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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崇拜的人作文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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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国小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崇拜的人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通用(15篇)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

生活中有许多我崇拜的人,但是,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外婆。

外婆有一头短短的深红色卷发,浓厚的眉毛下一双深邃有神的眼睛,鼻子挺拔,嘴唇红润,透露出坚强与自信。外婆年轻时很漂亮,但是现在因为爱操心,脸上早早地爬上了皱纹,虽然如此,也抵挡不了外婆浑身散发出来的活力。

听妈妈说,外婆在工作上十分能干。外婆的老家在湖南,高中毕业后,她和外公两个人来到了陌生的城市——贵阳。在这里读完师范后,外婆成为了一名乡村国小教师。她很努力,在办公桌前一坐就是一整天。她手中的笔同那时针一起记录着她的刻苦钻研,她教的班级成绩在学校里也总是名列前茅,现在还有她当年教的学生来家里看她呢。外婆后来当了校长,又进入了政府部门,她的.职位一直在变,不变的是她对工作的认真态度。

生活中,外婆也是“一把能手”。外公外婆已经退休了,在家里也闲不住,便主动提出帮忙照顾小姨家的妹妹。妹妹很爱捣乱,在家里翻箱倒柜,但外婆也能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外婆的厨艺也很厉害,她做的东西全家都爱吃。比如粽子,她包粽子的速度很快,包出来的粽子漂亮又好吃,每次去外婆家,我总盼望着外婆包粽子。外婆先把几片粽叶绕成螺旋状,然后放入米、肉或红枣,再拿一片粽叶把米裹紧,一根白线缠在粽子头上,用嘴咬住白线的一头,一手拿着粽子,一手拿着白线的另一头,三下两下便捆紧了粽子,动作如流水一般。粽子熟了,咬上一口,软糯清香,再咬上一口,和着肉汁淡淡的咸味,简直人间美味,让人回味无穷,吃了一个还想再吃一个。

每次去外婆家,外婆总会做一大堆好吃的,有时候妈妈心疼外婆,说去外面吃,可外婆总是微笑着说:“我还做得动,没必要去外面吃。”

我的外婆能干、充满正能量,这正是我崇拜她的原因。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2

我崇拜的人不是影视明星,也不是歌星,而是在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我们学校的书法家李琼老师。虽然读音发“琼”,可李老师一点儿也不“琼”,我和田芮宁还特意编了一首小曲子:“可惜不是你,你‘琼’我不‘琼’”。

李老师的头型是个南瓜头,身高不矮也不高,中等身材。她的眼睛又大又亮,看起来炯炯有神,这就是她。因为她是位书法家,写的书法极其好看。俗话说得好,字如其人,所以李老师长得非常的漂亮,精气神十足。

我之所以崇拜李老师,是因为她写得一手漂亮的字,我也想像她那样把字写得那么漂亮。所以,我也正在不断的努力,向她学习。

记得有一次,我去书法教室练习书法时,碰巧看到了李老师的一幅书法作品,字数有1046个,那字体的结构,精细程度以及长短的变化……写得实在是太精彩了,简直叹为观止!站在那里十几分钟,都还看得津津有味。我听李老师说起这副作品,还是她在半夜三更的时候创作的。

因为这是李老师要代表教师群体送给学校的作品,所以李老师从晚上九点一直写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八点钟,李老师在写的时候一点都不觉得困,反而更加地有精神,那种心情,别提有多么的兴奋了。

我非常的惊讶,这么长的时间居然都不困,正因为李老师写了这么久,才让我们看到了这么好的一幅作品。有付出,就有收获,牺牲睡觉的时间完成一幅作品,真的`非常值得敬佩。

我崇拜李老师对职业的热爱,对梦想的坚持。

是啊!“有付出,才有收获。”听了李老师的一番话,使我明白了,做事的坚持,也是对梦想的坚持。同时,也是一种态度,一种持之以恒的精神。

李琼老师,我崇拜她的不仅仅是写得一手好字,还有她做事的认真、坚持的态度。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3

爱悸是来自农村的姑娘,她的父母都不识字。爸爸,他经历了人生中的一个大悲剧,爸爸从小就没有妈妈疼。妈妈。在爱悸的印象里,妈妈的生活是比较坎坷的,小时候跟着家人去干活,受了很多伤。

文盲也是可以幸福的。在茫茫人海中,爱悸的爸爸和妈妈走到了一起,从相识到相爱。再后来有了她和姐姐这两个可爱的女儿,他们高兴得年轻了十岁。都说农村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可是爱悸的父母没有这样想。在爱悸的妈妈生下爱悸来的时候,村里的村民都叫爱悸的爸妈把爱悸送人吧,再生个男孩。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爸妈不忍心抛弃小爱悸,便自觉实行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爱悸妈妈去作了结扎手术。虽然家里穷,但是一家人很和谐‘很幸福,爸爸妈妈没有吵过架,小爱悸和姐姐也很听话。

生活在欢笑中。爱悸的爸爸:性格温和,脾气好,但很严厉也和和蔼,没有不良嗜好。妈妈:善良,和蔼可亲……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或者是我太词穷)。爱悸和她的姐姐在这么良好的父母的呵护下很幸福,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爸爸妈妈在双方有点不高兴时就会去帮忙调解,互相爱护,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自己的是自己作。爱悸和姐姐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顺数前十,尽管这样,爱悸的爸爸妈妈也不会很夸她,只会淡淡的叫她们再接再厉。爱悸和姐姐从很小的时候就自己洗衣服,还帮在外工作的爸爸妈妈作好饭菜,等爸爸妈妈回家一起吃,洗碗。爱悸的爸爸妈妈吧爱悸教得从小就学会自己的事自己作。

爱悸的爸爸妈妈令我很崇拜,我真希望我的爸爸妈妈也像爱悸的爸爸妈妈一样。我更羡慕爱悸,她有一对这样通情达理的父母,我真好奇一对文盲夫妇会生活如此幸福。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4

我崇拜的人,离我很近,从出生起,我就认识他,他智商超凡,高达250,身高158厘米,长得嘛,不算太英俊,也不算太丑,他不是别人,正是我林某人。

我的脸虽说长得不太帅,甚至还有点贱贱的样子,但智商绝对保证,不高不低,正好250,我用我的高智商做出了许多高智商的事。

比如说藏东西,这就是个要费脑子的技术活,你要考虑好几个因素,比如说:要藏在哪儿才不会被发现,如果这个地方很容易被发现,要不要做一点小小的.伪装等,下面就来看看我藏平板电脑的场面吧!

那天晚上,我玩了一个小时平板电脑之后,快睡觉了,老妈没来问我要,于是我便心生一计,把平板电脑藏起来,可藏在枕头下,床单下都是老招了,妈妈随便一搜都会搜到的,所以不能藏在这些地方。这平板电脑长得方方正正的,真像一本书,对了,书?超高智商的我想到了一条妙计。一滴水如果进入大海,那你就很难找到它,如果把一本书放入一堆书中,一时半会,你也找不到那本书,我就是把“书”放入一堆书里,这样老妈就不会发现了,我太机智了。

我智商高可不止体现在这儿哦!

我欠我朋友3元钱,我说借他几本漫画看看来抵债,他同意了。我借了他三本后,就不借了,他说是看六本抵债,我说三本就够了,他说是六本。我说六本是5元《漫画PARTY》,可我借给你的是《阿衰》、《星太大奇》、《葱头爱问问》的单行本,一本单行顶两合定本,他无语了,这家伙又被我坑了。

见证了我的超高超商,你现在肯定也对我无体投地了吧!不要太佩服我,我只是个传说。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5

我的妈妈是名公务员。瘦瘦的,和我差不多高。长长的头发,水灵灵的眼睛和小巧的嘴。长得格外美丽,也特别年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的姐姐呢。

直到今年三月,我才从姐姐的口中得知——妈妈得直肠病已经一年多了。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不禁落下了眼泪。在这一年多的时间中,我不仅一次地让妈妈给我买这买那,还很顽皮,经常惹妈妈生气。

从那个时候,我知道我应该做出改变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要帮妈妈做,尽可能多地照顾和关心妈妈。而妈妈也非常为我着想,有时甚至不顾自己,送我上学,接我放学。我真的很崇敬她。

从第一次月考的时候,妈妈就去成都看病了,而爸爸也在外地工作,不经常回来,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家。直到前一天晚上,妈妈才坐飞机回来。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中,妈妈虽然做了很多检查以及一次手术,但她却不忘每天晚上给我打电话。我也偷偷地躲在被窝里哭过,没有妈妈在家的日子非常孤单。昨天刚一进门,就看见妈妈虚弱地躺在沙发上,爸爸也在。我哭了,那天是我生日,我本以为妈妈不会赶回来为我庆祝生日,没想到她却……

看见妈妈瘦得只剩皮包骨了,手臂也细得出奇,头发也少了许多,还问我这几天学习怎么样,我说很好。妈妈每天都需要换药、换纱布,还不能正常饮食。妈妈还微笑着对我说:“你乖乖的,好好上课,不用担心妈。过几个星期等妈恢复了,就带你去吃好吃的,你不是特别想去吃肯德基嘛,我带你去。”

妈妈这次是专门回来为我庆生的,过几天还要回成都拆支架、复查。她面对如此可怕的病魔,却没有屈服于它,仍然坚持着。

我知道,妈是爱我的,我也爱她,我非常崇敬她。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6

“你可以一时欺骗所有人,也可以永远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这句话是一个伟大的总统说的,不瞒大家说我最崇拜的人是——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

林肯是一个聪明的人,比如,有一次,林肯7岁那年,有一天他出去玩,突然听到一阵骚乱的声音,循声望去,他看到一群人围着一个骑马的人,仔细一听才知道:这人是一个小偷.那马是他偷来的,正当他骑上马准备逃走的时候被人发现了,可他却狡辩道,凭什么说是我偷的马,这是我的马!林肯马上走上前去说:“既然你说这匹马是你的,那好,你说一说:这匹马的哪只眼睛有毛病?”他边说边用双手捂住了马的两只眼睛。小偷一听急了,忙说:“左眼!”林肯松开捂住马的左眼的.手,并用那只手在马的眼前不停挥动。马叫了一声,小偷更急了,马上改口说:“不对,我说错了,应该是右眼!”林肯马上松开另一只手并作了与先前相同的动作,哈哈,没想到马的两只眼都没毛病啊。小偷终于老实拱出偷马的经过!

为了改变命运,他不停的读书,不断的读书,在林肯的身上也发生过许多的关于书的事情。比如,有一次,一天,林肯高兴的从邻居叔叔哪儿借来一本新书。一回到家,林肯就急急地打开书看了起来,一直看到深夜,书看完了,他也累得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半夜里下起了雨,小雨珠从房顶上“嘀答嘀答”地渗了下来,正好落在了那本新书上。林肯迷迷糊糊的,听到雨珠落下的声音,他一下子惊醒了,拿起书,可是已经晚了,书已经湿了一大片。邻居叔叔很生气,认为林肯答应他好好保管,却还是把书弄脏了。林肯为了赔偿叔叔,连着一个星期帮叔叔家干活,叔叔很感动,认为他太懂事了,不仅原谅了他,还送了他不少的书。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是——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7

我崇拜的人很多:同学、朋友、老师、明星、歌手、名人、名家……在这些人当中,我最崇拜的是一个助人为乐的英雄――他的名字家喻户晓――他就是总所周知的雷锋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是对雷锋的`高度赞扬。“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雷锋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

五月的一天,雷锋冒雨要去沈阳,他为了赶早车,早晨5点多就起来,带了几个馒头就披上雨衣上路了,路上,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小孩,手还领着一个小女孩也正艰难地向车站走去。雷锋脱下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小女孩陪他们一起来到车站,上车后,雷锋见小女孩冷得发颤,又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来给她穿上,雷锋估计她早上也没吃饭,就把自己带的馒头给她们吃。火车到了沈阳,天还在下雨,雷锋又一直把她们送到家里。那位妇女感激地说:“同志,我可怎么感谢你呀!”

过年的时候,战友们愉快地在一起搞些各种文娱活动。雷锋和大家在俱乐部打了一阵乒乓球,就想到每逢年节,服务和运输部门是最忙的时候,这些地方是多么需要人帮忙啊。他放下球拍,叫上同班的几个同志,一起请假后直奔附近的瓢儿屯车站,这个帮着打扫候车室,那个给旅客倒水,雷锋把全班都带动起来了。

雷锋就是选择永不停息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做好事,难怪人们一见到为人民做好事的人就想起雷锋。我做一名新时代的少年,生在红旗下,长在蜜罐,吃得好,穿的好,神强力壮,有什么理由不向雷锋叔叔学习,有什么理由助人为乐呢?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8

我崇拜的人有很多,比如居里夫人、马云、牛顿、爱因斯坦等,但我最崇拜的就数“数学王子”——高斯。

他原名为卡尔·夫里德里希·高斯。他是德国的数学家,物理家等。高斯从小在农村上学,一天,从城里来了一位教师,自以为农村孩子不如城里的孩子聪明伶俐。第一天就在黑板上写了一串数字,1 2 3 4…… 100,过了一会儿,一个小孩来到老师面前说他算好了,老师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石板上写着5050,老师惊讶极了,还没等老师开口,他就说:“我没按照常规方法算,而是用1 100等于101,2 99等于101,一直加到50 51等于101,共有50组101,再用50×101等于5050,老师不得不赞叹,这个小男孩就是高斯。

高斯不到20岁时,在许多学科上就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对于高斯接二连三的`成功,有许多同龄人很不服气,想要为难他。这不,一天,他匆匆的往学院赶去,一群人拦住了他,并出了一个跟数学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一个玻璃瓶里面有一根棉线系着的银币,让高斯不打开瓶塞,把线弄断,他认真的思考起来,十分钟过去了,他还是没想出来,这时,一个带着老花镜的老人拿出伞帮高斯遮阳,高斯看了看老人,灵机一动,向老人说了句话,老人把自己的老花镜给了他,高斯利用凸透镜聚焦原理将棉线弄断,让那群为难的他人也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高斯给数学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是我心中的偶像,是我心中的楷模,是我人生的标杆。我要努力向他学习,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9

小时候,我一直认为挑山工的活很轻松,因为有些上了年纪的人也在挑山工的行列里。直到那次泰山游回来后,我对挑山工的看法改观了……

四年级的一个暑假,我和爸爸妈妈相约到泰山去登山。我们到了山脚底下,拿着食物和相机,便登了起来。一路上,我们超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挑山工。看到前面的路上没有挑山工了,我心想:这些挑山工的活很轻松,还很熟悉路,怎么走得那么慢那?真奇怪!接着,我们看看风景,走走路,走到半山腰时,又累又渴,在路边找了个亭子坐下了。刚一坐下,我便发现我们旁边坐着刚才的挑山工。我很好奇:他们不是被我们甩得远远了么?难道有近路?

我带着一肚子疑问,问了一个看上去年纪较大的挑山工:“挑山工爷爷,你们的活重不重?重的话又为什么走的那么快?难道有近路么?”挑山工爷爷眯着眼,微笑着说:“小朋友,我们挑山工的活很重啊!但是我们不像你们,走走停停,我们只是专心致志的走路,并没有近路!”我听了挑山工爷爷的回答,又问:“既然活很重,你们为什么还要做呢?”“小朋友,泰山上是不是有很多旅馆、小卖部?”“是啊。”“那就对了啊,没有我们挑山工,山顶哪来的东西卖,哪来的东西提供给游客呢?所以,我们才要挑东西给山顶啊!”听了挑山工爷爷的一席话,我不由得尊敬起了挑山工,也暗下决心:以后我也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接着,我向父母喊了一声:“爸爸妈妈,我们登山去!”喊完,便拖着父母登起了泰山……

经过这次泰山游,我改观了对挑山工的看法。在这里,我想对挑山工说:“挑山工,你真了不起!”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0

说到你最崇拜的人,每个人都会说鲁迅和刘翔是著名的人物。然而,我最钦佩的是一个普通的清洁工。

我家附近的路边有一个卫生站。每天早上,当我们还在温暖的床上睡觉时,清洁工已经从这里开始工作,在人们起床前赶到各个垃圾站清理垃圾箱。

我家楼下有一个垃圾箱。每天早上四五点钟,我都会听到“萨沙·武贾西奇。铲垃圾的声音就像定时闹钟,无论刮风下雨都不会改变。一天早上,我被一声巨响惊醒。上帝似乎很生气,大声咆哮,愤怒地向世界扔闪电。雨下得很大,我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没有熟悉的东西萨沙·武贾西奇。声音。“下这么大的雨,清洁工不应该来的。”想着,我迷迷糊糊又睡着了。

我八点钟醒来。外面仍下着倾盆大雨。我匆匆吃了早饭,去老师家练习钢琴。我拿着一把伞,刚走出楼梯,就看到了那个曾经是“我已经听了很长时间了,但是我还没有看到它。清洁工。他穿着雨衣,弯腰驼背,费力地把垃圾箱里的垃圾铲进他旁边的手推车里。突然,他的身体倾斜了一下,我连忙走到他身边问道:叔叔,你怎么了?”他慢慢直起身,抬起头。因为大风,雨衣上的'帽子掉了,叔叔的头发和衣领都湿了,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他脸色苍白,显然已经在雨中工作了很长时间。看到我,我叔叔擦去脸上的雨水,天真地笑着说:哦,没什么,有点发烧,这就是我今天来得这么晚的原因。”他的目光落在我手里的钢琴书上。是学钢琴吗?孩子们真的很有前途。走吧。这里很脏。小心触摸自己。”他弯下腰,紧紧地抿着嘴唇,认真地大口大口地吃着。

我艰难地挪动脚步,向老师的房子走去。我叔叔脏兮兮的指甲和滴滴答答、憨厚的笑脸总是浮现在我的脑海里。那天,我一遍又一遍地非常认真地学习,优美的钢琴音乐在我的手指间流淌。我听说圣灵会听到美妙的音乐,所以我相信叔叔一定会听到。

这是我最崇拜的人看门人叔叔只见过一面,但会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1

厌倦了流行歌曲的喧闹,看淡了经典大片的华丽;我不知不觉喜欢上了篮球,也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他。他,一种飞翔的名字――史蒂夫.纳什。一个年轻的加拿大小伙子,被人崇拜,被人敬仰。他以自己的实力,以自己娴熟的球技进入NBA。征服了他的球迷(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崇拜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名气,而是因为他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我更因为他的精神而崇拜他。纳什在1996年参加NBA选秀,并不被看好的他被菲尼斯太阳队选中。在太阳队呆了2个赛季以后年被交易到小牛队训练。从此,风之精灵――纳什开始了他的历练之路。作为一名组织后卫,纳什球风快速犀利,传球出神入化,投关键球的本领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得分后卫,重新回到太阳队的纳什成为了太阳队的核心球员,成功卫冕助攻王和常规赛MVP(最有价值球员)。

纳什职业生涯单场最高得分记录为48分,单场最多助攻为21次,这都足以证明纳什的成功。

成功之路必然有着许多艰难。没错,纳什从一名无名小辈发展成一个篮坛巨星,就是靠他的坚强和永不言弃。

我还深刻的记着赛季的NBA季后赛,太阳队迎战马刺队。这是一场“血淋淋”的比赛,双方为了总冠军的梦想努力拼搏。布鲁尔.鲍文用肮脏的`手段把纳什的鼻梁打破,鼻梁淌着鲜血。但他不服输,带领太阳队顽强奋战,虽然最终还是输了。不过,纳什和太阳队输得只是比赛,对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因为他的坚强。

纳什――一个加拿大的年轻小伙子,我永远支持你!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2

闻一多,他不仅是一个卓越的学者,激情澎湃的优秀诗人,还是一个言行一致,敢于牺牲,为祖国而献出自己的生命的革命烈士!闻一多先生是我最崇拜的人.我崇拜他,是因为他是一位爱国者,对祖国大地与人民充满了责任心,通过他写的诗歌能表现出来;我崇拜他,是因为他想用文化来拯救我们的祖国;我崇拜他,是因为当他发现文学古籍已改变不了衰弱的民族时,就决定当一名革命者来拯救我们的祖国;我崇拜他,是因为他用他光辉的一生来证明他是“口的巨人,行的高标”。这都值得我们学习.尤其特别的是因为我常常在不注意的时候,犯了言行不一致的错误,影响了我在人生道路上健康的成长与在逆境中前进。

记得有一次,我爸爸妈妈叫我不要玩纸和胶带,但是行动却往常一样,没有任何改进,而且还退步了。因此,爸爸妈妈都已骂我了,我也都答应不玩了,可还是没有任何改进,跟以前一样。

闻一多先生只要看书就一直做到底,从未没有分散过注意力,而我却经常在学习中分散过注意力,下面举两个例子。

一次我在学习的时候不专心老是分散注意力,一会儿拿这本书看看,一会儿再拿那本书看看一会儿再写写作业,这样的次数数也数不清了我也正在改正。

还有一次,我在看动画片,看动画片我也是不专心,忽然听见有什么动静了,我立马就到“事发现场”去看看怎么回事但每次到我知道的时候都是芝麻大的小事,不值得一提,但也能体现出我的不专心。可我只能控制,别无它法。但我以后会以双倍的控制能力控制的'。

我的这些表现都反映出了我的一心多用,言行不一致。闻一多先生的做法值得我们去学习。

闻一多先生曾说过:只要迈出前脚,就不准备再跨进门里。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我最喜欢又最敬佩又最欣赏的闻一多先生写的诗歌是《七子之歌》。

我要向我崇拜的人——闻一多先生学习。特别学习他专心致志,言行一致的精神。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父亲。他是一名高级工程师。

我父亲长得不好看,汉字脸偏方,发际线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向后移动。在人群中,他不是一个特别突出的人,但在工作中却是一个十足的领导者。

他总是为他的工作尽力而为。当其他员工在偷懒时,他正在修理机器。有时机器坏了,别人修不好。经过一晚上的挣扎,爸爸可以康复。似乎没有什么是他修不好的。

爸爸认为没有合适的地方给同事分发水杯。于是我苦思冥想,一次又一次地尝试,最后设计并发明了一台机器,让公司自动排出水杯里的水。

这台机器有十层,每层有五个轮子,一个轮子可以装五个水杯,同时可以装75个水杯!你只需要把水杯放在一个固定的位置,记住你的号码。当你再次喝水时,只需说出你的号码,机器人就会自动转到相应的位置。这样你就可以得到你用过的水杯了。很好吗?

爸爸的公司为此给了他5000元。虽然他不是老板,但他像老板一样担心,好像在写自己的作文同一家公司。他也愿意帮助别人。当别人需要帮助时,他会尽力帮助别人。所以他在公司的人气也很好。每当爸爸需要什么,总会有人及时提供。

虽然我父亲工作很出色,但他的性格有点不好。买衣服和鞋子时,只要他觉得不好看,就不允许任何人买。我从不听取别人的意见,认为自己在每件事上都是对的',特别是坚强。为此,我们家经常爆发口水战。

有一些更坏的行为。就像昨天,当我完成补习班,父亲让我回家时,他甚至让我过马路,甚至翻过栅栏,以便靠近。上次下雨时,他抱怨我,说他回家晚了,因为我没有越过栅栏。真是太离谱了!通常他会跟我闯红灯,我每次都会阻止他。他总是说,“你是对的。你不应该闯红灯。最好停三分钟而不是一秒钟。”但好的话,坏的习惯是不会改变的。

我真心希望爸爸能改掉这个坏习惯,但他对工作的态度和认真专业的研究精神仍然让我很崇拜他。俗话说,每一寸都有自己的优点。我父亲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4

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崇拜的偶像,并被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所影响,他们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榜样的作用。我觉得对偶像的崇拜可以激励我们为了实现某个目标而不懈奋斗,但是我们切不可盲目崇拜,而是应该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借鉴他们的成功路径,找到自己发展的方向,这才是崇拜偶像的真正内涵。

我最崇拜的是医药学家,因为他们默默无闻、不计名利,一心醉心于科学研究的精神令人敬佩。他们夜以继日地研究抗体,研制治病救人的药品,为人类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路易斯巴斯德发明的狂犬疫苗,亚历山大弗莱明发明的抗生素,正是有了这些发明,才一次次地解救人类于水深火热之中。回顾历史上的几次重大疫情,当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束手无策时,正是因为有你们,人类才能解除痛苦,战胜病魔,所以我才崇拜医药学家。

而我最崇拜的是2015年荣获诺贝尔最高医学奖的屠呦呦团队,他们发现的青蒿素,可以有效治疗疟疾。它的出现对人类的生命健康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医护人员治疗瘟疫打开了一扇崭新的窗户。他们每天在弥漫着刺鼻的化学药品实验室里,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地工作,经过长期、大量的.科学实验,才发现并提取出青蒿素,青蒿素的出现让更多的患者得到了解救。

我喜欢屠呦呦老师身上的淡泊和正直,而我更喜欢她很经典的一段话:“我喜欢宁静,蒿叶一样的宁静。我追求淡泊,蒿花一样的淡泊。我向往正直,蒿茎一样的正直。”宁静以致远,淡泊以明志。这正是我所向往与追求的品质,我要做一个像她一样的人。我的理想就是长大后拿诺贝尔医学奖,我坚信,只要坚持不懈地去努力,理想一定能实现!

我最崇拜的人作文15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人崇拜音乐家舒伯特;有人崇拜作家老舍;还有人崇拜科学家爱迪生……我最崇拜的人是舞蹈艺术家杨丽萍。

杨丽萍出生于(1958年11月10日)女,云南洱源白族人,她是中国舞蹈艺术家、国家一级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1986年创作并表演独舞《雀之灵》,借此一举成名。1994年她凭借独舞《雀之灵》荣获中华民族20世纪舞蹈经典作品金奖。杨丽萍以“孔雀舞”闻名,其舞蹈风格多源于自然和真实的生活,擅长将舞蹈中原本动态的艺术表现形式转化为静态,被誉为“中国第二代孔雀王”。

在他们村子里的人都喜欢跳舞,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喜欢跳舞。她也从小跟着祖辈、父母一起跳。她喜欢观察大自然,去发现大自然的美,然后她把这些大自然的美增添在自己的舞蹈中,很快就成了全村舞跳得最好的姑娘。13岁那年,杨丽萍被云南西双版纳州歌舞团看中并招收入团。入团后,她开始了游走于云南这片土地上长达7年的访演生活。每次巡村访演,演员们都是自己背行囊,徒步行进。而村庄之间没有路,几乎都是原始森林。这种“送戏上门”的经历对杨丽萍来说是宝贵的,也为她后来的艺术创作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她还吸取了傣族前辈毛相、“孔雀公主”刀美兰两人不同风格的孔雀舞的特点及其他民族的舞蹈元素,同时加入大自然的动态,创造了独树一帜的`“杨氏”孔雀舞。

杨丽萍的孔雀舞是享有名声,但是她的成就是她的心血换来的,长大后我也想成为杨丽萍一样的舞蹈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