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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模板集合10篇

劳动合同 阅读(1.2W)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模板集合10篇

劳动合同 篇1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伺,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新招收、调人、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人,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县(市、区)_____乡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

(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六)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第十四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第十五条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七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鉴证机关(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第24条至第32条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法定情形,正确地理解和适用这些规定无疑将有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有效解决。下面,笔者将就上述条文的理解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试作探讨。

依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司法实践中,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即前文所述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第3个特点),还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认为,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无论谁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均须无条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另一种理解认为,有必要区分是哪方先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果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由劳动者先提出的,那么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劳动者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笔者认为,这两种理解均是值得商榷的。第一种理解,实际上与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的规定相悖,该办法第5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且“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才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没有规定在劳动者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用人单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从实际情况看,劳动者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满足了其要求,再由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也违背了最基本的公平原则。因此,第一种理解是错误的。对于第二种理解,笔者认为也是错误的。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之所以规定用人单位在先提出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完全是因为在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处于一种强势的地位,而劳动者往往处于劣势,让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可以使这种失衡的法律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因此,这种补偿是合理的。而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已说明劳动者的离去对用人单位的利益并不构成严重影响,再要求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已违背了《劳动法》着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宗旨。因此,笔者认为,按照前文所述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第3个特点处理此类补偿问题,是符合劳动法的立法本意且有利于解决此类纠纷的。

  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在第25条至27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况。按照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均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此在实践中争议并不大,本文在此不再论述。但第25条因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在四种情况发生时行使单方解除权,并无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故对该条的理解和适用在实践中存在颇多争议。下面,笔者将分别就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行使解除权的四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在适用此条款时出现的问题往往是如何认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行为的严重程度。面对市场竞争,很多企业往往只从本单位的利益出发,常常以所谓 “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为由,对实际上只犯有小错的劳动者,却按严重违纪来解除劳动合同。为此而引发的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目前对何谓严重违纪,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规定,致使在适用该项条款时出现认识上的分歧。笔者认为,对于违纪的严重程度,应综合企业的性质、职工行为的性质以及职工行为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的大小,由法官作出判断,而不能完全按照企业内部规章的规定进行认定。应当认为,法官在长期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所形成的认识是判断此类纠纷的最好准绳,由于个案的不同,处理的原则也会有不同,但是只要法官客观独立地作出了判断,这个判断就应该是公正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对于这条规定,笔者认为应从以下角度理解,即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而且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是由于劳动者的行为给单位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时方可适用。在劳动者不存在主观过错或未给单位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无权引用该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实务中,有一种意见认为,对此项规定应作宽泛的解释,如劳动者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法院等执法部门拘留,用人单位也可以适用该条款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笔者认为,这种意见是与此条规定的立法原意相悖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向有关部门赔偿。这说明,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确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方有权适用该条款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不能适用该条款。但是,这里有一个例外情况,就是劳动者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被劳动教养,用人单位也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如果约定有违约金条款,在劳动者在履行提前30日告知义务之后,还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2)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二种情形为,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第三种情形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这两种情形都是由于劳动者不堪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而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否还应得到经济补偿的问题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只是侵犯了劳动者的某一项权利,就该项权利所受侵害,劳动者可以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并赔偿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不必然导致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已经是在行使法律赋予其的单方解除权,用人单位无须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另一种意见认为,劳动者之所以提出单方解约,就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所致,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只会起到纵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作用,不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因此,劳动者由于上述原因行使单方解除权时,一方面应予准许,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还须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双方:

招聘方:_____(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 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年(或___个月),从一九____年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个月(或___年),即从一九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 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 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 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 劳动保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 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 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 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二0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

延伸阅读:企业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2、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承担二倍工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不肯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3、关于试用期期限

国家规定:

签订1年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签订3年以上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否则不予录用。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件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试用期期间应当为员工上保险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俗称“四金”)。“四金”是由政府部门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制性,没有条件可言。

许多用人单位在新员工的试用期内,都不予办理“四金”,已经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当事人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原单位无条件补缴“四金”。

  6、用人单位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1)在企业内划定保密区域,并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明确的管理办法。

(2)对企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相应的文件管理、借阅、复印、销毁办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办法。

(3)把商业秘密限定在必须了解该秘密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围之内,对职工应限制掌握的知识,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或者将各关键部分进行分解,使每一涉密者不能拥有完全的商业秘密。

第二点,也是用人单位自助行为的最重要一点,即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签订保密协议。

用人单位同职工签订保密协议,有两种方法:

(1)用人单位直接同接触商业秘密的职工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

(2)用人单位可以在同职工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

  7、企业能否单方面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

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但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仍然必须履行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8、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适用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员工随意离职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往往会约定违约金,这些违约金的约定只有针对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为无效约定,不受法律的保护。

  9、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月日签订为期_____年的劳动合同,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依法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至_____年月日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依照国家规定按照乙方的本企业工龄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3、甲方将支付乙方工资至年月日;

4、甲方将按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年月日止;

5、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将于年月日前按甲方的规定和程序完全移交工作和归还属于甲方的一切资料、物品、证件和借款等,并协助公司有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

6、乙方在按甲方规定办理好工作移交后,甲方同意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乙方的离职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甲方将补偿金和离职结算工资在下一个薪资发放日一并付到乙方的工资账户中;

7、乙方承诺在离职后不泄露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尤其是不泄露给公司的竞争对手,并且承诺乙方不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乙方理解并明白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运营模式、组织架构、财务资料、经营业绩、价格体系、技术资料、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经营策略、工资水平、管理诀窍等等;

8、乙方保证在离职后自觉维护甲方利益,不散发对公司不利的消息,损害公司的声誉;

9、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不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并且以后发生的与乙方相关的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

10、本协议所涉及的发放项目及金额,甲方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扣缴个人所得税,并由甲方代扣代缴。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2、本协议签署后,双方放弃其他权益。

13、若乙方违反以上协议约定,愿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 方:徐州******有限公司

乙 方: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依据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担任职务(职位),从事等工作。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接受甲方的检查、考核。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办公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试用期内及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 天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六条 工资休假

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核定为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核定为 元/月。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甲方规定执行。

甲方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制度,乙方工资按月以现金发放,发薪日为次月 日。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第七条 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照徐州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基本医疗、养老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

(二)如乙方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工资、医药费及其他待遇,按徐州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的具体规定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或甲方计发。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每月 个(但一年内累计不超过 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四)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员工手册》及员工守则、工作程序、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保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分、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行失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

(一)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就乙方工作安排调整等事宜达成一致,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如法律无特别规定,乙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提前时间不足者,经甲方同意,可以按乙方前三个月总收入的日平均数乘以相距的实际天数计算给甲方的经济补偿(但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离职,除须按前述规定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外,视同违约。

(四)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均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商定,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泄露甲方或其合作者、客户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等行为,除依法承担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外,同时视为违约。

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侵犯对方权利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有关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承担经济赔偿(或补偿)等法律责任。支付完全部赔偿金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特别说明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员工手册》及管理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相关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甲 方:徐州******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吕梁市离石区众一鑫建材有限公司住所 离石区吴城镇南海滩村 法定代表人王明明联系电话0358-2285699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 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 期限合同。

本合同于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终止。

二、 工 作 内 容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二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

第八条 劳 动 报 酬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其支付

时间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业绩情况核定。

乙方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奖金)组成。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资为________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绩效考核制度确定。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同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 动 纪 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2.

3.

4.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

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

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 它

第三十七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司公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新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为__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为__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县人社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三)经县人社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乙方依法享有公休假、法定节日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因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甲方以同类岗位人员能够完成的劳动量为基础制定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以上双方约定的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___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将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九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9

个人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一定条件时,因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劳动者可以通过这3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不同解除方式的条件和程序,避免因此引发劳动争议。本文就对劳动者解除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介绍。

一、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 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 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 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 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特别解除权:《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 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 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特别解除权,劳动者可以无条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对劳动者是否有提出解除发生争议,最好还是像 行使辞职权一样,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不可抗力解除权:《劳动法》没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权,但我国《合同法》对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却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 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水灾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 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笔者认为,不可抗力也是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之一。

劳动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并非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响到劳动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

二、 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 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 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三、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法》 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都允许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法 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愿意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实践中常用的解除劳动合同方法。

劳动者在协商解除时应当注意:必须将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责任明确,最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些纠纷。

劳动合同 篇10

一、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试用员工的期限,只要企业觉得不满意,企业就可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是目前很多企业的想法,但这有可能会导致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条规定,在试用期内如果企业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提供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否则即构成违法解除,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

二、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些企业不重视劳动合同规定的签订,用工以后,长时间不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有来说,有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及第82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约定过长的劳动合同规定

实践中,不论劳动合同期限是多长,许多企业都喜欢约定三个月或者六个月的试用期。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另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所以,试用期要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约定,对于期限较短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较长的试用期,否则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是“铁饭碗”

很多企业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解除的,这其实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误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相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言,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是有终止时间的,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除此之外,二者无本质区别,凡是法律对符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规定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适用。例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该条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适用。

五、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或者要求提供押金作担保

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多的企业,有时会扣押员工的身份证或者要求员工交纳一定的财物作抵押,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除了要退还员工身份证和财物外,还要赔偿员工的损失。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劳动者占有企业价值较高的财物,企业为防止财物灭失或被轻易毁坏,与劳动者约定设置了相应的合理担保,也是允许的。

六、劳动合同规定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许多企业认为,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合同到期终止则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认识在20xx年1月1《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是正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一概而论,当符合以下两种情况时,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1)如果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2)公司虽然愿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提供的劳动条件低于之前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违法约定违约金

一些企业往往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设置了很多违约金的条款,员工如若违反这些规定,则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这些违约金条款有相当一部份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企业才可以与员工约定违约金:

(1)企业出资为员工进行专项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而员工在服务期未满时便提出辞职的;

(2)企业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