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單位必須給哺乳期婦女簽訂勞動合同嗎? 分類\ 合同 時間\ 2017-12-29 我是07.10.23生的`孩子,我的勞動合同期限是09.1.31號,(其中07.10.18到08.2.29為產假),請問我09.1.31合同到期後公司有權力跟我終止勞動合同嗎?勞動法規定哺乳期婦女是產假結束後一年之內(還是孩子出生後一年之內)勞動單位必須給哺乳期婦女簽訂勞動合同? 標籤: 哺乳期 勞動合同 婦女 簽訂 勞動 相關文章 勞動合同簽訂多久後用人單位必須把合同返給勞動者 非全日制勞動者與公司必須得簽訂勞動合同嗎? 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辭職必須提前30天通知單位嗎? 我在哺乳期被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怎麼辦? 第3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有權不籤嗎? 公司必須和實習生簽訂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期滿後,單位未繼續簽訂勞動合同問題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可以隨便解聘嗎? 補籤勞動合同後還能要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嗎? 勞動局要我提供單位不肯和我簽訂勞動合同的證據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