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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共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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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行政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行政管理制度[共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第一章 公文、文件審批管理

第一條 公司的各類公文、文件、傳真、報告和資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二條 收文、發文的籤批管理

(一)收文:各級政府下發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發來的公文、文件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企事業單位的信函等,應由公司文員進行收文登記,並填寫《收文處理單》,由行政部部長簽署批轉意見後,呈送公司主管領導閲示,文員按主管領導的批示,轉送有關部門或相關人員傳閲辦理。

(二)發文:公司對外發出的文件、報告、請示、信函等正式公文,應由與擬發文件內容相關的部門負責起草文稿,經主管領導審閲籤批後,傳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備檔和發送。

(三)凡公司對外發出的正式公文、文件、報告、請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發的各種公文、文件,須由總經理、董事長籤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傳真件的接收和發出,均應由文員負責並做好記錄,對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傳真件,將底稿存檔;接收的傳真件,要及時進行登記,收件人簽字並存檔。

第三條 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員負責。

(二)公司各部門需打印以公司名義發送的正式公文,須按程序填寫《發文審批單》;文員依據《發文審批單》中總經理的籤批,進行打印和發放。

(三)凡經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須預留一份與原稿一起,統一存檔。

第四條 文件借閲和複製的管理

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閲或複製公司存檔的各類文件時,按檔案管理中“檔案的借閲與複製”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 檔案管理

第五條 歸檔範圍

(一)上級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通知及相關許可證批件,企業上呈的報告、請示,企業發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遠期規劃、工作計劃、各類統計報表、規章制度、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公司各類會議記錄、紀要、決議等文件。

(四)業務往來信函、合同、協議、項目工程內業資料等。

(五)人事勞資檔案、企業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資質證書等。

第六條 歸檔要求

(一)凡屬應歸檔範圍的收文,均應及時辦理歸檔手續。

(二)相關業務部門獲得的批件手續,要及時登記歸檔,如要使用,可辦理正常借用手續;項目工程施工內業資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結束後,由相關責任部門進行裝訂整理,並將其完整歸檔,同時辦理交接手續。

(三)公司的檔案由檔案員負責整理歸檔,並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檔案的密級及類別劃分,針對不同密級的劃分,進行相應的檔案管理。

第七條 檔案的借閲與複製

(一)公司董事會成員、經理班子成員需借閲檔案、文件時,在填寫《文件借閲、複製記錄表》後,可通過檔案員辦理借閲手續,提檔或複製,閲後返還。

(二)公司其它人員因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借閲公司檔案時,在填寫《文件借閲、複製記錄表》、經行政部部長批准後,公司檔案員方可辦理檔案的借閲、提檔或複製手續。

(三)公司檔案、文件的借閲人,應當愛護並保持借閲檔案的整潔和完整,嚴禁私自塗改、外借、翻印和抄錄,杜絕遺失現象的發生。如確屬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對檔案文件進行摘錄和複製的,必須經行政部長批准後,方可由公司檔案員進行摘錄或複製。

第八條 檔案的標識

對於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關規定、制度、管理及辦法等,公司檔案員要標識明確並做明顯的標記,以防止誤用。

第九條 檔案的銷燬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經總經理授權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保存檔案資料。 (二)對於超過規定保存期限無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應當按規定的時限予以銷燬。銷燬檔案資料時,應當由公司檔案員,提交檔案銷燬報告並附銷燬檔案資料明細表,經行政部長審核簽字,呈報副總經理批准,方可組織銷燬。銷燬的全過程至少應由兩人蔘加。

第三章 介紹信和印鑑管理

第十條 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財務專用章及公司的介紹信、證明信、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

第十一條 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

第十二條 除公文外,需加蓋公司公章的文件、資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填寫印信申請單,經副總經理授權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請單應註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條 公司的重大經濟合同須加蓋公章,應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

第十四條 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鑑的介紹信、合同文本、協議文本,及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出的所有公文,必須經行政部審核,並進行統一編號登記、存檔備查。

第十五條 行政部應建立印信台帳,每一個印信都應預留樣式,並存檔。

第十六條 公司印鑑的使用,應當按公司發文的審批程序規定進行審核批准,公司文員方可蓋章。對於不屬於公司正式發文審批程序的,對公司利益會產生重要影響的文件的簽章,要通過主管副總經理的批准方可進行;如果違反此項規定而造成的後果,由違反規定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印信管理人員不得在審核手續不完備的文本上加蓋印章。

第十七條 介紹信的填寫,必須註明辦事人、去往單位、辦理事由、時間等,不允許攜帶空白介紹信。嚴禁在空白介紹信和空白紙上加蓋印章。

第十八條 公司印章除特殊規定外,一律用紅色印泥。

第十九條 印信管理人員應在每年的三月前將上一年的介紹信存根歸檔,一本介紹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條 經公司加蓋印鑑的公文,如出現意外情況或不利後果時,應當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財務負責人名章時,須徵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報董事長批准,並認真填寫公司印章借據,印章借據應註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時間和歸還時間,印章歸還後,該借據不得消毀,存檔備查。

第二十三條 經董事長批准方可銷燬印章,銷燬時必須有兩人監督,並做好登記。

第四章 會議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召集的會議,由行政部負責通知並組織人員準時到會。

第二十五條 公司級的會議只設有公司例會、專題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

第二十六條 行政部負責上述會議的會務工作,必要時負責形成會議紀要。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形成的決定,由行政部負責督辦和檢查落實情況;專題例會所做出的決定,由主管領導負責落實。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例會是公司行政、業務及其他事務管理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或授權主持,全體員工參加,主要是報告和處理公司臨時性重要問題,一週召開一次。

第二十九條 專題例會是根據部門業務上的關係而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由主管領導主持,對生產經營過程進行階段性分析和總結,並做出決定,報告董事長。

第三十條 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會議主要討論、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及月工作計劃及其他有關公司重大問題的會議。

第三十一條 公司任何級別的會議,均要經過周密的準備工作,準備好議題、提案,不開無準備的會議。

第五章 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管理

第三十二條 為加強對公司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由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統一進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台帳》及《設備設施(辦公設備)登記表》。

(三)固定資產除不動產之外,均應建立實物負責人制度,由責任人對所負責的`設備設施定期提出保養和維護維修計劃,經行政部長審核,副總經理批准後,按計劃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和修養,確保設備設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業務的需要,需更換或新增辦公設備設施的,應由各部門按規定填寫《設施配置申請單》,報經副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安排採購;日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總經理批准後按需購買;

(五)各部門責任人要認真管理和維護好本部門使用的資產設備,部門間不得隨意調換辦公設備,不得隨意把辦公所用的桌椅、沙發等搬出辦公樓外。

(六)作好辦公樓外(如施工現場、售樓處等)的設備設施、辦公傢俱的管理,如因階段性工作結束而對設備設施及辦公傢俱停止使用時,應負責與行政部進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備再用。

第六章 保密管理

總則 為增強公司全員的保密意識,加強公司的__,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條 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一) 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 公司正在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 公司內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資料,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 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 公司計劃開發的的、尚不宜對外公開的項目信息。

6.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容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二) 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三)公司密級的確定

1.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項目為絕密級。

2.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信息為祕密級。

4.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條 保密措施

(一)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主管經理委託專人執行。

(二) 對於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 未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保存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內。

(三)屬於公司祕密的,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五) 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七)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 責任與處罰

(一)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1. 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祕密內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1.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3.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七章 公務車輛管理

(一)公務車輛由行政部負責管理,統一調度。

(二)公務車輛負責公司組織的大型活動、對外接待、招待、財務部存取款(現金)及各部門公務用車。

(三)各部門用車必須填寫《用車記錄》,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報行政部派車。

(四)公務車輛的所需費用,如: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税、車輛檢驗費、小修、正常保養、道橋和停車費,以及因工作需要駕車到外省市往返費用由公司承擔。

(五)建立車輛台帳,實行單車百公里耗油考核,單車核算,節約用油。

(六)外單位需借用公司車輛的,必須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七)要加強對車輛的定期保養和維護,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轉和完好,正常保養按車輛行駛公里數的標準進行,需修理的填寫《車輛維修單》,按審批程序得到批准後,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並填寫《車輛保養記錄》。

(八)司機必須遵紀守法,按章行駛,確保安全。如因其違章駕駛、亂停亂放、酒後駕車、私自出車被取締、罰款、吊扣等一切後果,均由司機自己承擔。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扣發獎金、取消駕駛公司車輛資格、直至辭退等處理。

(九)公司車輛配備專職司機,其他人不準駕駛公司車輛,否則發生事故均由駕車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司機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倉庫管理,使公司物品的入倉、保管、出倉、盤點等事務流程規範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一級倉庫(即綜合倉庫)和二級倉庫(即工程維修部倉庫)。

第三條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物品驗收入倉

第四條物品入倉,倉管員要根據已獲批准的物品採購審批表、購物發票,核對實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專業用品應會同專業人員共同驗收。

第五條驗收合格後,倉管員要及時填寫入倉單和物品台帳,並在入倉單規定的位置簽名。

第六條未經驗收合格的物品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第三章物品的儲存保管

第七條物品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品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設置倉位,並根據倉庫的條件劃區分工,凡進出量大的落地堆放,用轉量小的用貨架存放。

第八條物品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的特點,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第九條倉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物品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倉庫物品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倉管員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准一律不準擅自處理。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剋扣"的違紀做法。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第十條倉管員要根據物品的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加強保管措施,做到物品不黴變、不腐蝕、不遭蟲蛀、不遭鼠咬,務使公司物品不發生保管責任損失。

第十一條保管的任何物品,未經總經理批准,一律不準擅自借出。違者每次罰款50元。

第十二條倉庫要嚴格保衞制度,禁止非倉庫人員擅自入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違者每次罰款50元。

第四章物品出倉

第十三條物品出倉須遵循"推陳儲新,先進先出"的原則,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黴變、大料小用、優材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領料時應按規定填寫出倉單,出倉單上要有部門經理、領料人和倉管員的簽名,對計劃外的物品,領用時需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領用者每次罰款50元。

第十五條物品出倉時,倉管員須與領料人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所有出倉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如發生丟失,視情節輕重處以50-100元罰款。

第五章物品盤點及其他

第十六條倉庫必須按規定每月底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賬相符,帳實相符。如不相符,每處罰款50元。

第十七條倉管員記帳須字跡清楚,做到日清月結不積壓。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相關規定如與本制度有衝突,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行政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進一步健全事業部行政管理幹部薪資管理體系,切實有效發揮薪酬分配機制的激勵與約束作用,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總原則)行政管理幹部薪資的分配與工作能力、崗位特性及工作績效掛鈎,收入的絕對高低與所承擔的責任掛鈎,收入的相對高低與工作能力和工作績效掛鈎,確保薪資分配的合理與科學。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事業部的中高層以上行政管理幹部。主任工程師、主任會計師等專業技術幹部適用於**事業部《員工薪資管理辦法》。

第二章薪資的構成

第四條(薪資構成)幹部的薪資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基本薪資+年資工資+年終收益

事業部職能部總監年終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資+效益分紅

事業部職能部普通幹部年終收益=效益分紅

子公司正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和職能部部長(經理)年終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資+效益分紅+超額經營成果貢獻

子公司普通管理幹部年終收益=效益分紅+超額經營成果貢獻

具體年終收益的確定:

(一)事業部職能部

事業部職能部幹部的年終收益計算方法見事業部《幹部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二)二級子公司

子公司幹部的年終收益計算方法見事業部《20xx年度二級子公司經營責任制

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薪資分配的實現形式在現實分配過程中的確定依據如下:

基本薪資與行政管理幹部所從事工作崗位的重要程度、工作所承擔的風險、責任及從事該工作所要求的綜合素質等掛鈎確定。

年資工資與在本企業服務年限及相應標準掛鈎。

效益分紅指在完成年度經營目標一定比例的前提下管理人員所應得的效益分成,與本人工作績效和所在單位及事業部整體經營績效相關。

超額經營成果貢獻提成,即在事業部超額完成集團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的前提下,超額完成事業部下達的某項年度關鍵經營指標的責任主體的第一責任人與該單位管理幹部可分別按照一定比例對其該指標的超額部分進行提成。

第五條(幹部分類)為了便於薪資測算與計發,按照崗位性質、責任及風險,將事業部的行政管理幹部劃分為五類:

a類、經營責任者

包括

1、事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

2、二級子公司的總經理;

b類:主要經營管理成員

包括:

1、事業部管委會成員;

2、二級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及管委會成員。

c類:重要科室或部門負責人

包括:

1、事業部重要職能模塊負責人;

2、二級子公司重要科室、部門或職能模塊負責人。

d類:一般科室、部門或職能模塊負責人

e類:部門副職、助理及其他幹部。

第六條(分配原則和參考因素)幹部基本薪資的分配原則上依據崗位的重要性、責任及所承擔的風險等因素確定。年終收益則主要由崗位價值及實際的工作績效、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確定。

第七條(薪資體系)幹部基本薪資採取崗位職級工資制,年終收益的測算、分配和計發採用競爭性收益計算法。

第三章基本薪資

第八條(職級確定原則和方法)事業部管理幹部根據其所從事工作崗位的重要性、工作責任大小及風險性並參考工作經驗、工作年限等因素評定相應的職級。事業部管理幹部級別共分為a、b、c、d、e五個職等,每等分別對應三到七個職級,共十八個職級。詳見附表一《**事業部行政管理幹部職等職級表》。

第九條基本薪資計發原則

1、子公司a、b類幹部及事業部職能部總監、子公司職能部部長(經理)的基本薪資實行年薪制,年薪的高低與所在單位規模、承擔責任、風險和年度經營目標直接掛鈎。月度工資不隨企業的整體經營情況浮動,月薪按年薪標準的80%平均逐月發放,另20%在年終作為年終收益的一部分與所在單位的經營績效評價結果掛鈎發放。具體掛鈎考核辦法見《幹部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及子公司《20xx年度經營責任書》。

2、子公司普通管理幹部的月度工資按所評定職級標準發放,月度工資隨所在經營單位的經營情況浮動。

3、事業部職能部的普通管理幹部月度工資按所評定職級標準工資發放,月度工資不隨事業部整體的經營情況浮動。

第四章年終收益

第十條(發放範圍)事業部行政幹部的年終收益發放範圍為事業部年終幹部績效考核結果為70分以上的人員,非行政管理幹部和幹部績效考核結果低於70分的人員原則上不計發年終收益。

第十一條(評定原則)事業部職能部門的年終收益與事業部整體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掛鈎,各責任主體的年終收益與本單位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其它責任主體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及事業部整體經營目標完成情況相關。各單位(含研發中心和品質評價中心)的具體掛鈎考核辦法見《方案》。

第十二條(計發原則)事業部行政管理幹部年終收益的計發:

1.事業部整體年終收益的計發與事業部利潤完成情況掛鈎,原則上只有在完成事業部整體年度利潤目標大於50%的前提下才能計發效益分紅,事業部整體完成年度利潤目標低於50%,全體幹部不予計發當年效益分紅;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資根據各單位的`績效考核得分確定(子公司的計發見《方案》,職能部以管理績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子公司的情況確定)

2.在事業部整體利潤目標完成超過50%的前提下,各子公司的年終收益依據《方案》所確定的辦法計算和發放;事業部職能部根據管理績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對子公司的發放情況確定計發。

3.個人年終收益的計發與幹部年終績效考核結果掛鈎。其中a類人員的年終收益與本單位的經營目標完成情況、經營績效考核得分和本單位管理績效考核結果掛鈎。具體掛鈎計算方法在子公司《20xx年度經營責任書》中明確。

第十三條行政管理幹部年終收益的計發

1、各因素所佔的權重

崗位特性決定該崗位幹部可得年終收益的基數。

崗位特性:指某一崗位的重要性及居該崗位相應要承擔的責任、風險,以及擔任此崗位所要求的綜合素質的量化形式。幹部崗位特性的具體評分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

2、年終收益的計發

a類人員年終收益計算方法見子

公司《20xx年度經營責任書》。

事業部職能部管理幹部的年終收益計算辦法見《幹部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子公司管理幹部的年終收益計算辦法見《方案》。

第十四條年終收益領取資格

1.退休人員和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2.在集團公司範圍內調動的,依調動前後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績效考核結果計發;調出人員原則上在經審計無問題的情況下,可在半年度或年度事業部考核結束後發放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資。

3.違反集團及事業部規章制度,受到公司嚴重處分的,不計發年終收益;

4.半年之內請事假累計二個月以上的(含二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的,不計發效益分紅;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資按其實際出勤時間及當年該單位經營情況確定。

5.擅自離廠人員和不按事業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的人員及被公司辭退或裁減的人員不計發年終收益。

6.在年終收益計算期間,已提出辭職申請的幹部及已離職者(含停薪留職人員)或已批准申請離職者,不計發年終收益,年終收益的計算期間為實際在崗工作的時間。

第五章股票收益

第十五條事業部幹部收入中超過一定額度的部分以美的流通股的形式發放,具體的計發辦法詳見《集團中高層員工購買美的流通股暫行管理辦法》。

第六章薪資職級的確定和調整

第十六條原則上事業部幹部實行一年一聘制,相應幹部工資職級在每年評聘時確定;取消幹部考察期,每年新聘的幹部按照其崗位特性所確定的職級範圍根據個人能力和素質、上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等綜合因素確定具體工資職級,調整後的職級從每年的一月份開始執行。(特殊人員可不受此限)

第十七條(級別調整)在年度中間若發生幹部升職、降職或崗位異動時應根據相應崗位的特性調整幹部薪資職級。原則上在崗位或職級調整的當月即調整所發放的工資標準。

幹部新聘及調級申報審批程序為:

一、中層幹部(參照原集團科級幹部)

職能部

職能部總監提案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裁決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子公司

子公司管理部提案子公司總經理審核人力資源部會審總經理裁決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高層幹部(參照原集團副部級以上幹部)

事業部提案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總裁裁決

第六章其它幹部薪資

第十八條(待崗幹部)經事業部綜合考評不合格或因違規違紀、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而被事業部及子公司免職的幹部,除事業部、子公司已另行安排工作外,原則上可在集團內部重新尋找工作,新崗位一經確定,則按照新崗位工資級別計發工資。待崗期間的工資原則上按2500元/月計發,待崗時間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超過六個月無新崗位接收者則予以解聘。

第七章薪資管理

第十九條(基本薪資總額確定)參照同行業的工資水平,結合事業部的實際情況並根據事業部以往的工資發放水平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測算並確定各職能部及二級子公司的幹部基本薪資總額,並由事業部分解基本薪資總額(不含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資)到二級子公司(幹部基本薪資總額已包含在子公司的年度管理工資總額之內)。

第二十條工資預算總額控制原則

1、年度薪資預算期間,原則上在事業部核定的預算總額範圍內,增人升級不增資,減人降級不減資,但在管理工資總額不突破預算範圍的前提下,員工管理工資總額與幹部基本薪資總額之間允許適當調劑和佔用。

2、出現重大機構調整或變動,由二級子公司申報調整預算,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後可對預算額度作適當調整。

第二十一條薪資計發

一、基本薪資的計發

基本薪資由事業部控制年度總額和月度計發水平,除a類以外的其他幹部的月度工資由部門或子公司自行分配並按照下列程序申報審批後發放,結果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月度工資(明細)發放程序:

1、事業部本部

職能部提案人力資源部會審總經理裁決

2、子公司

子公司提案人力資源部會審子公司總經理裁決

二、年終收益的計發:

(一)總原則: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年終責任目標考核結果,確定各責任單位及職能部門的年終收益總額,各單位及職能部內部自行分配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後發放。

(二)年終收益的計發時間:

原則上年終收益每半年計發一次,時間分別為每年的七月份及下一年度的年初年度審計工作完成後,具體發放時間由事業部管委會決定。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未涉及的其它有關幹部薪資方面的原則性問題參照集團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改,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與本辦法相關的附表、辦法、方案

1、**事業部管理幹部職等職級表(後附)

2、《幹部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3、子公司《20xx年度經營責任書》

行政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鑑管理,辦公設施管理,辦公車輛管理,文檔管理,辦公用品管理,勞保用品管理,員工着裝管理,辦公電腦管理,辦公電話管理,衞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行政辦主任負責保管,公司財務印鑑由財務部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副總以上領導許可後方可使用,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説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該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三、辦公設施管理

1、複印機的使用,應由各部門的辦公文員來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組織培訓,操作後按登記表自覺登記,沒有文員的部門由行政文員操作,要求雙面複印減少單面複印,對印錯紙張,要查明原因。

2、各部門所需發送的傳真,登記後由行政文員操作發送。採購部的傳真機由採購文員管理,並做好登記。登記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備查。

四、文檔管理

1、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人事檔案由人事部負責管理,公文檔案由行政文員負責管理。

2、所有的檔案應分類編號管理。檔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蟲、防盜。

3、借閲檔案時,要有主管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五、辦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門將本部所需要的'辦公用品計劃交行政部。

2、行政文員根據各部門計劃彙總,經審批後購買,按計劃登記發放,領用人簽字領取。

3、對辦公用品的採購行政文員要做到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價格合理、開支適當,對超常規計劃要嚴格控制。

4、辦公用品要建立入庫登記、出庫登記、個人使用登記表,每月底盤點對帳。

六、電腦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腦要由專人操作管理,工作時間禁止無關人員上電腦操縱,不準讀取無關資料。

2、電腦發生故障要及時與電腦部聯繫,不得私自處理。

七、電話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話,是進行業務聯繫的主要工具,員工要養成長話短説的習慣,避免長時間佔線,影響他人使用。

2、一次通話時間不超5分鐘,超時的通話要使用傳真機聯繫。

3、各部門電話為部門專用,反對其他人使用。

4、長途電話要嚴格管理,對超長通話和非業務通話要嚴格控制,長話要求即打即鎖,長話鎖碼不得泄露。

5、將各部電話的電話費按月登記,對話費過高的電話,要查明原因。

行政管理制度5

第一條、總則

1、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二條、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閲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閲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閲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閲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借閲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

4、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第三條、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説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4、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彙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5、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第四條、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打印,按價計費。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第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2、勞保用品的購發

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

第六條、庫房管理

1、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賬卡。

2、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3、物資入庫後,應當日填寫賬卡。

4、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出庫。

5、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辦理外借手續。

6、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7、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第七條、報刊及郵發管理

1、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閲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閲手續。

2、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並進行處理、分類、登記,並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後,一週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3、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

第八條、附則

1、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1)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2)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3)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准,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後方可郵發。

2、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並提請總經理批覆。

3、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6

一、 職責總述:

1、本類工作是在行政副總監督下,辦理日常工作。

2、遵守國家和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

3、正常處理指導下屬進行日常的辦公管理工作。

二、所受監督:

1、接受本公司行政副總經理的指令和監督。

2、在規定的權限內,一般例行公事可單獨處理,重要事項須向行政副總請示後執行。

三、所施監督:

有直接下屬:對辦公室、總務室、人力資源所屬人員有監督、指揮的權限。

四、工作範圍:

(一)、外聯方面:

辦理公司與國家職能部門有關事宜及協調關係。

(二)、辦公管理方面:

1、公司文檔及公章印鑑的管理。

2、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的採購與管理。

3、公司辦公環境、衞生及安全的管理。

4、公司文件打印、抄送、會議記錄的管理。

5、公司職工考勤及車輛調配的管理。

6、公司ci 策劃及實施。

(三)、人事方面:

1、公司的人事、招聘、培訓、考核、考評。

2、公司崗位制度及工作程序的制訂、修改和發佈。

3、公司人員調動、調聘及離任手續的管理。

(四)、福利方面:

1、公司員工文體活動的計劃與實施。

2、公司職工的福利及養老保險手續的'管理。

3、公司職工內部婚喪嫁娶的管理。

五、主要權力:

對下屬有人事任命、監督、檢查及獎罰提議權

六、領導責任:

1、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2、對工作程序的正確執行負責。

3、對本行政部門所掌握的公司祕密負責。

七、所需條件:

1、高等專科學校畢業,兩年工作經驗以上。

2、瞭解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

3、有一定處事能力。

八、工作時間:

在制度內工作,早八點至晚五點。

九、工作環境:

公司辦公室。

行政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範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蔬,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行政事務管理由集團副總領導,行政辦公室執行管理(下文稱總辦),各企業司設分管職能人員。

第二章關於文件收發管理

第三條總部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的所有報告呈文及外送文件,都必須通過總辦登記辦理、呈報,不得積壓遲誤。屬於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及時報送相關部門處理。

第四條公司的文件由總辦負責起草和審核,公司總經理簽發:集團各部門的文件由部門負責起草和審核,部門總監簽發。

第五條文件簽發後,送總辦祕書處統一安排打印,打印後送回起草部門校對,校對無誤後方能複印、蓋章、發送。

第六條文件的原稿應送總辦保存備查。

第七條屬於機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註明"機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由專人印製、報送。

第八條文件統一由總辦負責發送。送件人應將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收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向文件簽發人報告報送結果,機密文什由專人按核定的範圍報送。

第三章關於印章管理

第九條集團和所屬各公司的印章(含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和業務專用章)必須按規範嚴格管理,嚴禁違章使用。

第十條印章實施使用前留印鑑、專人保管、使用時領導審批和使用登記制度。

第十一條集團的公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由總辦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專人保管。所屬各企業的公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由指定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

第十二條使用公章,凡會令本公司、企業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必須由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准,並逐項登記使用情況:不會令本公司、企業對外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但涉及的事項較重要,必須經集團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或各企業總經理批准,並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三條集團或下屬公司使用合同專用章,必須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同意的《經濟合同審批表》(見《合同管理制度》附件)才能使用,並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使用業務專用章,必須經主管業務部門經理以上的領導批准才能使用,並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十五條公司及所屬企業的財務專用章和銀行帳户印鑑的保管和使用,按《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公司及所屬企業均設立印章使用登記冊,建立完整的印章使用制度。

第十七條嚴格控制開具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和蓋有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書。因業務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須開具者,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准,並籤領備案、領用人返回公司後,必須報告使用情況進行核銷。未使用的空白介紹信和合同書一律交回。隱瞞不交回者,一經查實,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十八條嚴禁將印章隨意扔放,無人看管;嚴禁任何員工隨身攜帶各種印章外出辦事,遇特殊情況需經集團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常務副總經理批准方可帶出。

第十九條對外地銷售中心或長期派駐外地之機構的合同專用章,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管理,按集團關於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超過公司規定的,應報總經理批准。否則一切後果由主辦人員承擔。

第二十條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必須妥善保管,防止印章丟失、被盜和被盜用。如發現上述情況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二十一條違反印章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後果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章關於重大事項請示報告

第二十二條所謂重大事項係指:

1、公司增加固定資產;

2、重大的經濟合同簽訂;

3、涉及大額(一般指5000元以上)的對外禮儀行為;

4、副總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外地出差達兩天(含)以上或請假兩天(含)以上;

5、公司發生重大事故,如:法律訴訟、人員工傷、經濟損失等;

6、涉及對外投資項目:對內新產品開發和較大新工藝設計改革事項;

7、與合作方或合資方有意見矛盾;

8、其他對公司利益有重大影響的各類事項。

第二十三條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向集團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口頭彙報,事後將詳細處理情況用文字報告形式送總辦,依文件收發程序辦理。

第二十四條出差或請假應填寫《員工因公出差(郊縣、外省市)審核表》(見本《須知》P144表二),並於前兩天送總辦,依文件收發程序辦理。

第五章關於辦公用品、低耗品領用管理

第二十五條關於辦公用品開支原則按集團《關於費用開支的規定》第三章條款執行。

第二十六條凡職工進出公司涉及領或交還辦公用品的,需憑人才資源部調令到總務處辦理有關的必要手續。

第六章關於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公務車輛是為服務客户、公司領導和接送員工上下班使用,所以公務車輛的管理甚為重要。使用公務車輛必須依照規定辦理,嚴禁公車私用及無效益使用。

第二十八條有關公務車輛申請使用規定如下:

1、除交通車早晚各開一班外,其餘時間所有公務車輛的使用均需填(車輛使用申請表》(見附件一)申請,經總辦祕書處排定後才能用車。

2、(車輛使用申請表》應於使用前一日中午十二時以前送達總辦祕書處,以利安排及協調公務車輛。

3、有關安排的順序以客户使用為先、總公司領導其次、其他子公司領導再其次。如有特殊情況由主管副總經理協調處理。一般管理人員,在無特急事宜的一般情況下,目的地在本市區內的,不派專車。

第二十九條有關公務車輛的行車記錄規定如下:

1、有關公務車輛的行車需填寫(行車記錄表,(見附件二)。

2、《行車記錄表》由司機填寫,使用者籤認,每月彙總呈送總辦,以利統計分析公務車輛的使用情況並向各使用單位結算費用。

3、集團內實行有價有償使用車輛結算制。有關收費標準請參照《公務車輛使用收費標準表》(見附件三)。

第三十條有關公務車輛的交通安全與違章事項規定如下:

1、公務車輛駕駛員應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駕駛,使用者負有監督的責任,嚴禁為趕時間而違反交通法規。

2、遇有交通事故或違章行為,必須立即回報總辦,並依照法規處理,切勿私下解決。

3、因交通事故或違章行為而造成的金錢損失,由駕駛員自行負責,因此而使公務車輛安排產生困擾者,依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的處罰。

4、發生交通事故,公務車輛駕駛員經裁定無違章行為,其任何損失均由公司負責。

第三十一條有關公務車輛的保養與維修規定如下:

1、保養均需在一定里程數內進行,嚴禁超過規定里程數而未做保養工作。

2、駕駛員每日早晨發車前應檢查車況,並隨時保持車內與車身的清潔、光亮,如發現車況有問題應及時回報總辦並速修復。若強行行駛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3、保養及自然磨損的維修費用由公司負責,發生事故或碰撞的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4、每輛公務車輛的保養及維修均需填寫(保養維修記錄表》(如附件四),每月彙總送總辦,由主管行政副總審批。

5、駕駛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年檢工作,若因時間延誤所造成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三十二條有關公務車輛的停放與駕駛員休息的規定如下:

1、公務車輛進入公司,下客(貨)完成時,應立即停放在專屬車位上,嚴禁任意停放。

2、駕駛員沒有派車任務時,應及時保養或清潔車輛或在駕駛員休息室休息,嚴禁串崗或外出。

3、駕駛員是以服務客户與公司領導為原則,因此其上下班時間應以任務完成為標準。

第三十三條有關公務車輛交接的規定如下:

1、駕駛員平時應保管好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卡、年檢證、車輛維修手冊等證件。

2、駕駛員因故離職或調換行駛車輛,應將所有的證件如數清點無誤移交給新的駕駛員,若有遺失或破損的情形,公司有權追訴其法律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8

第一條凡本單位員工上班要帶胸卡;

第二條堅守工作崗位不要串崗;

第三條上班時間不要看報紙、玩電腦遊戲、打瞌睡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四條辦公桌上應保持整潔並注意辦公室的安靜;

第五條上班時不能穿超短裙與無袖上衣及休閒裝,請穿西裝和職業裝,不要在辦公室化粧;

第六條接待來訪和業務洽談應在會議室進行;

第七條不要因私事長期佔用電話;

第八條不要因私事撥打單位的長途電話;

第九條不要在單位的電腦上發送私人郵件或上網聊天;

第十條不經批准不得隨意上網;

第十一條未經允許,不要使用其他部門的電腦;

第十二條所有電子郵件的發出,必須經部門領導批准,以單位名義發出的郵件須經領導批准;

第十三條未經領導批准和部門領導授意,不要索取、打印、複印其他部門的資料;

第十四條不要遲到早退,否則每分鐘扣款!元;

第十五條請假須經部門領導、分管副總或領導層其他人員的'書面批准,到辦公室備案;假條未在辦公室即時備案,以曠工論處,扣減工資;

第十六條平時加班必須經部門領導批准,事後備案單位不發加班費;

第十七條不論任何原因,不得代他人刷卡,否則將被單位開除;

第十八條因工作原因未及時打卡,須及時請示部門領導簽字後於次日報辦公室補籤,否則會作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加班必須預先由部門領導批准後向辦公室申報,凡加班後申報的,辦公室將不予認可;

第二十條在月末統計考勤時,辦公室對任何空白考勤不會補籤,如因故未打卡,請到辦公室及時辦理;

第二十一條吸煙到衞生間,否則會被罰款;

第二十二條如請病假,如無假條一律會認同為事假;

第二十三條請假條應於事前交辦公室,否則會視為曠工處理;

第二十四條市場部因當日外勤,不能回單位打卡員工,請部門第一負責人在當日時分以前寫出名單,由辦公室經辦人打卡;

第二十五條凡出遠勤達$天以上者,須先填報經領導批准的出差證明單;

第二十六條因故臨時外出,必須請示部門領導;各部門全體外出,必須給領導辦公室打招呼;

第二十七條不得將單位煙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帶回傢俬用;

第二十八條在業務宴請中,勿飲酒過量;

第二十九條無工作需要不要進入領導辦公室、計算機房、客户服務中心、檔案室、打字室及財務部,及會議室、接待室。

行政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陳腐,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我市經濟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財政部《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範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控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貪腐、挪用。

第三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採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項管理。

第四條財政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税務、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工作。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户或私設“小金庫”。

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户或財政預算內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並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户,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第七條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着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並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預算一經確立和批覆,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辜出,不得截留、擠佔、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範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置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

第三章採購管理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貨物購置、工程(含維修)和服務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政府採購。

第十二條採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採購活動,應當符合採購價格低於市場平均價格、採購效率更高、採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採購代理機構及其他工作人員在政府採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提高政府採購標準:

2、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3、在招標採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4、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

5、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6、在採購過程中接接受別人的賄賂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7、開標前泄露標底:

8、隱匿、銷燬應當保存的採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採購文件;

9、其他違反政府採購規定的行為。

第四章結算管理

第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户,應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後,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户管理規定到銀行辦理開户手續。

第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  第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支付的勞務費、購置費、工程款、暫(預)付款等,應當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户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要求實行銀行轉賬、匯兑、託收等形式結算的,不得以大額現金支付。

第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單位取得的各項貨幣收入應及時入賬,並按規定及時轉存開户銀行賬户,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應由單位專人負責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並定期與單位“總分類賬”核對餘額,確保資金完整。“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與“總分類賬”應分別由單位出納、會計管理和登記,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條單位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摺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切實加強往來資金的管理。借入資金、暫收、暫存、代收、代扣、代繳款項應及時核對、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影響資金的合理流轉。預(暫)付、個人因公臨時借款等都應及時核對、清理,在規定的期限內報賬、銷賬、繳回餘款,避免跨年度結算或長期掛帳。嚴禁公款私借,嚴禁以各種理由套取大額現金長期佔用不報賬、銷賬、繳回餘款,逃避監管。

第二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和完善授權審批制度。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明確責任、劃分權限實行分檔審批?重大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應通過領導集體研究決定,避免資金管理權限過於集中,單位的一切資金劃轉、結算(支付)事項由一個人説了算的“家長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佔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含:現金、各種存款、往來款項、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要完善資產管理制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材料、燃料、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內部購置、保管、領用等項管理制度,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應實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劃分為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類型。單位應按照固定資產的固定性、移動性等特點,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進行明細核算,不得隱匿、截留、挪用固定資產。單位應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登記卡,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購建、使用、出租、投資、調撥、出讓、報廢、維修等情況,明確保管(使用)人的責任,保證固定資產完整,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第二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允許公物私用或無償交由與單位無關的經營單位使用。

第二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過中介機構評估或鑑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用於固定資產的更新。

第二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在維持本單位事業正常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投資的,應當進行申報和評估,並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財政部門批准。投資取得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管理。任何單位不得將國家財政撥款、上級補助和維持事業正常發展的資產轉作經營性使用。

第二十七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二十八條行政事業單位因機構改革或其他原因發生劃轉、撤銷或合併時,應當對單位資產進行清算。清算工作應當在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調撥、劃轉和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六章財務機構

第二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脱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納,不得另立賬户從事會計核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單位會計機構中的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鑑必須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鑑一人管的現象。

第三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第三十二條會計委派制度和會計集中核算,是加強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形式,是從源頭上防範和治理陳腐的重要措施。會計集中核算機構應按照本規定進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強資金管理。納入會計集中核算機構管理的單位,要按照《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實施辦法》,明確職責、履行義務,進一步完善管理,加強對單位收入、支出、資金撥付和資產的管理,防止國家資產、資金流失和浪費。

第三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1、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編制依據不一致的財務會計報告;

2、明知是虛假會計資料仍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報銷支出事項,提供虛假會計記錄和其他會計資料;

3、另立賬户,私設會計賬簿,轉移資金;

4、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

5、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

6、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

7、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8、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信息資料:

9、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信息資料:

10、隨意將財政性資金出借他人,為小團體或個人牟取利益:

11、其他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財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派人會同監交。一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依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第三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是指單位根據國家有關、雄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內容一般包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收入和支出的.範圍及標準、專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資產管理措施落實、往來款項的發生和清算、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條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督。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預算編制、申報、審查程序。單位預算的編制應當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單位事業的發展計劃,應當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壓、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對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可靠,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有無漏編、重編,預算是否嚴格按照批准的項目執行,有無隨意調整預算或變更項目等行為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八條單位收入的監督。收入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這部分資金涉及政策性強,應加強監督,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單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2、是否依法積極組織收入;各項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有無超收亂收的情況。’3、對於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收入和納入財政專户管理的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況。

4、單位預算外收入與經營收入是否劃清,對經營、服務性收入是否按規定依法納税。

第三十九條單位支出的監督。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支出管理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各項支出是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講求經濟、實效、有無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2、各項支出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開支範圍、開支標準使用;支出結構是否合理,有無互相攀比、違反規定超額、超標準開會、配備豪華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及其他設施。

3、基建或項目支出與行政事業經費支出的界限是否劃清,有無基建或項目支出擠佔單位經費,或單位經費有無列入基建或項目支出的現象。應由個人負擔的支出,有無由單位經費負擔的現象。是否劃清單位經費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有無將應由經費列

支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或將經營支出項目列入單位經費支出的現象。

4、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據國家統一規定或財政部門規定執行;各項專用基金是否按照規定的用途和範圍使用。

第四十條資產監督即對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的檢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範圍使用現金;庫存現金是否超過限額,有無隨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條抵庫的現象;有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2、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本單位資金被其他單位長期大量佔用的現象。

3、對各項負債是否及時組織清理,按時進行結算,有無本單位無故拖欠外單位資金的現象,應繳款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上繳,有無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現象。

4、各項存貨是否完整無缺,各種材料有無超定額儲備、積壓浪費的現象;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購進、驗收、入庫、領發、登記手續是否齊全,制度是否健全,有無管理不善、使用不當、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損失浪費,甚至被盜的情況。

5、存貨和固定資產是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問題;固定資產有無長期閒置形成浪費問題;有無未按規定報廢、轉讓單位資產的問題發生。

6、對外投資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有無對外投資影響到本單位完成正常的事業計劃的現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評估的價值是否正確。

第四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監控、財務公示等制度,應確定專門機構或專(兼)職人員對發生的經濟事項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審查。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應在一定的範圍、時期內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第四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經同級審計部門進行任期離任審計。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坪定適用於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制度10

行政車輛使用的運行流程圖

申調單

申請使用人用車須提前一天填寫《申請單》。

部門經理

使用部門經理同意用車的',簽名確認,由申請人交給車隊

調派

物業公司車隊及時給予回覆:何地上車、何時可以派車。

司機

及時與使用申請人聯繫。

起步

抄下車輛總公里數,把路碼表的小表歸零,當面與使用人確認。

使用完

當面與使用人核實簽名:使用總公里數、等候時間、停車費、通行費。

司機

拿《申清單》親自送到使用部門,確認簽名。

《申清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在使用部門存檔。

車隊

二聯交車隊,由本隊負責人存檔。

財務

車隊月底彙總、製表,原始財務一聯交財務核對,財務每月與各使用部門結算,另外一聯由車隊長負責存檔。

行政管理制度11

一、機關公用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個人無權直接派車,需要用車時,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優先保證機關領導公務用車。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長途客車或火車;多人同時到一個地方出差,儘可能安排同乘一輛車。

三、司機出車必須憑辦公室出具的派車單,如遇特殊情況,應電話告知車管人員,回來後及時補辦派車手續。

四、車輛維修由司機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安排到定點維修廠修理,並作好記錄,結帳由財務負責辦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維修時,應電話告知領導,報銷發票時,乘車人必須簽署意見,回單位後到辦公室補辦維修記錄手續。

五、車輛用油由辦公室開具加油通知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車人應簽署意見,報銷之前應先到辦公室辦理加油登記手續。

六、車輛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盜和損壞;嚴禁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否則後果自負。

七、司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帶故障出車,確保車輛安全。

八、對司機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兩年發放一次勞保工作服。

九、車輛維修和加油情況由辦公室負責每季度向“中心”主任辦公會彙報一次。

十、嚴禁出借單位車牌及有關憑證。

行政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為加強行政審批的監督,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建立權責明確、制約有效、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行政審批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辦事公開原則,明確行政審批項目的依據、內容、條件、程序和時限,將辦事內容及主辦人員公佈上牆,或在政務公開欄和網站上公佈,接受羣眾監督。

第三條根據“合法、合理、效能、責任、監督”的辦事原則,嚴格按照科室權限履行審批項目的審查,後報分管局長審批,嚴禁越級審批和越權審批。涉及多個科室的審批項目,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召集有關科室統一對外辦理,不得多頭或重複審批。

第四條加強被許可事項的'跟蹤監管,防止只批不管,要有效地維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對被許可人有偽造材料或超越範圍的行為,要及時查處,不得徇私舞弊。

第五條嚴格執行收費標準,不得違規立項亂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審批人員不得妨礙被許可人正常的生產經營,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許可人的財物,不得濫用職權謀取其他利益。

第六條認真受理羣眾投訴,接受羣眾和輿論監督,對被投訴事項應認真調查核實,給予明確的答覆、解釋或糾正。

第七條加強行政審批人員的監管,及時制止一切違規行為。對推諉拖延,故意刁難,向當事人“吃、拿、卡、要”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該效能告誡誡勉給予告誡或誡勉,該行政處罰的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條局辦公室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管理工作,要加強行政審批工作的日常指導、檢查和監督,落實督辦相關事項,及時向局班子反饋和彙報情況。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認真執行各項財經法規,發揚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傳統,發揮經費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實行局長、辦公室、經辦人審批簽字。局內一切費用支出、貨款劃撥必須經局長批准、辦公室和經辦人簽字後,方可支付。未經籤批而私自辦理報銷、劃撥手續的,財務人員停職追回。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財會人員和當事人共同承擔。

三、實行當週報賬制。每週的單據於週一由局長簽字報銷,確實不能簽字時,另行通知

四、日常辦公用品統一由辦公室購置,購置時,先寫申請,報局長批准後方可購買。對於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須經局長或局長辦公會議審批。購買時,需兩人以上參加,一人負責,私自購置的不予報銷。

五、財產由辦公室負責登記,造冊存檔。實行領用簽字的管理辦法,做到購進有入庫單,領出有支出憑證。各科室領取辦公用品,科長領取並簽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愛護公物,誰損害誰賠償,誰丟失誰賠償。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會議,需要打印、複印的各種材料、文件、報表,原則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況特殊確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機關的副局長審批,由辦公室出據打印憑證並登記後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辦理,私自隨意打印者,費用自理。

七、各種會議,食宿等費用支出,必須經局長,分管局長籤批後方可安排,凡未經批准擅自安排的費用自理。

八、必要的業務招待,要本着“節約、適度、從儉”的原則,由辦公室統一出據派餐單,經局長、分管局長批准並按規定標準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種報表、例會及各鄉鎮計生辦工作人員來局請示、彙報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則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內)。未經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報銷。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費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內,住宿費控制在60元以內(特殊情況除外)。

十、各級舉辦的業務學習、培訓班,經局長同意後,方可參加。學習期間的培訓費、食宿費,按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和財務部門有關規定報銷,車船費報銷往返一次。

十一、對外使用的收支憑證一律由財務科負責,其它任何科室無權收支現金。嚴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臨時借款的,必須填寫借款憑證、註明結帳還款日期,經局長審批簽字後,財會人員方可借付。對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給予財會人員紀律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有關財會人員和當事人共同承擔。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財會人員堅持日清月結,每月報表必須於下月5日前向局長提供。

十三、羣眾監督。財務人員應做到帳目清楚,手續完備,日清月結,現金收付準確無誤,並自覺接受羣眾監督。幹部職工對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項可以通過正當渠道提出,經領導批准,由財務科解釋,保證經費的正確使用。

行政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愛心環保協會(以下稱愛心環保協會)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章管理、公文管理等。

第二章檔案管理

第三條歸檔範圍:發展規劃、學期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項目策劃、通告、通知、海報、傳單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第四條財務方面、檔案管理由人事部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完整。

第五條檔案的借閲與索取:

(一)會長、副會長及部長借閲檔案應通過祕書處辦理借閲手續,直接提檔;

(二)協會其他人員需借閲檔案時,要經會長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三)借閲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轉借、遺失。

第三章印章管理

第六條協會印章一般由副會長負責保管。未經會長批准,印章不能交給他人管理使用。

第七條協會印章的使用一律由會長簽字許可後副會長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1)協會印章的使用應謹慎、規範並按規定程序經申請報批後由印章管理人統一加蓋,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印章;

2)印章管理人在使用印章前必須認真檢查審批程序,對於不合法或不合審批手續的用印,有權提出異議或拒用。如遇特殊情況,印章管理人應經請示批准後方可加蓋印章;

3)對於擅自使用印章或以欺騙手段使用印章,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條協會所有需要蓋章的.説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九條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會長簽字批條方可開出。

第十條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第四章公文管理

第十一條各部門所有打印、複印公文或文件必須至少一式兩份,交祕書處留底存檔。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協會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祕書處研究並提請理事會批覆。

第十三條本規定解釋權歸愛心環保協會常委會。

第十四條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15

不同的單位,行政管理制度的內容及要點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則幼兒園行政管理制度,供各位幼兒園行政管理人員參考。

一、教職工要積極參加培訓、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提高教師整體素質和自身素質。同時,鼓勵教職工利用業餘時間進修學習。

二、提倡互幫、互學,高素質有經驗的教師要對青年教師進行傳、幫、帶,幼兒園有計劃的對保教人員進行英語、音樂、舞蹈、美術等專業技能方面的培訓。

三、堅持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針,可邀請幼教專家來園講學。可組織教師外出參觀學習開展學術研究活動。並根據需要有計劃的派送教師外出進修。

四、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每週六有計劃的'安排業務學習,使全體教職工不斷獲得新的信息,學習新的教育理念,瞭解新的幼教發展動態。

五、每學期進行一次幼教業務考評,並將績效考核表載入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