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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15篇

財務管理 閲讀(1.67W)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一、為規範我公司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運作資產,積極增收節支,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嚴格按公司法、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業務,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公司管理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設置公司財務部,內設財務會計,出納員,責任明確,分工協作,共同搞好企業財務工作。

三、公司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對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進行登記。

四、公司財會人員應忠於職守,堅持原則,正確進行會計核算與監督。

五、本公司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和銀行結算辦法,建立現金管理辦法。

六、財務部對各種應收款及預付款加強核算、管理,控制限額,確定回收時間,確保企業管理循環和週轉及時清算和催收。

七、嚴格流動資金管理,確定最佳現金餘額,避免現金閒置,保證現金安全。不準將公司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坐支現金,職工的工資、福利、津貼用現金結算,其他結算必須用轉帳結算。

八、公司職工有困難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寫借款單,註明個人用途,公司給予不超過個人二個月的工資為借款依據,並且及時還清借款,否則下次不予借支。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一)負責公司財税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二)負責租金、税金、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足額收繳工作;

(三)編制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及帳務處理;

(四)負責員工薪酬發放、出差報銷及日常帳務處理等財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司外部財務環境協調處理工作。

(六)商户日常費用的收取。

(七)公司庫房等購買用品的建檔記錄。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籤後,報公司財務部門審核,並送公司總經理批准,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籤權限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籤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借款單”,並註明借款事由及行程,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技術部:住宿費80元/2人/天;100元/3人/天。

2.4出差補助標準

外出員工每人每日補貼20元,6、7、8、9四個月份每人每天補貼30元;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客户吃飯,事先與公司聯繫後,給予30元/人的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卧、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卧、硬卧、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乘坐軟卧僅限正職;其餘員工乘坐火車硬卧、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並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4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5長途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6員工出差返回後於一週內報銷,報銷時間為每週一及每五,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7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8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公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行為,有利於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結合物業管理企業的特點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規定。

除了規定另有規定外,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也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第二章 代管基金

第三條 代管基金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於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資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樓內車庫等。

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於共用設施和共用設備大修理的資金。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公用天線、供電幹線、共用照明、暖氣幹線、消防設施、住宅區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

第四條 代管基金作為企業長期負債管理。

代管基金應當專户存儲,專款專用,並定期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檢查與監督。

代管基金利息淨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後轉作代管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條 企業有償使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共用設施設備,應當設立備查帳簿單獨進行實物管理,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支付有關費用(如租賃費、承包費等)。

管理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辦公用房。

商業用房是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限、使用人向企業提供的經營用房。

第六條 企業支付速達軟件 的管理用房和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鑿權人、使用人認可後轉作企業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基金;企業支付的共用設施設備有償使用費,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後轉作企業代管的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第三章 成本和費用

第七條 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過程是發生的的各項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計入成本費用。

第八條 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營業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費、直接材料費和間接費用等。實行一級成本核算的企業,可不設間接費用,有關支出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直接人工費包括企業直接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等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等。

直接材料費包括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直接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和動力、構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間接費用包括企業所屬物業管理單位管理人員的工資、資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取暖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費用等。

第九條 企業經營共用設施設備,支付的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

第十條 企業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一條 企業對管理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營業成本或者管理費用。

第十二條 企業可以於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0.3%-0.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衝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去已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衝減管理費用。

第四章 收入及利潤

第十三章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從事物業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十四章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維修收入。

物業管理收入是指企業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務收入、公從代辦性服務費收入和特約服務收入。

物業經營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築物和共用設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共用設施收入。

物業大修收入是指企業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委託,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在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證時確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物業大修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簽證認可後,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企業與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雙方簽訂付款合同或協議的,應當根據合同或者協議所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為營業收入的實現。

第十六條 企業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淨收益、營業外收支淨額以及補貼收入。

第十七條 補貼收入是指國家撥給企業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

第十八條 營業利潤包括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

主營業務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税金及附加,再減去營業成本、管理費用及財務費用後的淨額。

營業税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

其他業務利潤是指其他業務收入減去其他業務支出和其他業務繳納的税金及附加後的淨額。

第十九條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銷手續費收入、材料物資銷售收入、廢品回收收入、商業用房經營收入及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等。

商業用房經營收入是指企業利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商業用房,從事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開辦健身房、歌舞廳、美容美髮屋、商店、飲食店等經營收入。

第二十條 其他業務支出是指企業從事其他業務活動所發生的有關成本和費用支出。

企業支付的商業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其他業務支出。

企業對商業用房進行裝飾裝修發生的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分期攤入其他業務支出。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江西省水利投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範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法規、政策、制度,在水投生態集團財務制度指導下,結合水投房地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水投房地產公司及其所屬項目部。

第三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其所屬項目部應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努力降低成本費用,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四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接受水投生態集團公司總部的財務管理和監督,發生的經濟業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要求,建立必備的會計賬冊,建立必備的會計賬冊,合理、準確地進行會計核算,如實編制會計報表,同時加強資金管理,注意控制和防範財務風險。

第二章財務機構及人員管理

第五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必須設立獨立會計機構,制定管理制度,配備合格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公司的各項經濟業務,並實行有效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

第六條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部是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會計職能部門,主要職責為: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負責組織指導所屬項目部編制財務計劃和預算,彙總編制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4、負責監控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和考核所屬項目部預算執行,並定期形成分析報告。

5、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6、總經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税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七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必須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所屬項目部財務應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水投房地產公司的有關規定,接受水投生態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第八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的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和完善公司內部相關管理制度。出納員、記帳人員、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分工明確,做到相互分離、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重大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以及互相監督制約的程序要合理、明確和完善。

第九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的財會人員要有國家規定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符合所在單位對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的任職要求。

第十條財會人員在工作中貫徹“工作有效率,核算要精準,管理上水平”的指導思想。財會人員應當熟悉所在單位的經營情況,真實、客觀地反映本單位經濟業務事項,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領導參謀。

第十一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領導報告。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三章財務預算管理

第十三條財務預算是一個綜合性的財務計劃,通過對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

第十四條水投房地產公司財物實行預算管理,所屬項目部的財務預算應圍繞水投房地產公司年度經營預算開展。

第十五條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的程序進行。按照下達目標、編制上報、審查平衡、審議批准、下達執行等編制程序進行編制,並制定詳細的財務預算編制政策。

第十六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必須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並按季度上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審核批准。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七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對及所屬項目部的資金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

第十八條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部為資金集中管理的執行機構,負責辦理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資金管理工作,對所屬項目部的資金管理進行監督,確保資金安全。所屬項目部財務部門作為資金集中管理的配合執行機構,在水投房地產公司財務部的指導下,具體負責辦理本公司的資金結算和資金管理工作。第十九條配合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建立統一的跨銀行的資金集中結算平台,與銀行網銀系統對接。

第二十條水投房地產公司編制資金使用計劃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審批生效。

第二十一條按照國家關於基本建設資金管理有關辦法,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門的資金實行專户管理、專門核算。

第二十二條水投房地產公司開設銀行賬户須經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批准,不得私自開設賬户;原已開設的銀行賬户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納入銀行網銀系統進行集中統一管理。

第二十三條支票由出納員保管。出納員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

第二十四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2個人勞務報酬;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20xx元;5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應採取轉帳結算方式。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籤批手續後,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一年)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第二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支情況。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二十六條監督檢查:

1、水投房地產公司為資金的控制監督部門,對資金收入、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進行控制、監督,嚴禁資金體外循環、坐收坐支和公款私存等現象。

2、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資金業務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電子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由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的職能管理部門進行實物管理,財務部門負責對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第二十九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固定資產應設立台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做到一物一卡,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至少半年清查一次),確保固定資產安全完整。

第三十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原則上按照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採用統一方法核算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殘值率為5%。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5—30年;

(二)船舶、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四)船舶以外的運輸工具,為5—8年;

(五)電子及其他設備,為5年。

第三十一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根據固定資產實物的增減(購置、報廢、盤盈、盤虧、毀損等)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應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以及修理,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對固定資產的維護和管理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損失和毀壞的,應及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六章費用管理

第三十四條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一定會計期間會計主體經濟利益的減少是損益表要素之一。

第三十五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利息支出。指公司以負債形式為經營活動籌集的各類資金,按國家規定利率提取的應付利息。

2、固定資產折舊。指公司按國家規定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

3、業務招待費。指公司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業務交際費用。業務招待費按《企業所得税法》規定抵扣範圍內掌握使用。

4、業務宣傳費。指公司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

5、各種準備金。公司的準備金包括壞賬準備金和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金。

6、管理費。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為開展投資業務及經營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職工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費、勞動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差旅費、董事會會費、諮詢費、税金等。第三十六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的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委託貸款手續費,一律據實列支,不得預提;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應分期攤入成本費用。分攤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第三十七條嚴格劃分費用開支界限,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列入費用的不在費用中開支。

第三十八條除工資及各種補貼外,其它費用一律憑賬單和發票報銷。凡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票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丟失單據的,原則上不予報銷。

第七章財務報告制度

第三十九條財務報告是指公司對外對內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

第四十條財務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報告。

(一)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應當包括:

1、財務報表;

2、財務報表附註;

3、財務情況説明書。年度、半年度財務報表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二)季度、月度財務報告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第四十一條水投房地產公司按規定編制合併會計報表,以控制為基礎確定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

第四十二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以母公司和納入合併範圍的項目部個別的財務報表以及其他有關資料為依據,合併各項目數額編制,並要求:

1、對項目部的長期投資必須採用權益法核算;

2、採用的會計政策,應與水投房地產公司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按水投房地產公司會計政策調整報表。

第四十三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應當依照本辦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對會計報表中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不得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

第四十四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應當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財務報表格式和內容,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者任意取捨。

第四十五條財務報表應依次編寫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司章,並由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編報人簽名。財務報表均應及時留檔,未經審批及公開披露,不得泄露給任何機關團體或個人。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和財務計劃、財務決策等財務信息資料。

第四十七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每年形成的財務檔案,都應由財務部門相應人員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交專人負責保管。第四十八條財務檔案必須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禁燬損和泄密。第四十九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保存的財務檔案原則上不得借給外單位使用。如有特殊需要,需經相關領導批准。

第五十條水投房地產公司及所屬項目部財務檔案保管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的,由財務部門提出銷燬意見,編制財務檔案銷燬清冊,經相關領導批准後,由財務部門和辦公室共同派員監銷,銷燬後相關人員在銷燬清單上簽名蓋章,並將銷燬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對其中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為止。

第九章操作流程

第五十一條財務審批報銷流程經理按照審批權限負責公司各項支出的最終審批;財務部負責根據公司資金及預算情況及對公司各項支出票據的有效性、支出是否為預算內資金進行審核及支付。審批權限:公司各項支出審批採用分級授權制。具體審批權限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特殊授權,具體按授權文件執行。各部門進行各項費用支出時需先進行書面申請,申請時應明確説明支出的原因、目的、使用時間及支出數額(具體數額無法確定的,應寫明限額)等主要內容。各部門在計劃內臨時性零星費用,如業務招待費、辦公費等支出可不進行書面申請,但必須在費用發生前以口頭方式向有審批權限的上級領導請示,經同意支出後,應在一週內辦理完畢報銷手續。經辦人按照發生業務內容填寫《費用報銷單》或《借款單》、《付款申請單》,同時附有符合財務制度的原始發票、收據、合同付款審批單、預算表、申請報告等附件。經辦人填寫申請報告或《費用報銷單》時應明確填寫付款時間、部門、事由、經辦人及支出金額的大小寫等主要內容,並在發票背面簽名。各級審批人員在審核時,應對票據上的書寫與公章是否清楚明晰,項目填寫是否齊全,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發票內容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後附的單據是否符合財務規定進行審核。財務部在執行報銷手續時,應對票據是否符合財務制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進行審查,經審查後,對完全符合規定的,給予報銷,不符合規定的,應告知經辦部門重新補齊票據或補辦手續,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對符合規定要求的《費用報銷單》由財務部經理複核後,由部門主管領導按照審批權限逐級進行審批。各部門依據逐級審批後的《借款單》或《付款申請單》,到財務部出納處辦理支票或現金領用手續。各部門申請報銷的,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進行審批後到財務部出納處辦理支票或現金領用手續。單據所載內容必須是與出票單位經營範圍一致(委託税務機關所開的發票除外);單據所載金額必須大小寫一致,金額正確,不得塗改;付款單位、經辦人、開票人、項目等內容必須填寫齊全;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單據為不合法的單據,不予報銷。報銷人(經辦人)應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報銷憑證。報銷憑證填制的基本規範

1、必須用黑色、藍色碳素筆或鋼筆填寫;

2、有關審批、登記、審核人員簽字必須齊全;

3、報銷人(經辦人)、審批簽字人應屬全名且書寫可辨認;

4、填寫必須工整,金額不得塗改,小寫使用阿拉伯數字,即“1、2、3、4、5、6、7、8、9、0”,在數字前面加幣種符號,如為人民幣為“ ”,美元為“$”。大寫按照人民幣相應的漢字表示,即“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等,並在最大金額位數前空白處加滿“零”或“”封口。如為外幣,應加上相應的“美元”、“歐元”等貨幣名稱。

報銷憑證附件數以原始單據的自然張數為準,凡與報銷憑證中經濟業務記錄有關的每一張單據,都應作為報銷憑證附件。但報銷停車費、差旅車票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貼在一張紙(票據粘貼單)上,作為一張附件,並在此註名張數。每張附件後報銷人必須簽名且註明日期。票據粘貼應整齊有序報銷人(經辦人)將所有單據錯開粘貼在與報銷憑證規格相等的另一張紙(票據粘貼單)上,並在左方留出兩釐米的裝訂線,如單據張數多,可使用數張紙(票據粘貼單)粘貼;報銷人(經辦人)將粘貼後的原始單據與填制好的報銷憑證粘貼在一起。對於填制不規範、不齊全的報銷憑證以及未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的報銷憑證,計財部有權要求報銷人(經辦人)重新填制。所有報銷的費用應在業務發生完畢後及時辦理報銷手續。

第五十二條出差管理流程明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各級員工因公出差的報銷標準,簡化報銷手續及流程,控制差旅費用,嚴格執行財務監督。本流程適用於公司經理以下在職員工出差費用的報銷管理。經理負責公司人員出差申請的審批和出差費用報銷的審批。人力資源部負責出差人員的審批手續及考勤備案。財務部負責對出差員工的差旅費標準進行復核,並對借款、出差票據進行核銷。因工作需到外地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進行書面申請,填報《員工出差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經理審批同意後,由人力資源部進行考勤備案。在《員工出差申請表》中應填寫清楚如下事項: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出差時間及天數、出差地點及路線、分項預算及預計總額等。對超出差旅費標準的,應在《員工出差申請表》的備註欄進行特別説明,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按高標準予以報銷,否則多發生的費用由本人自行負擔。出差人員的主管領導對出差人員的出差費用標準及天數進行審核。出差人員將審批備案後《員工出差申請表》做為附件,填寫《借款單》,經逐級籤批,持籤批後的《借款單》在財務部辦理出差備用金借款手續。員工返程後,應向人力資源部進行銷假。員工返程後,應以書面形式向分管領導提交出差/考察報告。差旅費包含:出差期間發生的各種交通費、訂票費、住宿費、辦公費(如郵寄費、傳真費、複印費、電話費、行李託運費等)。住宿費、交通費等未超標準的實報實銷,超標準部分自行負擔。因工作需要需延長在外地出差天數以致增加差旅費的,應提前申請增加費用經上級核准,返回後追加審批報銷。凡未提前申請且未經批准同意的,增加部分費用由出差人員自行負擔。對於按照公司規定享有通訊費用補貼的員工,在出差期間因正常工作需要發生的移動電話費用金額較大,且其當月通訊費用補貼不足以彌補其正常實際發生的費用時,可以附上通話記錄、話費清單等經批准後予以據實核銷。對於不享有通訊費用補貼的公司員工,在出差期間因正常工作需要發生的電話費用,可以憑通話記錄、話費清單等經批准後予以據實核銷。出差人員出差返回後,及時向主管領導提交出差報告,審核通過後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所有票據粘貼整齊後,逐級進行核銷(參照《財務審批報銷管理流程》執行)。出差報告審核不通過的,出差費用由出差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制度修改和解釋權歸水投房地產公司。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執行。

第五十五條本制度經公司經理批准,報江西省水投生態資源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後實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税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税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户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和經營管理以及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2.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遵守《會計法》、《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編制信貸計劃,積極籌措資金;加強應收款管理,搞好資金回籠;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繳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6〉及時報送各種報表,主動配合財政、税務、銀行等有關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

7〉辦理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公司財務部由經理兼總會計師,下設主管會計、會計、出納、記帳員。

(二)崗位職責制度:

1.財務經理兼總會計師負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的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費、節約開支、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收支、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參謀助手;

4〉審核公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2.主管會計的工作職責:

1〉編制和報送各種報表;

2〉辦理信貸手續;

3〉辦理工商、税務、信貸的年檢工作;

4〉負責往來帳款的核對,及時收取應收帳款;

5〉負責公司的發票管理工作和檔案保管工作;

6〉當好財務部經理的助手,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3.財務處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嚴格審核收支憑證,加強支票管理,嚴格支票使用手續;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及時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財務處記帳員的工作職責:

1〉認真審核記帳憑證的科目運用是否恰當;

2〉審核所附原始憑證的準確性,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收支憑證,發現問題及時向財務經理彙報處理;

3〉及時完成帳簿的登記工作;

4〉打印、裝訂憑證和帳簿,完成會計資料的歸檔工作;

5〉負責有關帳務的查詢工作;

6〉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財務管理制度:

1.事業部(分公司)洽談合作項目,一切收入款項必須撥入公司帳户,經總經理批准按公司統一規定分包給事業部(分公司)。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税金由公司代扣。

2.公司實行合併報表及年度審計,設定公司結帳日期,一年一度的審計工作由公司統一安排。

3.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記帳員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所購材料物資必須經保管員辦理出入庫手續。

4.財務人員應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

對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5.財務人員應會同有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發現問題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做出處理。

6.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並有專人監交。

7.公司必須按會計制度和税法規定提取福利費、教育經費、折舊等,發生的醫藥費、贊助費、罰款等按規定列支,不得列支成本,超支的招待費由本單位自有資金列支。

8.未經公司同意不得濫發獎金,對發放的工資、獎金按税務規定應繳納個人所得税的,由本公司代扣,個人負擔。

9.各部室(事業部、分公司)不得私自設立帳户,不得坐支任何收入款項,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10.公司根據利潤總額,先彌補前年度虧損,再按規定計提企業所得税,按公司章程規定提取盈餘公積金、公益金後,再進行分配,其分配方案由各公司總經理進行擬定,報公司總裁審議決定。

(四)支票、匯票、發票管理制度:

1.公司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使用時必須有“支票領用單”,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然後按批准金額封頭,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使用後憑支票存根,原始憑證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負責人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原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3.支票使用後未交回存根,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工資中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直至領用人完成報帳手續。

(五)現金管理制度:

l.現金使用範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差旅費;

4〉職工生活費;

5〉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2.支付1000元以上款項,應以支票或匯票支付,確需用現金支付的,應經負責人批准、主管會計審核後支付現金。

3.公司業務人員需支用現金時,必須填制“現金使用審批單”由總經理審批、財務經理簽字後支取;

使用後由經手人簽字,總經理核批,財務經理審查後入帳。

4.各項目提取現金時,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填制憑證並簽字後,由分公司(事業部)出納到財務部辦理取款手續。

5.一切開支的單據,必須在三日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否則一律不給予報銷。特殊單據的費用超過三百元,須經當事人兩人證明方可報銷。

6出納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帳款相符。

(六)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凡是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暫由公司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後,由財務部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公司檔案室統一保管。

2.財務部和檔案室的財務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經財務負責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閲或者複印,並辦理登記手續。查閲或者複印財務檔案的人員不得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未經批准不得私自翻閲。

(七)福利報銷制度:

1.享受探親條件的職工(職工與配偶能夠在公休日團聚的除外)探望配偶的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30天;

探望外地父母的未婚職工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已婚職工每四年(自結婚之日起)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以上探親假是在家住的天數加路程的天數)。

2.職工結婚假期為2周,職工直系親屬喪亡給假3天,職工產假為90天。

3.職工在享受以上假期前必須提前辦理手續,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公 司公司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並辦理好工作移交手續。

4.職工探親休假期滿,必須按時回公司上班,超期時間按曠工處理。

5.職工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探親職工報銷往返車票(硬席),探親期間的其它費用自理。

(八)處罰制度: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處本人工資3倍以下罰款:

1〉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或超出核定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或支付款項;

4〉利用帳户替他人或其他單位套取現金;

5〉未經批准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

6〉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

3〉偽造、變造、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

4〉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

6〉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

7〉有其它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3.為維護公司整體形象,各部室負責人及經辦人違反規定,除由有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由公司對財務室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罰款:

1〉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收取款項,私立帳户擅自支取收入款項坐支使用,按情節輕重每出現一次給予負責人及經辦人5000元以上罰款;

2〉各部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資金,開出空頭支票,除由銀行等有關部門處罰外,由公司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以每次1000元以上罰款;

3〉財務室、分公司領用支票不按規定註銷登記,每出現一次對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4〉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保管發票;

丟失、借用或拆頁,除由税務部門按《發票管理規定》處罰外,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每次5000元罰款;

5〉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及時報表,對當事人處每次500元罰款;

6〉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分配資金,濫發獎金和紅利,按所發金額的50%給予罰款;

7〉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燬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除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由公司對其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

8〉其它違反規定應予處罰的由公司根據情節給予處罰。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一、財務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現金流量的管理、收費管理、倉庫管理;

(一)財務部負責公司的認證審核,總帳的設置和登記及會計報表的編制、上報,並實施成本控制;

(二)學習國家財政、税收方面的方針政策,維護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三)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好資金,嚴格執行各項開支標準;

(四)對財務的各個環節手續清楚,能正確處理各環節帳目。協調和督促財務部門的各項工作,認真審核各種現金髮生事項的收付憑證,嚴格按審批權限審查各種單據,監督控制開支範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報銷;

(五)負責設置總帳帳户,審核原始憑證,並彙總登記總帳;

(六)指導財務工作的開展,編制和彙總財務計劃,監督和檢查各財務工作和制度的執行情況;

(七)認真執行税法,做好合理避税工作,按規定正確及時提取各項税金和各項款項,並按時足額上繳;

(八)按照編制和彙總會計報表,做到報表及時,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説明清楚,為領導提供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月、季、年寫出財務分析,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從經濟效益角度,進行可行性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領導的參謀;

(九)加強財產管理,及時核對帳目,達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按規定妥善保管好各項憑證、帳簿、報表及核算資料,定期裝訂整理立卷歸檔;

(十一)財務處理方法應前後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後對公司財務各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作出書面説明,報董事會和總經理;

(十二)協助和配合各部門的工作,並與財政、税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溝通信息,發揮作用;

(十三)嚴格按照公司各類合同條款規定要求,對收費實行嚴格管理,正確使用發票小票和各類促銷憑證、管理髮票、小票和各種有價證券,避免各種問題的發生;

(十四)完成領導佈置的各項臨時工作。

二、暫借款及預付款審批制度:

(一)暫借款是因業務需要的臨時借款,包括差旅費及各種臨時性借款。借款時須按“借款單”要求填列各項欄目,並按規定審批權限審批後,由財務部付款;

(二)預付款是指因公司業務的需要,需預先支付的各項工程及購買材料、貨物的款項,支付此款項時,需由經辦人按要求填寫“付款申請書”,向財務部出具採購申請單等材料,完備各項審批手續後,方可付款;

(三)以上經濟業務發生時,需領用空白支票的,由財務人員在支票上寫明日期、用途及限額,由領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簽收。支出時必須填寫大小寫金額,並及時告知出納付款金額。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作廢支票須交回財務部留存。遺失支票,領取人必須及時報告財務部並登報聲明作廢,若支票已被支付,領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額賠償;

(四)所有借款及預付款,必須在前賬結清之後方可再借付。確因業務需要而來不及結清前賬,必須向財務總監講明原因,經同意後方可再借付;

(五)經辦人必須在一個月內憑有效原始票據報銷各項暫借及預付款項。超出三個月不結帳者,財務部有權扣發經辦人工資抵償。

三、費用報銷制度:

(一)費用報銷發票的內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稱、單價、數量、金額並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發票或財務專用章。經辦人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發票所有內容,發票塗改、大小寫不符、假的發票以及未蓋有財政監製章的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二)報銷費用時必須填寫“費用報銷單”,所有單據要按性質(如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用)分類、分次、分頁粘貼填制;差旅費必須分次、按出差地點分開填列,並計算好出差天數,住宿、伙食補助和市內交通費在限額內填報。所有報銷單據的張數和合計金額必須準確無誤填寫,粘貼要求整齊、美觀;

(三)報銷程序:經辦人→財務部審核→主管部長→總經理審批→財務部結算;

(四)公司除正常費用開支外,其餘各項支出必須事先提出計劃,按支出審批權限批准後,在計劃範圍內列支;

(五)辦公用品的購置: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財務部審核彙總,按審批權限批准後,由採購人員按計劃統一購買,並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況。領用時,須填製出庫單,經分管領導批准;

(六)各部門在開支業務招待費之前,需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

(七)公司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不能乘坐出租車。若確因工作需要須乘坐出租車,要事先請示公司分管領導,並在報銷單上註明原因;

(八)所有需報銷的各種原始單據(包括購買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須在單據所填日期的一個月內報銷,超過一個月一律不予報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的財務管理,加強財政監督,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結合公司的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公司具體會計核算,參照財政部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執行。

第四條公司應按財政部規定按期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説明書,年度會計報表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以下簡稱註冊會計師)審查、驗證,出具報告,方可向外提供。

第二章會計準則

第五條公司財務部為公司的會計機構。公司的會計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公司發生的經濟業務均應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第七條會計記賬

1、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複式記賬法。

2、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可以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

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清晰、項目完整、手續齊備。

3、公司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記賬。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於當期內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4、各項財務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構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5、會計信息必須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投資方瞭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公司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第八條會計核算

1、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度。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季度、月度均按公曆起訖時間確定。

2、公司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外國貨幣結算的,應當摺合人民幣記賬,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摺合率。

3、會計核算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後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將變更情況和原因、變更後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告中説明。

4、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及於本年度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5、會計核算應當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於可能影響決策的重要經濟業務,應當單獨核算,分項反映,並在會計報告中重點説明。

第九條公司的會計科目名稱、內容和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種類、格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規定。

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説明書組成。公司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彙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項目,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公司自行規定。

第十條公司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

第十一條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應按月或按年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月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月份終了後10天內報送,季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季度終了後10

天內報送;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中期結束後15天內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在年度終了後1個月內報送。第十二條公司的會計報表附註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會計報表中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

2、有助於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3、重要資產轉讓及其出售的説明;

4、或有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説明;

第十三條公司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情況説明書,主要説明:

1、公司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2、利潤實現及利潤分配情況;3、資金增減

和資金週轉情況;4、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公司向外報送的年度會計報表,應當由報表編制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公司負責人簽名並蓋章。

第十四條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一)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二)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三)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四)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

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第十五條公司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專項工程財務決算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第三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財務計劃管理:公司財務計劃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爭取達到的目標利潤,是計劃實現的收入、支出、利潤、融資、投資以及資本投入等目標的組合。財務計劃為企業運作的管理與控制提供了依據。公司財務計劃一般以年

度為單位。但半年度應進行一次考核與調整。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關於實行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真實、準確、快捷的反映公司生產經營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 財務機構的設置:

1.董事長負責公司財務工作的全面管理。2.根據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規定,公司財務部設會計主管一名,會計2名,出納1名。

二.財務人員的職責範圍

1.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薄,日清月結。2.審核各部門交來原始憑證與報帳票據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手續是否齊全,對不真實、不合法的票據不予受理,記載不正確、手續不齊全的票據予以退回。3.根據當月會計帳薄編制會計報表,報送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並按時進行納税申報。4.妥善保管公司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5.進行成本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6.負責管理公司現金、銀行存款,進行日常收支,款項結算,工資發放。7.負責定期核對公司債權、債務往來款項,配合有關部門催收欠款。8.定期對公司財務進行內部審計,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及利潤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向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9.定期與倉儲部門核對賬務,並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發生盤盈盤虧現象,協助倉儲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報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做出處理。10.和税務、銀行、財政等上級主管部門搞好關係。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現金管理制度

1.公司現金用於日常報銷,工資發放,採購農副產品等。2.其它支出能不動用現金的一律通過銀行結算。3.銷售產品或因其它業務收入的現金要於當日交存銀行,公司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不得存放大量現金。4.公司出納人員對現金帳要做到日清日結,逐筆登記,帳款相符,並每日向董事長報送當日資金流量表。5.公司財務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能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司現金。

四.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通過銀行帳户結算業務單位的往來款項,公司財務人員要定期和銀行的對帳單進行核對。2.由銀行領取的支票由出納保管並列表登記。公司因需要提取現金,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在表上簽字同意。

五.印章管理

為方便工作,公司財務專用章和法人手章,由財務部主管及出納分別管理,其它部門需加蓋章者要備案登記。

六.財務報表制度

1.公司財務人員在月底結帳後,要在規定期限內向税務部門報關有關報表,並進行納税申報。2.公司財務人員每月要向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每位股東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附公司債權、債務和其它有關科目明細。3.會計財務人員每月向董事長、總經理報送財務狀況説明書。4.會計年度終了,公司財務人員要將會計報表裝訂歸檔保管。

七.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2.會計檔案不到規定年限,不得銷燬。3.會計檔案在指定地點存放,不得攜帶出公司,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八.內部借款制度

1.公司業務人員、管理人員因採購、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財務借款的,要填制內部借款單,列明借款部門、原因,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借款。

2.借款人在辦理完業務後要及時向財務報帳衝減借款,並交回餘額。

3.公司財務人員對內部借款進行監督,已三次借款未報帳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經催促不報帳者,可在工資中扣除。

九.報銷制度

1.根據公司章程進行財務審批的權限劃分,公司流動資金、小型固定資產投資、日常維修、費用開支,材料採購和其它生產經營活動的報帳,由總經理審批,公司對外投資、借貸、大型建設項目、董事會的各項費用等不屬生產經營範圍內的開支,需經董事會同意、董事長負責審批。

2.公司對外辦理各項經濟業務要按規定索取正規票據。

3.經辦人員根據業務需要持有效票據,需辦理入庫的辦理入庫手續後,分別填制票據傳遞單,預付帳款通知單或成交付款通知單,先經部門主管人員同意,經公司財務人員審核無誤後,由部門主管或財務人員找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報銷。

十.成本管理制度

1.材料採購① 公司對材料的採購由供應部門負責,首先根據生產需要填制採購預算單,註明採購材料名稱、數量、用途、申請金額,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批准,可到財務辦理借款手續。② 採購人員要根據採購內容填制採購明細表,屬農副產品收購的要同時取得對方身份證複印件及村委會證明信一併交回採購內勤保管,沒有取得對方身份證複印件的財務部不予報帳③ 採購人員憑採購明細表辦理材料入庫手續,由公司倉庫管理員和材料會計共同驗收後(主要材料要通過公司質檢員驗收)辦理入庫手續,填制四聯式入庫單,並加蓋驗收章和驗收人員手章,第一聯存根倉庫留存登記台帳,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結算聯給對方作為在財務支款依據,要有供應部主管人員和董事長簽字,第四聯驗收,材料會計入帳憑證。

2.材料領用:材料領用填制領/投料單一式三聯,由各部門主管、領料人、發料人同時簽字,領料單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根,領用部門留存,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交倉庫,同時作為材料出庫憑證,生產部門填制的'投料單要保證原料、輔料的配比合理性,材料出庫價格以平均價計算。

3.車間生產:生產部門領用材料投入生產,對領用不足部分,可按上述手續二次投料,剩餘部分交回倉庫並以紅字填制投料單衝減,生產車間領用的材料在生產過程及存放過程中發生變質,不能使用,丟失等現象,要寫出書面報告,説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生產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進行帳務處理。

4.產品入庫:車間加工完成產品或半成品要於當日辦理入庫手續,由倉庫負責驗收,填制產品入庫單,一式四聯,第一聯存根倉庫登記台帳,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車間留存,第四聯驗收材料會計入帳憑證。

5.每月25日公司勞資人員,行政後勤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負責向財務報送當月生產人員、管理人員工資及當月水電費用,財務部收集以上數據,和當月發生其它製造費用進行彙總,以每批產品投入材料的比例在產品間進行分攤,計算出產品的生產成本。

6.產品銷售:產品銷售由銷售內勤根據業務員出具的銷售單填制產品出庫單一式四聯,由銷售內勤和業務員同時簽字,註明合同號、購貨單位名稱,第一聯銷售部留存,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交倉庫,第四聯為出門證。

7.庫存管理:公司成品庫、半成品、材料庫均由專人負責,建立庫存台帳定期進行盤點,並與每月25日和財務部門核對,對盤點過程中發生的盤盈、盤虧要由倉儲部門主管人員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及董事長批准,一份留倉庫調整台帳,一份報財務進行帳務處理。

8.票據傳遞:為保證成本核算真實準確,各部門要指定專人進行票據傳遞,保證在材料採購入庫、領用出庫、產品生產入庫、銷售出庫三日內將票據傳遞到財務。

十一.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對公司原有固定資產,倉儲部門要建立台帳進行登記。

2.公司新購固定資產辦理入庫驗收手續,登記台帳,領用時辦理領用手續。

3.公司即購即用不能週轉,一次性耗廢的低值易耗品可不辦理入庫手續,憑原始發票到財務報銷。

4.公司購入的可週轉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桌、椅、牀、工具、小型設備等,要辦理入庫手續,登記台帳,領用時辦理領用手續。

5.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門,要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辦理領用、退庫、報廢、報損等相關手續。

6.公司財務和倉儲部門要定時對公司在用低值易耗品進行盤點。

十二. 處罰辦法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一)制訂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和預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

(二)負責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執行和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三)負責公司會計核算,編報公司財務預算和決算;

(四)分析公司的財務經營情況;

(五)負責公司資金調度和管理,辦理各類結算業務,辦理銀行帳户、證券帳户的開銷户,辦理公司納税申報和內部費用報銷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定期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七)負責接受審計、稽核、税務和有關上級領導部門工作檢查;

(八)對公司經濟業務的決策提出財務或税收籌劃建議;

(九)負責公司所需物品的採購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制度《建築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築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細則遵照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企業,有利於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税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防範財務風險,完善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保護小額貸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財政部關於小額貸款公司執行〈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的通知》(財金〔〕185號)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山東省內依法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適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在山東省轄區內由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會組織依法出資設立的,不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以服務“三農”和小企業為宗旨,從事小額放貸的新型地方金融組織。小額貸款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運用預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籌集資金,營運資產,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資源,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效防範和化解財務風險,努力實現持續經營和價值最大化。

第五條各市、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財政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依法指導、管理和監督本級小額貸款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必須根據有關規定,經省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第七條小額貸款公司在完成工商註冊登記後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設立批准證書、營業執照、驗資證明、章程等文件的複印件備案。

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分立、合併、設立分支機構,以及主要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在依法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有關變更文件複印件備案。

財政部門在收到小額貸款公司上報的備案資料後,應妥善保管並建立相應檔案,作為財政部門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和對其實施考核、績效評價、獎勵補貼、風險救助等各項政策的依據。

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依法繳納各類税費。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處理與税收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税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二章職責、職權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重點面向農村中小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個體工商户和個人創業者提供貸款服務。小額貸款的資金運用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按照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有關規定,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發放貸款。貸款發放和回收主要通過轉賬或銀行卡等結算渠道,減少現金交易。

(二)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自主約定。

第十條財政部門履行下列財務管理職責:

(一)監督小額貸款公司執行本制度以及其他財務管理規定,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二)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體系,監測小額貸款公司財務風險及其營運狀況,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行為;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財務信息管理,實施績效評價,監督小額貸款公司接受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

(四)制定並實施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和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組織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五)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務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投資者(以下簡稱投資者)應通過股東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治理機構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並督促經營者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決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的財務管理權限;

(三)決定財務管理職能部門的設置;

(四)決定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決定籌資、處置重大資產、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五)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決定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六)決定聘用或者解聘承辦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七)按照章程的規定,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投資者可以通過制度規範、章程約定等方式,將投資者財務管理職權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經營者。

第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按照規定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權:

(一)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

(二)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控制制度及貸款管理制度,經投資者議定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並具體組織實施;

(三)組織財務預測,編制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草案,實施財務控制、分析和考核;組織實施利潤分配等財務管理方案;組織財務事項審批;

(四)組織繳納各類税費;

(五)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六)歸集財務信息,依法組織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

(七)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

(八)配合有關機構依法實施的審計、評估和監督檢查;

(九)按照章程的規定,以及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要求,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資本金管理的規定,根據發展戰略和經營規劃擬定籌資方案,履行規定的程序。

第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持續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進行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小額貸款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法定資本金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經投資者決議後,資本公積可以用於轉增資本金。

第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明確籌資目的,考慮資金需求和債務風險,簽訂書面合同;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應符合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有關規定,並應適時合理調整負債結構,降低籌資成本。

第四章資產運營

第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統一管理資金賬户,明確資金調度的條件、權限和程序。調度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依據有效合同和合法憑證辦理手續,不得私存私放資金。

第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管理庫存現金及其他形式的現金資產,應當滿足流動性要求,並控制現金資產總量。

第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合同進行財務審核,跟蹤履約情況,明確債權,及時清收應收款項。

第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定期清查核實各類固定資產,落實使用和管理責任。

第二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小額貸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置資產,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程序。

小額貸款公司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捐贈的範圍和條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手續。

第五章成本、費用

第二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結合自身特點,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成本費用預算約束,實行成本費用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賬內核算,不得違反規定進行調整。

第二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各項利息支出(含貼息)扣除允許資本化的部分、手續費支出、佣金支出、應計入損益的各種準備金和其他有關支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嚴格區分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以季(月)、年為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核算成本和營業收入的起止日期、計算範圍和口徑應當一致。

第二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注重費用支出與經濟效益的配比,實行費用預算控制,確定必要的費用支出範圍、標準和報銷審批程序。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費用支出約束,對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會議費、通訊費、維修費、董事會經費等實行重點監控。

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一律按規定據實列支,不得預提。

第二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核定和計發職工薪酬,並按規定列支。

第二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應當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會經費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2.5%的比例提取,用於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

第二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依法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佔用國有資源等費用應據實列入成本。

第二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經營情況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續費等支出,應當簽訂合同,明確支出標準和執行責任。除對個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三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業務範圍內的各項收入和其他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登記、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單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第三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潤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延續彌補期超過法定税前彌補期限的,可以用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彌補。

第三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本年實現的淨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按照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準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行分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本年實現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累計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金融企業呆賬提取管理辦法》(財金〔〕49號)及《財政部關於呆賬準備提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90號)有關規定,於每年年終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餘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準備金(一般準備金年末餘額不低於年末貸款餘額1%),用於彌補尚未識別的潛在損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併入本年實現淨利潤向投資者分配。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三)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四)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五)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六)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七)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董事長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八)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董事長批准。

(三)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執行董事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交於的其他工作。

支票管理:

(一)由公司出納或執行董事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執行董事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二)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執行董事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現金管理:

(一)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執行董事簽字。執行董事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二)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執行董事批准後提取。

(三)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四)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五)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出差借款

1、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

2、審批流程:財務主管審核簽字→會計複核→經理審批。

3、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辦理領款手續。

4、還借款:出差人員應在返回5個工作日內按實際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5、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二)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培訓費等。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2、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報銷流程: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原始票據)→會計複核→經理審批→出納支付現金→審批後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衝抵借支。

會計的檔案管理:

1、本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種會計資料。

2、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後按順序立卷登記。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

會計檔案應當有執行董事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燬意見,經財務負責人審查,執行董事批准,並報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執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銷燬時應有公司有關人員共同參加,並在銷燬單上簽名或蓋章。

3、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閲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閲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公司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閲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准證明,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閲。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閲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執行董事同意後,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閲,並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閲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閲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閲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複印時,必須經執行董事批准,並限期歸還。

4、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5、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彙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燬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會計交接工作管理:

(一)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確定準確無誤後簽訂移交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三方簽字清單。

(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公司負責人進行監交。

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八)、未經領導批准挪用公司的錢財,或不能及時將公司的現金放入保險櫃。

(九)、以其他手段侵佔公司財務(如:偽造報銷清單和收據)

(十)、不能勝任財務工作或缺乏財務工作效率

(十一)、泄露與公司財務有關的內容,工作拖來或玩忽職守,違反保險櫃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