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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及发放标准规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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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及发放标准规定》

关于《南昌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及发放标准规定》通知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南昌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及发放标准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由独特网小编带你一起了解防暑降温费的相关信息,此文仅供参考,具体按官方发布为准。

近日,全国各地陆续进入高温季,不少地区连续出现高于35摄氏度的天气。“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已制定高温津贴标准,但发放名目、标准等差异很大。一些中小企业的高温津贴仍是“纸上清凉”,有的企业违规以防暑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进入发放期

目前,全国各地相继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一些地区连续出现高温天气,高温津贴话题也引发民众关注。7月3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根据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均已明确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而自6月份以来,北京、上海、广东、湖南等不少地方的高温津贴已经进入发放期。

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

按照我国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但记者注意到,在已有标准的省份中,多个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未涨,有的'地区甚至还在用10年前的标准。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市安监局网站下发《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其中最突出的内容,是规定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及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津贴的发放条件是: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这是北京首次调整高温津贴。

通知指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还规定,日最高气温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