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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少儿医保参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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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保政策解读

深圳市少儿医保参保指南

1.参保对象(三种):

在园在校少儿 深圳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国小、国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

温馨提示: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

非在园在校少儿 未入学入园或市外定居,未满18岁本市户籍少年儿童(以下称少儿)。

大学生 全日制大学生(含大专)、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称大学生)。

2.参保缴纳标准:

每人每年404 元,其中少儿家庭缴纳 204元,财政补助 200元。按学年度(当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缴费,每年收一次,在参保人或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

3.参保办法

1).学生、大学生:

参保人(学生)向所属学校提交申报资料,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学校通过市社保局网上申报系统将所有在册学生信息上传给社保机构;

2).非在园少儿:

A、参保人向居住地社区、街道提交申报材料,由社区、街道受理申报材料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

B、参保人向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由社保机构受理申报材料。

3).学生或监护人登录:

“学生医保网上申报”的“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中的“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首次参保”,输入身份证查询资料,确认参保申请(资料不准确由学校更正);打印或填写《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以下称《登记表》);没有上网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填好《登记表》到学校办理确认参保申请。【备注:大学生登录“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

9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完成申报参保人(9月份到次年8月份共12个月,超过期限的,为次月至来年的`8月)

报销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 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市内二级医院200元,市内三级医院300元,非本市医院400元。参保少儿及大学生转诊转院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住院起付线。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因门诊大病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可以享受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少儿医保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点击进入网上申报1

1、在本市中国小和托幼机构就读的少年儿童,由中国小和托幼机构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2、具有本市户籍的未入学、入园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户籍少年儿童,由家长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即可。非户籍儿童,在申请表上还要另外填上父母的有关资料信息、参保的社会保障号,以及有关计划生育的证明。

备注: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

少儿监护人直接申办参保需提供什么资料?

参保人向学校提交材料包含:

a、《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登记表);

b、参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参保人监护人关系证明或参保人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c、二代身份证数码回执,并注明姓名与证件号且提供复印件;

d、参保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且提供复印件;

e、市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证明原件。

新生儿医保特别提示:

需提供出生证明及母亲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1.少儿入户日起1个月内申报的: 提供出生证明及母亲身份证复印件。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2.入户日起1个月后申报的: 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