力狀況,通過預測市場需求情況,進行全面綜合分析,由銷售科提出初步的年度產品銷售方案,報請厂部審查決策。

第七條 經過廠務會議討論,廠長審定,職代會通過,確定年度經營目標並作為編制年度生產大綱和工廠年度方針目標的依據。

產銷平衡及簽訂合同

第八條 銷售科根據工廠全年生產大綱及近年來國內各地區和外貿訂貨情況,平衡分配計劃,對外簽訂產品銷售合同,並根據市場供求形勢確定"以銷定產"和"以產定銷"相結合的方針,留有餘地,信守合同,維護合同法規的嚴肅性。

第九條 執行價格政策,如需變更定價,報批手續由財務科負責,決定浮動價格,經經營副廠長批准。

第十條 銷售科根據年度生產計劃,銷售合同,編制年度銷售計劃,根據市場供求形勢編報季度和月度銷售計劃,於月前十天報計劃科以便綜合平衡產銷銜接。

第十一條 參加各類訂貨會議,擴大銷售網,開拓新市場的原則,鞏固發展用户關係。

第十二條 建立和逐步完善銷售檔案,管理好用户合同。

編制產品發運計劃,組織回籠資金

第十三條 執行銷售合同,必須嚴格按照合同供貨期編制產品發運計劃,做好預報鐵路發運計劃的工作。

第十四條 發貨應掌握原則,處理好主次關係。

第十五條 產品銷售均由銷售科開具"產品發貨通知單"、發票和託收單,由財務科收款或向銀行辦理託收手續。

第十六條 分管成品資金,努力降低產品庫存,由財務科編制銷售收入計劃,綜合產、銷、財的有效平衡並積極協助財務科及時回籠資金。

第十七條 確立為用户服務的觀念,款到發貨應及時辦理,用户函電詢問,三天內必答,如質量問題需派人處理,五天內與有關部門聯繫,派人前往。

建立產品銷售信息反饋制度

第十八條 銷售科每年組織一次較全面的用户訪問,並每年發函到全國各用户,徵求意見,將收集的意見彙總,整理,向工廠領導及有關部門反映,由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措施,並列入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將用户對產品質量,技術要求等方面來信登記並及時反饋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條 負責產品銷售方面各種數據的收集整理,建立用户檔案,收集同行業情報,提供銷售方面的分析資料,按上級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上報銷售報表。

銷售管理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公司銷售管理,增強公司實力和綜合競爭力,特制定本規則規範公司銷售管理。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規則適用於公司一切銷售活動。

第三條 銷售活動:

公司各項銷售活動必須積極開展,力爭使公司各項業務得到迅猛發展。

第四條 銷售人員須知:

公司銷售工作的人員,應在所屬主管的監督指導之下,彼此信任、相互協作,相互團結力爭使公司銷售利潤最大化。

第五條 各種規則的遵守:

公司人員除本規則及其他規定外,對於公司臨時發出的傳達或命令,也應視同本規則遵守。

第六條 連帶保證制度:

對於從事銷售業務人員,應儘快設立連帶保證制度。

第七條 事前調查:

從事銷售業務人員,對於對方的付款能力等,應做事前調查,並衡量本公司的生產能力是否能依對方的訂購內容作配合後,再行決定是否受理訂貨。

第八條 訂貨情報:

訂貨情報應儘快取得,並在所屬經理的指導之下,儘快展開有效率的銷售活動。

第十條 估價單的提出:

在提出估價單時,應先取得所屬主管的裁決認可後,方得提出。

第十一條 嚴格遵守價格及交貨期:

在受理訂貨時,除了應遵守公司規定的售價及交貨期外,對於下列五項規定也應確實遵守:

1 品名、規格、數量及契約金額。

2 具體的付款條件:付款日期、付款地點、現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3 除特殊情況以外,從訂貨受理到交貨之間的期限,一般以 半個月為主。

4 交貨地點、運送方式、距離最近的車站等等交貨條件。

5 安裝、運轉及修理等所需的技術派遣費的協定。

第十二條 契約書的提出:

如前述條件已具備,應將訂貨受理報告書連同訂購單及契約書等證明訂貨事實的資料,一起提出給所屬的主管。

第十三條 註明新舊客户:

1 訂貨受理報告書中對於訂購者是新客户或者已有往來的客户須註明清楚。

2 如果是舊客户,應依據交貨日期記明目前的未付款項餘額。另外,尚需註明交易前或交易中是否有意外事故發生。新客户則重新處理,舊客户如曾有不良記錄者予以標示。

第十四條 契約上的留意點:

在受理訂貨或訂立契約時,應先確認工程現場及相關施行範圍、規格設計等事宜。

第十五條

在受理訂貨或訂立契約時,應依照下列四項條件選擇交易公司、締結付款條件:

1 對於已往一向忠實履行付款條件的舊客户,可依照慣例認可本交易,但仍必須規定在 6個月內收回貨款。

2 與新客户的交易,原則上在交貨時必須同時收取現金。

3 即使是舊日即已往來的客户,仍應依照其付款能力的好壞,採取由交貨處代理受領或直接契約的方法。

4 對於過去曾發生過支票不兑現或不信守契約行為的客户,一概不接受代理受款以外的訂貨方

第十六條 免費的追加補貨:

交貨後,若基於客户的要求或其他情況的需要,必須免費追加機械器具或零件等物品的話,須事前提出附有説明的相關資料給總經理,取得其裁決。

第十七條 損失負擔:

因前項而發生損失的責任歸屬問題,則另訂條文規定。

第十八條 報告:

從事銷售業務人員對於本規則第八條所規定的內容,應提出下列資料,並經由所屬主管直接向董事長報告:

1、 每日的活動情況(每日)。

2 、3個月內的訂貨受理內容報告(每月最後一日)。

3 、收款預定(每月最後一天)。

第十九條 報告的檢查:

根據前項提出的報告,管理科進行檢查後,設立 3個月的營業方針計劃,並對成果進行調查。

第二十條 訂貨確認、變更的通知:

1 管理或生產部門針對生產能力進行評估,再依據訂貨受理報告書中的條件及內容,做好確認之後,迅速發出訂貨確認的通知或變更通知給負責人員。

2 負責受理訂貨人員在收到前項變更通知後,須立即與訂貨者聯絡,並設法努力與訂貨人交涉,使訂貨條件符合規定。

第二十一條 管理科:

管理科應針對訂貨受理及交貨等狀況加以調查、分析,並負責督促交貨事宜。

第二十二條 銷售價格表:

銷售價格表須隨身攜帶,但不可借給或流傳到第三者手中。另外,經過公司許可借出的圖表等資料,也應迅速設法收回。

第二十三條 目錄等的配發:

目錄及其他銷售上的必要資料,必須慎選對象後發放。

第二十四條 銷售獎金制度:

公司另設有銷售獎金制度,以資獎勵直接從事銷售業務人員及特約店(代理店)。

第二十五條 貨款的回收:

負責受理訂貨者應對貨款回收事宜負責。

第二十六條 回收貨款時的注意事項:

負責回收貨款者必須遵守下列三點事項:

1 在受理訂貨或提出估價書時,應與對方談妥付款條件。

2 在交完貨後應立即提出清款單,在付款日須親往收款,或寄出繳款委託函給對方。

3 經常與訂貨者保持密切聯絡,不斷設法使對方如期付款。

第二十七條 提出收款預定:

負責人員應於每月月底將訂貨對方 3個月間的收款預定表提出給所屬主管。預定表的要領如下:

1 以每月的 10日、20日及月底做區分,註明各現金款項及票據的金額。

2 管理科依據收款預定表,交給負責受理訂貨人員,並交付餘額確認書及付款通知書等,藉此督促、加強收款業務。

第二十八條 無法收款時的賠償:

當貨款發生無法兑現,判定已無收款可能時,負責人員須由其薪資中扣除相當於此貨款的

30%額度,作為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不良債權的處理:

交貨後 6個月內,對方仍賒欠貨款時,一般視為不良賬款,應由負責人員從其薪資中扣除相當於該款項的 15%金額,賠償給公司。但是,前項規定實施後的兩個月以內,如果該貨款的總額已獲回收,則前項賠償金的二分之一應退還給負責人員。

第三十條 回扣的範圍:

回扣的範圍以超過公司規定的銷售價格者為主,低於銷售價格者不予認可。回扣的對象以契約或交貨的'對方為主,結算條件必須附有收據。另外,對於國營機構,其回扣行為將不予認可。

第三十一條 回扣:

如契約規定,並經得公司許可必須賦予回扣時,只能以限定比例支付。

第三十二條 銷售佣金。

銷售佣金之處理則依照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的回扣條件來施行。

第三十三條 訂貨取消及退還貨品。

當發生訂貨取消或要求退貨等事件,應立即依照規定步驟,將對方的憑證資料提交給所屬主管,並待管理科決裁通知時,始可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銷貨內容。

第三十四條 退貨的處理: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必須接受退貨時,應迅速將契約書及對方的退貨傳票,交給所屬主管。如果事情的責任須歸屬該負責人,則須從該負責人的薪資中扣除運費、包裝費及機器調整費等必要的相對費用,以作為對公司的賠償。

第三十五條 交貨後的折扣:

如貨品交出後,貨款被打折,應將對方的相關資料連同契約書,訂單等提交給所屬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負責人都應從薪資中扣除相當於折扣金額的款項給公司,作為賠償。

第三十六條 預付款的申請:

出差應依據公司規定的方式,於出差前的 4天(包括請款日)向所屬主管提出出差旅費的預付,並取得董事長的認可,始可向管理科申請支付。

第三十七條 出差旅費:

關於出差旅費的申請,請依據另行規定的旅費規章辦理。

第三十八條 日報的提出:

出差者應依照另行規定的步驟,從出發日起按日提出自己的活動狀況報告。

第三十九條 明示所在處:

出差者應將自己未來數天的去向告知公司或留言給將離去之處,讓公司隨時知道自己的所在。

第四十條 旅費的核算:

出差旅費的核算應於返回公司兩天內,依照規定的步驟,向所屬主管提出報告。

第四十一條 以貸出款處理:

出差者在返回公司上班的 3天內(包括歸來的當天)未提出核算書時,則預付給該人的出差費即視為對該出差人的貸款,且不再支付出差旅費。

第四十二條 技術人員的派遣:

關於派遣技術人員到其他公司服務時,須事先附上對方公司的要求書,轉呈所屬主管,取得其許可,並提出派遣委託書始準派遣。

第四十三條 派遣內容:

關於技術派遣須依照另行規定的工務規章來實施。

第四十四條 活動經費:

銷售活動所需的經費預算應於每月月初決定。

第四十五條 銷售的各項經費:

銷售經費的認可只限於前條所規定的範圍內,超出此限者則不予認可。

第四十六條 銷售經費的處理:

各項銷售經費須在付款賬目中分別記入規定的計算科目,並依照規定的格式提出申請。

第四十七條 預付款及結算:

各項銷售經費的支出採取預付與結算兩種方式,但兩者都必須具備下列兩項條件:

1 結算方式的付款須附上收據證明。

2 預付方式只限於事前有公司認可者為主。

第四十八條 經費的認可:

在申請各項銷售經費的支出時,各負責人員應備齊相關資料,並於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給所屬的主管,取得其認可。

第四十九條 經費的運作:

各負責經理對於預算及各項銷售經費的運用須負起責任。

銷售部門簽字生效,如有違法就做處罰或開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