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範文城>職場範本>勞動合同>

關於勞動合同模板合集10篇

勞動合同 閲讀(9.37K)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勞動合同模板合集10篇

勞動合同 篇1

茲有本單位職工,性別,身份證號碼

勞動合同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工作崗位為,勞動合同起止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起於年月日,共年個月。因(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條第款第項規定,本單位於年月日終止(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月日

注:本證明書一式四份,原合同雙方當事人、失業保險機構、社保經辦機構各一份。

勞動合同 篇2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下午。 每週周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

標準為:

E、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乙方有權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投訴。

(二)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不得塗改。

(五)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法培訓協議

甲方:

乙方:

為提高員工業務能力、促進員工自身發展,公司鼓勵並支持員工參加職業培訓。為確保公司的穩定性和可持續發展,根據《》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到 參加 業務培訓(進修)。在業務培訓(進修)期間,甲方負責乙方培訓(進修)費,該費用由乙方先行繳付,培訓結束後按甲方《員工培訓管理制度》規定報銷。

二、乙方應珍惜此次培訓機會,認真參加培訓,自覺遵守培訓單位的紀律。凡因違規違紀受到培訓單位處分的,甲方將視同在本公司內的違規行為,按公司制度追加懲處。

三、乙方參加培訓後,須達到此次培訓的目的。培訓結束後,乙方應將培訓成績單、培訓證書交甲方檢驗,複印件存入員工檔案。如乙方未取得培訓機構頒發培訓合格的成績單、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等,則甲方有權不為乙方報銷培訓費用,並按甲方相關制度扣除已發相關費用(包括交通費、伙食補貼等)。

四、培訓結束後,乙方須在合理時間內返回甲方報到。否則,因此產生的費用自理,同時按逾期報到的天數做曠工處理。

五、甲方責任與義務

1、保證向乙方支付約定範圍內的各項培訓費用;

2、保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條件;

3、在培訓期間,做好培訓指導、監督、協調和服務工作。

4、保證在乙方完成培訓任務後,安排在適合的工作崗位或職務,並給予相應的工資待遇。

六、乙方責任與義務

1、保證完成培訓目標和學習任務,取得相關學習證件證明材料;

2、保證在培訓期服從管理,不違反甲方與培訓單位的各項政策、制度與規定;

3、保證在培訓期內服從甲方各項安排;

4、保證在培訓期內定期向甲方溝通,彙報學習情況;

5、保證在培訓期結束後,回到甲方參加工作,服從甲方分配,勝任 工作崗位(或職務)。

七、服務期限及補償費:

1、培訓費用在 元以下(含 元),乙方應為甲方服務滿三年,不滿三年的,按以下標準補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1)服務滿二年、不滿三年的,補償 %;

(2)服務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補償 %;

(3)服務不滿一年的,補償100%。

2、培訓費用在 元以上的,乙方應為甲方服務滿五年,不滿五年的,按以下標準補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1) 服務滿四年、不滿五年的,補償20%;

(2) 服務滿三年、不滿四年的,補償40%;

(3) 服務滿二年、不滿三年的,補償60%;

(4) 服務滿一年、不滿二年的,補償80%;

(5) 服務不滿一年的,補償100%。

八、合同期間,由於甲方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不補償培訓費用。乙方因違紀被公司辭退的須全額補交培訓費用。

九、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的規定,經學校授權,《_________》大學校長作為甲方與受聘人員(乙方)簽訂職位聘任合同書,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職位聘任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無固定期限聘任合同。這裏所説無固定期限是指國家法律,政策或學校規定的被聘任者退休之前的期限。

乙方在受聘期內辭職,應提前6個月通過所在院系向學校遞交辭呈。

第二條 工作任務與目標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教授職位工作。如果院系發生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職位。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2.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每學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200學時以上。

4.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學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學工作,認真進行課程建設(如教材編寫,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改革,實驗方法變革等)。

5.爭取和主持科研項目,科技創新研究任務及目標

(1)乙方在考核期內,必須至少主持過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或至少主持1項省部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子課題;或主持1項橫向科研項目(科研經費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對主持的科研項目,應該認真負責,必須按照項目計劃書的內容以及學院科研項目中後期管理的相關規定保質保量地完成。

6.乙方在考核期內平均每學年必須有1篇在國內核心期刊或國外雜誌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大學);或考核期內有1篇公開發表在sci收錄雜誌(if3.0以上)學術論著(第1作者或通訊作者,作者單位為_______大學)。

7.乙方應該積極參加學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學科建設工作,協助完成相關的學科建設目標。

8.乙方應該完成學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與教學相關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條 乙方權利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職位職責,要求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教學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條件。

乙方在本校每連續工作滿五年,在學院允許的前提下,可享受6個月的學術假,職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學術假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學術假的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減半;乙方要求享受學術假,需提前6個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

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項目,或參加重大課題研究工作並且在項目中負有較重要責任,在課題進行期間,可申請額外享受不超過二年的有薪學術假,在享受學術假期間,乙方教學工作量免於考核。

甲方必須為乙方申請項目提供必要的條件。

甲方應該從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為乙方主持和完成項目提供便利。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教育事業,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恪守學術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學校聲譽。

乙方同意按照聘任期內甲方施行的《教師編制核定,職位設置與職務聘任規程》的要求履行義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乙方必須完成《_________醫學院教師職務基本責任標準》中所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務,並達到相應職務所規定的考核指標。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若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 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 ____。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接受。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不定時工時制,主要工作集中在每天 至, 至

第九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三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

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甲方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在非工作時間,應儘量不要外出,乙方外出從事非工作事項遭受意外或發生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有上崗協議的更改為:崗位工資隨雙方上崗協議中約定的標準執行),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 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 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一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 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1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B. 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

C.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D.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G.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 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嚴重困難而不再經營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D.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E.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F.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C. 乙方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D. 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E.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A. 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B. 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生產生活用品、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C. 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A. 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B.為乙方結算工資。

第二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三十一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名稱: 主要負責人(法人代表):

地 址: 聯繫方式:

乙方姓名: 性 別:

民 族: 籍 貫:

身份證號碼: 家庭電話:

家庭地址:

常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勞動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試用期 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擔任 一職。所聘職務的工作職責和內容以甲方的崗位説明書為主。

2、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需要和乙方的崗位勝任能力(專業、技能、綜合素養、身體健康等)的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內部調動或跨地域調動)。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具體實施時間可視工作需要進行彈性操作。

2、由於服務行業的特殊性,乙方因服務客户自願延長工作時間,完成本職工作,甲方可給予調休或補休,因此甲方不再給予與加班相關的補貼。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在每月正常出勤且提供了正常的勞動之際,公司給予合理的勞動報酬。乙方的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2、甲方如實行新的薪酬制度,乙方的待遇按新制度執行。

3、甲方以月為單位支付工資,薪資發放的日期為每月的15日。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是税前工資,乙方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社會保險

1、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交納社會保險,乙方須提供相關的資料給甲方備案。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防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相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促進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制度,自覺的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2、甲方可以對遵守勞動紀律的員工酌情予以獎勵,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員工,按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3、因乙方違反相關法律和勞動紀律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需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制定規章制度並實施內部管理。

2、根據公司發展及業務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進行績效考核,核實乙方完成工作的情況。

3、對員工進行思想教育工作,執行勞動紀律,維護企業形象,增強企業凝集力。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合法權益。

2、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操作規範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對乙方的管理。

3、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為保證甲方工作的正常運轉,乙方不得兼任甲方以外任何單位的工作,不得保留任何其他單位的勞動合同關係。乙方如有隱瞞,將承擔被辭退的後果。

4、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努力工作,勤勉盡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保密協議規定的項目,該項義務不因乙方離職而解除。

5、保守個人工資待遇的祕密,乙方不得泄露和傳播本人及他人的工資,不允許探聽他人工資、不允許將自己工資告知他人。

6、乙方必須對本人的職稱、執業資格、註冊證件、學歷證明、身份證明和簡歷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須承擔全部責任直至被開除,並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須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的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1、合同期即甲乙雙方約定的服務期,甲方出資培訓乙方,乙方應為甲方服務至合同期滿。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已支付的全部培訓費。

2、雙方約定的補充事項如下:

(1)。

(2)。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其 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需要變更的,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未經當事人合法授權而代簽的無效。

甲方(蓋章): 乙 方(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摘要:在我國的改革開放及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大好形勢下,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廠礦順應時代進步的潮流應運而生,企業數量急劇上升,競爭也就愈演愈烈。因此,企業為了更好的生存與發展就必須要提高自身競爭力,加強管理,規避風險。所以要採取相應的措施和策略去進行有效的規避和合理的解決,這正是當下企業所面臨的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

關鍵詞:勞動合同 管理 爭議 規避

一、簽訂和諧的勞動合同,避免爭議的產生

每個企業的發展都離不開勞動者,企業為了保證穩定的生產及產品的合格率,就必須要留住人才,所以企業就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來保證雙方的利益,規範雙方的行為,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質量直接關係到企業的發展速度,因此必須加強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簽訂公平、公正、合理的勞動合同,儘量避免因合同問題而產生爭議,使雙方利益達到和諧的統一,以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

二、勞動合同管理中的弊端

1.企業管理階層對勞動合同的管理缺乏重視度

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勞動者的素質也越來越高,他們不再象六、七十年代的工人一樣,只知道埋頭苦幹,他們已經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為自己維權,來保護自己的利益,所以近幾年來勞動合同的爭議問題也越來越多。但仍有許多企業的管理者對勞動合同管理認識度不夠,沒有引起高度的重視,比如説,有些企業覺得員工與公司之間就是僱傭的關係,不用簽訂勞動合同,或是沒有規範的進行勞動合同的簽訂,當出現勞動糾紛時,就會導致兩者關係破裂,矛盾激化,企業就會處於被動局面,影響正常的生產。

2.沒有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

就目前形勢來看,我國的中、小型企業內部根本就沒有設立專門的勞動合同管理崗位和管理人員,大多都是以兼職的形式來做這項工作的,這種不健全的組織機構就造成了內部員工之間的推諉、扯皮、職責不清等等不良現象,而且企業也沒有制定合理而有效的勞動合同管理方面的制度來進行約束,讓員工工作起來,無章可循,無法可依,亂糟糟的一大片,使勞動合同名存實亡,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企業利益也得不到合理的維護。

3.沒有合格的勞動合同管理人員

大多數的企業把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看作是稀鬆、平常的常規性工作,覺得隨便一個辦公室文員都能搞定,因此導致勞動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參差不齊,良莠不一,再加上沒有設立具體的崗位職責及要求,這種粗放式的管理手段,對企業的長遠發展極其不利。

三、如何有效規避勞動合同糾紛

1.加強對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視度

第一,不論任何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這一流程絕對不能省略,有一部分企業為了省事,就與勞動者簽訂口頭協議,這種方法是十分不可取的,因為沒有書面的合同,承擔的義務和擁有的權利就不明確,這就是勞動合同糾紛產生的源頭。我國《勞動法》已經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卻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必須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滿一年還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就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就給企業帶來一定的負擔,也就是説企業如果對勞動合同管理不夠重視,將來要是發生不利於企業發展的狀況,企業也只能自食其果。

第二,為了有效規避勞動合同糾紛,進行合同簽訂之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在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的同時還要加強對雙方基本情況的瞭解。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在聘用勞動者之前必須要向勞動者説明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報酬等一系列內容,用人單位也有權向勞動者去了解一些與合同有直接關係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如實説明不得隱瞞。

第三,要加大對勞動合同的宣傳力度,企業員工上崗前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而且要對勞動合同的各個條款做到清楚、明瞭,尤其是那些容易引起爭議的薪酬、福利等敏感方面的問題,一定要做好詳細的瞭解。合同是在雙方協調統一的情況下籤訂的,不能有欺瞞、強制行為,如果勞動者不認同,可以拒絕簽字,再進行調解解決。

2.要做好勞動合同簽訂前的一系列工作

市場經濟的時代是雙向選擇的時代,勞動者可以選擇企業,企業也可以選擇勞動者,所以在勞動合同簽訂前,一定要對勞動者的具體情況進行詳細的瞭解,最主要的一項就是入職前的體檢工作。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前一定要對其進行健康體檢,保證勞動者沒有傳染病等一些不利於工作的現象存在,如果體檢不合格,企業可以拒絕錄用,符合要求以後才可以進行勞動合同的簽訂。比如説,某企業在沒有進行健康體檢的情況下與某勞動者簽訂了兩年的勞動合同,但勞動者在工作一年後發現肺部出現了問題,與企業產生糾紛,而企業經調查發現這位勞動者在進公司前曾經在一家小煤礦工作過,這到底是本企業的問題,還是這個勞動者在原來煤礦工作時的問題,就説不清了。因為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沒有進行入職前的健康體檢,為了平息爭議,解決糾紛,企業只能自認倒黴,賠償損失。

3.建立完善的勞動合同管理體系

第一,要有專門的勞動合同管理組織,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必須要由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二,要有完整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無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制定了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推動企業勞動合同管理的有序發展,為企業規避風險提供有效的依據。

第三,用人單位需要制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直接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當公示,對規章制度進行改動時必須與員工代表或者工會協商,規章制度中如果存在需完善的地方,勞動者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建議並協商。

4.按照正規的法律程序來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某個勞動者在工作了一段時間以後,發現並不適合這項工作或者是在工作中出現違章、違紀等等不良的行為,企業可以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但解除的原因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並且要拿出足以讓當事人信服的證據。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合同書上必須要由勞動者本人親自簽字,才能生效,而且這些解除關係的一系列的文件材料,企業有必要存檔保留,以備後查,避免爭議。

5.提高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作為企業的管理人員必須要懂得國家的法律法規,因為管理者是與勞動者進行直接接觸的,勞動者如果違反勞動紀律或不按章操作的話,管理人員有權進行責罰,但責罰的方式一定不能與國家法律相沖突,否則就屬於違法行為。比如説,有些企業對工人進行體罰或經濟處罰,甚至責令其停工,這些都是違背國家法律的。勞動者有勞動的權利,不是管理人員想讓幹就幹,不想讓幹就停的。而作為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人員責任就更加的重大,合格的勞動合同管理者可以有效的規避勞動糾紛,搞好勞動關係。所以企業一定要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學習和培訓,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掌握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做好正常工作中的糾紛調解工作,讓將各種爭議及糾紛在初始階段就得到控制。

6.企業要嚴格履行勞動合同

既然簽訂了勞動合同就必須嚴格的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福利、待遇等等款項,讓勞動者的利益得到保障。只有加強勞動合同中每一個環節的管理,才能保證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展開,達到和諧的統一。

總而言之,科學合理的勞動合同是維護雙方權益的,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勞動者的素質水平越來越高,他們對勞動合同的重視度也越來越高,所以企業一定要嚴格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各個條款,讓勞動者享受到他們的勞動成果。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糾紛,規避爭議,達到和諧管理,提高企業競爭力,促進企業可持續性發展.

參考文獻

[1]吉文傑.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及爭議規避[J].中國市場,20xx(78017):58-59

[2]許?.和諧勞動關係背景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實施問題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xx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2、乙方工作內容(或工作任務)是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乙方享受以下節假日: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週期和時間為: 。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各地、市、縣人事局,各直屬單位人事 ( 幹部 ) 處:

現將《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規範化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

崗位規範化管理暫行辦法

為了適應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規範化管理,使工勤人員的崗位設置、技術等級設置、聘用及待遇等更加規範和有章可循,特制定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規範化管理暫行辦法。

一、制定崗位規範的指導思想

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符合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競爭激勵機制和工勤人員崗位管理制度,充分調動工勤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勤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崗位規範的範圍和對象

全省各級黨政機關 ( 含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 ) 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在崗工勤人員 ( 含合同制工人 ) ,均實

行崗位規範化管理。

三、崗位設置

( 一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設置要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崗位性質、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和所需資格條件確定。

( 二 ) 崗位限額要控制在編制部門核定的工勤人員編制數以內。 ( 三 ) 工勤人員崗位設置由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提出設崗方案。設崗方案要明確崗位職數、崗位責任、崗位所需條件、崗位考核標準等。各單位的設崗方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四、崗位等級設置

( 一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分為技術工人崗位和普通工人崗位。技術工人崗位設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和技師 ( 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崗位暫不設高級技師 ) ;普通工人崗位只設崗位,不設等級。 ( 二 ) 技術工人各崗位等級設置全省實行比例限額控制,原則上技師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種技術工人總數的 5% 以內;高級工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種技術工人總數的 35% 以內;中級工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種技術工人總數的 35% 以內;初級工崗位不設比例限額。

( 三 ) 各技術工種中技師和高、中、初級崗位比例限額由省人事廳統一下達給各地市和各主管部門。地市的由地市人事局統一安排使用,省直單位的由各主管部門統一安排使用 ( 崗位比例限額另行下達 ) 。 ( 四 ) 對確因工作需要,人員發生變化及其它原因,需要調整崗位比例限額的,可由各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

( 五 ) 對各工種技術等級崗位的考核評定,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設置技師崗位必須是國家規定允許設立技師崗位的工種,技師崗位的設置需經省人事廳批准。對在不應設技師崗位的技術工種中評定的技師,工資不予兑現。

五、崗位等級考核

( 一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實行崗位等級考核制度。崗位等級考核分為確定崗位等級考核和晉升崗位等級考核。確定崗位等級考核是對新招收為機關事業單位的技術工人進行的考核,

通過考核確定崗位等級;晉升崗位等級考核是對已取得初、中、高級技術等級擬晉升上一級技術等級的考核。

( 二 ) 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完成工作情況和技術業務水平。

( 三 ) 崗位等級考核按照崗位等級序列和工種類別進行,通過對相應崗位考核合格後發給《崗位證書》。

( 四 ) 各技術工種的崗位等級考核每年組織一次。全省技師和省直單位高、中、初級工的崗位考核由省人事廳統一組織實施;地市的高、中、初級工的崗位考核地市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六、申報條件

( 一 ) 技師崗位申報條件

1 、 取得本工種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五年以上。

2 、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1) 在省、部級以上工人技術競賽中取得名次;

(2) 在技術革新、技術發明中取得成果並有省部級以上成果證書的;

(3) 獲得市地級及以上勞動模範稱號並保持榮譽的。

( 二 ) 技術等級崗位申報條件

初級工:在本工種連續工作三年以上。

中級工:取得本工種初級《職業資格證書》五年以上。

高級工:取得本工種中級《職業資格證書》五年以上。

七、崗位聘用

( 一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實行聘用制。技術工人必須經過培

訓、考試、考核並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證書》後,聘用上崗。 ( 二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聘用要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在人事部門下達的崗位限額內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聘用,並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和聘用合同的簽訂均按有關規定辦理。 ( 三 ) 加強對工勤人員崗位的管理,嚴格控制超崗位限額聘用,對解聘、低聘或自然減員等原因空出來的崗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用。

八、工資兑現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工資兑現應在人事部門下達的崗位限額內以本單位所下聘書為依據,本着聘什麼崗位,拿什麼崗位工資的原則,在聘期內享受相應的工資、補貼待遇。工資均從聘用的下月起執行。報批工資時,需攜帶《職業資格證書》、《崗位證書》及聘書等有關手續。

勞動合同 篇10

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麼?

企業與勞動者之間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是對企業與勞動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作出的書面規定,生效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麼大家知道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麼嗎?下面讓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吧。

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麼:

一、合同是否是規範化標準合同以及責任認定:一般情況下,公司的勞動合同大多都是規範化的標準勞動合同,也有的公司是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但是不管是規範化的或者是自行擬定的,都跑不出法律的範疇,超出了法律範疇,即使是簽了合同,合同也是無效的,公司是要相應承擔責任的,因為是公司本身擬定的合同不合法才導致合同無效,所以責任在於公司不在員工。所以員工對於該方面問題不必太過於擔心。無論是規範化合同還是自行擬定合同,員工均可以簽署而不必去擔心責任的問題。

二、合同中的崗位定位問題:很多公司投機取巧會在合同裏面改變崗位稱呼,比如説:該人員是管理類人員,但是公司卻在合同裏寫明是操作類人員。雖然待遇不變,但是這種做法對於員工來説是有風險的。對於公司卻是百利而無一害。所以員工簽署合同是務必看清崗位名稱,如果有異議務必當場提出改正後方可簽字。

三、合同中的底薪問題:很多公司在合同中會把市最低工資作為底薪,但是對於底薪(面試時的約定最低底薪)高於最低工資人員來説,這種情況下就不可以按最低工資來簽訂合同了。必須及時改正後再籤。因為底薪會涉及到你以後工作中很多問題,尤其是你的收入會有很大影響。

四、在合同中對於病假工資進行約定。很多公司按照常規做法不會在合同中對病假工資做規定,這樣一來公司就完全可以按照不低於市最低工資的80%來支付病假工資。這個對於員工來説是不利的。所以員工最好在簽訂合同時協商好病假工資支付辦法然後寫入到合同中。對於員工就比較有利了。

五、合同中關於崗位調動的規定問題:很多公司會在合同裏明確公司員工需要服從公司的崗位調動。該項規定可能會涉及到以後工作中的崗位調整問題。員工需要看清楚崗位調動的條件,不能夠因為崗位調整而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六、合同簽訂時間問題: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必須在一個月內與新入職員工前段時間合同,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簽署,則有權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但是該要求最好是在離職時提出來,因為在職時提出來可能會影響你的工作)。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麼的相關知識,希望大家看了之後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也能注意到此類問題,如有遇到此類糾紛的朋友,也可以到網站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那麼小編就介紹到這裏了,大家還可以繼續在本站瀏覽關於勞動合同的其他方面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