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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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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日办理就医确认30笔

东莞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昨日起,东莞正式实施新的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信息系统于零时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东莞市510万生育保险参保人业务经办服务与其他险种的无缝衔接。参保人可通过社保办事前台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办理生育保险参保、待遇核定支付、查询打印等。新政实施首日,东莞全市定点医院已成功办理生育就医确认30笔,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达526.63元。

参保人可平台办理参保

昨日零时,东莞市生育保险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也就是说,从昨日起,东莞实施新的生育保险新制度,原先参加了生育保险且满1年的参保人,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后,就可享受新的生育保险待遇。

该系统上线运行后,实现东莞市510万生育保险参保人业务经办服务与其他险种的无缝衔接,为参保人提供多种便捷的服务模式。参保人可以通过社保办事前台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办理生育保险参保、待遇核定支付、查询打印等。同时,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可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完成生育产前检查和生育分娩的现场结算报销等。

市社保局提醒,东莞对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昨日起参保人可直接持相关资料在选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此外,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因5种原因(详见本报11月25日、26日东莞新闻)未能在医院现场结算的,可以在生育后一年内或达到享受待遇条件一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首日产前检查结算6笔

从市社保局获悉的统计数据显示,新系统上线首日,截至17时,东莞全市定点医院已成功办理生育就医确认30笔,产前检查现场结算报销6笔,分娩入院登记2笔,生育保险各项医院现场业务开展顺利。

其中,产前检查共发生医疗费用总额927.13元,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526.63元,自费项目总额400.50元。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获悉,从12月1日开始,东莞将实施新的生育保险制度。与现行的和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的生育保险制度相比,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在覆盖范围、缴费比例、待遇标准以及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有了较大调整,预计全市将有约500多万人参加生育保险。

个人无需缴纳费用

经过近一年的准备工作,东莞市将于下月开始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规定》有关要求实施新的生育保险制度。新的生育保险制度结合东莞市实际,在《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对部分未具体明确标准的条款予以了细化,重新制定了生育保险业务经办规程。

据介绍,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将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都纳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具体包括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规还将广大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参照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费全部由财政缴纳,个人不缴纳。

可在医院现场结算报销

按照东莞市生育保险新制度有关规定,生育保险参保人应按要求及时申报登记人口计生信息并接受计生技术服务管理,方可申请相关生育保险待遇,并享受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女性参保人确认怀孕后,须按计生管理要求到所属镇街计生部门办理计生登记,然后再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后按要求就医,可享受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男性参保人的未就业配偶,可以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办理就医确认后,参保人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称,未按规定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参保人先垫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规定时间内持所需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补贴,其待遇标准按照市内同级医院结算标准或标准的70%~50%,不足标准的据实支付,超出标准的部分不予支付。市内同级医院结算标准社保部门将定期公布。

但是,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非急诊、抢救,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外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

值得称赞的是,为方便参保人办理就医确认等手续,东莞将对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参保人可直接持相关资料在选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办理就医确认后,其在已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生育的医疗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结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