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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合集15篇

辦公行政 閲讀(4.08K)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行政管理制度合集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XXX(以下簡稱公司)行政物資管理,明確行政物資管理流程,保證公司行政物資合理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行政物資管理

指用於公司日常行政辦公的非生產相關物資的採購、入庫、領用、維修、報廢、清查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第三條行政物資分類

公司行政物資主要分為兩大類,分別為固定資產類和低值損耗品類。

一、固定資產(價值20xx元以上),如打印機、電腦、空調、投影儀等;

二、低值損耗品(價值1999元以下):

(一)價值50元—1999元的低值損耗品,如電話、傳真機、文件櫃、辦公桌椅等;

(二)價值49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其中包括部門所需品和個人所需品。

1、部門所需品: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水、膠水、訂書機、回形針、計算器、文件欄、筆筒、文件夾等。

2、個人所需品: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回形針、信箋紙等。

第四條管理部門

行政部是公司日常辦公用品的管理部門,負責行政物資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組織及個人。

第一章行政物資採購

第六條行政物資採購條件

以下兩種條件至少滿足一種時,應着手辦理行政物資採購相關事宜:

一、各部門需要而公司庫房沒有備存該類行政物品;

二、庫房該類行政物資數量低於規定最低庫存量。

第七條行政物資採購流程

一、在滿足物資採購條件時,行政部跟據庫存記錄,提出採購申請,填寫《行政物資採購申請單》(詳見附件1);

(一)價值499元以下的低值損耗品,由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定;

(二)價值500元以上的行政物資,由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總經理雙審核後董事長審定;

二、行政部物資管理相關人員憑審定後的《行政物資採購申請單》交採購部聯繫採購;

第八條行政物資採購要求

一、行政物資一般由採購部向供應商採購,電子類行政物資(如個人計算機),可以經董事長同意並授權相關部門(如信息部)採購;

二、行政部應建立行政物資庫存量檔案,每月限定時間清查賬本,發現庫存物資不夠應及時添置。

第二章行政物資入庫

第九條行政物資入庫條件

經質量檢驗部門、信息部門等檢驗合格的.採購物資可以辦理物資入庫手續。

第十條行政物資入庫流程

一、採購部將採購來的行政物資交給物資管理相關人員管理;

二、物資管理人員再次清點《購銷合同》和《行政物資採購申請單》上所列各項指標,對照質量和數量;

三、清點無誤後根據入庫物品、時間、型號等填寫《行政物資入庫明細表》(詳見附件2)同時備份存檔。

第十一條行政物資入庫要求

一、拒絕不合格或手續不齊全的物資入庫,杜絕只見入庫單不見實物的現象;

二、入庫時,行政部相關人員必須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不合格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

三、如有多領的行政物資需要退庫時,必須由物資管理員填寫物資入庫單,辦妥手續後方可入庫;

四、人員離職時,由物資管理員將分派給個人的行政物資收回入庫,如物資回收時因保管、使用不當或故意損壞造成損失,由使用者酌情賠償。

第三章行政物資領用

第十二條行政物資領用依據

一、被規劃為公司固定資產的行政物資,在員工入職時按各職等對應標準,報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定後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向行政部提出申請;

二、低值損耗品的領用可依據歷史記錄(如以過去半年耗用平均數),經驗法則(估計消耗時間)設定領用頻率(如圓珠筆每月每人發放一支),並可隨部門或人員的工作狀況隨時調整發放頻率,同時低值損耗品的領用實行以舊換新原則,但純消耗品不在此列(如信紙等);

第十三條行政物資領用流程

一、不同價值的行政物資的領用流程如下:

(一)價值在10元以下的低值損耗品,由申請領用人直接在行政部物資領用登記簿上註明領用品名、數量、領用日期等即可領用;

(二)其它價值的行政物資由領用人填寫《行政物資領用申請單》(詳見附件3),按同等價值行政物資採購報批標準申請,並經行政部負責人和分管行政副總經理雙審核,總經理審定後方可領用,同時在領用登記簿上註明明細;

三、行政部將《行政物資領用申請單》附着在《行政物資出庫明細單》後存檔,按照物資領用單上所列名目向領用人發放行政物資。

第十四條行政物資領用要求

一、本着節約與自願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儘量節約;

二、需要以舊換新的行政物資,如發生遺失,更換時視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經濟賠償;

三、新入職職員到職時如需要領行政用品的,由人力資源部按流程統一向行政部提出行政用品申領要求;

四、物品領用後,遵從誰領用,誰管理的原則。個人物資由申請者個人負責,部門物資由該部門負責人負責,具體界定範圍參考本制度第三條;

五、領用的行政物資嚴禁個人帶回家使用;

第四章行政物資報修

第十五條行政物資的報修條件

以下兩種條件同時滿足可將損壞物資交至行政部聯繫維修,其中屬個人物資由個人提出報修申請,部門物資由該部門負責人申請。

一、價值為50元以上的低值損耗品或固定資產;

二、物資在正常工作當中由於自然磨損等原因造成非人為損壞。

第十六條行政物資報修流程

一、損壞物資為電腦、傳真機等電子產品,由物資使用人先行聯繫信息部技術人員進行初期檢查、維修、調試;

二、經信息部調試確定為發生嚴重損壞的電子類行政物資、非電子類行政物資,由物資使用者向行政部提出維修申請,並填寫《行政物資報修申請單》(詳見附件5),按照物資採購相應審批標準由相關負責人審核、審定;

三、行政部物資管理員憑審定通過的《行政物資報修申請單》聯繫維修單位維修,並將申請單存檔;

四、修理完畢後由管理員歸還使用人員,並做維修記錄,物資使用者在記錄單上簽字;

五、維修時如需更換零部件需報修人員按照物資採購流程和物資領用流程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行政物資報修要求

一、由於使用不當等個人原因造成物資損壞的,也可報行政部維修,但產生費用須個人承擔;

二、把個人辦公物資借給他人而造成損壞的,維修費用由借出者個人承擔;

三、行政部作維修記錄時必須將《行政物資報修申請單》附在維修簿上存檔,以便公司日後的物資清查管理。

第五章行政物資報廢

第十八條行政物資報廢條件

以下兩種條件同時滿足可辦理行政物資報廢:

一、被劃分為公司固定資產的行政物資;

二、使用期滿並喪失使用效能或由於各種原因造成損壞且無法修理或無維修價值。

第十九條行政物資報廢流程

一、物資損壞部門負責人向行政部提出物資報廢要求;

二、由行政部物資管理員填寫《行政物資報廢申請單》(詳見附件7),詳細填寫物資分類號,編號,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等資料;

三、物資管理員將申請表交至行政部負責人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初審,並提出報廢初審意見,有再利用價值的交還報修人員,無再利用價值的交由分管行政副總經理和總經理雙審核,董事長審定並作報廢處理;

四、行政部物資管理人員根據《行政物資報廢申請單》所列名目,向部門收回報廢物資;

五、行政部物資管理員憑《行政物資報廢申請單》到財務處銷賬,做到帳、物同時註銷。

第二十條行政物資報廢要求

一、為保證物資經常處於良好狀態和賬實相符,除因無法妥善存放的物資專項報廢外,物資報廢每年年終進行一次;

二、固定資產報廢必須由相關領導、專業人員、行政部部長、財務人員等相關人員會同鑑定,按照物資報廢流程嚴格執行;

三、因個人或部門保管、保養不善造成的物資報廢,應由個人或部門負責人寫出詳細報告並根據損失程度承擔經濟賠償;

四、報廢物資一經批准報廢,必須將實物交回行政部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五、凡有修舊利廢價值的,應充分實現其再利用價值,進行物資維修工作,不得隨意做報廢處理。

第六章行政物資清查

第二十一條行政物資清查條件

公司應對價值100元以上的行政物資做定期清查核算。

第二十二條行政物資清查流程

一、在行政物資清查工作開始之前,由行政部負責人佈置清查工作,確定清查範圍、時間和應達到的要求;

二、行政部相關人員從台帳上將所有符合清查條件的行政物資與實際物資進行核對,並跟據《行政物資領用申請單》、《行政物資入庫明細單》和《行政物資出庫明細單》做具體校對,同時物資管理人員應停止行政物資的收發活動,將物資分類擺放有序,嚴禁實物流動;

三、物資清查中發現帳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以書面形式給出相應處理意見(如盤虧的從賬面銷除,盤盈的估價入賬等),並按照價格根據物資採購報批標準上報相關負責人審核、審定;

四、由審定人確定差異處理決定和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置決定。

第二十三條行政物資清查要求

一、行政部負責人每月月末進行行政物資清查,每年年末會同物資使用部門、財務部等部門進行年度盤點,並將工作記錄裝訂成冊保管存檔;

二、清查過程中要分配專人負責清點、專人負責記錄、專人負責監督。清查過程中,除了要保證清點數量準確外,還要關注各類行政物資的價值有無減損、有無超儲積壓、浪費等現象;

三、清查過程中如有固定資產需作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序經相關領導審核批准後才可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

四、清查中若遇固定資產缺失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老化、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用書面的形式向相關領導彙報,如因台帳管理人員等由於疏忽等自身原因造成公司固定資產帳實嚴重不符,須視具體情況給予經濟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行政物資管理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責任落實到崗位,失責將按相關制度懲處。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的修訂及解釋歸屬行政部。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簽發之日起生效,若與此前相關文件衝突,以本制度為準。

行政管理制度2

  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店經營實際,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負責人,對本經營場所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制定以下制度:

組織新入職員工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要求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並能夠貫徹執行。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並建立培訓檔案。

及時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政策對員工進行培訓,對掌握情況進行考核。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嚴禁採購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替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

(四)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六)未經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籤、説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籤、中文説明書或者中文標籤、中文説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籤是否表明下列事項。

(一) 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採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採購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採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採購的不合格食品。

  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文件。

採購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籤、中文説明書。標籤、説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預包裝食蘋有中文標籤、中文卓明書或者標籤、説明書不符合本規定的,不得進口。

商場、超市應當建立食品進貨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場、超市進貨日期距離該食品生產日期的最長期限)。

商場、超市經營的食品或用於食用的贈品,均需要按照保質期確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貨食品早進貨查驗時應當在允收期規定的範圍之內,超過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貨。

食品允收期界限劃分為:

(一) 保質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為保質期的50%;

(二) 保質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後3至4天;

(三) 保質期少於7天的,允收期為生產日期後2至3天。

(四) 蔬菜、水果、鮮肉等無明確保質期的初級農產品由食品經營者按照保持品質的原則自行確定保質期,並依照前款規定確定允收期。

(五) 進口食品可根據情況自行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台賬)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採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台賬。進口食品確保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者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二) 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者廠商相關資質和台賬的資料櫃,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台賬管理。

(三)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並隨時更新。

  食品退市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街道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視頻信息,要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着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商場、超市應當與其供貨商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上參照規範簽訂《不合格食品退市處理合同》。合同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自覺履行食品停止銷售、銷燬或者無害化處理的義務,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食品檢查、貯存、運輸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

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三、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行政管理制度3

*****發展有限公司

目錄

總則...........................................................3

員工招募.........................................................4

培訓制度......................................................6

考勤管理辦法...................................................8

休假管理辦法...................................................9

福利制度........................................................11

生育保險津貼制度...................................................13

困難補助金管理辦法.................................................15

離職管理辦法..................................................17

工作服與工作證管理規定.............................................19

用車管理制度..................................................20

衞生管理制度..................................................21

報刊雜誌的管理辦法.................................................22

工具、耗材領用制度.................................................23

辦公用品與日常用品管理.............................................24

總則

一、為建立組織,健全制度,使公司各項管理制度、規範化、,特制訂本規定,凡本公司所屬員工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本公司員工任用、擔保、工作時間、請假休假、出差、培訓、福利、考勤考核、獎懲、年資、離職等事項除國家有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員工應團結友愛,忠於職守,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與安排,不得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

四、本公司員工應遵紀守法,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自身修養。

五、本公司員工對內應認真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效率,對外應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公司的產品、圖紙、內部文件資料、贏利情況、銷售計劃、客户資料、工資福利等均屬公司機密)。

六、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信譽,除辦理本公司指定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嚴禁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七、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時(包括電話洽談),應態度謙和,特別注意文明用語,不得滿懷不滿情緒,有損害公司形象的行為。

八、本公司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嚴禁有酗酒鬧事,吸食毒品、賭博、拉幫結派等行為。

九、本公司員工應發揚團隊精神,心胸豁達,勤奮敬業,始終保持勤儉創業的精神。

十、本制度經行政會議通過後,試用實施,若試用期間有疑問,可向行政部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再由行政部組織會議研究修訂,其他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修改。

行政部

20xx年1月1日

員工招募

為了開發人力資源,為公司注入新的血液,規範公司的`員工招募如下:

一、招聘

1、準備:各部門經理根據其工作需要進行人員編制或根據人力需求填寫人員增補單,經總經理批准後交行政部進行招聘。

2、本公司所需人員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公開招聘,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該工作崗位為聘用原則。公司內部人員也可以推薦,但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

3、初試:應聘人員自備個人簡歷帶齊相關證件到行政部進行面試,技術人員、銷售人員需進行筆試。

3、複試:行政部面試後將其資料與筆試試卷一起交予部門經理再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統一安排時間對應聘者進行復試,再把最後結果通知行政部。

二、錄用

1、經複試合格的人員接到通知後,按其指定日期到行政部辦理入職手續,並繳相關證件(學歷證、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照片兩張),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崗前培訓。

2、凡應聘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1)曾在本公司被開除或未經批准擅自離職者。

2)經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3)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公民。

4)品性惡劣,經其他公私營機構開除者(需有確鑿證據)。

5)違法犯法吸食毒品者。

三、擔保

1、經公司僱用的經濟管理(財務人員)或認定其職務有必要提供擔保者(倉庫保管員、安全保衞員等)必須於到職前辦理擔保手續(經濟擔保,本地有正當職業、固定收入、固定資產的人士擔保,合法有實力的團體擔保)。

2、被擔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賠償責任。

1)營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為使本公司造成損失者。

2)侵佔、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3)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五、試用

1、本公司新進人員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免予試用外,一律先經試用。

2、新進人員一般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表現特別優秀者,經直屬主管呈報上級核准可縮短試用期限,但至少不少於原試用期的一半;若在試用期表現不佳者,可當場予以辭退。

3、新進人員試用期滿後由行政部通知部門經理對其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由行政部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若有培訓潛能可考慮延長試用期(最長2個月),否則予以辭退,且不得提出異議。

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優化我區投資環境,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本區範圍內需要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部門審批的基本建設投資項目、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市場準入等審批事項均納入並聯審批範圍,按照本辦法實施並聯審批。

第二章並聯審批實施部門職責

第三條參與並聯審批的部門為牽頭部門和聯辦部門。凡列入並聯審批範圍的項目實行牽頭部門負責制。

第四條確定區發展和改革局為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的牽頭部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為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牽頭部門;區工商局為市場準入的牽頭部門。

第五條牽頭部門在並聯審批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製作本部門牽頭的並聯審批事項流程及一次性告知單;

(二)統一受理和分發申請材料;

(三)組織聯席會議,聯合踏勘,開展會審、會商、會籤等工作;

(四)督促聯辦部門及時作出審批決定,頒發、傳送許可證照;(五)定期向區政務服務中心通報並聯審批實施情況。

第六條聯辦部門在並聯審批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向牽頭部門提供本部門審批事項的“七公開”內容;

(二)參加牽頭部門組織的聯席會議,聯合踏勘,會審、會商、會籤等工作;

(三)及時作出審批決定,頒發、傳送許可證照;

(四)按照牽頭部門或區政務服務中心的統一安排派遣現場踏勘所需的公務用車。

第七條區政務服務中心在並聯審批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並聯審批工作的組織、協調及推進;

(二)負責並聯審批網絡系統運行及維護;

(三)協助區工商局並聯審批窗口負責市場準入前置許可的聯合踏勘、聯審及會商等工作;

(四)對並聯審批件實行全程跟蹤,定期向省、市政務服務中心及區政府報告並聯審批的辦理情況。

第八條區監察局負責並聯審批效率及全程監督,及時處理行政審批過程中的不正之風或違法亂紀等問題。

第三章並聯審批運行方式

第九條一門受理。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統一受理申請材料後,確定聯辦部門,並組織相關部門窗口預審申請材料,根據聯合審查的結果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應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符合條件的申請,組織聯辦部門窗口審核材料,其他各部門窗口原則上不再受理申請。

第十條分發材料。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受理申請確定聯辦部門後,應通過並聯審批網絡系統向相關審批部門窗口分發材料。各並聯審批實施部門窗口收到申請材料後同時啟動審批,依法進行審查。

第十一條聯合會審。對同意受理的並聯審批件,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及時組織聯審會議。參加聯審的部門接到會議通知後,派本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出席,重大事項應由分管領導參加;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向牽頭部門請假,改派其他能夠提出處理意見的人員參加,並在《並聯審批會審意見單》上籤署意見。聯審會議原則上安排在每週二、四上午在區政務服務中心舉行。

第十二條聯合踏勘。需要現場踏勘的,由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告知申請人做好現場踏勘的準備工作,現場踏勘原則上安排在每週二、四上午。個別重大項目和特殊事項,根據項目具體要求及時踏勘。

聯合現場踏勘結束後,參加踏勘的部門在《並聯審批聯合現場踏勘意見單》上籤署意見,當場能做出決定的事項應當場簽署踏勘意見;當場難以做出決定確需組織聽證或專家論證的,按相關要求及時組織論證、聽證,論證、聽證結束後及時簽署踏勘意見。

第十三條《並聯審批會審意見單》及《並聯審批聯合現場踏勘意見單》應作為審批決定的重要依據,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按照有關規定及《並聯審批會審意見單》、《並聯審批聯合現場踏勘意見單》向申請人出具具體明確的'審批意見。

第十四條聯合會商。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組織各聯辦部門對並聯審批件中存在的推進難度大、時間要求緊、前置條件不符等問題和困難進行協商審議,根據參會部門的意見向申請人出具具體解決方案、辦法和要求,並報送區政務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五條限時辦結。各相關審批部門應從收到並聯審批件和材料之日起(如提供的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則從申請人將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送達之日起),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或報批工作。經審查予以審批的,各並聯審批實施部門及時將相關證照、批文上傳至並聯審批網絡系統。上報區政府或上級部門的並聯審批件,由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統一上報;各職能部門應及時和上級部門取得聯繫,在規定時限內,將上級部門的審批結果抄告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

第十六條統一出件。並聯審批實施部門辦結後,將相關證照、批文以及收費憑據等移交併聯審批牽頭部門窗口,由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通知申請人領取證照或批文。

第十七條資料管理。並聯審批件辦結後,相關資料按下列規定進行管理:

(一)前置審批部門的申請材料,由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移交前置審批部門窗口歸檔保存;

(二)各並聯審批實施部門的申請表單、繳費單據存根等,由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移交各並聯審批實施部門窗口歸檔;

(三)申請人提供的多個並聯審批實施部門共同需要的原始紙質申請材料,由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統一保存;其他實施並聯審批的部門窗口確有存檔需要,可複印相關資料,於申請人領取證照時補蓋相關印章;

(四)《並聯審批會審意見單》、《並聯審批聯合現場踏勘意見單》由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統一保存。其他各並聯審批實施部門需要使用時,到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提取。

第十八條項目在審批過程中因申請人或其他原因終止的,各職能部門應及時和申請人及上級部門取得聯繫,並將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至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項目在前期工作中因情況變化,需要進行較大調整的,應按原審批程序重新辦理有關手續,並進入二次申請程序。項目終止或需要調整的,由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書面告知區政務服務中心項目終止或需要調整的原因。區政務服務中心及時向省、市政務服務中心報告,並處理並聯審批網絡系統中的審批件。

第十九條對符合本區重大招商項目“綠色通道”的事項,牽頭部門和相關部門應立即將審批件列入本區重大招商項目“綠色通道”辦理程序,確定專人負責,協助全程辦理。

第四章並聯審批工作流程

第二十條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及技術改造投資事項的並聯審批流程。

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及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並聯審批共分為五個階段:

(一)項目提出階段

區發展和改革局並聯審批窗口及區經濟和信息化局並聯審批窗口分別受理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及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申請,及時辦理備案和招標方案審核手續,並根據項目投資範圍確定是否進入並聯審批程序。

(二)項目可研深度階段

對符合開展並聯審批的備案類項目和核準類項目,由區發展和改革局並聯審批窗口及區經濟和信息化局並聯審批窗口發放辦事流程和一次性告知單,並通過並聯審批網絡將申請人材料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並聯審批窗口。

區國土資源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環保局窗口在規定時限內(以材料送達之日起)分別做好建設用地、建設項目選址、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預審、審批工作,審批權限在省市級以上對口部門的,應提前做好和上級部門的溝通工作,將報批資料的電子文檔上傳至並聯審批網絡,並將報批時間及報批所需時間書面告知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

(三)項目初步設計深度階段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並聯審批窗口做好項目初步設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的預審;區交通運輸局並聯審批窗口做好建設交通項目初步設計的預審、交通項目施工圖的預審及和上級部門的溝通工作,將報批資料的電子文檔上傳至並聯審批網絡,並將報批時間和報批所需時間書面告知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並聯審批窗口做好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施安全設計、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預審及和上級部門的溝通工作,將報批資料的電子文檔上傳至並聯審批網絡,並將報批時間及報批所需時間書面告知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

(四)項目開工深度階段

同意上報的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和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並聯審批事項,區國土資源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等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爭取上級部門施工許可的儘早審批。當許可證或批准文件下發後,相關職能部門並聯審批窗口應於當日發給申請人,並抄告牽頭部門並聯審批窗口(附批准文件或許可證複印件);

(五)項目竣工驗收階段

權限在區本級的竣工驗收由相關職能部門統一組織現場驗收,參加竣工驗收的部門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上籤署意見。

權限不在區本級的竣工驗收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依法無需前置審批的市場準入並聯審批工作流程。

(一)區工商局並聯審批窗口統一受理並對形式要件進行初步預審合格後,在並聯審批網絡系統中向各相關部門窗口分發申請材料,區公安分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區國税局、區地税局等部門窗口同步做好印章刻制、組織機構代碼、税務登記等事項的準備工作。

(二)實施並聯審批的部門窗口在並聯審批網絡系統中辦結後,各相關部門將審批證照送達區工商局並聯審批窗口,由區工商局並聯審批窗口通知申請人領取證照。

第二十二條依法需要前置審批的市場準入事項的並聯審批:

(一)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申請名稱預先核准後,到區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並聯審批窗口提出申請。區工商局並聯審批窗口根據其經營範圍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前置審批的相關要求,並書面告知區政務服務中心前置許可的相關部門。

(二)服務前移。區政務服務中心收到區工商局並聯審批窗口前置許可的部門清單後,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部門完成實地勘察、指導等事前服務,參加現場踏勘的部門應在《並聯審批聯合現場踏勘意見單》上籤署意見並説明理由。區政務服務中心應於當日將前置許可《並聯審批聯合現場踏勘意見單》反饋到區工商局並聯審批窗口。

(三)信息共享。經審查予以審批的,各前置審批部門窗口應將相關證照、批文於當日發給申請人,並及時上傳至並聯審批網絡系統。對前置審批部門表示“同意”的,區工商局並聯審批窗口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設立登記;對錶示“不同意”的,區工商局並聯審批窗口應於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申請人按前置審批部門意見進行整改重新申請的,再次啟動並聯審批程序。

(四)完成前置審批後的市場準入並聯審批事項按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的工作流程辦理。

第二十三條市場準入事項的前置許可權限屬市或市以上部門審批的,按相關規定執行。各職能部門窗口應及時在並聯審批網絡系統中出具初審意見。同意上報的項目,各職能部門應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儘早審批,當許可證或批准文件下發後,相關職能部門窗口應於當日發給申請人,並將許可證或批准文件的電子文檔上傳至並聯審批網絡系統。其他程序由區工商局並聯審批窗口牽頭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的工作流程辦理。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四條其他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的行政許可服務事項參照本辦法實施並聯審批,由區政務服務中心統籌安排會商、會審、會籤事宜。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區政務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行政管理制度5

一、對部門經理負責,接受經理的直接領導。

二、負責公司文稿及各部門、項目文稿的打印、歸檔工作,做好部門印鑑的管理。

三、協助部門負責人做好公司後勤保障方面工作,負責公司及項目物資的採購及服裝的保管、統計等管理工作。

四、負責公司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有效配合公司各部門的'合作工作協調、合作。

五、收集、歸類公司各部門、項目上報資料(包括公司員工個人檔案資料),並及時反饋公司領導意見。

六、負責公司辦公設備的維修、保養管理和公司倉庫管理。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管理制度6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下列規定:

一、考勤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3:00-5:30

(如有調整,以行政部發文通知為準)。

二、每週工作日

五天,星期六、星期日為法定休息日。

三、具體規定

1、公司員工考勤分為任務目標考勤和作息時間考勤兩類,業務部、工程建設維護中心員工將根據其工作實際情況化分出任務目標考勤類員工,其他員工將同公司其他部門員工納入作息時間考勤類.作息時間考勤類員工每天上班時間必須準時到公司簽到.

2、公出:如因特殊情況第二天需直接外出辦公而不能打考勤者,必須提前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交行政部備案。

3、遲到:考慮到市內交通堵塞問題,兩次遲到不扣罰工資,但取消全勤獎,從第三次起,根據遲到次數每次扣罰工資10元。遲到超過一小時及早退若無適當的理由按曠工處理。

4、曠工:員工無故不上班,且沒有向有關部門請假或無法出具有關的證明以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罰當月工資額的20%;曠工一天,扣罰當月工資額的50%;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扣罰當月工資並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處理。

5、因病、事假不能堅持上班者,需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休息。若病假超過二天者,應持醫院有效證明補假。並填寫'請假申請表',以便行政部作考勤依據。

6、員工在登記考勤時,不能弄虛作假。否則,作假的時間部份作為曠工處理,最後考勤的結果統計,由行政部確定後交人力資源部。

7、除公司表揚公佈外,對當月全勤的.員工,應該由總經理在當月分配(上月的)獎金時考慮獎勵,或由公司頒發50元獎金;對全年全勤的員工,年底將由公司頒發500元獎金。

8、行政部經理負責處理日常的考勤工作方面的爭議問題,重大問題向總經理申報處理。

行政管理制度7

一、學習制度

1、各單位職工要積極參加單位和支部(科室)安排的學習活動,集體學習活動要固定每週學習不少於1小時,個人自學不少於4小時,單位要有專門的學習紀錄,個人要有讀書筆記,每季度撰寫一份內容深刻的學習心得體會

2、要側重醫務人員實際工作水平的提高與應急能力的綜合素質的提高。

3、學習的內容,應包括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操作常規、各規章制度及規範以及專業相關的專業理論及醫學進展。

4、學習的方法,包括全院性及科室業務講座、病例討論、遠程教育、外出參加學術活動。

5、以考促學,注重學習的實用性,以及學習的深度與廣度。

二、勤政制度

1、為了嚴肅紀律,提高工作效率,醫護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增強遵守紀律的自覺性。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脱崗,不離崗,嚴禁診療崗位帶小孩上崗,重要崗位上班、值班期間不會客,不留客。領導帶頭,互相監督。

2、遵守會議紀律,有事及早請假;遵守手機閉音規定。

3、嚴格實行輪流值班值宿制度,值班值宿人員必須按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

4、嚴格請銷假制度,按程序請銷假,調班按規定及早調整。醫護工作人員請病、事假,按程序,兩天以上由分管院長批准;科主任請假須經主管院長批准。

5、醫院工作人員要樹立高度的集體榮譽感,每位同志都要自覺參加集體活動,凡應參加而未參加的一般人員需向科主任請假,科主任則需向院長請假。

6、長期因病、因事不能工作(因病滿六個月、因事累計兩個月),由院辦考核,並按相關政策發放工資待遇。

7、院辦負責定期或不定期考勤,每次抽查做好記錄,作為年終責任制考核兑現的依據。

三、文明服務制度

1、着裝規範、整潔,舉止端莊,禁穿奇裝異服,女職工發不過肩。

2、科室標示規範、清楚、醒目,無亂貼、亂掛、亂畫現象。

3、職工全員掛牌上崗,文明用語,優質服務,不與病人爭吵和推諉病人。

4、工作崗位、診療區域嚴禁工作人員吸煙、酒後上崗、吃零食、幹私活(洗衣服、打毛衣)。

5、文明優質服務,無服務態度及工作質量投訴現象。

6、堅持首接首問首診負責制,優化服務流程,注重環境衞生。

四、值班制度

1、單位正副職要嚴格遵守行政值班制度,每週每人在院值班住勤不少於3天,負責處理非辦公時間的醫務、行政和臨時事宜,及時傳達、處理上級指示和緊急通知,簽收機密文件,承接未辦事項。

2、負責檢查夜間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

3、做好值班記錄,認真交接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五、院領導幹部巡視檢查制度

1、領導幹部要把“服務好、質量好,羣眾滿意”作為關注民生的頭等大事抓細抓實,轉變觀念,增強服務意識,研究落實具體措施,構建更加和諧的醫患關係。

2、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科室,調查研究,直接掌握情況,抓好典型,協助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3、深入科室,全面抓好醫療、護理、科研、服務質量、病人生活等工作。聽取病員和醫務人員的'意見,改進工作。

4、院領導查房每週一次,帶領有關人員深入科室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院領導要參加部分業務實踐,如查房、重大手術、疑難病例的會診,危重病員的搶救及其他有關業務活動。

六、請示報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況,必須及時向區衞生局領導請示報告:

1、嚴重工傷、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類傳染病及必須動員全院力量搶救病員時。

2、凡有重大手術、重要臟器切除、截肢、首次開展的新手術、新療法、新技術和自制藥品首次臨牀應用時。

3、緊急手術而病員的單位領導和家屬不在時。

4、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損壞或丟失貴重器材和貴重藥品,發現成批藥品變質時。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問題以及有自殺跡象的病員時。

6、重大經濟開支報批時。

7、增補、修改醫院規章制度、技術操作常規時。

8、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院外會診、參加會診、接受院外任務時。

9、參加院外進修學習,接受來院進修人員等。

七、衞生工作制度

1、把愛國衞生運動列入醫院工作的議事日程。成立愛國衞生運動領導小組,每年至少開會四次。

2、宣傳“除四害、講衞生”知識,教育羣眾養成衞生習慣,樹立以衞生為光榮,不衞生為恥辱的社會風尚。醫院應成為“除四害,講衞生”的模範單位。

3、要認真搞好室內、環境和個人衞生,認真執行隔離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處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堅持突擊與經常相結合,建立每日清掃和每週大清掃的衞生制度,節假日大搞突擊衞生運動。

5、認真抓好衞生檢查、評比,定期公佈檢查結果。

6、有計劃地植草、種樹,美化環境。

7、認真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按國家規定,對“三廢”(廢水、廢氣、廢渣)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質量管理制度

1、醫院必須把醫療質量放在首位,把質量管理納入醫院的各項工作中。

2、醫院要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即建立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要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自身醫療工作的實際,建立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方案。

4、質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質量管理目標、指標、計劃、措施、效果評價及信息反饋等。

5、醫院要加強對全體人員進行質量管理教育,組織其參加質量管理活動。

6、質量管理工作應有文字記錄,並由質量管理組織形成報告,定期、逐級上報。

7、質量的檢查結果與評優、獎懲相結合,並納入醫院評審。

九、社會監督制度

1、醫院要設立社會監督電話和意見箱,有專人負責管理。

2、建立醫院領導與所在地區聯繫制度,聽取和了解所在地區羣眾的意見。

3、不定期向病人發放“徵求意見卡”,進行滿意度調查。

4、聘請社會義務監督員,定期召開有關人員座談會,徵求意見。

5、醫院須實施下列公開制度:

(1)上崗人員必須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編號、科室、職稱或職務等內容的胸卡;

(2)公開張貼衞生部制訂的醫務人員醫德規範及實施辦法;

(3)公開主要檢查、治療、手術、住院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公開常用藥品價格和自費藥品品種;

(4)對出院病人出具其費用結算憑證;

(5)公開專家門診姓名、職稱、專科、時間、掛號費標準等;

(6)公開重大檢查和手術的時間安排。

(7)定期進行院務公開,增強工作透明度。

十、醫德教育和醫德考核制度

1、醫院須把醫德教育和醫德醫風建設作為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使醫務人員忠於職責,愛崗敬業,樂於奉獻。

2、醫院須認真貫徹執行衞生部頒發的《醫務人員醫德規範及實施辦法》,使醫務人員胸懷大局,積極維護醫院聲譽和形象。誠信行醫,不弄虛作假,不開虛假醫療證明。自覺抵制商業賄賂。

3、醫院要根據醫德規範,結合實際情況,建立醫德考核與評價制度,制定具體的、切實可行的醫德考核標準及辦法,建立醫務人員醫德檔案。

4、醫德考核以自我評價與社會評價、科室考核與上級考核、定期考核與隨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5、醫務人員的醫德考核結果,要作為聘任、任職、提薪、晉升以及評優的重要條件之一。

6、醫德考核成績優秀者,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醫德考核成績差者,應進行批評教育,對於嚴重違反醫德規範,收受甚至索要“紅包”、“吃、拿、卡、要”接受各種名義的“回扣”等無視行政規章及法律者,應給予相應的處罰。

行政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鑑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範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衞管理、後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粵華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條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製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文件處理借閲單”後,報送有關領導籤批、審閲。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文件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並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處理,不得個人保存。

第七條公文制發程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打英封發。文件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籤,會籤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準。

第八條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內容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上級下發的文件應註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範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條歸檔範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檔案的借閲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閲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閲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閲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第十三條檔案的銷燬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燬。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各種印鑑(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非常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文件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後方可蓋章,並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十六條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並監督使用。並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第十七條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後必須交回。

第五章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週五下午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週或每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週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於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並在會後24小時之內整理、發佈《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後,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儘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並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於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後將座椅整理好。最後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條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複製、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第二十九條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條屬於公司機密產品研製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燬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並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並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並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後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並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公文打英複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閲並籤批後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文件必須一式二份,並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打英複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複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並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後果,責任自負。並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並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保持車輛衞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衞管理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衞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衞工作,要堅決貫徹“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佈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採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並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範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並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範要求完善有效,並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並經安全保衞責任人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範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築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設備,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設備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後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着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煙。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並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安全保衞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衞,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櫃、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安全保衞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衞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後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後,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於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後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並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衞生,交接班時對門衞進行清掃,保證個人着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行為規範管理

第四十九條員工行為規範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並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譁,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遊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誌、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粧、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然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並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2。應聘:(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並提交學歷、簡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後,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內容:

A。審核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審核:面試結束後,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彙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並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准。

4。錄用:(1)錄用名單確定後,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並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通過後,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接受延長試用期或解僱,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後,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核並簽署意見後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後,報總經理批准並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詳見附件一)

第五十一條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審核後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後,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流程圖詳見附見二)

第五十二條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後,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後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週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況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准可休假三天。

4。產假:正常產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況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覆。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准。

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報行政人事部批准。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3。請假批准後,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並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外,其餘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工資。

第十二章培訓

第五十五條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六條員工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統籌管理。

1。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管理等內容的培訓。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根據一汽—大眾,一汽—解放的培訓計劃,公司將挑選優秀員工參加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企業作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知識技能。

4。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培訓回來後,須將相關的培訓資料、培訓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5。凡外派培訓人員,在回公司後要負責對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培訓。

第五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訓人員,培訓費用暫由公司代為支付。

2。為公司服務滿兩年者,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為公司服務未滿兩年而提出辭職者,培訓費用將按其為公司服務的月份所佔兩年服務期的比例剩餘部分而扣除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章後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條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衞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衞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乾淨、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採購。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採購、勤採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十九條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玻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並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保持好宿舍衞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料袋裝好並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返回,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衞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六十條保潔員管理規定

1。保潔員每日按日常保潔內容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衞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髒隨掃,無污跡無雜物。

2。保證洗手間內乾淨、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做到節約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記功:

1。對於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採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於負責,並措置得宜,免於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並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僱。

5。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衞生髒、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卧睡覺者。

6。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泄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僱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祕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責任。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並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9

第一條辦公室內禁止吸煙;

第二條辦公室內禁止嬉戲、娛樂、打鬧、做或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上班期間玩遊戲、看電影、電視劇,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QQ上聊非工作內容,上班時間炒股等扣罰當事人100元/次,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同時扣罰部門領導200元/次,並對其所在部門給予通報批評;

第三條工作時間禁止亂竄辦公室,若有工作需要先敲門,允許後方可進入,出門時輕輕將門帶好;

第四條辦公室內禁止高聲喧譁、亂説髒話、吹口哨等不文明行為;

第五條自覺維護公司形象,禮貌待人,輕聲慢步,服裝整潔,舉止得體;

第六條自覺維護辦公環境,愛護公物,注意衞生;

第七條未經他人同意禁止亂動他人物品;

第八條上班期間不得飲酒;

第九條下班後,把桌椅擺放整齊,收拾好辦公用品,並清掃地面,維持辦公室清潔;

第十條防火、防盜、防事故,下班或辦公室無人時,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尤其要注意用電設備如空調、電風扇、電熱扇、傳真機、電腦、複印機、打卡機、個人充電器等一次使用時間不要過長,否則出現事故,後果自負。

注:以上各項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如果有違反者提出警告,情節嚴重的.公司將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行政管理制度10

一禮儀紀律

1.行政管理部負責對公司全體員工的禮儀、辦公紀律、出勤、外出等事項的全面監督;

2.行政部主管發現不當現象,可簽發“提示單”以提示警告,並報備有關部門主管;

3.行政部確認獎懲事實,可提請有關主管研究提出獎懲申請;

4.對公司禮儀紀律現象,行政部與各部門主管均可直接向總經理提出提出。

二工作計劃與報告

沒有計劃的行為是無效率的行為。公司強調對公司、部門、員工行為的計劃性要求,用以明確和把握我們的工作方向,同時提高工作效率與工作效益。因此,通過對計劃體系的規定,並通過相關計劃流程和計劃表格的製作,實現工作計劃的確立、執行和評估。

(一)公司、部門年度發展計劃

1公司總經理、部門主管於每一會計年度底應該制定下一會計年度的.發展計劃。

2公司年度發展計劃經公司主要高層領導人討論製作,公司董事會核准同意後確定執行。

3部門年度發展計劃經部門主要領導人員討論製作,公司總經理核准同意後確定執行。

4公司、部門年度發展計劃是部門、人員月度工作計劃的基礎和依據。

5公司、部門年度發展計劃是對公司、部門經營發展的評價基矗

(二)部門、員工月度工作計劃

1部門主管、公司員工在每月度底分別進行部門、員工下月度工作計劃安排。

2月度工作計劃通過對《月度工作計劃表》的製作來完成,在該表格中應該相應地填寫部門、員工下月工作內容安排和時間控制。

3員工月度工作計劃交部門主管核准同意後確定執行。

4部門月度工作計劃交總經理核准同意後確定執行。

5月度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將作為部門、員工工作評估的主要依據之一。

(三)員工日工作時間控制計劃

1公司員工通過《日工作時間控制表》進行日工作時間計劃與安排控制。

2公司員工應該按照“《日工作時間控制表》填寫規定”在規定的時間按照規定的項目如實填寫並上交公司行政管理部。

3在《日工作時間控制表》中體現出員工對每日工作安排的合理性與計劃性,反映員工每日工作的效益性與非效益性,因此,該表格將作為對員工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同時也是員工用於控制時間、提高效率、自我評估的依據。

4《日工作時間控制表》是公司對外服務的重要計費依據。

(四)專項市嘗業務規劃

1在公司進行新市場的開拓和新業務的推廣時,該市場和業務的主要負責人應該進行專項市嘗業務規劃。

2專項市嘗業務規劃建立對該市嘗業務的全面瞭解,公司主要經營人員的深入研究、探討的基礎上,同時該規劃應該結合公司、部門年度發展計劃和市場需求與競爭變化的基礎上。

3專項市嘗業務規劃通過製作《市場規劃表》和《業務規劃表》來完成,並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市場拓展與業務推廣。

三會議管理

會議是公司決議產生、工作明確、意見交流的正式方式與場合。公司會議區分為定期例會與非定期會議,規定的人員必須準時參與,指定人員作好會議記錄,與會人員遵守會議秩序安排同時提高會議效率。

(一)定期例會

會議名稱時間安排參加人員會議內容召集/主持人員

業務診斷會議每工作日上午xx:30-xx:00各部門人員對外服務中相關問題討論、日計劃各部主管

月度總結、規劃會議每月度第一天下午總經理各部門主管、工作人員上月度工作總結月度工作規劃報告各部主管

主管例會每月第一天下午總經理、各部主管月度工作計劃協調總經理

員工大會每月中旬一次總經理全體員工經營總結、工作安排、其他相關內容行政管理部/總經理

董事會會議每年度一次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公司重大事項決議總經理/董事長

(二)非定期會議

會議名稱時間安排參加人員會議內容召集/主持人員

公司發展研討會不定時總經理、部門主管、主要經營業務人員就市場拓展、業務推廣、公司經營等相關事項的討論行政管理部主任/總經理

臨時會議不定時總經理、部門主管、其他有關人員特殊事宜行政管理部主任/總經理

董事會臨時會議不定時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公司經營特殊重大事宜總經理/董事長

(三)會議安排

1.公司內會議由行政部祕書安排,部門內會議由各部自行安排

2.主會人會前一天需向祕書告知會議安排、會議內容

3.祕書須提前四小時以上書面通知與會人地址、時間、內容

4.祕書負責會場安排與整理

5.開會期中,祕書負責記錄;並於會後將會議摘要決定整理、打英轉發給有關人員及總經理備案

四辦公設備管理

1.電腦

1.1行政部根據公司文件類別建立完整清晰的目錄及子目錄系統;

1.2根據保密原則需要,由行政部對行政、業務文件目錄設定統一管理的電腦密碼

1.3員工在所屬部門目錄下設立個人子目錄

1.4員工不得私設電腦密碼

2.傳真機、複印機:

2.1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與使用

2.2建立嚴格的使用登記制度

2.3未經許可,個人不得自行操作使用

3.可運用狀態維護

3.1行政部負責電腦、傳真機複印機的檢查、保養和維修,保證設備的可運用狀態

行政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加強公司行政管理,規範公司辦公區域、車輛、固定資產、後勤及員工行為管理,保證公司財產、人員安全,為公司業務提供有力的行政及後勤保障,降低管理成本,不斷規範公司內部管理,維護企業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範圍

3.定義

行政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必要組成部分,是公司對辦公區域、車輛、固定資產、後勤及員工行為管理的標準及指引,以確保公司有效運轉。

4.權責

4.4.1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並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提出修改建議,逐步完善。

4.4.2負責執行本制度及監督公司所有員工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執行本制度,且部門負責人有責任和義務監督、引導部門員工遵守。

5.管理流程、內容及相關要求

5.1辦公區域環境衞生管理制度

5.1.1辦公區域的維護:每位員工應保證自己的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

5.1.2辦公室內擺放的文件櫃、辦公桌、電腦等辦公設施,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保持清潔;

5.1.3使用文件櫃的員工應保持文件櫃外觀乾淨,內部文件資料擺放整齊,原則上頂部不擺放物品,但因臨時需要的可安全且整齊擺放,保持整體美觀;

5.1.4員工離開辦公桌,長時間不使用電腦時(如:中午休息時間、外出辦事等)應關閉電腦,顯示屏不允許使用屏保模式,以保證電腦的使用壽命及節約用電;

5.1.5員工按照值班表輪流將所在辦公區域的地面清掃,辦公擦拭、桌椅擺放整齊,並將垃圾桶的垃圾清理乾淨,每週對辦公區域的門窗、打印設備及其他設備進行一次清潔;

5.1.6員工應注意保持地面、牆面及其他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不亂丟垃圾、不隨地吐痰、不亂張貼、不亂寫畫;

5.1.7廁所手紙丟入指定位置,不隨意丟至蹲坑或地面;

行政部不定期對各部門的辦公環境衞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環境衞生問題在公司微信羣進行通報,並責令限期整改。

每月環境衞生檢查結果將與相關部門及當事人當月度績效考核掛鈎。

為合理調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務用車,保證行車安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車輛均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統一管理,統一調配。

公司車輛只能用於公司業務工作,未經批准不得用於辦私事,嚴禁利用公務用車外出旅遊或學習駕駛技術。

非公務不得在節假日和下班後使用公司車輛,確因特殊情況需用車的,應事先填寫《用車申請表》(附表一),經報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

每車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附表二),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由司機登記行車來住地點,用車人員簽名核實,每月交由公司統計行車情況。

車輛油料管理實行定額用油、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制度,不得轉借,車輛加油回執應按月交公司統一登記備查。

所有車輛在行車時應帶齊所有交通部門備查的證件,駕駛員駕車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維護交通秩序,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平時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法定的節假日無出車任務時,車輛應按規定在指定地點停放,駕駛人員不得擅自私用,違者受罰。

車輛的一切費用(修理費、油料費、路橋費、停車費、保險費等),必須先經公司辦公室統一登記,再按程序辦理報銷手續。

凡因違章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擔,不予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無證駕駛或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的,發現情況即免職處理。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聯絡,公司主管領導除即刻前往處理外,並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註明檢修內容及有關情況,經核准後方得送到定點修理廠進行檢修。

車輛執行任務時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時,應請示行政部領導後方可維修。

車輛維修費,由公司統一按季結算,登記入冊,年終統一公佈。

5.2.5車輛油費補助標準

補助範圍

公司經理級及以上人員、因崗位原因需出長期出外勤的人員。特殊崗位需車輛補助的向公司提出申請。

無車輛的油費補助按相應職位補貼標準的50%予以補貼。

行政部提供公司享受油補人員信息至財務部,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IC加油卡發放到個人,由個人自行保管;

財務部每月發放工資時根據各人享受補貼標準,劃撥相應金額至各人用油IC卡上,無車輛人員按相應係數折算現金隨工資發放;

為給員工創造乾淨、舒適、輕鬆的的辦公環境,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本着低碳辦公、杜絕浪費的原則,同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公共建築物空調温度控制標準的通知》(國辦發〖2007〗42號)精神,特制訂本規定。

夏季室外温度高於32°C,室內氣温高於30°C,可開空調製冷,製冷設置氣温應不低於26°C;冬季氣温低於10°C,可開空調取暖,取暖設置氣温應不高於20°C。

空調開啟時間:辦公室區域:8:00-17:30(需加班辦公室根據實際加班時間另行申請延長空調關閉時間,員工食堂:10:30-12:30,16:30-18:30,員工宿舍:據各宿舍入住人員就寢時間開啟。

空調開啟前,應先關閉門窗,人離開房間時關閉空調,做到“人離機停”,嚴禁開窗使用空調或無人時開啟空調。

雷雨天氣應儘量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不得隨意改變空調的風葉方向、不得隨意打開機殼、拆卸機件等;遇到空調使用異常應及時提交《維修申報單》到行政部,由行政部負責聯繫專業人員維修處理。

5.3.3罰則

全體人員離開辦公室半小時及以上室內空調未關閉的,責任辦公室每人每次扣款20元;全員下班後辦公室空調未關閉的,責任辦公室每人每次扣款50元;未達到空調使用條件或未到空調使用時間開啟空調的,責任辦公室每人每次扣款20元;使用空調期間打開門窗的,責任辦公室每人每次扣款50元;空調設定温度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責任辦公室每人每次扣款20元,另根據空調設定温度夏季每低出最低標準1°C或冬季每高於最高標準1°C時每人加罰20元/°C;扣款將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因人為因素造成空調設備或遙控器損壞的,由損壞人全額承擔維修更換費用;若無法查明損壞責任人,則由設備所在辦公室全體人員均攤維修更換費用。

5.4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給員工營造一個舒適、安靜、安全的休息場所,特擬定本制度。

5.4.1公司宿舍僅提供給本公司員工住宿。員工親屬如需入住宿舍,需經公司領導批准,並報行政部備案。

5.4.2各宿舍指定室長負責管理宿舍的內務衞生,如宿舍設施有損壞時,需及時電話通知行政部。

5.4.3住宿員工入住前需簽訂《員工宿舍住宿人員承諾書》(附件2)。

安排並督導值日人員打掃室內、陽台及衞生間清潔衞生。

安排並監督值日人員清洗房間地面,保持地面潔凈。

負責落實住宿人員按行政部分配的牀位住宿。

監督其室員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員。

宿舍人員發生糾紛,室長盡力調解,調解無效的.及時通知行政部。

維護好本宿舍的安全,督導本宿舍人員節約用水、用電。

住宿員工離職時,室長應收回其使用的公共物品。

依照公司統一分配的房間或牀位、衣櫃對號使用,禁止私自更換。

嚴格按照室長安排的《宿舍值日表》,打掃宿舍衞生,垃圾及時清理,保持地面幹凈無積水,門窗無積塵等。

宿舍內公共活動區域嚴禁擺放鞋子及晾曬衣物,被子等物品。宿舍內鞋子須擺放整齊。日常生活用品及衣物一律放置於衣櫃內或指定區域,行李箱擺放整齊。

住宿人員離職,須交回公共物品,由室長在離職單上簽字確認。

住宿人員外出不能按時回宿舍就寢時,應提前通知室長。

5.4.6行政部每週對宿舍衞生狀況進行檢查,對衞生狀況不達標的,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

公司免費提供宿舍,給予住宿員工50元/月的水電費補貼,隨每月工資發放。

公司安排在外租房的,水電、物業費及其他費用由住宿人員自行承擔。

公共區域門鎖鑰匙、辦公區域門鎖鑰匙、車輛鑰匙、宿舍門鑰匙

由行政部在防範安全的前提下,按工作需要將鑰匙分為專管匙和個人分管匙。

專管鑰匙由行政部設立鑰匙櫃,按不同功能貼上標籤,由當值人員負責管理。

個人分管匙由行政部在員工入職時按工作需要,視同工具一樣分配給工作需要的員工,在員工離職時清點歸還。

個人分管匙分管人必須隨身攜帶,不準任意亂放,以防丟失或被無關人員使用,當有關人員需使用鑰匙時,當班人要親自持鑰匙開門。

業務專用鑰匙由分管人員管理,有關人員需使用鑰匙時,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所有鑰匙的領用與歸還地點為行政部,相關更換與回收工作由各行政部負責完成,並登記備案。

公共區域的鑰匙由行政部管理,有關人員需使用鑰匙時,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所有鑰匙的使用者不得私配鑰匙,因特殊原因須配置或更換鑰匙時,需到行政部申報並註明原因,經行政部一級責任人批准方能配換。並由行政部負責將其它廢舊的鑰匙收回,並監管鑰匙的更換與發放,保存正確的記錄。

為了更好的方便員工生活,給廣大員工提供舒適的就餐環境和豐富可口的食物,合理膳食,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使大家能以更好的狀態投入到工作中,為合理規範公司員工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5.6.1行政部負責食堂的監督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員工有關飯菜質量、服務態度、衞生等問題的建議、意見及投訴。

5.6.2行政部對食堂各種原材料及飲食製品進行不定期稽核,並調整飯菜口味及品種,嚴格核算成本。

5.6.3行政部負責督促、檢查食堂的衞生防疫、防火防盜等工作。

5.6.4行政部負責落實食物驗收制度和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賬務相符,定期清點。

廚師負責菜品的製作與調配,每週公佈菜譜,做到品種多樣、營養均衡。各種菜餚做到燒熟煮透,鹹淡適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品的特色,保持菜餚的營養成分,隔餐菜應回鍋燒透。

廚師嚴格遵守炊事器具、工具的操作流程,禁止直接用菜勺品味;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廚房工作人員須做好食品安全防範工作。嚴禁採購、接受、使用過期、黴變、腐爛食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葷、素、生食品要揀清洗淨,盛器整潔,分類擺放,不觸地;生熟盛器、抹布、砧板分開;冷藏、冷凍食品(生、熟、半成品分開,魚/禽/肉/豆製品分開),擺放整齊,標誌明顯;

廚房工作人員下班前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運行情況。

廚房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衞生,勤洗手、剪指甲、更換工作服。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持健康證上崗;

廚房工作人員負責廚房用具和食堂桌椅、地面、窗户的清潔衞生。

非廚房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工作區域。

員工就餐必須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注意保持公共清潔衞生,愛護公共財物,做到殘留食物不亂扔、亂倒;

為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構成與使用情況,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行政部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調配、維修,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

行政部負責行政部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並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行政部根據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組織、編制固定資產維修計劃,按期編報固定資產更新計劃。

財務部負責組織公司固定資產的盤點;

招標採購部負責組織公司固定資產的採購;

各部門負責固定資產使用和保管,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台帳,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行政部及總經辦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動、報廢、外借、變賣。

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公司固定資產盤點由財務部負責組織,行政部、招標採購部協助,各部門參與並配合。

公司固定資產盤點週期:分為半年度、年度盤點。

為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 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

行政部定期不定期對固定資產的數量、使用情況進行清查。遇到下列情況,應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臨時清查:

根據固定資產清查的範圍和任務,財務部、行政部、使用部門、技術人員和實物保管人員成立清查小組。

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以前,財務部必須檢查有關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尚未入賬的會計事項,應當及時入賬,主動與行政部、招標採購部以及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核對,做到清查前的賬目相符。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在固定資產清查前,應將使用、保管的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尚未點驗入庫和應當調撥出庫的固定資產,做好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發生重點、漏點等差錯。

固定資產清查應當逐一點清實物,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報廢和轉讓等情況是否正常等等。發現沒有入賬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及時入賬。在清查中發現損毀情況,應當查明損毀的程度、原因和責任以後,在清查表內加以註明,並提出處理意見。對租賃、代管的固定資產,都應當進行清查,並分別填制清查表。

對固定資產清查以後,根據清查的結果填制清查表單。清查表單經過審核無誤以後,由參與清查的人員和經管財產的人員共同簽名蓋章。 清查表單一式三份,行政部、倉庫、財務部各存一份。

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短缺和溢餘核實後,經資產清查小組審核,報公司總經辦審批。財務部根據審查核實後的清查表和審批意見,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務的調整,使賬簿記錄與實際盤存的資料一致。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購置固定資產的,必須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請,報總經辦批准後,由招標採購部負責購置。

固定資產入庫前,由行政部及相關部門開箱檢查、驗收,並簽字確認。

固定資產入庫時,要將固定資產的詳細信息登記,建立台賬。

固定資產領用部門提交領用申請,公司批准後,行政部統一調配。

固定資產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行政部辦理資產轉移手續。調出、調入部門負責人及經辦人簽字後,由財務部辦理固定資產台賬調整手續。

公司對外的固定資產調撥和轉移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行政部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折後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調出的固定資產價值不得低於折後價值。對外處理固定資產,由招標採購部提出處理價值,報總經辦批准方可處理,並辦理賬務手續。

未經公司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固定資產轉移及處理。

公司固定資產的報廢處理,使用部門向行政部提出固定資產報廢需求,並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一式三份由招標採購部核定其淨值,行政部上報總經辦批覆後,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耗能高,且無法維修的。

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且維修價格高於購買價值的。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固定資產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經批准報廢的固定資產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後的固定資產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註銷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行政部、招標採購部提出處理意見,總經辦批准後,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行政部封存、保管。

閒置設備和封存設備啟封由行政部填寫啟封單,總經辦批准後方可使用。

固定資產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職守,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造成固定資產損失者,應予賠償。

造成重大固定資產安全事故的,相關責任人須承擔相應的處分及經濟賠償責任。

為加強安保隊伍的管理工作,使安保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保人員須認真做好安保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安保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安保人員工作。

公司安保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安保隊長進行合理安排。

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安保人員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繫。對糾紛事件,安保人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安保人員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繫。

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安保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採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安保應即時糾正。

對於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佔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佔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物品放行應憑核准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

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由攜帶者親書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協助行政部,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情況。

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准。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採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門崗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訪客證,並聯絡有關部門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閒雜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未經行政部允許,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安保人員在公司轄區範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並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外來人員出入須記錄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來訪對象等信息。

白天:由安保隊長或其指定安保人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夜間:由值班安保人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行政部,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值班安保每日巡查安全保衞責任範圍至少三次,並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並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

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保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並向行政部報備。

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外牆等有缺損時,應立即上報行政部處理。

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做好記錄。

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情況,發現可疑人員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並記錄在案。

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情況要關好門窗等。

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

安保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件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迅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

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5.8.7安保人員崗位管理制度

安保員工作時間規定

安保工作崗位紀律

安保禁止在工作崗位上吸煙、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安保器械的保管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安保器械,嚴格遵照安保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並做詳盡記錄。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閲讀書報、玩手機、睡覺等違規行為。

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值班人員須着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整理好儀容。

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隨身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安保員在崗期間(站崗、坐崗)嚴禁玩手機、聽音樂、抽煙、嚼檳榔、閒聊等,當值安保員罰款100元、安保隊長罰款50元、安保副總罰款50元。當月內第二次違反的,當值安保員罰款200元、安保隊長罰款100元、安保副總罰款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辭退。

5.9

獎懲管理細則

為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嚴明工作紀律,做到獎懲分明,增強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發生,減少經濟損失;

工作質量優、效率高;任勞任怨,竭盡所能達成任務的;

通過發明創造、技術革新對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做出顯著貢獻的;

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採納併產生重大經濟效益的;

有以下表現之一的給予“晉職/加薪”:

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的;

當年度連續三次獲得“表揚”的給予一次“嘉獎”獎勵;連續三次獲得“嘉獎”的給予一次“記功”獎勵;連續三次獲得“記功”的給予一次“晉職/加薪”。

攜帶物品出入公司區域而拒絕保安詢問檢查或管理人員查詢的;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工作任務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職/降薪”: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重擾亂公司秩序的;

員工違反上述行為,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其他違反《勞動合同法》條款的,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員工對懲罰有異議的,允許其進行申訴。應於處分決定下達後七日內,進行申訴,申訴不影響處分執行。

員工違反懲罰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懲罰規定承擔應負的行政處罰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20% ;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行政部報公司總經辦決定應賠償的金額;

5.10差旅管理制度

為規範公司差旅管理,為員工出差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5.10.1出差標準規定: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1

5.10.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21時以後至6時以前)乘車,住宿費減半報銷.

5.10.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分公司、各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户和人數,本着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 15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 3000 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5.10.4隨同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出行的普通員工,食宿隨高層管理人員。

5.10.5如因工作需要費用超出標準,需在《出差審批單》上列明原因。

5.10.6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後,5天內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並將原始發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審批,予以報銷。

5.10.7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支付。

為了規範公司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順工作程序,明確工作職責,杜絕資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檔案管理實行二級管理。一級管理:公司行政部;二級管理:各部門。

公司設存放檔案的檔案室,由行政部安排檔案管理員,負責所有檔案資料的統一收集管理,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的使用管理,定期轉交給檔案室.

檔案管理員要嚴格執行公司檔案管理規定,認真細緻地做好檔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檔案資料的作用。

行政部對各部門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每年對各部門檔案工作進行一次檢查驗收。

檔案室根據保存檔案數量,設置存放檔案的箱櫃,並具備防火、防潮、防蟲等安全條件。

公司工作人員調離崗位前必須做好資料移交工作,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公文、電報、傳真、圖表、電子版資料、書信、報刊、錄音、錄像等)均屬歸檔範圍。

公司設立、變更的申請、審批、登記以及終止、解散後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資金借貸、業務往來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報表、銀企聯繫函件等)。

公司制度體系、會議紀要、內部發文(包含總經理、董事長批示後的各項工作流程、公司決定等)。

工程進度計劃控制文件(含各業務單位往來函件等)、工程初設、修改、竣工圖紙。

公司重要的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等。

員工電腦中與公司有關的電子版資料、文件等。

其他有必要歸檔管理的資料。包括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作用的各種資料,上級領導、名人、友人、協作單位提供和贈送的題詞、書畫、文獻資料、有紀念意義的各種工藝製品等。

歸檔的文件資料,原則上必須是原件,原件用於報批不能歸檔或相關部門保留的,檔案室保存複印件。

業務活動中涉及金融財税方面的資料,由財務部保存原件;屬於人事方面的資料,由人力資源部保存原件;屬於工程建設方面的,由工程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門應將涉外事務的複印件報行政部備案。

由公司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應保留三份原件,檔案室保存一份,財務部及合同執行(或簽訂)部門各保存一份。特殊情況只有一份原件時,由檔案室保存原件。

在歸檔範圍內的其他資料,由經辦人整理後連同有關資料移交檔案室。部門需要使用的可複印或複製,歸檔範圍外的由各部門自行保管。

凡屬歸檔範圍的文件資料,均由公司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擅自留存。

檔案管理員應即時做好檔案歸檔分類保管;各部門應在每季度最後一天前將上季度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檔案室提交備份。

各部門應及時向檔案室移交檔案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後再辦理借閲手續;各部門必須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備份文件材料。

各部門向檔案室提交備份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按文件材料分類造冊,隨移交備份檔案提供兩聯清單,註明移交人,待檔案室管理員簽收後各留存一聯清單備查。

歸檔案卷總要求: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繫,區別不同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全在一起立卷;

卷內文件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

卷內文件材料應按排列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編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圖表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編號;

按各類檔案資料的保密級別、保存期限,案卷必須以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對文件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無實質內容的也應重新擬寫:沒有責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卷內文件目錄放在卷目;

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對象、時間、地點、中心內容和責任者。

案卷封面,應按規定用藍黑色或黑色中性筆書寫,字跡工整、清晰。

檔案屬於公司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借閲。

借閲檔案資料,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閲檔必須在公司指定的範圍內,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借出檔案的,須經董事長批准。

借閲檔案,必須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管理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董事長批准。

借出檔案時,應在借出的檔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標明卷號、借閲時間、借閲單位或借閲人,以便查閲和催還。

借閲檔案資料者必須妥善保管檔案資料,不得任意轉借或複印、不得拆封、損污文件,歸還時保證檔案材料完整無損,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借出檔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並報告主管部門及時處理。

重要檔案、機密檔案不得借閲,必須借閲的要經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必須外借的,由總經理審批。

二級檔案應根據資料的性質和部門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須保留的儘量留複印件,其餘資料交給辦公室統一保存。

檔案室定期對所保存的檔案進行鑑定,對於保存期限已滿的檔案材料,

檔案鑑定工作由行政部組織,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檔案鑑定小組,

檔案材料鑑定小組審定,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

銷燬檔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並在指定地點進行監銷,監銷人要在銷燬記錄單上簽字。

公司各部門凡違反本制度,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備份文件材料的,限期上交,經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責令其文件部門負責人和單位領導寫出書面檢查外,各罰款100元-500元,並在公司內部予以內通報批評。

公司所有員工凡泄露公司檔案祕密的,塗改、拆散或未經行政經理批准轉借、複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對其部門領導和當事人各罰款500元-1000元,並予以通報批評;如造成惡劣後果者,視情況嚴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責任。

凡違反本制度,不按借閲期限歸還的,限期歸還並責令其當事人寫出書面檢查;遺失檔案的,應立即報告,如因遺失檔案,泄露公司商業祕密,造成惡劣後果者,視情況嚴重程度追究其相關責任;不按規定存放電腦檔案,不按規定接受檢查者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及罰款。

檔案管理員丟失、違反檔案調閲流程或提供泄漏檔案機密,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及相應罰款,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12

制度建設是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的基礎性工作。xxx年以來,學校黨委和行政高度重視整章建制工作,廢止了一批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學校實際情況不相適應的規章制度,相繼修訂和制定了一批新的規章制度。經過各部門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較完整的規章制度體系。為了進一步推進學校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的`進程,形成有章可循、按章辦事、規範高效的管理體制,為實現建設高水平綜合性教學研究型大學的強校建設目標提供製度保障,現將學校規章制度編輯成冊,便於各單位和廣大師生員工學習、查閲和貫徹執行有關制度,用以指導、規範、監督學校各項工作。本冊彙編是我校規章制度彙編的第一冊,按照各項規章制度的內容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職責篇,第二部分制度篇(綜合管理工作、紀檢監察工作、審計工作、組織工作、宣傳、統戰工作、學生工作、羣團工作),分類輯成,便於查閲。

本彙編在編輯過程中,得到了學校領導、機關各部門和編輯校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謝!由於我們編輯水平有限,編排中存在疏漏或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二)檔案管理

第三條歸檔範圍: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檔案的借閲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閲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閲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閲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3.借閲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

第六條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三)印鑑管理

第七條公司印鑑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第八條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第九條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説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十條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彙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十一條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第十三條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打印,按價計費。

第十四條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五)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條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的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第十六條勞保用品的購發: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六)庫房管理

第十七條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第十八條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第十九條物資入庫後,應當日填寫帳卡。

第二十條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出庫。

第二十一條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辦理外借手續。

第二十二條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第二十三條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六)報刊及郵發管理

第二十四條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閲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閲手續。

第二十五條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並進行處理、分類、登記,並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後,一週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第二十六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

(七)附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二)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三)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准,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後方可郵發。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並提請總經理批覆。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三十條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生效。

目前公司的局域網已經建成,各部門的機器也已到位。根據公司領導關於加強管理的要求,現將公司局域網管理辦法公佈如下,請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執行:

一、全體員工要愛護公司機器設備,在沒有得到部門負責人和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的同意,不得私自拆機。如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由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協助解決。

二、對自己所使用的電腦不能設置開機密碼,如有特殊原因,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設置密碼後,應交部門負責人一份書面密碼説明。三、目前公司局域網已經能正常上網,如無特殊需要,禁止使用撥號上網,以前使用調制解調器的員工將其交回公司,由公司統一管理。

四、員工上班時間上網,請瀏覽與工作有關的'內容,避免因上網影響正常的工作,禁止上班時間進行網上聊天和交友活動。

五、為方便工作中交換文件,請在自己電腦的C/D盤建立以自己名字為名稱的共享文件夾,訪問權限為可讀。

六、為保障電腦內資料的安全性,在公司服務器上,為所有員工建有以名字相同的文件夾,請把重要文件在服務器上做備份,規定每週五下班之前必須把最新的資料備份好,系統管理員會為每人設置好密碼,保證資料的安全性。

七、為保障公司服務器的安全,未經公司計算機系統維護員同意,不得私自操作服務器。

八、在自己機器上設置好網絡打印機,以後打印資料請使用網絡打印。

九、公司已經為各部門負責人和客户關係部及公司員工設置了公司的集團電子郵件信箱,對外業務聯繫請使用公司的電子郵件信箱。

十、為防止病毒侵入,保證電腦的安全,必須每台電腦都要安裝“病毒”防火牆。

十一、公司的宣傳資料、員工的名片上統一印製公司網址和電子郵件信箱。

十二、如果電子郵件信箱出現問題,請找互聯網研究所王路瑤協助解決。

十三、中午休息時間和下班後請關機,並關閉電源。確保計算機系統的安全。

十四、如違反上述管理辦法,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行政管理制度14

1、 向總經理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領導本部門做好各項安全培訓及考核。

3、 領導本部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工作計劃,並組織落實。

4、 代表部門參與新、改、擴建工程的消防方面的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

5、 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演習,參與安全生產檢查。

6、 負責組織有關消防安全的國家法令法規的收集和存檔。

7、 根據各工種的身體素質要求,做好新入廠員工的身體檢查工作。

8、 建立員工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9、 參與重傷以上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對工傷病人治療期間的護理工作。

10、負責組織人員協助勞動部門做好對工傷、職業病人員的醫療鑑定工作。

11、執行勞動法,做好勞逸結合和工時管理。

12、負責本部門車輛管理,做好車輛年度驗審工作,做好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13、對新員工入廠安全教育培訓的`效果好差和記錄的完整性負責領導責任。

14、對由於管理不嚴引起的本公司的重大火災事故負直接管理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15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衞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擋土牆、池塘、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户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衞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各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四)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閲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衞、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門衞安全防範工作規範

1、單位出入口設專職門衞,門衞工作有專人管理,門衞工作制度

健全,責任明確。重要出入口設門衞值班室,位置適當,視線開闊,牆體、門窗牢固。

2、出入口大門堅固安全,開啟靈活,鎖定方便。門區有照明設備,便於夜間觀察。門衞值班室配備必要的值班用品、防衞器械和消防、應急照明器材。

3、門衞值班室應安裝報警電話,其中重點單位門衞值班室有內部自動報警設施,並與總值班室聯網。重要出入口門衞人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

4、門衞人員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夜間值班的門衞人員應為男性工作人員。

5、門衞人員值班時佩戴相關證件,文明執勤,行為規範。

6、門衞人員按單位規章制度認真檢查出入本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等。對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本單位的,要逐個查驗身份證件,嚴格登記手續。

7、年度內門衞人員無違紀、失職行為。

(六)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衞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衞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衞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衞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七)衞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有關衞生工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衞生室購買藥品必須在衞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買藥時要逐個進行藥品檢查,發現有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一律退貨,並調查追究經辦人。

3、每學期初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並註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後經有關部門驗證後再銷燬。

4、醫生不開過期藥品,如領藥者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處理。

5、發藥時要告訴學生怎樣安全使用藥品,並在藥袋上寫明每日服幾次,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等。告誡病人不許超常服藥,警惕用藥過量引起的藥物中毒。

6、經常檢查衞生室電器設備,用電開關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火災的發生。

7、衞生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8、醫務人員要堅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輸管,嚴防醫源性交叉感染。各種常用衞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現生鏽、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條件不具備時,不要給病人注射青黴素或其他易引起過敏性休克的藥品,對危重病人要立即送醫院處理。

10、醫務室人員每週一次到體育課場地進行體育衞生監督,檢查體育場地及體育器械有無不安全因素。

11、醫務人員每週一次下食堂和小賣部進行衞生檢查和食堂衞生知識宣傳,督促採購員不買無衞生許可證、無檢疫證的`肉類及食品。不使用、銷售腐化變質食品。小賣部不許出售'三無'食品及過期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買回的蔬菜必須進行四步處理(選、洗、泡、切)再煮,杜絕各種傳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八)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戰爭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

(九)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大禮堂、餐廳、體育活動中心、大教室、報告廳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徵得總務部門同意。總務處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於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十)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衞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衞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衞生法》要求到市衞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衞生許可證》,並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衞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衞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衞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一)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衞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羣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羣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衞生局、

教育局批准,並由市衞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市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衞生防疫站學校衞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並確保醫療器械的衞生及操作的規範,學校衞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羣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羣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