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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車司機績效考核方案

績效考核 閲讀(2.19W)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那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叉車司機績效考核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叉車司機績效考核方案

叉車司機績效考核方案1

一、目的

(一)根據《車間員工工資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車間績效考核辦法。

(二)提高生產效率,實現增產增效。

二、適用範圍

(一)本辦法適用於直接參與生產作業人員(含固定月薪制人員),不包括車間管理人員。

(二)新招收的試用期內員工、學徒不參加本考核。

三、職責

(一)各製造、裝配部門主管負責指導所屬員工進行自我評價,根據員工的績效評估結果,與員工進行溝通,幫助員工認識到工作中存在的有待解決的問題,並與員工共同制訂績效改進計劃;

對考核結果依照車間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接受員工申訴。

(二)班長負責所屬班組員工和某項具體考核指標的績效考核日常工作,根據考核標準客觀公正地對所屬員工的績效進行評估。

(三)車間所有員工:根據考核結果認真進行自我評價,並與車間主管進行開放的交流溝通。

四、考核程序

每月初(10號前)由各班組長負責考評員對上月計件員工進行考評

將考評結果及應有的考評依據交於車間核算員處,核算員將各項考核得分及考評依據在每月8號前記錄於《計件員工績效考評表》上,車間負責人對《計件員工績效考評表》進行審核修改後進行簽發。

五、考核內容及辦法

(一)考核內容月度績效考核就是考核員工當月工作職責履行情況。主要涉及員工的勞動紀律、勞動態度、工作成績、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生產安全、設備保養等方面。

(二)考核辦法

1、勞動紀律(總分10分,該項最後得分可出現負分):

(1)該項起評分為15分,出現以下不良記錄進行扣分;

(2)遲到、早退:扣1分/次;月內2次及以上者扣2分/次;

(3)串崗:車間員工應在規定的工作場地作業,凡發現超出規定場地與人聊天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達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的則視為串崗,扣1分/次,月內2次及以上者扣2分/次並進行經濟處罰(20元/次);

(4)曠工:扣5分/次。

(5)出現打架鬥毆事件,主要責任人該月績效總分為0分,扣次要責任人當月績效總分50分,並按公司管理制度另行處理;

(6)員工違反部門其他有關制度規定,扣責任人當月該項績效分2分/次,並根據情況進行罰款20-50元;

(7)其他違反公司有關制度規定、員工守則等行為:扣責任人當月該項績效分5分/次,並進行罰款50-100元;

2、勞動態度(總分15分,該項最後得分可出現負分):

(1)該項起評分為15分,出現以下不良記錄進行扣分;

(2)主動協助車間處理或承擔困難工作,在權重欄中加1-3分;

(須有準確的依據)

(3)為車間生產獻計獻策,並最終被車間採納,在權重欄中加2分。

叉車司機績效考核方案2

一、目的

1、為公平、公正、科學地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突出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的促進工作績效改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創建規範的考核平台,進一步規範、統一、完善考評體系,更好的指引各部門開展考評工作。

二、原則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三、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單位所屬各部門員工。

四、考核細則

(一)商店店長考核評分細則

1、未按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賣場,扣5-10分/次;

2、未按要求做好商店內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扣2分/次;

3、未按照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店內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店內租賃櫃枱及聯營廠商的日常管理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店內整體環境的管理和控制,扣3分/次;

6、為做好店內固定資產管理,造成損失的,扣5分/次;

7、未做好店內每月獎金分配,引起糾紛的,視情節嚴重程度扣2-5分/次;

(二)商店值班經理考核評分細則

1、未按考勤管理辦法做好超市人員的出勤情況記錄工作,扣2分/次;

2、未能根據商店經營需要做好人員配置工作,扣5分/次;

3、店內員工未按規定穿好工作服、儀容儀表不符合相關規定,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品陳列、補貨、促銷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超市的衞生工作,未能保持賣場的乾淨整潔,扣2分/次;

6、未按規定解決因商品質量、服務態度等問題而發生的顧客投訴和糾紛,視情況扣2-5分;

(三)理貨員考核評分細則

1、未做好開業前的準備工作,扣1分/次;

2、開業中未能保持商店環境的整潔,扣2分/次;

3、未做好商品的上貨、陳列、整理、補貨、打價籤等工作,扣2-5分/次;

4、未做好一貨一簽、價籤對位,扣3分/次;

5、未能定期檢查商品的有效期,導致商店內出現過期商品,引起消費者投訴的,扣5-10分/次;

6、未使用文明用語迎接顧客,未協助顧客購物,扣3分/次;

7、營業時間內聊天開小差,未能注意商店內的安全保衞工作,導致貨品丟失,扣2-5分/次;

8、收付貨款時未能做到唱收唱付,不當麪點清貨款,造成損失的,扣2-5分/次;

(四)收銀員考核評分細則

1、不遵守商店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消費者利益,扣2-5分/次;

2、未正確使用收銀設備,未做好收銀設備的基本保養,造成設備損壞的,扣3分/次;

3、收銀時未使用文明用語,扣2分/次;

4、未遵守相關規定,與顧客發生糾紛的,扣2-5分/次;

5、未做好商品信息反饋工作,扣2分/次;

6、貨款未當面點清,造成損失或糾紛,扣3分/次;

7、收付貨款未做到唱收唱付,扣2-5分/次;

叉車司機績效考核方案3

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對員工的工作績效做出評價,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促進員工個人發展和實現企業的目標。為了做好集團的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通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2、績效考核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通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藉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通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2、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週期的評價指標數據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週期

1、中層幹部績效考核週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員工績效考核週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季考核時間安排為3、6、9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6月25日開始,7月10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四、績效考核內容

1、正職以上中層幹部考核內容

(1)士氣

(2)目標達成

(3)責任感

(4)自我啟發

2、員工的績效考核內容

(1)德:政策水平、敬業精神、職業道德

(2)能:專業水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

(3)勤:責任心、工作態度、出勤

(4)績:工作質和量、效率、創新成果等。

五、績效考核的執行

1、集團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對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委員會構成另行通知;

2、中層幹部的考核由其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3、員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六、績效考核方法

1、中層幹部和員工的績效考核在各考核週期均採用本人自評與量表評價法相結合的方法。

2、本人自評是要求被考核人對本人某一考核期間工作情況做出真實闡述,內容應符合本期工作目標和本崗位職責的要求,闡述本考核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設想。

3、量表評價法是將考核內容分解為若干評價因素,再將一定的分數分配到各項評價因素,使每項評價因素都有一個評價尺度,然後由考核人用量表對評價對象在各個評價因素上的表現做出評價、打分,乘以相應權重,最後彙總計算總分。

4、根據“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員工月考核的分數要按一定比例計入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季度考核的分數也應該按一定比例計入年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具體各考核週期考核結果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一月份考核分數+二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四月份考核分數+五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七月份考核分數+八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5%+(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5%+年度考核分數×75%

5、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後,經彙總連同彙總計算的各週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併上交人力資源部。

個人自評表及兩部評價表後附。

七、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並將意見彙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八、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分析,並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工資、獎金髮放、職務升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1、浮動工資調整。被考核人總得分高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動工資;被考核人總得分低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調浮動工資;等於平均分的不作調整。

2、獎金髮放由主管領導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發放標準,但必須保證獎金總數全額發放,不得私扣獎金。

3、中層幹部的職務升降及職位調整,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考核結果適時做出決定;員工的職位調整由各公司主管領導決定,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由員工晉升為中層幹部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做出決定。

以上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望有關部門努力做好各項工作,紮紮實實的將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好

叉車司機績效考核方案4

一、目的

為加強內部管理,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指導所有員工朝着公司共同的目標方向行動、鼓勵以目標為導向的行為方式,設置更清晰的、公正的、可見的、一致的績效考核標準制定本辦法;

二、原則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三講”、“三不講”做到獎罰分明。講公開、講客觀、講開放溝通;不講條件,不講情面,不講照顧;

三、考核人

根據公司組織結構圖,每位員工由其直接或間接上級對其考核。公司經理總體監督績效考核實施;公司副經理負責制度統籌、實施、推進;見下表:

四、考核內容

包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各崗位工作任務的完成效果。

1、考核評分辦法:每月考核起評分為100分/人,根據獎懲制度通則相應加減評分,實行考核分直接與績效獎掛鈎。

2、績效面談制度。考核者應於考核評分結束後與被考核者進行面談,幫助其總結經驗,發揚優勢、找出不足,在確認上期考核結果同時,共同確定下期績效目標或要求。考核者及被考核者都應在績效面談記錄表上簽字確認並最遲於考核週期次月10日前將評分結果提交工資核算部門,見附表。

3、強制分佈制度。原則上,根據團隊優、良、中、差等表現,各部門員工績效得分分佈比例應與下表相符合:

員工績效

120分以上100-120部門表現

80-9960-7959分以下

優秀良好中等較差

不大於10%不大於15%無限制無限制無限制不大於5%不大於10%無限制無限制無限制不大於3%不大於5%無限制10%以上5%以上

無不大於3%無限制15%以上10%以上

備註:對部門表現的評價採用關鍵事件法,事件選取應圍繞公司戰略目標及與公司利益相關的重大關切事件,由領導對各部門作出客觀評價。

1、對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務質量有突出貢獻,使公司直接增加收入上1萬元或減少損失1萬元以上者,獎5~50分/次。

2、工作業績突出,受到業主/使用人書面感謝表揚者,經核實,獎2~5分/次。

3、公司的單項獎勵按有關規定進行獎勵;

4、積極提合理化建議,對公司物業服務工作有實際收穫和較好推動作用的,經領導確認,獎2~5分/次;

5、及時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發事件,保護了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獎5~20分/次;

6、精打細算、修舊利廢、厲行節約、降低物管成本有較大成果,獎2~5分/次;7、對設施設備進行技改,延長設施設備使用壽命、相關消耗下降有明顯效果者,獎2~10分/次,特別突出者,加倍獎勵;

五、業務部分

1、對入住流程、裝修流程、報修流程、大宗物品遷出流程不清楚的,扣5分/次。

2、日常檢查記錄不完整,不真實,填寫不規範的`未做到,扣5分/次。

3、按要求檢查考核清潔工的工作完成情況,未做到,扣3分/次(項)

4、業主資料文件完備、業主應簽署的文件無遺漏、未做到,扣5分/次。

5、認真耐心接待投訴,及時處理並跟蹤督促解決,未做到,延誤維修時間的,扣6分/次。

6、客户報修投訴未按要求期限處理,手續不齊全,不履行報修流程扣5分/次(項)

7、對空置房進行定期檢查,未按要求檢查並做記錄,扣5分/次。

8、裝修巡查記錄不完整,不真實,裝修驗收手續齊全,未做到扣5分/次(項)。

9、及時收集、整理、統計業主/用户入住、裝修、租賃等資料,未做到,扣5分/次(户)。

10、管理好業主檔案,不遺失、不泄密,未做到,扣5分/次(項)。

11、對管理片區內設施設備不清楚的,維護不到位的,扣5分/次。

12、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予以解決,要求有文字記錄,處理過程,未做到扣5分/次(項)第四條、例外情況處置。

未能涵括在考核獎懲制度通則內,但對公司利益和管理做出重大貢獻或導致嚴重後果的行為,經公司總經理提出並決定,適用例外情況處置程序,處理幅度參照但不限於本制度相關規定,見附表。

叉車司機績效考核方案5

一、考核目的:

規範和提高員工的服務意識、服務標準,通過考核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積極性,利用經濟這一槓杆作用,推動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確保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二、考核原則:

1、服務行為的標準化、規範化;

2、逐級考核、統一考核;

3、公平、公正、公開。

三、考核對象:

物管處全體員工。

四、考核細則:

1、考核人:各項目主管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資部負責考核項目日常工作跟進、監督和執行。

2、考核週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各操作手冊的規範文件;評價個人當月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

4、考核內容:

勞動紀律:出勤上有無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方面情況;

工作情況:工作量、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及業主滿意度;

安全方面:工作過程中有無事故發生;

執行力:對公司的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及執行中的創新完善情況;

禮儀形象:舉止是否文明、服務用語是否恰當、衣着是否得體;

成品保護:設備有無丟失、缺陷,公共設施維護情況;

領導力、決策力:對日常事務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對部門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指揮調度,本部門的整體戰鬥力,本部門重大活動的決斷與調整;

5、檢查方式:主管每天檢查,物業主任每週不定期隨機檢查,公司品質保障部和其他職能部門隨機抽查。

特別説明:在檢查過程中如出現妨礙檢查或弄虛作假者,經確認情況屬實的將對其加倍處罰。

6、考核程序:

每月25日各項部門主管將彙總,並報主任審核後公佈;

品保部將檢查、拍照記錄,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隨機考核記錄交專人彙總,計算分值後報人資部,最後由人資考評彙總。

叉車司機績效考核方案6

為了打造職責明確,運轉協調,廉潔高效的機關,充分調動機關全體工作人員的進取性,根據《國家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機關管理相關制度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景,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所有在崗的鎮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員。具體為:

1、鎮黨政機關公務員(含財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員);

2、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柏山渠管理所、國土所、合管辦、林業站工作人員);

3、鎮聘用工作人員(指屬於鎮機關管理的工作人員)。

二、考核資料

考核的主要資料包括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

三、考核辦法

鎮黨政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聘用工作人員考核實行100分制。

1、全體鎮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員相互測評佔25分(80%以上人員參加測評,結果有效);

2、村書記(第一書記)、主任對鎮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員的測評佔25分(80%以上人員參加測評,結果有效);

3、黨政班子成員對鎮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員的測評佔40分;

4、考勤制度執行情景佔10分。

四、考核計分辦法

測評分值計算:按有效票數,1個優秀票計1分,1個稱職票計0.8分,1個基本稱職票計0.7分,1個不稱職票計0.5分。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得分,總分÷有效票數×標準分值=測評分。

考勤分值計算:根據全年度考勤情景,每缺勤一天扣0.1分,扣完為止。病事假按國家人社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五、考核等次的確定

1、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的中層幹部和一般工作人員分別確定等次;鎮聘及其他工作人員單獨確定等次。

2、每一類工作人員分為四個等次類別:一類為優秀工作人員,占人數20%;二類為比較稱職工作人員,佔75%;三類為一般稱職工作人員,佔5%;四類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工作人員,不設特定比例。具體考核等次的確定是按每位工作人員考核總得分排行順序來最終認定,一、二、三類等次人數均按四捨五入確定具體名額。第四類工作人員不受名額限制,考核分值低於60分直接確定為基本稱職,因違法、違紀被組織、人事、紀檢、司法部門查實或查處定性的工作人員,直接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3、到村、居任職人員按編制情景分別參加鎮中層幹部考核評比。到村、居任職人員所在村(居)被鎮對村目標管理考核一票否決的,其不得評優(即一類工作人員)。

4、在一類工作人員當中,黨政機關公務員取得分總排行前13%位次人員,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得分總排行前15%位次人員(具體比例根據縣對鎮年度考核結果確定),作為單位年度優秀工作人員上報縣人社局,中層幹部和一般工作人員仍然按比例分別計取(“四捨五入”)。

六、附則

1、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考核等次確定,依據縣委組織部考核情景確定。

2、本辦法由鎮考核領導組負責解釋。

叉車司機績效考核方案7

為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叉車的使用效率,更好地配合生產,促進叉車司機對叉車維護、保養的責任心,保證叉車駕駛人和行人的人身安全,特此制定叉車和叉車司機的管理考核辦法。

一、叉車使用規則

1、原則上本公司的叉車只服務於車間產品入庫、酒精的裝卸和儲運的發貨工作,不得外出作業,如特殊情況要出廠區的必須向特種設備管理員請示並經部門經理同意方可駛出,並要嚴格做好出入時間的記錄。

2、必須經專業部門培訓並且取得叉車操作證的人員方可駕駛叉車,不準將叉車交給沒有操作證的人員駕駛。

3、不準穿拖鞋駕駛車倆,着裝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車時不準打手機、吃東西,與他人閒談或有礙行車安全的行為。

4、起步前觀察四周確保安全後先鳴笛後緩慢起步。

5、行車中車輛不得突然緊急制動,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準超過限速規定行使。

6、行使時貨叉底端距地面高度應保持在200~300毫米,門架須後傾。

7、轉彎時必須提前減低車速並且鳴笛,確保安全時方可通過。

8、載物高度影響前行視線時,應低速行駛。

9、停車時將換擋桿推向空擋,將鑰匙轉到關閉位置,切斷電源拉緊手剎。

二、叉車裝卸規則

1、叉載物品時,應按貨物大小調整兩貨叉間距,兩叉負荷應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叉載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誌牌的規定。

2、在物品裝卸時,必須把檔位放到空檔位置,並拉上手剎或踩剎方可作業。

3、貨叉在接近或離開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貨盤)和叉頭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員。

4、貨叉升降時,起重架應與地面垂直,不得把起重架前傾。

5、載物時貨叉的起升、下降和門架的前、後傾操作應緩速平穩。

6、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使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和起平衡作用。

7、禁止單叉作業或用貨叉頂物、拉物。

8、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9、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物品。

10、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的方法卸貨。

11、不準站在叉車叉住的木託板上裝卸產品。

12、叉車在作業過程中叉有物品時,司機不可擅自離開現場。

13、叉車中途停止使用時,應將貨叉水平置於地面上,並拉上手剎防止叉車滑動。

三、叉車的保養

1、日常維護由叉車司機來完成(班前、中、後檢查)。

2、清潔車容車貌,叉車上不得擺放雜物。

3、檢查升降缸上兩邊起升鏈條張力是否一致,鎖緊螺母有無鬆動。

4、檢查蓄電池液麪是否在適中位置,不足時要及時補給但不能多加(液麪高出上端極板2-3釐米)。

5、叉車的門架及其他連接部位的緊固件有無鬆動。

6、檢查叉車輪胎氣壓是否符合標準。

7、確保叉車的各轉動部位有充足的潤滑。

8、年度保養

(1)請廠家或專業維修公司對叉車進行鍼對性保養,更換部分必要的零件。

(2)調試叉車的必要技術參數。

四、叉車鑰匙的`管理

1、叉車鑰匙必須由經過培訓並取得叉車操作證的人員使用,其他人員不得使用。

2、當班叉車司機下班時必須把鑰匙統一放在工具櫃裏,嚴禁桂在電門鎖上。

3、嚴禁任何人擅自把叉車鑰匙交給無關工作人員使用,否則,造成事故,後果自負。

五、叉車蓄電池的管理

1、蓄電池表面時刻都要保持清潔乾燥。

2、充電前要檢查蓄電池電解液是否足夠,接線是否緊固,並打開氣蓋後方可進行充電。

3、充電時不要加電瓶液體。

4、充電時蓄電池上面不要擱置金屬工具。

5、充電完畢後如果直接拔下充電源插頭會產生電火花,正確的操作方法是應先關充電器電源後才拔下插頭。

六、更換電瓶組的操作規定

1、因電瓶組是較重的物品故更換時為了安全起見須兩個人協作完成。

2、起吊前要檢查電瓶組和叉車是否還有螺絲相連接和起吊鋼絲繩是否平衡扣緊電瓶組、在確認沒有螺絲相連接和起吊鋼絲繩平衡扣緊電瓶組時方可起吊。

3、起吊時要慢升慢降免得鋼絲繩脱叉摔壞電瓶和傷到人員。

4、起吊過程中在作業區域2米內嚴禁站人。

5、吊裝完畢要檢查電瓶組和叉車的緊固螺絲是否擰緊,如螺絲已緊固,方可插上電源使用叉車。

七、叉車司機的管理

1、叉車司機平時要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叉車司機服從上級的工作按排,並做好交接班的記錄。

3、叉車司機要做好叉車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4、叉車司機月內如出現二次違規操作或投訴的要停工學習一天,季度內出現5次違規操作或投訴和人身安全事故的調離叉車崗位並按公司的相關制度處理。

八、叉車司機的考核辦法

九、考核管理辦法

1、以上各項目未明確的其他不符合條款,按《20xx年度生產車間一線崗位作業目標及考核辦法》執行。

2、崗位個人每月考核得分與崗位績效目標工資200元掛鈎考核發放。

3、未按上、下班規定要求執行,30分鐘內為遲到、早退,30分鐘至4小時為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為曠工1天。

4、本辦法解釋權歸生產部。自20xx年4月1日起實施,原20xx年相關考核辦法同時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