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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稽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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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2017年度企業職工繳費基數稽核工作能夠順利進行,保證基數申報工作的公開、透明、真實,杜絕漏報、瞞報繳費基數現象的發生,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現通知如下:

有關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稽核通知

一、2017年度繳費基數稽核時間

參保單位及其參保人員申報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月15日(線上申報開始時間:2017年1月1日)。

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申報本人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時間為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20日。

二、參保人員繳費基數核定

參保人員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資(上年度應發工資總額/12個月)作為2017年度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高於2016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或低於60%的,按 2016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封頂或60%保底,核定繳費基數;參保人員2016年度發放工資的月數不足12個月的,按應發放月數平均計算2016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核定繳費基數;因特殊情況參保人員2016年度工資總額無法確定的,以2016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

2017年度參保單位新招用職工,用起薪當月的工資按2016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及300%進行保底封頂,核定2017年度的個人月繳費基數。

三、企業職工繳費基數申報方式

(一)參保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的申報

2017年度參保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申報均實行外網自助申報。具體流程如下:

1.登陸登陸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入社保申報系統

2.參保人數低於50人(包括50人)的參保單位,點選“年度基數申報”,選擇“查詢”按鍵調出本單位參保人員名單,在“月工資”專案中錄入參保人員工資,核對後點擊“提交”按鍵。

3.參保人數高於50人的參保單位,點選“年度基數匯入”,“點選下載”匯出本單位參保人員列表,在“月工資”專案中錄入參保人員工資,核對後上傳。上傳成功後,參保單位可於上傳成功次日再次登陸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入“社保申報”—“職工業務查詢”—“職工繳費基數”—“2017年申報基數反饋資訊查詢”檢視上傳結果。

4.注意:反饋失敗後,可以重新下載上傳;一日內重複上傳的,以當日最後一次上傳資料為準。

5. 參保人員申報的2017年度繳費基數,須按規定由本人簽字確認。參保單位應將經參保人員本人簽字確認的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在單位內部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於5天。經公示且參保人員無異議後,參保單位應將由參保人員本人簽字的相關材料於2017年2月底前報送參保所屬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參保單位為其職工申報的繳費基數,其數值元以下部分四捨五入到元。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的申報

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應於應於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20日期間集中申報本人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可選擇的比例檔次分別為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80%、100%。到轄區人社中心申報。靈活就業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自動沿用其2016年度選擇的比例檔次確認繳費基數。

四、有關要求

1、年度基數申報匯入時間限定於每日8:00—20:00。

2、逾期未申報2017年度繳費基數的單位,暫停當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及待遇支付業務,待申報2017年繳費基數後,按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計發社會保險待遇。

3、對到期未按規定申報繳費基數以及經稽核發現問題的參保單位,將對其進行社會保險專項稽核。

4、2017年度參保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及公示花名冊,只可以填寫有關資料,不允許修改或做任何格式變動。如果有姓名或身份證錯誤,申報繳費基數後,攜相關證件到社保處修正。繳費基數申報成功後,方可辦理人員增減業務。

5、企業繳費申報成功後,應於2017年2月28日前將職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參保職工社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及公示花名冊及時報送即墨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稽核科(市民大廳一樓五號視窗)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