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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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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就是解决大家看病困难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完善天津医疗保险制度,确保更多市民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天津社保局规定天津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承办单位】:区县社保中心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天津城乡居民 【咨询电话】:022-12333

参保对象:

1、全体农村居民;

2、不具备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资格的城镇老年居民;

3、城镇非从业居民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未就业、灵活就业并且尚未参加基本医保的成年居民;

4、学生儿童,包括在本市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包括在外省市学校、托幼机构就读具有本市户籍的学生、儿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其他未成年人,包括新生婴儿。

参保资料:

户口簿或身份证

参保流程:

1、在校/园学生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保,在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学生医保服务中心协助办理。

2、困难人群:由市民政、残联、老干部局等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保。

3、城镇居民: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后续。

4、农村居民:以行政村为单位,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