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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辞职十天之后,老板拖欠上月工资不发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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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5月13号到一家淘宝公司上班,于6月25日向老板提出辞职,并提出交一份书面辞职报告,老板说不用辞职书之后招到人就让我走。期间7月2号跟我于旺旺聊天工具询问时,再次答应招到人就让我走或者等汶浠(老板娘)7月 10-13号从外地回来就让我走。我们公司本身是5号发工资,由于之前有员工5号收到上月工资就直接走人的情况,上月老板推迟到10号发工资。

口头辞职十天之后,老板拖欠上月工资不发是否合理?

然后今天老板跟我交谈的时候,称7月10号不发我6月份工资,并且改变主意说大概20号让我走,等我走时再一起结算工资免得麻烦,我假意以我没钱用希望还是如期发放工资跟他协商,老板只说没钱用先垫500元给我?

我们公司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依据我的'指纹打卡机电子档打卡记录,旺旺和QQ等聊天记录,以及工资条和支付宝工资发放记录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他发放工资并且予以辞职通过??(支付宝转账账户实名认证为公司法人代表姓名)电子记录是否可作为有效证据?我没有工作牌以及工作服以及任何公章下的文件,我连公章都没见过。

我查询了百度一些资料以及聘才职业圈的回答,明白一个月后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发放双倍工资,我每个星期工作时长在58.5个小时,也可以要求加班工资,这些我都是不强烈要求,只希望老板可以即刻结算应得工资报酬,即刻离职。

劳动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一条可否支持我现在要求结算工资即可离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