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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劳动仲裁委员会

劳动保障 阅读(1.82W)

我之前在某专卖店做导购,工作半年多,在年前我提出了离职申请,并且负责人也收了我的离职信,但他们不放我走,说一定要等到年后有人员补充进来才能走,但由于实在工作强度太大,我在递交离职申请不到一个礼拜就没去上班了,到了次月的发工资日期,工资未到账.于是我联系负责人,他说我属于非正常离职,一分钱拿不到.我做了大半个月,销售也很多,等于白做了.我想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非正常离职也拿不到属于自己的计效提成么?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处理此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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