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於2008年8月在一民營企業工作,至今公司沒有買有關於國家規定的社保,醫保,只是在09年一月買了份人生意外險,且從12月17日開始,至今每天工作9小時,星期六星期天沒有休息,從來沒有給過加班費,請問這屬於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嗎?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