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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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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費用開支包括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所需的開支(如:租賃費用,辦公費用,車輛使用費,業務招待費用、市內交通費用、差旅費用以及薪資獎金等相關費用),但不包括成本項下的開支(如:廣告費用,材料採購和工程費用等開支,成本開支管理制度另行規定)。

第三條:XX集團的費用開支從小帳户列支並實行一支筆的審批制度,各公司的費用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範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集團公司總裁授權職能部門和項目公司負責人的,由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範圍外的,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第四條:XX集團費用開支實施預算管理,各公司必須做出年度費用開支的預算,報集團公司審批後執行;各地區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靈活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費用開支計劃;各公司應於每個月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下個月的費用開支預算,並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五條:對於預算計劃內除薪資獎金外的費用開支的審批權限與程序:

1、費用當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見附表一、二);

2、在填制費用報銷憑證時,要按費用類別分別列支;

3、部門經理審查並簽字後送交財務部審核;

4、主管會計對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進行統一編號並審核簽署意見後送交財務經理審核確認,之後呈報總經理,或被授權人批准;超過授權審批金額的,須經集團總裁與財務總監聯籤批准;

5、費用的事項與金額在授權範圍內的,由各公司被授權人審批,授權範圍外的除各公司總經理審批外還要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已審批過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轉到各公司財務主管籤閲後,交由出納辦理付款手續;如公司沒有另設財務主管,則直接返回到出納處辦理付款手續;

7、出納付款前核對各原始票據,並複核付款金額,正確無誤後將相關款項支付給經辦人,同時將已付款的原始票據加蓋付訖章,並將已編號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存檔保管;

第六條:薪資獎金的審批權限與程序:

1、薪資獎金在年度預算額度內的,每月未人力資源部專人負責核算,然後送交財務部審核,財務部審核無異議後,送各公司總經理審批後,發放當月薪資獎金;

2、人力資源部門應將總經理鑑署的所有員工的薪資結構表、薪資調整表,加班表等與工資計算相關的資料原件報備財務部存檔;

3、超過年度預算額度的薪資獎金報集團總部追加預算後方可發放;

4、在公司總經理授權範圍外的薪資調整應報集團總部審批。

第七條:超出年度預算的費用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後方可按上述程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八條:費用支出的有關規定:

一、辦公費用

辦公費用由辦公室統一採購、集中向財務部報銷。各部門把經審批的辦公購物申請表(見附表三)報辦公室,辦公室每月彙總的辦公費用計劃抄報財務部一份,由財務部監督執行。

二、業務招待費

各部門員工(包括部門經理)因業務需要招待賓客,應事先填制《禮品/業務招待申請表》(見附表四),詳細填寫招待對象、預計金額及時間,一事一單,不得與其他費用項目混合報銷。按金額範圍報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批准,並嚴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況外出聯繫業務臨時發生業務招待費的,應電話口頭申請,於次日補辦手續(遇週末和節假日順延)。

三、市內交通

1、公司員工外出聯繫業務、工作一般以公交車、中巴為主,特殊情況下,經部門經理同意,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出租車費用。

2、在報銷出租車費時,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見附表五),所有的車票反面均需註明起止地點和原因,以便審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經為其配備專用車輛的部門經理或員工,原則上不允許報銷市內交通費,特殊情況須由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簽字,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批准。

2、出差人員可憑批准的申請單向財務部辦理暫借款手續,填寫《暫借款申請單》,預借金額由財務部根據路程遠近,時間長短核定,呈送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簽字同意後,方予借款。

3、出差期間的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歸為外勤補貼均按出差的自然(日曆)天數計算,實行分項計算、總額包乾、調劑使用,

節約歸己,超支自理的辦法。

4、凡出差到異地超過半個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補貼標準的80%報銷,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按長期外派人員待遇報支。

5、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實行包乾使用,不再憑據報銷。乘坐往返機場或火車站等的交通費用不屬包乾範圍,憑據另外報銷。

6、出差人員如自帶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則不予報銷出差地市內交通費用。

7、如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費用據實報銷,其它補貼取消。

8、員工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手續。財務人員按公司規定標準,認真審核報銷單,超過標準的支出,個人自理。暫借款如有剩餘,必須於結算時返還給公司,否則下月工資中扣除。

9、因公出差發的郵資、電話費(因業務而發生的)、行李寄存費,必須在票據上註明原因一同報銷。

10、長期外派人員或駐外機構人員,其住宿原則上應租房解決。每月補貼生活費(視具體情況定)。當地招收的員工,不享受生活補貼。

11、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標準及補貼標準依各地公司具體情況而定。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准。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集團成本開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成本的控制,提高經濟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資金的運用,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本開支的範疇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開支的範疇是指除費用開支管理規定中所指的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費用以外的開支。(包括土地及拆遷費用、前期費用、建築安裝費、基礎設施費、公建配套費、以及項目所承擔的貸款利息等)。

建立綜合開發核算體制,搞好經濟核算,降低開發建設費用。

第三條成本開支的預算

根據公司成本分析會的制度,各項目公司按照集團公司的年度戰略,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和工程進度,報集團公司審批後執行。各地區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合理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成本開支計劃。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門編制“經營預算表”確定下個月的成本開支預算,於財務部彙總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並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四條成本開支的帳户管理

本制度所規定的成本開支原則上必須從大帳户列支。如遇特殊情況,在總經理授權審批的額度以內的,可以從小帳户臨時列支,但財務部應做相應的台帳備查。

第五條成本開支的審批權限

所有的成本開支審批實行一支筆制度,各公司的成本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範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或由總經理授權的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範圍外的由集團公司審批。

第六條成本開支審批的一般程序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必須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據,付款前必須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單位履約預付款保函或保證金的手續依據,未辦理保函或保證金手續的不得支付預付款。

2.所有成本開支的付款都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不得提前預付或超付款項;

3.集團下屬各房地產開發公司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甲供料),要有驗收報告,並附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合約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a)需驗收後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驗收報告並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b)支付精裝修項目工程尾款時,要有權威機構的環境衞生檢測報告

c)支付最後一筆項目工程款時,應審查工程款發票是否包含保脩金,未含保脩金的不予支付。

d)支付保脩金時,應附有《保修服務情況徵詢表》(見附表四)並由成本部、工程部、物業管理部門及項目總經理聯合簽名。

4.合同項下的付款由經辦人填寫付款申請書,部門經理審核後送交財務部;

5.財務部門參照合同核對後,送公司總經理審批,超出授權範圍的,再送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出納人員憑審批後的付款申請書辦理支票,由經辦人員籤領;

7.以上流程對於建築安裝工程款項,除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外,經辦人員還必須附有經會簽過的《工程款撥付簽證程序單》(見附表一)或工程決算單;如因原設計圖紙修改等原因導致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致使工程成本發生變化的應在該合同後另附《施工圖變更籤證表》(見附表二);

第七條特殊事項的審批

1.對於土地相關費用、前期的交易規費以及市政配套費用等向政府部門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項,可依照政府規定或相關文件辦理;

2.對於應繳的營業税金及附加税及預徵的企業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由各公司財務部主管會計精確計算後,將當月申報税款填列付款申請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劃轉至納税帳户,税務申報後自動轉帳。

3.銀行貸款利息支出由所貸銀行每季度末按照貸款合同利率自動扣款,財務部應在每月末預提當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條超出預算外的成本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後,方可按上述程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九條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准。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籤後,報公司財務部門審核,並送公司總經理批准,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籤權限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籤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借款單”,並註明借款事由及行程,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技術部:住宿費80元/2人/天;100元/3人/天。

2.4出差補助標準

外出員工每人每日補貼20元,6、7、8、9四個月份每人每天補貼30元;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客户吃飯,事先與公司聯繫後,給予30元/人的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卧、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卧、硬卧、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乘坐軟卧僅限正職;其餘員工乘坐火車硬卧、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並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4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5長途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6員工出差返回後於一週內報銷,報銷時間為每週一及每五,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7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8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公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一、財務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現金流量的管理、收費管理、倉庫管理;

(一)財務部負責公司的認證審核,總帳的設置和登記及會計報表的編制、上報,並實施成本控制;

(二)學習國家財政、税收方面的方針政策,維護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三)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好資金,嚴格執行各項開支標準;

(四)對財務的各個環節手續清楚,能正確處理各環節帳目。協調和督促財務部門的各項工作,認真審核各種現金髮生事項的收付憑證,嚴格按審批權限審查各種單據,監督控制開支範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報銷;

(五)負責設置總帳帳户,審核原始憑證,並彙總登記總帳;

(六)指導財務工作的開展,編制和彙總財務計劃,監督和檢查各財務工作和制度的執行情況;

(七)認真執行税法,做好合理避税工作,按規定正確及時提取各項税金和各項款項,並按時足額上繳;

(八)按照編制和彙總會計報表,做到報表及時,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説明清楚,為領導提供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月、季、年寫出財務分析,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從經濟效益角度,進行可行性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領導的參謀;

(九)加強財產管理,及時核對帳目,達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按規定妥善保管好各項憑證、帳簿、報表及核算資料,定期裝訂整理立卷歸檔;

(十一)財務處理方法應前後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後對公司財務各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作出書面説明,報董事會和總經理;

(十二)協助和配合各部門的工作,並與財政、税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溝通信息,發揮作用;

(十三)嚴格按照公司各類合同條款規定要求,對收費實行嚴格管理,正確使用發票小票和各類促銷憑證、管理髮票、小票和各種有價證券,避免各種問題的發生;

(十四)完成領導佈置的各項臨時工作。

二、暫借款及預付款審批制度:

(一)暫借款是因業務需要的臨時借款,包括差旅費及各種臨時性借款。借款時須按“借款單”要求填列各項欄目,並按規定審批權限審批後,由財務部付款;

(二)預付款是指因公司業務的需要,需預先支付的各項工程及購買材料、貨物的款項,支付此款項時,需由經辦人按要求填寫“付款申請書”,向財務部出具採購申請單等材料,完備各項審批手續後,方可付款;

(三)以上經濟業務發生時,需領用空白支票的,由財務人員在支票上寫明日期、用途及限額,由領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簽收。支出時必須填寫大小寫金額,並及時告知出納付款金額。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作廢支票須交回財務部留存。遺失支票,領取人必須及時報告財務部並登報聲明作廢,若支票已被支付,領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額賠償;

(四)所有借款及預付款,必須在前賬結清之後方可再借付。確因業務需要而來不及結清前賬,必須向財務總監講明原因,經同意後方可再借付;

(五)經辦人必須在一個月內憑有效原始票據報銷各項暫借及預付款項。超出三個月不結帳者,財務部有權扣發經辦人工資抵償。

三、費用報銷制度:

(一)費用報銷發票的內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稱、單價、數量、金額並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發票或財務專用章。經辦人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發票所有內容,發票塗改、大小寫不符、假的發票以及未蓋有財政監製章的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二)報銷費用時必須填寫“費用報銷單”,所有單據要按性質(如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用)分類、分次、分頁粘貼填制;差旅費必須分次、按出差地點分開填列,並計算好出差天數,住宿、伙食補助和市內交通費在限額內填報。所有報銷單據的張數和合計金額必須準確無誤填寫,粘貼要求整齊、美觀;

(三)報銷程序:經辦人→財務部審核→主管部長→總經理審批→財務部結算;

(四)公司除正常費用開支外,其餘各項支出必須事先提出計劃,按支出審批權限批准後,在計劃範圍內列支;

(五)辦公用品的購置: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財務部審核彙總,按審批權限批准後,由採購人員按計劃統一購買,並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況。領用時,須填製出庫單,經分管領導批准;

(六)各部門在開支業務招待費之前,需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

(七)公司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不能乘坐出租車。若確因工作需要須乘坐出租車,要事先請示公司分管領導,並在報銷單上註明原因;

(八)所有需報銷的各種原始單據(包括購買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須在單據所填日期的一個月內報銷,超過一個月一律不予報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管理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並做到準確、及時地核算公司的資金運作和效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會計管理法規的規定。

2、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財務預算,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各部門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協助並參與公司經理層的各項經營管理決策,對高效地調度、使用公司資產提出合理的意見。

5、按照國家頒佈的會計制度要求,準確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時繳納應繳的各項税費。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的人事組成:財務經理、會計、出納。

財務經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總經理以上(包括副總經理)的人員兼任,財務經理是公司的會計主管。

擔任會計、出納崗位的人員的基本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規定的要求;會計、出納崗位人數的具體設置視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而定。

第四條為了便於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屬分公司在現階段不單獨設置會計、出納崗位,其相關職能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進行管理。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和所有工作人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七條公司工作人員辦理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財務會計人員根據經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財務會計人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八條財務會計人員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和資產盤點,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在清查盤點中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會計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九條財務會計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並按公司制度的規定報送相關信息需求方。公司內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報表,須經編制工作人員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後方可發出;公司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須經編制人、財務經理(會計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可發出。

第十條財務會計人員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

財務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內部牽制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會計,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

會計人員不得將原始憑證的審核、會計事項的處理、登記帳簿等會計工作事項交予出納人員完成。

第十二條財務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財務經理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監交。

三、主要會計政策

第十三條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以每年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五條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六條會計核算採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借貸記賬法進行核算;資產計價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基礎。

第十七條現金等價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八條壞賬核算方法:直接轉銷法。

第十九條存貨

存貨主要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實際成本入帳。原材料的成本由買價加運費、裝卸費、保險費等構成。在產品和產成品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

產成品(包括半成品)的發出以品種法[即:個別計價法]計價。原材料以加權平均法計價。

低值易耗品採用一次攤銷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條長期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一年以上的.有價證券投資(即債券、股票等)。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下(含20%)或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無重大影響的,採用成本法核算。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上且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的,採用權益法核算。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50%以上的按權益法核算,並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及折舊

固定資產的標準: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固定資產按實際取得的成本計價。

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年限法,從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資產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和殘值率確定折舊率;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殘值率如下:類別

房屋及建築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運輸工具辦公設備

殘值率5% 5% 3% 5% 3%

使用年限20年5—10年3—5年5—8年3年

第二十二條在建工程是指興建中的廠房、待安裝或正安裝機器設備及其他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於新建、安裝及試生產期間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和財務費用。在建工程在實質上已經完成、並實際投入使用時轉入固定資產,並停止相關費用及利息的資本化。

第二十三條無形資產

公司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攤銷。

投資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權以評估值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與公司存續期孰短”的原則確定攤銷年限並在期限內平均攤銷。

其他無形資產,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攤銷。

第二十四條收入的實現

銷售產品的收入以企業已將產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與企業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即作為收入的實現。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並完成的勞務,應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提供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為營業收入。

利息和使用費收入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為營業收入。

第二十五條其他會計政策參照《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崗位職責

第二十六條財務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具體領導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要定期研究、佈置、檢查、總結。要積極宣傳、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地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堅實的財務保障。

2、組織制訂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並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人員貫徹執行。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擬訂各項財務會計制度,並提交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研討制定。制度正式公佈實施後,要積極向公司內部各部門和人員宣傳、講解,並隨時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重大問題應向單位負責人或公司董事會報告。對制度執行中出現問題要及時總結,不斷地提出修訂意見和措施,以完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

3、組織編制公司的財務預算等,經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通過後,組織實施。

4、會同公司內部各部門,定期組織實物資產的清點核實工作,加強對實物資產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開展財務預算完成情況的分析,提高經濟效益。

根據月、半年、年的預算情況和實際完成情況分析差異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

6、參加公司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

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7、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對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國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沒有資金來源等的經濟合同和協議,應拒絕執行,並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對重要的經濟合同和協議,要積極參與擬訂,加強事前監督。

8、負責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各項財務收支和盈虧情況,以便領導層進行決策,加強經營管理。要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都要經過認真審查,保證真實可靠。

9、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根據國家税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確核算應繳税金並按時繳納;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税收少繳、漏繳,相關會計人員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損失。

3、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編制有關財務計劃或預算,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狀況、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財務經理和公司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5、協助財務經理,在其他部門和人員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財務清查和資產清點核實,並及時對清查和清點核實情況進行彙總並編制有關説明;協助財務經理對清查和清點核實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完成各項成本定額、費用標準的制訂,並將制訂的方案提交公司領導層討論定案。

7、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8、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辦理現金支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的程序要求辦理款項支付事項。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財務制度中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書面同意,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籤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註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賬面餘額與對賬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於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户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祕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對於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註銷手續。

5、完成總經理或主管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條支票由出納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三十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和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三十一條已領用而未註銷的支票,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本制度另有規定除外)。總經理外出時,應授權財務經理負責審籤一般性、金額不大的款項支付;對於特殊性或金額較大的款項,財務經理應請示總經理,經其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六、現金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規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標準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三十六條公司因購買固定資產等而發生的資本性支出必須採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三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須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九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審批單》,經財務經理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會計審核費用、天數無誤並報財務經理複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後,出納員方可辦理付款或清帳手續。

第四十一條每月發生的固定性費用支出,如電話費、房租、水電費等,由具體經辦人填制自制憑證和取得原始憑證(經辦人員應在相關憑證上簽字和註明經辦時間),經財務經理審核簽字後報銷。

第四十二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事部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發放。

第四十三條符合現金支付條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條”所規定費用外,其他費用報銷應由具體經辦人取得原始憑證並填制費用報銷單,説明費用發生事由,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十四條使用非現金(銀行轉賬或抵債等)支付費用,應參照上述程序辦理。

七、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檔案清冊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議記錄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四十六條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門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造冊。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規定,具體保管年限詳見下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檔案名稱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5年

(3)銀行對賬單5年

2、會計賬簿類:

(1)日記賬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3)固定資產卡片15年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存5年

3、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

4、其他類:

(1)財務成本計劃3年

(2)會計移交清冊15年

(3)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燬清冊永久

(4)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燬意見,經財務經理審查,總經理批准,報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

第四十七條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閲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閲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各部門工作人員若因公需要查閲會計檔案時,必須經部門主管批准,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閲或者複製。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閲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後,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查閲,並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閲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閲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閲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複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准,並限期歸還。

查閲或者複製會計檔案的人員,應在檔案查閲登記簿上簽字,並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

第四十八條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八、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為了規範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時歸還,使公司財務報表上反映的費用和利潤精確,避免公司的資金損失和沉澱,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條件:

公司員工在處理業務往來、採購物資、出差、參加會議等各種業務時,經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財務-總經理籤批後,可暫時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則:

實行“前清後借,前不清後不借”原則,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單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額、還款日期等內容;借款單由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後,出納員方可辦理款項支付。

四、還款期限

1、經辦人的結算時間為五天(從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順延)。

2、借款人處理完業務回公司後五天內,必須到財務部報銷,衝抵借款。

3、差旅費報銷應於出差返回後四日內辦理。

4、備用金借款結算時間為一月。

五、借款定額

各部門因業務往來或採購物資所需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該項業務預算的10%;出差或參加會議所需的借款不得超過預算的20%;各部門備用金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工資總額。

六、沖銷原借款的費用報銷及款項支付,應在填制憑證時註明“沖銷借款”.財務人員應認真核對開支內容與原借款單上註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權拒絕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當月工資的總額,歸還日期不得超過1個月,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准。

八、財務監督

財務部每月底應根據員工欠款情況,列出明細,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併發出催款通知書,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財務部結算,逾期仍未報銷者,則由財務部每天按借款總額的1%計算罰息,並在工資中扣繳。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繫,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3)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5)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6)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 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 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

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帳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帳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台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4)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5)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4)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5)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6)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7)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1)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3)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台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2)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台帳;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帳;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説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第四章 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1、公司建立並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循環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項目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後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後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槓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五章 財務信息管理

1、 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佈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於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准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3、已經審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並報總經理批准。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後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信息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範和技術規範,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5、 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本(電子)資料。

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六章 附則

1、本規定由股東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2、本規定由股東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3、股東會委託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頒發施行。

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的財務管理,加強財政監督,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結合公司的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公司具體會計核算,參照財政部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執行。

第四條公司應按財政部規定按期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説明書,年度會計報表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以下簡稱註冊會計師)審查、驗證,出具報告,方可向外提供。

第二章會計準則

第五條公司財務部為公司的會計機構。公司的會計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公司發生的經濟業務均應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第七條會計記賬

1、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複式記賬法。

2、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可以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

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清晰、項目完整、手續齊備。

3、公司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記賬。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於當期內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4、各項財務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構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5、會計信息必須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投資方瞭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公司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第八條會計核算

1、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度。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季度、月度均按公曆起訖時間確定。

2、公司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外國貨幣結算的,應當摺合人民幣記賬,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摺合率。

3、會計核算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後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將變更情況和原因、變更後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告中説明。

4、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及於本年度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於幾個會計年度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5、會計核算應當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於可能影響決策的重要經濟業務,應當單獨核算,分項反映,並在會計報告中重點説明。

第九條公司的會計科目名稱、內容和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種類、格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規定。

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説明書組成。公司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彙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項目,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公司自行規定。

第十條公司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

第十一條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應按月或按年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月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月份終了後10天內報送,季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季度終了後10

天內報送;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中期結束後15天內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在年度終了後1個月內報送。第十二條公司的會計報表附註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會計報表中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

2、有助於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3、重要資產轉讓及其出售的説明;

4、或有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説明;

第十三條公司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情況説明書,主要説明:

1、公司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2、利潤實現及利潤分配情況;3、資金增減

和資金週轉情況;4、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公司向外報送的年度會計報表,應當由報表編制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公司負責人簽名並蓋章。

第十四條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一)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二)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三)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四)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

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第十五條公司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專項工程財務決算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第三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財務計劃管理:公司財務計劃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爭取達到的目標利潤,是計劃實現的收入、支出、利潤、融資、投資以及資本投入等目標的組合。財務計劃為企業運作的管理與控制提供了依據。公司財務計劃一般以年

度為單位。但半年度應進行一次考核與調整。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制度《建築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築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細則遵照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企業,有利於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税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企業財務制度》、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進一步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公司運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會計工作必須在加強戰略控制和運營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法紀,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全方位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加速踐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中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主體上,服務於各項戰略制度;細節中,勤儉節約、高效務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把控運營監控,降低費用消耗、增加積累、靈動籌資、科學投資。

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三條 公司設置財務部,並設置主辦會計、成本會計和出納等會計崗位。

第四條 財務部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税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税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憑證、賬簿、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制定財務計劃,參與監督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積極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國家機關的溝通和聯繫;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一)相關成本項目憑證、賬簿的編制,如,原材料、產成品等;

(二)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編製成本報表,參與項目生產管理;

(三)規範監督公司材料領用情況,複核監督倉庫期末盤點,監督相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對職責範圍內的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為規範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議方法解決方案;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現行的《現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現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認真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的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領用登記簿,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及時與銀行溝通,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其他財務人員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閲公司的財務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進一步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核算辦法及細則

第九條 會計年度按公元紀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主管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並及時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年一次。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內部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本公司嚴格執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行政法規,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助理、主管副總經理或指定專人監交。

其他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主管監交。

第十九條 本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共分為五大類:

(一)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二)生產設備(生產線、設備);

(三)電子設備(如計算機、複印機、打印機等);

(四)運輸工具;

(五)其他設備。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及建築物20xx年;

(二)生產設備20xx年;

(三)電子設備3年 ;

(四)運輸工具5年;

(五)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3%-5%作為淨殘值率,採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其購入下期計提,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後各期不計提。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税負等費用合計作為原值(税法規定用於生產的固定資產進項税額可抵扣);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材料及人工費;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處連同其他職能部門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後勤部編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 建立健全採購、銷售與倉儲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切實提高購銷存等各環節的管理效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智能化。

三、現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支票由出納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

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填列,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三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人員簽字)、主管人員審批。填寫金額要準確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四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及時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二十六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須由銀行審核的,以最總審核數為準),超額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借

據),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其他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一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下月初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三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賬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收支,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四、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

(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五、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 賬簿;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條 公司其他各部門和職員在辦理財務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後續將發佈實施細則,指導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財會機構設置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閲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

,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 ,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 支票領用單 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七章 處罰辦法第

第四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一)制訂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和預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

(二)負責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執行和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三)負責公司會計核算,編報公司財務預算和決算;

(四)分析公司的財務經營情況;

(五)負責公司資金調度和管理,辦理各類結算業務,辦理銀行帳户、證券帳户的開銷户,辦理公司納税申報和內部費用報銷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定期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七)負責接受審計、稽核、税務和有關上級領導部門工作檢查;

(八)對公司經濟業務的決策提出財務或税收籌劃建議;

(九)負責公司所需物品的採購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税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税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税。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税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條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國家投入的國家資本金;本公司所屬企業籌集的資本金,為本公司的法人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註冊資本。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和所屬企業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通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

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准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於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條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在財務部門設置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通過經辦會計在審核原始憑證無誤後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後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後辦理收付款,並在收付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核批准,但必須堅持先收後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户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户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户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於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和財務部經理批准。

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户和套取現金。[NextPage]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經辦人簽字後交項目副總審籤屬實。再報總經理審批。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並提供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⑸往來款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並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後,報公司經理、總經理審批。

⑶公司經理、總經理審批同意後,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後補籤。如對已籤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總經理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範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台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後報懂事長簽字,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20xx年6月17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中國11發展總公司深化改革、轉換機制,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經營者三者分開又相對統一的集團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規範11系統各所屬企業(不包括參股公司,以下簡稱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管理,保證企業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環的軌道發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各企業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財務體制。各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特點和規模,按照會討“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負責本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總公司設立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行使對各企業的財務領導權,為各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各企業財務部門在本企業總經理直接領導下工作,同時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會同投資管理部對總公司重大項目實行資金的籌措、調撥和管理,以及重大項目的投資改造、財務預決算、利潤考核與收益分配等實行直接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因所屬行業和經營範圍不同,應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及10個分行業的企業財斧制度和13個分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本單位具體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凡總公司財務本部制訂的明確規定運用各企業的財務制度和辦法,各所屬企業必須遵照執行。各所屬企業制訂的財務制度和辦法不得與總公司規章制度相牴觸,並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或備案後方可實行,財務本部對其制度和辦法的執行情況有監督檢查權。

第六條各企業財務部門應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在辦理各種財會業務時,嚴格遵守國家的財務制度、財經紀律以及總公司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企業各項財務制度、規定和辦法的變更與修改,須經財務本部批准或報財務本部各案。

第七條各企業領導應注意發揮財會人員的作用,努力為財會人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以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對於企業重要的經濟合同、貿易合同的談判及投資、融資或其它重大經營管理決策,應有財務部門的經理(負責人)參與,決策者應認真聽取其意見。

第八條11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核算。各企業的任務,由總公司統一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等部門下達的年度計劃,分解下達給各企業。總公司主要下達完成年度利潤計劃、上繳管理費基數並輔以營業額等指標。各企業必須認真落實各項計劃指標,並據此制定具體的財務計劃和全年財務預算,以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下同)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主管)和財務人員統一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對各子公司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經理(負責人)總公司財務本部有任免建議權。

第二章資金、資產和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條各企業的流動資金是為保證完成業務經營和生產任務而使用的週轉金,它包括總公司撥給的流動資金、企業自有流動資金、銀行信貸和其它資金。總公司財務本部除提供投入資本中的流動資金外,原則不再提供其它流動資金。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各企業不得將流動資金用於正常經營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轉移給其他單位。

第十一條信貸資金是各企業自行向銀行申請的借款。各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籌資、融資活動,可向總公司申請為其提供信用擔保,但應符合總公司制定的《關於資金擔保和開立信用證的規定》的相關條件,同時必須與總公司簽訂“保證書”。各企業需要總公司為其墊付的貨款、項目公司的開辦費等,總公司在審核批准後,視同發放貸款辦理。凡各所屬企業向總公司申請的借款,除按總公司制定的審批程序申請外,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參考銀行貸款利率加息計算。

各專業公司一次從外部借款500萬元以內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必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

第十二條各企業的所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其它資產,不論其是總公司投入的還是經營中形成的,均屬國有資產,都應納入本單位財務帳目進行核算和監督,各所屬企業都不得持有帳外資產,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十三條各企業要制訂關於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凡購置的資產都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發生溢損應及時查清原因並處理。企業的經營者在經營本企業的資產時,應努力實現本企業資產結構的最優化,提高資產收益率,作為衡量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一個重要指標。

第十四條各所屬企業進行重大項目開發和對外投資時,必須經過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論證,減少盲目性,做到科學決策。各所屬企業佔用總公司的資金或惜款對外投資或開發項目,以及超出授權權限的,均應按規定報總公司審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條各所屬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要確立以經濟效益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節支,認真搞好成本核算,力爭做到每一筆業務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條各所屬企業的一切收入均應及時進入其在銀行開立的帳户,納入本單位會計核算。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截留收入,或者私設“小金庫”,搞帳外資金。

第十七條各所屬企業應根據總公司的指導思想和計劃指標,編制相應的年度銷售。利潤和資金計劃,並報總公司財務本部。

第十八條各所屬企業編制的各項計劃應對總公司任務進行合理分解,以便於控制和考核。各項成本費用的開支標準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同行業標準實事求是地確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條各所屬企業要根據本單位的行業特點,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建立科學完整的成本核算體系,嚴格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亂擠亂攤成本。成本項目、計算方法、開支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全面預算中各成本項目的指標(按收入比例確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確有必要改變和突破的,應事先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潤管理

第二十條各所屬企業都應切實樹立合法經營、依法納税的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第二十一條各所屬企業按國家税收徵管條例規定的辦法納税,即:應按屬地原則就地交納的税種,各企業應及時向當地税務機關申報繳庫;應由總公司統一交納的税種,各企業必須及時足額將税款上繳總公司。

第二十二條各所屬企業實現的税後利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總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則上應按下列順序進行:彌補上年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條法定公積金按税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後利潤的5%一一10%提取,用集體福利;企業留利應先適當提取任意公積金,其餘自主決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費按年初總公司下達任務數及時足額上交總公司。愈期不交者,總公司將派出工作組對其進行審查,並按有關規定對其領導班子進行處理。

第五章會計報告

第二十四條各所屬企業應按規定真實、及時地編制、報送各種會計報表,按規定單獨編報報表的企業,其各種報表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不單獨編報報表而與總公司編制合併報表的企業,應於當月終了後5日內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報送規定的內部報表,財務本部於當月10日出彙總合併報表。

第二十五條根據重要性原則,有關重大事項應予單獨披露或附加文字説明,年終報表必須要有關於本企業財務狀況的分析和説明。

第二十六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有權減少或增加各所屬企業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會計報表的種類和數量,或者要求補報有關資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是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財務工作的原則性規定,各企業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税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章、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各股東投入的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註冊資本。

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通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1、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准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 。

2、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

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於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1、在財務部門設置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2、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通過會計在審核原始憑證無誤後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後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後辦理收付款,並在收付憑證及所屬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3、對零用現金實行定額備用金管理制度:

(1)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首先從備用金中開支,然後彙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後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報銷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現金,以補充部門備用金。單項在1000元以下的零用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在7日內報銷,臨近月末的,在月末之前及時報銷,不得跨月。

(2)各部門單項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應由用款部門填制“借款單”,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預支款手續,由會計填制“付款憑證”,憑此到出納處領取支票或現金。

用款部門在購置物品經驗收入庫等手續辦妥後,應及時彙總填制“單據報銷審批單”,將取得的合法發票單據附在後面,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單項報銷手續。如預支款與實際支付不一致時,應在報銷時辦理多退款(或少補款)手續。

單項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單據要及時報銷列賬,時限為7天。

(3)審批權限規定:

①所有支出均由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核批准;

②專項用途資金支出,由總經理審核批准;

③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總經理審核批准,但必須堅持先收後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户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户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户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2)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於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額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批准。

(3)庫存現金採用核定限額管理,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户和套取現金。

(三)銀行存款管理

(1)支票付款必須經過兩人或兩人以上的簽章方為有效。支票和財務專用章,必須分別掌管,不得由一個人包辦。

(2)必須按順序號簽發支票。簽發支票在支票備查簿上登記。

(3)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户,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套取銀行信用。

(4)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確屬需要,也要填寫簽發日期和款項用途,並封住最高限額。

(五)其他貨幣資金管理

(1)根據業務需要合理選擇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保證金等結算工具。

(2)及時辦理結算,對逾期尚未辦理結算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應按規定及時轉回。

(3)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核算貨幣資金的各項收支業務。

(六)現金日記賬按幣種設置,銀行日記賬要按賬號分別設置,每日要結出餘額。

庫存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每日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餘額每月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調節相符,由會計人員按月及時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存檔。

第四章、對外投資管理

(一)長期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1、長期投資項目必須在市場預測的基礎上,立項進行嚴格的可行性研究,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後進行,由總經理授權負責長期投資項目的部門和主要負責人。對外合資合作參股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海關、工商、税務等手續。財務部門要為決策提出參考意見,履行嚴格的財務手續,督促、檢查項目的執行和效益情況。

2、健全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登記保管和嚴格記名登記制度。主管長期投資的業務部門,要有兩人以上的人員共同管理,對股票、債券和投資憑證的名稱、數量、價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詳細記錄,分別建立登記簿。除無記名證券外,企業購入的應儘快登記於企業名下,不得登記於經辦人員名下。

3、對長期投資業務做好詳細記錄,建立定期盤點制度。

對所屬企業,每隔半年(經營年度)清點(清理)一次資產負債和檢查經營情況;對非控股企業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投資和收益檢查工作。對股票和檢查債券投資,由財務部門做好會計記錄,對每一種股票和債券分別設立明細賬、並記錄其名稱、面值、證券編號、數量、取得日期、經紀人(證券商名稱)、購入成本、收取股息或利息等。對個別其他投資也應設置明細賬,核算投資及其投資收回等業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4、如長期投資出現虧損或總經理認為有必要時,公司視情況授權財務部或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虧損單位或項目進行審計,並據此對虧損予以確認,做出處理決定。

5、公司所屬企業因故撤銷、合併、出讓時,應按《公司法》的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二)短期投資

1、短期投資業務,要由總經理授權的主管業務部門和主要負責人辦理該項業務。一般按照經辦提出——主管審核---總經理批准---實際投資---驗收登記---到期收回等程序辦理。

2、有價證券的會計記錄、登記保管、定期盤點等制度可參照長期投資辦法進行。

3、短期投資如出現虧損時,公司授權財務部對業務部門經營情況進行審計,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列虧。如出現較大虧損,公司可委託會計事務所對該經營項目進行審計。

(三)對外大額存款

1、對外大額存款業務,由總經理授權財務部負責辦理。一般按信用調查---利息比較---主管審查---總經理批准---對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序辦理。

2、大額存款利息商定要有兩人在場,還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詳細記錄,及時入賬、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確性。

第五章、銷貨與貨款管理

(一)企業的銷貨業務應統一由業務部辦理,其他部門及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銷售業務一般按接受定單---確定採購---銷貨通知---賒銷審查---發(送)貨---開票---收款結算等程序辦理。

(二)業務部根據生產經營目標和市場預測,編制銷售或營業收入計劃,承接購貨客户的“訂貨單”,組織採購工作。

(三)發貨通知單由業務部開具,由財務審核確認辦妥所有手續後,交給倉庫發貨和運輸部門發運或送貨。普通銷售發票由業務部門專人登記、保管、開具。

(四)銷貨業務的貨款,全部通過財務部審核結算收款,在發票上加蓋財務收款專用章。賒銷業務應經過信用審查,財務部門應將銷貨發票與銷貨單、訂貨單、運(送)貨單相核對。

(五)由業務部制定價格目錄或定價辦法及退貨、折扣、折讓等問題的處理規定,由財務部進行審核監督。

(六)銷貨業務發生的退貨、調換等事項,同樣通過業務部按規定辦好業務手續後,憑單證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或轉賬等手續。

第六章、商品採購與付款管理

(一)企業的商品採購業務統一歸業務部負責辦理,其他部門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兼辦。商品採購業務和付款業務一般按請購---訂貨---到貨---驗收---付款等程序辦理。

(二)業務部應根據銷售需要和庫存情況編制採購供應計劃,對計劃採購定貨要簽訂合同或訂貨單。合同定單要求條款清楚、責任明確、內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貨款有據,拒付有理。

(三)市場臨時採購,由使用部門根據需求提出“請購單”,報經總經理審批後辦理。

(四)所有購貨業務做到:情報準、質量好、價格低、數量清、供貨及運輸方便、就地就近。

(五)採購到貨,要由倉庫和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數量和質量驗收,並由倉庫保管員、質量檢查員及有關負責人在驗收單上籤章。

(六)購貨付款手續,商品採購由業務部辦理,市場臨時採購由使用部門辦理,按規定到財務部辦理請款付款手續。

(七)到貨驗收後,由經辦部門請款,經辦人將審核無誤的定貨單、驗收單、發票賬單付在請款單後,按審批流程報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審核報銷轉賬手續。

(八)財務部將從倉庫簽收的一份驗收單與業務部報銷轉來的發票所附的驗收單進行核對,以掌握購貨業務的請款,報銷及在途物資的情況,。

第七章、商品採購成本與費用管理

(一)商品採購業務由業務部負責。對於商品採購成本費用的控制,應由業務部和財務部建立成本責任制,降低成本。財務部應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二)人事和工資的管理,嚴格考勤,核實工資的計算與發放,正確處理工資及福利費的核算與分配。

(三)對期間費用項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憑證手續要符合規定。

第八章、存貨與倉庫管理

(一)加強存貨和倉庫的管理,建立倉庫經濟核算,搞好有關基礎工作,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二)對存貨實行“永續盤存制”。建立收發存和領退的計量、計價、檢驗及定期盤存(商品每月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季度一次)與賬面結存核對的辦法。銷貨成本及日常耗用,按領發貨憑證計價確定。

(三)存貨計價方法:

商品採用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及消耗性物料按先進先出法計價。

(四)領用低值易耗品,採用五五攤銷法。如一次領用數額較大,影響當期成本費用,可通過待攤費用分次攤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進行登記管理。

第九章、工薪與人事管理

(一)職工的聘用、解聘、離職和起薪、停薪及工資變動等事項,應由事務部及時以書面憑證通知財務部和員工所在部門,作為人事管理和 計算工資的依據。

(二)工資的計算和支付,要嚴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資標準及有關規定,進行計算和發放。並根據工資總額和國家規定標準,正確計提應付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

(三)對職工的責任賠款,應由有關業務部門和人事部門根據勞動法規,並經職工本人簽字同意後,方可轉財務部門扣款。

(四)領取工資均應由本人簽章。本人不在應由其指定人員或其同組人員代領,並由代領人簽章。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由財務部開具收據,記入“其他應付款”賬户。

(五)根據成本核算辦法,將工資及職工福利費,按職工類別合理分配記入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有關賬户。

第十章、收入、利潤及其分配管理

(一)當期實現的主營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並與對應的主營業務成本相互配比,減去當期應交的營業税金及附加和期間費用後的餘額,即為主營業務利潤,要能反映出企業的主要經營成果。

(二)當期實現的其他業務收入要全部及時入賬,並與對應的其他業務支出相配比,計算出其他業務利潤。

(三)按規定計算投資收益,對投資收益的確定要符合權責發生制,計算要合規,入賬要及時,處理要恰當;對投資損失的計算要合法、正確,實事求是。

(四)對營業外收支項目的設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項目的數額要真實、正確,財務處理要恰當。

(五)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後依法繳納所得税,然後按規定的順序和一定比例進行分配。

(六)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的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税後利潤彌補或者經董事會審議後依次用企業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彌補。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一)實行財產主管部門、財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綜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負責制。

1、財產主管部門—設備及土建安裝工程為資產管理部,辦公設備為事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建設和購置、處置和報廢等業務;

2、財產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合理使用,保管維修;

3、財產核算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核算,綜合價值管理,每年組織清查盤點一次。

(二)固定資產的建設與購置,一般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購建—由使用部門提出增加固定資產的報告,交主管部門進行可行性研究後,提出購建報告;

2、審核批准—報總經理審核批准;

3、對外訂貨—由主管部門負責對外訂貨,簽訂建設安裝工程合同;

4、建設安裝—由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施工,按工程進度付款;

5、驗收使用—由主管部門組織驗收,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6、結算付款—根據固定資產購建報告-訂貨、驗收單、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單、竣工決算、發票收據等憑證單據,由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後報總經理批准,到財務部門辦理付款結算手續。

(三)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固定資產的停用、出售或報廢處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門提出意見交主管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進行處理,並報財務部門審核後作賬務處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管理

(一)本公司使用下列財務評價指標: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100%

3、應收賬款週轉率=銷售收入/應收賬款平均餘額×100%

4、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100%

5、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6、資本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資本金總額×100%

7、營業收入利潤率=利潤總額/營業收入×100%

8、成本費用利潤率=利潤總額/成本費用總額×100%

(二)本公司各部門實行內部考核。各部門費用按費用計劃開支,節超按比例獎罰。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制度經公司經總經理批准後,於20xx年7月1日起實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 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 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 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衞設備 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温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