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範文城>校園範本>其他>

2016成都學歷入户條件

其他 閲讀(1.2W)

1、辦理應屆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入户

2016成都學歷入户條件

本市生源的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技校畢業生自願到我市落户,符合我市入户政策,且具備與申請理由相對應的申報材料的,可以申請辦理應屆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入户。

非本市生源的應屆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中心城區大專以上學歷、其餘區(市)縣中專以上學歷),且在我市落實了工作單位的,可按本人擁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親屬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户、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户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請表,學歷證明或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省、市、區(市)縣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聯繫函,入户人員户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或入户地户口簿。

2、辦理大(中)專以上學歷、中(初)級技術職稱或技師(高級技工)以上職業資格人員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中級技術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的;在郊區(市)縣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初級技術職稱或高級技工職業資格的,以及因經濟建設需要引進的各類人才,年齡45週歲以下(特殊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並在我市已落實工作單位的'市外人員(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先落户後擇業),可按本人擁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親屬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户、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户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公司入户申請、單位入户人員花名冊、市或區(市)縣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入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入户人員户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單位集體户口本或本單位集體宿舍房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