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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是一種有組織的羣眾監督,是我國勞動法律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可以像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職工(代表)大會接受上級工會的'領導,正確行使職權.4.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5.集體合同未經上一級工會組織審核或者經審核提出異議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請專家幫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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