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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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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号

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

单位名称

第一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职工编号

胎次

胎儿数

计划生育手册或生育证编号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生育类别

(打“√”选择)顺产

难产

剖宫产

4个月以上流、引产

3-4个月流产

2-3个月流产

2个月以下流产

生育或流、引产时间年 月 日

职工银行帐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意见: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经办机构审批意见:

产假天数: 天

年 月 日

说明:

1、 此审批表供市内四区企业参保单位使用,一式两份。

2、 办理生育津贴需携带的材料:职工本人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本人在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户存折或借记卡、经办人身份证件;计划内流引产的持医疗机构证明(注明妊娠月份)。

3、 办理时间:出院结算后每月1-10日。

4、 办理地点:市内四区各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均可就近办理。

市南区劳动保险办(福州南路9号2楼)

市北区劳动保险办(延吉路38号4楼)

四方区劳动保险办(庆安路21号)

李沧区劳动保险办(兴华路30号4楼)

市劳动保险办外资处(福州南路9号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