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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合同合集十篇

勞動合同 閲讀(2.79W)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勞動合同合集十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 址 : 住 址:

聯繫方式 :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 。期限為: 。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説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十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 上條所稱的工資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乙方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 _日_年_ 月_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四川成都。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合同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勞動合同 篇3

一、目的和範圍:

本着公司與員工雙向選擇、自由用工的原則,監督中心承諾為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圍,良好的學習、培訓環境,提高員工績效和勞動保護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與《勞動法》相一致,如有不同解釋,以公司管理制度、勞動合同和《勞動法》為準。 本規定適用於監督中心所有員工。

二、權利和責任

1、 監督中心主管負責與公司人事一起統計勞動合同到期的員工;

2、 公司人事主管提前2個月通知監督中心合同到期的員工;

3、 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

4、 監督中心經理提前1個半月與勞動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面談,同時填寫評價表;

5、 監督中心經理提前一個月把員工填寫的《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和評價表提交公司人事;

6、 公司人事委討論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到期前10天通知員工本人。

三、具體規定:

1、 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提前1個半月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如果本人在海上或者

外地工作,應本人簽字後以傳真或掃描的方式把意向書反饋到監督中心;凡不按時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的員工視為自動放棄續簽合同的權利;

2、 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不願意與公司續簽合同,應提前1個月向監督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監督中心考慮與員工面談並做相應的挽留工作;如不能挽留,應在員工合同到期一個月內提交員工申請給公司人事部門;

3、 填寫了《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的員工表示本人願意與公司續簽合同,由監督中心經理與員工面談,並填寫《員工評價表》,對員工進行一個合適的評價以及推薦公司續簽合同;

4、 推薦不予續簽合同的理由

1) 連續三次績效考核最後一名;

2) 合同存續期間四次績效考核最後一名,並無任何改進措施的;

3) 無理拒絕工作三次以上的;

4) 工作態度惡劣,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四次給予低評或者兩次被甲方遣返的;

5) 一次性連續曠工達10天以上或者合同存續期間累計曠工達20天的;

6) 本人不願意續簽並經過監督中心經理挽留仍不願意續簽合同的;

7) 無正當理由擅離職守的;

8) 給監督中心乃至公司造成聲譽受損的;

9) 泄漏公司祕密,例如泄漏工資獎金等公司規定的祕密;

10) 其它。

四、推薦不予續簽合同的解釋:

1、 一次性連續曠工是指海休期間休完海上佔用的雙休和節假日逾期不到公司報到的,並

無任何書面或者電話、郵件等方式請假的員工;

2、 合同存續期間累計曠工時間20天為界,20天以下員工本人書面表示有悔改意向的, 應給與訓誡和降級處理,原則上監督中心應給與續簽推薦;超過20天並經過談話仍然 不願意悔改的員工應推薦不予續簽合同;

3、 其它解釋應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則向良好意願方向解釋。

五、附件

附件一: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員工本人填寫)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的勞動政策、法規、規章,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本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招收乙方從事汽車駕駛員工作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任務

1、 負責牌號為: 的汽車駕駛工作。

2、乙方應愛惜公司的車輛,注意車輛的平時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週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護機件的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3、乙方應每天清理所駕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車燈、剎車系統、輪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維修。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

5、乙方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後勤主管,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

6、乙方對所駕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三、工作時間

因工作性質特殊,乙方需機動作業。經甲方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甲方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2、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的勞保福利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4、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金或定期生活補助費等,按國家及市有關規定計發。

6、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六、勞動紀律及獎懲

1、 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乙方獎勵200元。

2、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3、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5、乙方在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後駕車。

6、乙方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7、乙方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如屬用車人執意所為,則同司機和用車人共同負擔。

因乙方違章導致的賠償費用超過保險公司理賠金額的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行承擔。因違章造成的其它後果概由司機自行負責。

8、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公司隨時等候出車,不得擅自外出;出車回來,應立即向後勤主管報到。

9、乙方必須身帶手機,隨時與甲方保持聯絡。

10、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乙方未經甲方領導批准,不得將所駕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與乙方提前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不履行甲方規定義務的;

4、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5、甲方按國家法律規定宣佈破產、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無法安排乙方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與乙方提前解除本勞動合同:

1、本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

2、因工負傷並經確定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隨時可以與甲方提前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條件的。

十一、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即終止勞動關係,辦理有關手續。當事人願意續訂合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十二、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當事人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因履行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十六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 (簽名蓋章)

勞動合同 篇5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3、除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的人員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户籍所在地:

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6

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

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4、……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揚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工商登記機關

社會保險單位代碼 聯繫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本單位起始工作時間 合同期限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列第 種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a,b,c選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止。

甲,乙雙方選擇上述勞動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自 年 月 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

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在 。

(四),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以書面變更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 工時制(a,b,c選其中之一)。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按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事項及內容執行。

c,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根據工作需要,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月,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人民幣/月;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前。

(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待崗生活費。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有集體合同的,按集體合同約定。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 ,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提供可能的幫助,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等級鑑定,併為乙方依法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二),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瀋陽碧磊建築材料廠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個月)

2、合同終止後雙方可以在平等自願條件下商議續簽。

二、合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工作時間及節假日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按季節調整工作時間,每週六、週日為帶薪休假日。

(二)其它節假日按照國家法定假日休假(如五一,十一等),過年期間可享受公司給予的 天帶薪休假(如遇特殊情況可共同商議)。

四、工資待遇及社會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基本工資: 元/月,每月 日發放。

2、績效工資:

3、甲方每月發給乙方交通補助 元,通訊費補助 元,與基本

工資同時發放。

4、甲方安排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外(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日早9點至晚6點)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二)其他形式:

1、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2、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如乙方經常在外辦理公司業務,甲方應為乙方交納意外保險。

五、勞動合同中的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六、勞動合同範本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九、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二)、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四)、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

十、勞動合同的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聘用單位)全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甲方職工。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依法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承諾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保障乙方合法權益。

(二)依法為乙方繳納失業、養老、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險基金,並接受乙方查詢和敦促。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非法扣除或以任何形式拖延支付。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規定的勞動條件和保護措施。

(五)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需要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會。

(六)在不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的情況下,不干涉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不要求乙方從事有損人格尊嚴的工作。

二、乙方承諾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如實提供個人有關資料,不得有欺騙訛詐行為。

三、雙方約定

(一)工作範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種)負責_________工作(兼做_____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月工資額_________元。

(三)工作時間和超過工作限制

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每週享有至少1天休息日(實行5天工作制之後從新規定)。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如需乙方加班加點,須徵得乙方和工會同意,並按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且每月累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

(四)工資的給付

1.甲方以貨幣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總額不低於_________元。支付時間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停工工資:非因乙方過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間,甲方應發給乙方停工工資。停工工資費不得低於乙方平均工資的70%。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合同期未滿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解除合同。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支付一筆相當於通知期乙方正常工作可實得收入款數的費用予對方,作為代替通知金。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終止執行。

(三)勞動合同的續訂

續訂勞動合同,雙方要在合同期滿前30天協商確定。

五、合同期待遇和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享受的有關待遇和終止、解除合同後可獲得的有關補償(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金),按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本合同規定,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經濟責任

1.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強制乙方加班加點的,除支付加班工資外,還須付給乙方兩倍於加班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臨時拒絕的,須按預定加班時數付給相當於兩倍加班工資的違約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工資,除付清所欠工資外,須按日支付乙方相當於所欠款額1%的違約金。

4.在合同期內,甲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過錯而解除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在本企業服務年限長短支付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服務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5.乙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須付給甲方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合同期未滿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二)違約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嚴嚴重損失的,除承擔經濟責任外,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其他

(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但須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如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申請調解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約定: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現在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 爭議處理勞動爭議發生

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鑑證機關:______(蓋章)

合同鑑證人:______(簽章)

合同鑑證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10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單位地址 電 話

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訊處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縣 街道(鄉鎮) 居委會(村)

居民身份證號碼

温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説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需用a3紙張雙面打印使用,裝訂使用需加蓋騎縫章;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為 。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徵得本企業工會和乙方的同意,並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乙方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或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為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名稱為 ,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應發工資,不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標準,並不低於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工資基數,按温勞社勞薪[XX]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約定為 。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具體為;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