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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精选13篇)

读书笔记 阅读(1.12W)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笔记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精选1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精选13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

开始一直以为戴维是活在现实中的,只是感觉奇怪他为什么一直不真正现身,直到最后揭晓谜底才恍然大悟。有点像电影灵异第六感。

故事的主线无非爱情亲情友情,情节并无特色。最吸引我的,也许不是故事的情节,而是哈罗德一个人在路上的自由、与自然合一的心态。

还有路上的那只小狗,是那么通人性,真让我有养狗的冲动。而且最近被几只接近我的陌生小狗舔过,愈发觉得狗有着特殊的感知能力。

另一个引发思考的问题是:有人陪伴就不孤独吗?一个人就算是孤独?当看完书,走在斜塘的街上的时候,看到纷纷扰扰的人群迎着我的面走来,有家人陪伴的,有情侣携手的,而那时的我,竟不觉得有什么孤独可言,也许是因为这世界都可以被我拥抱,只要我愿意迈出脚步,同时也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几个爱我的人并且有值得我付出所有去爱的人。

以前什么都不懂的时候,真的是不怕孤独;后来因为一些人和事,发现自己还是怕的;在与它相处的过程中,让自己变得强大,慢慢就不怕了,甚至是爱上了。真是升级打怪,最后发现自己爱上了野兽啊。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2

走,是最简单的事情吧,如果走路让你横跨大半个英国,身边没有什么专业的徒步工具,目的地有一位随时可能离开的癌症老友在等你,你会觉得这很简单吗?主人公B,是怎么做到的?

B是一个平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妻子与他分房睡,彼此见面,不交流,他退休闲置在家,儿子“不能原谅他”不回来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国北部疗养院寄来的信。信是一个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写来的,她得了癌症。他听了很震惊,感念老友的好,想为她做些什么,“她一定在等我”于是,他走了起来,走到邮筒,想起没拿手机,妻子也不会认同的,是不是开车去更好?已经走在路上,目标的天平在他心里倾斜,于是他继续沿着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烟渐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样的生活。

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都带有罗曼蒂克的氛围,单纯出于一种关怀于一个目标,不要在意出发的方式以及准备的物品,当你走在路上,你已经启程。

我现在在最好的年纪,有无限的未知与可能,都想做些什么时,如果繁琐的准备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内心的动摇,阻止我前进的脚步,不妨什么都不想,先走起来,走起来,在发现,我已经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于欣赏不一样的风景,还有结识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见到风格各异的人们:加油站用一个故事给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体不支,照顾她的失恋的女性;第一个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伙子;激进的商人;温和知性的女人;赞许鼓励的路人……B的故事,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过客,B,在朝圣大军离开自己后。领悟出的: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小说精彩的地方,不仅在故事情节和思想感悟,对环境的描绘,也同样细致迷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

想了解更深,请到书中来!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位65岁的老人哈罗德,收到近乎20年失去联系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时写下的一封道别信,在震惊、悲痛中带着回信去投递,路上尘封许久的记忆零零星星不断浮现在脑海中,走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在一处加油站停歇就餐时,受到一个女孩的启发,内心腾起一股信念,只要徒步从自己所在的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奎妮所在的最东北,那她便可以活下去。在没有计划、没有手机,甚至没有一双徒步专用鞋子的情况下,哈罗德仅是凭借信念历时87天、行走627英里,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来到了奎妮的身边,见到了这位苦苦支撑等待他到来的老友,虽然这场饱含希望的徒步行走并没有挽救奎妮的生命,甚至相见时场面令人痛心,但是此番一个人的朝圣既是结束亦是开始。

这一路,是发现自我的道路。当用一个窗帘隔开室内与外界的连接,整个人呆坐在一把椅子上,一坐一整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错过的不只是鸟语花香,还有人生的各种可能性。是奎妮的这封来信促使哈罗德走出家门,起初只是觉得回信的分量太轻便不断的走到下一个邮箱,后来当察觉到了内心的舒畅,体会到了自由的味道,尤其是萌生强烈的信念时脚下的步伐便更加坚定。这一路风餐露宿、食不果腹,哈罗德在行走的过程中欣赏着身边的美景,学会了辨识种类繁多的植物,掌握了通过日月星辰判断天气、方向和时间。一路上,哈罗德由最初的与他人说话含糊不清到可以侃侃而谈,目光从躲躲闪闪到可以坦然直视。一路上,哈罗德一直在和自己的身体做斗争,学着让身体和劳累、疼痛达成和解。一路上,哈罗德一直和肯定、否定两种不同的声音做斗争,在回忆带来的痛苦与现实中的艰难双面夹击的情况下,他绝望到几近放弃,却又再次出发。

这一路,是自我救赎的道路。哈罗德有一个不幸的童年,父亲酗酒、母亲不带一点眷恋的离开了这个没有温度的家,随后父亲带不同的女人来家里厮混,在他刚刚年满16岁时又被父亲赶出家门,这使得他的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怯懦、敏感、内向。当儿子戴维出生后他实际满心欢喜,却不懂得该如何去爱,他羞于在儿子面前直接表达情感和爱意,总是显得冷漠、自私,甚至冷血。在亲子关系出现问题时,他的第一反应会是像鸵鸟一样躲避。在戴维自杀后,他陷入到了深切的自责与悔恨中。一次酗酒后他去酿酒厂砸了凶残老板保留的母亲遗物,是他唯一的好友奎妮为他顶罪,但是他却没有勇气站出来说出真相,在奎妮被解雇离开时,也没说过一句对不起,亦或是谢谢。当无法面对这些时,遗忘便成了最好的止痛药,正是这一路的行走让自己内心的爱意再度涌出,虽然痛苦但是能够直面曾经的错误,渐渐平静的接受自己。

这一路,是爱回归的道路。哈罗德与莫琳曾经也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双方都难以承受那份撕心裂肺的痛楚,由最初的不断争吵到最后的形同陌路。当恨与责备成了常态,爱不但不会再次出现还会被忘却。在哈罗德最初离开家时,莫琳对这一疯狂的举动表示不理解,愤怒、焦虑、不安,后来经过认真的思考内心逐渐平静下来,发现了那些过错原来不只是出现在对方身上,发觉了哈罗德对儿子和自己深沉、细微的爱意。于是莫琳由客房搬回了主卧,重新整理了衣柜,将两人的衣服相互搭配并挂在了一起。点瓜种豆,再次将荒废的菜园子打理的生机勃勃。拂去岁月的蒙尘,原来自己内心深处对丈夫依旧充满了爱意。哈罗德在这一路的走走停停之间,大脑不断由一个个昔日的生活片段填充,他对妻子和儿子的爱逐渐复苏,是生活的苦难遮挡了最温情的记忆。

掩卷而思,感觉自己也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行走,灵魂也随着他的救赎得到了净化。哈罗德,一个性格上有缺陷的普通人,就是凭借一个让众人看来近乎疯狂、妄想的信念,给自己、妻子的生活带来了重生,也促使奎妮和死神做着顽强的斗争。这一路,与其说是一个人的朝圣,不如说是芸芸众生行走在人生道路上去朝圣的一个缩影,信念有可能成就一番事业,实现一个梦想,践行一句诺言,履行一份责任,亦或是扮演好一个角色等等。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未知,需要勇气,去面对悲欢离合甚至天灾人祸;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孤独,需要智慧,学会与自己和谐相处、学会在众说纷纭中坚持判断、学会拒绝诱惑不忘初心;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平淡,需要激情,给漫长、平凡的岁月不断赋予色彩和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4

这本书主要记载了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走向最东北的途中所见、所闻和所想。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重温哈罗德的自我救赎之旅。

这场自我救赎由星期二寄到的一封信开始。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向主人公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于是越走越远,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旅途中哈罗德遇到了不同的人,聆听了不同的故事,最后实现了自我的救赎:加油站女孩使他有了朝圣的信念;一个全新的开始使他意识到自己对妻子莫琳的依赖;跟随者维尔夫的出现使他自责对儿子戴维的亏欠;与玛蒂娜的谈话使他释然了父母的行为。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能感觉到哈罗德身上渗透出一种安静而勇敢的力量。 在这趟经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的旅程,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泰晤士报》中有这样一条书评:“遇见哈罗德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其实,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就是你自己。

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伤疤:回想,你是否因为害怕伤痛而不敢回忆你失败的恋情?你是否因为经常没有时间陪伴孩子而不敢再靠近他?你是否因为错过了父母的老去而不敢面对他们……

没有勇气去触碰,只是一味地逃避,那么什么时候才能活出自己呢?记得《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的一句话:“克服你内心的恐惧,改变你自己,释放你自己。”

记得一句话:“生而为人,实属不易。”每个人出生以后,在成长过程中都会经历不同的苦难,这些苦难就像火红的炭,在我们心上烙印一道道印记:朋友的离去、爱人的背叛、上司的责骂……血淋淋的残酷现实给了我们一个又一个耳光。最后,我们遍体鳞伤,因而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

后来,我对世界,冷漠以待。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旦受过伤,我们就会决定不再触碰它。有时候这是一种优点:决心;有时候却是一种缺点:懦弱。豺狼虎豹固然可怕,但其实世上最可怕的是人。没有什么可以战胜人。可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是逃兵?因为打败人的是人本身。手被刺了,便再也不伸手,那么没有了手的帮助,人又能完成什么呢?

理想远大,奈何目光恐惧;志在千里,奈何止步不前?

“每件事情发生都有它的道理,它在教你人生的道理 ”云来,为你带来风的抚慰;风来,为你带来雨的问候;雨来,为你带来彩虹的微笑……万事皆有缘由,我们应该养成自我反省的习惯:挖掘因,寻找果。世界如此精彩,为什么偏爱蜷缩于一处无光的角落?

面对真实,迎接未来!

“拨开云雾见青天。”乌云不会一直做天空的主宰。很多困难并不难,只不过我们把自己困在里面了。理清思绪,找出解决办法,太阳又将照耀大地。

万丈光芒,仍是少年!

我曾经是一个很缺乏自信的人,因为担心出错不敢在班级回答问题,因为担心出丑不敢当众讲话,因为担心孤立而不敢做自己……但我不喜欢那样的自己,然后我开始挑战自己,例如,现在我敢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本书。

每个人要做的是真实地面对自己,正视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选择了一条自我救赎之路——他成功穿越自己19年挖成的密道来到自己向往的自由世界;《追风筝的人》中,富家少爷阿米尔在拉辛汗的鼓励下,踏上了充满生命危险的自我救赎之路;《无问西东》中,不同时空、不同主题的四个故事连贯起来表达了听从自己的内心,实现灵魂自我救赎的主题……

思考这样几个问题:如果你自己都放弃了自己,还有谁会来救你?你是否属于20岁就死了,80岁才被埋葬的那类人?再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你又是否已留下了诸多遗憾?

人生不是用来埋怨的,要学会领悟其中的真谛。

他人终是过客,不要为离别感伤,学会接受一个人的生活;

所有事情都是经历,不要为失败哭泣,学会微笑每一段旅程;

过往均是云烟,不要为回忆伤感,学会感谢每一场邂逅;

完整的你还在路上,等着你去寻找。向自己的内心深处看去,克服自己的短处,这样你的旅程才真正揭幕。学会倾听,学会倾诉,学会释然过往压抑自己的一切。理解、原谅、支持。那将是一次内心救赎的朝圣之路,是一次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的朝圣之路。

拂去岁月蒙尘,历经心路孤独,实现自我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5

我外出上学时,只有寒暑假才会回家。没回家的时候,妈妈总是打电话一而再再而三的确认我的归家日期,每次到家都有一大桌美味佳肴在等着我。可待不了多久,妈妈就会嫌弃我睡懒觉,不收拾屋子,问我为啥还不回学校。

妈妈是同一个妈妈,可为何差别待遇如此之大?读《一个人的朝圣》时,我亦发现了这个问题。莫琳是同一个莫琳,可为何对哈罗德态度变化如此快?

莫琳擦好桌子、洗好衣服、铺好床单时,很庆幸哈罗德不在家。哈罗德在家,她大概又有更多的事情好忙活了。可这庆幸之情未过一刻钟,她又有些焦虑了,为啥哈罗德还未回家?他以前从不会这么晚回家。

仔细想想上述的问题,不过是因为待一起的时间久了,会产生厌烦感。就像一成不变的生活,总要有点新鲜事才能与众不同。

我拿起水杯,浅浅地抿了一口白开水,静静地继续往下读。

莫琳想找点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可随处都是哈罗德的影子。给他打电话,电话又在楼上。找不到人,不知道他身在何处,莫琳内心开始慌乱,脑子开始乱想。

忽然她的脑子里蹦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哈罗德遗传了他父亲的老年痴呆,他会不会迷路?又或者没被人发现?莫琳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找到鞋子和钥匙就往门外冲。可冲到门外又觉得自己真荒唐,又回到门内。

慌慌张张确实有些滑稽,可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因为这种事情,我经历过,所以我懂。

去年某日大半夜,凌晨1点左右,我朋友在微信里跟我说她的车抛锚了,停在了半路,真是倒霉。当时我已经进入梦乡,早上睡醒看到她发的微信被吓得半死。

一个女孩子,三更半夜车子抛锚,想想都后怕。我立马翻身坐起,忙打电话,可只听到冰冷的女音:欢迎使用来电助手业务……气得我差点把手机扔了。

那一整个上午,我都不在状态,实验频频出错,脑子总是走神,对同事也是爱理不理。满脑子都是我朋友的影子,她会不会出事?她该怎么办?我一边安慰自己她不会没事,可一边又静不下心来。直到接到她的平安电话,我才回到正常状态。

当隔壁的好心人雷克斯打电话询问哈罗德有没有回家时,莫琳选择了隐瞒,她说:已经到家了。有人说这个善意的谎言是为了让雷克斯放宽心,但我更觉得这个回答是让莫琳自己相信哈罗德没事,相信他会平安到家。当时的莫琳内心定是无比惶恐,她怕哈罗德出事,她只能一遍遍自我安慰。或许这个答案本就是下意识的回答。

当莫琳接到哈罗德的电话,她是欣喜的。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可当她知道哈罗德要走路去看奎妮时,她开始慌了。那么远的距离,他一个六十五岁的老人竟然要走路去?莫琳一次次地阻止他,希望哈罗德从实际出发,她希望他不要去。

哈罗德一副势在必行的样子,似乎只是告知他的妻子莫琳,而不是与其商量。莫琳生气、发怒,可电话忽然就断了,她的劝说于事无补。哈罗德还是上路了,她要去看奎妮,去那个遥远的地方。他相信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可莫琳就可怜了,她一个人在家担心受怕忽,这件事对她来说却是噩耗。毫无疑问,莫琳是爱着哈罗德的,他和她一起牵手走过长长久久的岁月。

可原文却在此埋下了伏笔: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久埋的回忆,开始在她身体里簌簌发抖。

回忆里的那些东西是什么?

哈罗德、奎妮、莫琳之间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6

“双脚泛着一层不健康的白色,几乎发灰;袜沿在脚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迹;脚趾、脚跟、脚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经化脓;大脚趾的趾甲像马蹄一样粗糙,近鞋头的位置还有一道蓝紫色的淤血;脚跟上起了厚厚一层硬皮,有些地方裂开了在流血。。。。。。”

如果你认为走路就是把左脚放在右脚的前面,再把右脚放在左脚的前面,刚刚引用的这段文字告诉你绝非如此。这就是哈罗德在连续徒步25天以后双脚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乔伊斯说:“你以为走路很简单吗?但是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非常困难;吃也是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困难;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看起来简单的东西有的时候很不易。的确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准备,连走路这样简单的事情都会让你苦不堪言。”

没有徒步经历的人应该很难理解为什么说走路很难。可是读完《一个人的朝圣》,和哈罗德一起用87天来完成开车10多个小时就能完成的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动,更加触动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绝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对的别扭、纠结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罗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来信,信中寥寥数语告知哈罗德她身患绝症不久将告别人世,特写信来和哈罗德道别。哈罗德不知所措立马回复:“祝你早日康复”,然后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双帆布鞋就出门去寄信。路过一个一个邮筒时,纠结于“早日康复”四个字太过于简单,他从一个邮筒走向下一个邮筒,然后在小镇尽头的便利店里,售货女孩告诉他:“信念会让一切好起来的,如果你坚持认为病人会好转,那么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帮助她的办法。”听了女孩的话,哈罗德莫名其妙地认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来。他特意打了电话给奎尼所在的疗养院:“请告诉她,她的朋友哈罗德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要等着我;我会走着过去,让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就此开始。

87天,627英里,无数次觉得坚持不下去了,又一次次踏上征程。路上哈罗德与许多的平凡人相遇而后挥手告别,每一次离别似乎都成就了崭新的开始。旅店客人、骑自行车的母亲、斯洛伐克移民玛蒂娜、一群追随者,一条喜欢石头的流浪狗,甚至路边的花草和天边的云彩都给了哈罗德不同的启示和勇气。“他明白,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读书笔记。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

徒步87天,最艰难的部分是什么呢?是体力不支?还是风餐露宿?读完这本书后,自己开始一个人早晚在公园独自行走2个小时,再细细回想哈罗德的这87天,慢慢的越来越体会到最艰难的部分应该是他一个在路上,必须不间断的回想自己的全部过往,想起自己这一生如此碌碌无为平庸不堪。长时间独自行走在路上,哈罗德才意识到自己面对生活的不如意,他逆来顺受,选择了用孤独和麻木的态度来对待一切。

一个人徒步旅行,意味着一个人长时间的独处,可以掌控也最无法掌控的应该正是自己的思想,那犹如一场战争,没有硝烟没有敌我但一样哀鸿遍地撕心裂肺。在路上,哈罗德断断续续主动或者被迫的回想自己的过往,想起少年时期母亲的诀别、父亲的放纵、成年后儿子的叛逆和妻子的绝望,回想自己一直以来习惯性的静默。他会后悔自己没有在儿子无助时大胆的给他一个拥抱告诉他“我爱你”,后悔在妻子痛失爱子绝望时选择逃避。也许正是这样一幕幕的昨日重现,逼着哈罗德去想清楚:“自己是谁?儿子为什么选择自杀?妻子为什么会20年来形同陌路。”逼着哈罗德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

人生是可以选择逃避的,如同哈罗德这一生,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尽人意,他选择沉默来把自己置于孤独的自我空间里。而就在快要走完这一生的风烛残年,哈罗德突然有了第一次改变,突然有了逃离一切的勇敢和果断。正是这样的一次变化,才让哈罗德开始如此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或许这样的改变和调整为之晚已,或许任何时候,认真思考和审视自己的人生,都如同一次朝圣一样,神圣而隆重。

所以,与其说哈罗德的这次旅行是拯救老友的生命,不如说他在借此来追寻真正的自我。将自己逼到绝境寻求失去的自我,一如置于死地而后生的自我突破,最痛却最有效。在绝境中,内心里的焦虑和卑微被一点点丢弃,那些被摧毁的激情和渴望开始慢慢复苏,行将就木的生命开始显现生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布满遗憾,每个人都需要直面痛苦,是选择郁郁寡欢逃避到老,还是早一天如同哈罗德一样勇敢的迈出第一步,而后再慢慢的解开生命中所有的心结?

读完这本书,想起看了好几遍的电影《转山》。书中的哈罗德和电影里的张书豪都是最普通的平凡人,生活中的他们平淡无奇到微不足道,但是因为一个有点率性的决定从此自己开始一段让所有人艳羡朝圣之旅。

他们的勇气和自由确实让你我羡慕,不过细细想来,更加羡慕的应该是这样的选择促使他们对世界、对人生、对生活有了不一样的感悟,也许经历和体验才是找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唯一途径,而让自己一生过得“真我”就是每一个人的朝圣之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闲暇时喜欢看电影读小说。电影如同点心,书本则是主食。读小说,一个人,一本书,看似单调,但实际上却是一场精彩绝伦的舞台剧。导演是你,剧务是你、作曲是你,主角配角全是你,随着剧情的展开,一个人对着文字或载歌载舞,或举杯独饮,或兴高采烈或痛不欲生,一本书读完,自己仿佛经历了不一样的人生,会有一种不现实的酣畅淋漓之快感。如此来看,阅读岂不也算是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7

《一个人的朝圣》故事的梗概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番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朝圣指的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他重要地点的旅程,具有重大道德和灵性好处。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8

哈罗德一个人坚持87天走完了长途漫漫的627英里。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还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由此可见,奎妮的病情是哈罗德出发的直接原因。我脑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样一个人?竟值得哈罗德不远千里前去相见?

文中第一次出现对奎妮评价的时是在第一章。哈罗德看见流畅又整洁的信时,回忆起奎妮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的样子。按理说有这样优秀品质的人应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尽然。

哈罗德与奎妮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文具柜里。哈罗德临下班前,听见柜子门后传来阵阵抽鼻子的声音,这声音连续响了几次。他鼓起勇气打开那个传出声音的柜门,发现有个人背对他蹲着,紧紧地贴着墙。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绷得紧紧的。而这个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边抽噎一边跟哈罗德说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个学位,可她不明白为什么老板纳比尔先生总要盯着她看,同事们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时会支起手肘,弯下腰,扎稳下盘,像母鸡扇翅膀一样摇摇晃晃。酿酒厂里的几个同事包括老板在内,都以学她走路的姿势寻开心。

尽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几天已经有消息说她为财务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进账,但这并没有减少逐渐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种模仿和讥笑。奎妮的无助和难过不由让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学阿欢。

阿欢其实长得挺好看,水灵灵的大眼睛,淡淡的远山眉,粉嫩的樱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围总是围着许多男生。

文理分班后,我见她的次数越来越少,可每见一次,我总觉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错觉,直到一些风言风语传到我的耳朵。

“2班那个胖子阿欢现在胖得走路地面都会跟着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浑身汗味。”

“我跟你们说,别看这胖子现在这个模样。高一刚入学时可是个大美女,追她的人还不少。”

“现在都高三了,你还提高一。你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现在这个样子,谁还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结实,男生都吃不消。”

我听到这些风声后,立马去找阿欢,没分班前我们曾在一个小组,关系还不错,只不过分班之后各忙各的又加之没有手机,便渐渐疏远。

阿欢笑笑跟我说没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落寞。明明是天之骄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可现在却从云端跌落至尘埃,这该是有多痛啊。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想给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着轻轻地回握着我的手,开口说道她妈妈在高二分班之后怕她学习跟不上,特意找人托关系买了一些补脑的药,价格还贵得离谱。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药已经停了,可这身上的肥胖却没那么容易消失。“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坦然接受。”这是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欢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

直到大学联考结束,她还是没有瘦回吃药前的模样,不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现在大学毕业后的她,身材也没有特别高挑,但正因为略带丰腴,更显成熟稳重。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升职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国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稳了脚跟,而那些曾经的男生又开始蠢蠢欲动。

我曾开玩笑地问她是否要感谢青春里那段刻骨铭心的痛。隔着手机,阿欢爽朗的笑声直达我的心底,她说是要好好感谢那些深夜里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讽,被嫌弃,被鄙视的日子终究成为过去。正是那些不堪过往,才造就了现在年轻有为的自己。

奎妮哭过之后,走出柜子时,已经恢复了神态,她顺了顺短裙,道了声谢谢后,便挺直腰板抬着头离开了。她打消了辞职的念头,更加卖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

四月中一个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清新的草腥味。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那封信来自哈罗德的前同事奎尼,信中,奎尼写道她被确诊患了癌症,虽然已经没有了治愈的希望,但是她依然很平静,并感谢多年前的这段友谊。震惊中的哈罗德难以平复心中汹涌的感情,他拿着自己斟酌了半天的回信,离开自己的家,朝着街尾的邮筒走去。

故事第一章在英国最南部的一个叫金斯布里奇的静谧小镇展开,这里也是哈罗德和妻子莫琳住了大半辈子的家。出发的那一刻,没有人料到这将是哈罗德朝圣之旅的开始,也包括哈罗德自己。

哈罗德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小酒厂干了四十五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职场上勤恳谦逊、自卑且不起眼,没有升职,连退休时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的性格和他的家庭背景息息相关,在很小的时候,母亲离他而去,16岁时父亲又赶他出门,工作后,又遇到暴躁的老板,干着枯燥的工作,更不幸的是,唯一的儿子还因抑郁症自杀身亡,妻子20年来和他形同陌路,失去信任和交流,新邻居也几乎互不认识。总之,他的一生总伴随着各种不幸,而他,始终隐忍并自卑地接受。如果他突然离世,没有人会注意到他存在过。但当他收到前同事的信那天,积压在心头多年的感情让他决定出发,奇迹般地在87天徒步627英里,横穿整个英国腹地。这一路,他经历了很多热心相助的陌生人,认识了一群素昧平生的追随者,内心从忐忑、到崩溃、再到坚定,最终抵达了奎尼所在的疗养院。

哈罗德希望用徒步的时间挽救老同事的生命,他坚信“如果我走着去看老朋友她就一定会好起来”。但是他没有想到,这场徒步也让他得以从新审视自己的原生家庭,新生家庭,以及过往的生活。

年少的哈罗德生活在支离破碎的家庭。父亲和母亲关系不和,时常争吵。终于有一天,母亲无法忍受父亲而离家出走。瘦小的哈罗德依然记得母亲离开的那个早晨,狭小屋子里满地都是母亲的衣服,有的甚至落到了被称之为“前院”的草坪上。小小的哈罗德将衣服一件件捡起,上面充满了母亲的气味,极度悲伤的他需要将指甲掐进手臂才能忍住不哭出声来。然而母亲再也没有回来,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又一个陌生的阿姨。学校里的孩子都叫他“没妈的哈罗德”,以至于他再也不愿去上学。十六岁生日的那天,哈罗德被醉醺醺的父亲赶出了家门,从此开始自力更生。幼年家庭的变故让小小的哈罗德天生缺乏关爱。母亲出走,父亲不务正业对哈罗德不管不顾,年幼的哈罗德不知道合格的家长应有的模样,这也为之后儿子与他的隔阂埋下伏笔。

哈罗德不像父亲一样玩世不恭,他按部就班在小酒厂谋得一份差事,并与莫琳结婚生子。他们的小孩戴维从小聪慧异常,哈罗德从内心里爱着这个儿子。可是他却不知道如何与儿子沟通,在儿子胆怯的时候他也不知如何鼓励他。戴维六岁那年,他们一起去班特姆海边游泳,小戴维越游越远,眼看着要被海水吞没。幸亏一个海上巡逻员及时相救,把嘴唇紫黑的戴维救起。而情急慌乱之下的哈罗德当时却由于恐惧不敢入水而假装在岸边解鞋带。哈罗德的胆怯逐渐让莫琳不满,而这积蓄已久的不满在戴维上吊自杀的时刻终于爆发,夫妻的感情由此降到冰点,二十多年即使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却形同陌路、鲜有交流。

当人的生活令人绝望的时候,身边即使再细小的理解也是莫大的帮助。内向的哈罗德在小酒馆工作多年仍没有朋友,直到遇到奎尼。奎尼是一个矮矮胖胖,貌不惊人的女人,从她加入小酒厂的第一天起老板和同事便对她指指点点。即便如此,她仍能力排众议胜任每一份工作任务,并且几乎能做到完美。外表坚强的奎尼有一次在文具柜旁偷偷哭泣时正好哈罗德撞见,不善言辞的哈罗德似乎看到了刚加入酒厂时的自己,处处碰壁,也屡屡被同事嘲笑。他鼓励奎尼坚持下去,而奎尼的确挺过了那段最艰难的阶段。后来,哈罗德和奎尼由于工作的需要经常一路去小酒馆查账,奎尼时常会关心小戴维和哈罗德的近况,这让生活在无助和失望中的哈罗德有了对生活的希望。然而这一切都因哈罗德在酒醉之后打破老板心爱的穆拉诺玻璃而戛然而止。奎尼因主动替哈罗德背了黑锅而被逐出酒厂,从此音讯全无。

哈罗德从未想过徒步会让他出名,当很多慕名而来的追随者开始和他一起向贝里克进发时,他十分感动。然而好景不长,由于慕名追求者大多有着各自的盘算和企图,旅途上开始充斥着各种不和与争吵。热闹只是暂时的,哈罗德始终知道自己徒步的初衷,不为名利,只是为了拯救昔日的好友和自己内心的救赎。最终他告别了追随者,重新开始一个人向北进发。这让我不禁想起《阿甘正传》里的'主人公阿甘,他跑步横跨美国,直到无数追随者慕名而来并跟随着他跑。直到有一天,阿甘突然想明白了什么,突然停下脚步,淡淡说道:我要回家。于是众人让开道路,目送着自己的偶像一个人默默往回走去。而在这本书中,也许这是哈罗德从自卑到成熟的标志,不随波逐流,坚信自己的初衷,并有勇气执行下去。

抵达疗养院的那一刻,哈罗德看到的奎尼已经不再有之前的外表,但他知道,奎尼还是亦如以前的文雅与善解人意。而哈罗德自己黝黑的外表下的面容虽然和之前相差无几,但是他的内心却已更加释然与安定。

文中对奎尼的描述不多,让我感慨良多的是如下这一段:

“哈罗德?弗莱。她想起来了。他来道过别了。

她曾是一个叫奎尼?轩尼斯的女人。她会算账,还写一手极好的字。她爱过,也失去过,这样应该就够了。她触碰过生命的实质,也曾游戏人生,终于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那扇门,把一切放下。这个可怕的想法伴了她许多年,但是现在?她不怕了。什么都不怕了。只觉得累。她把脸埋入枕头,感觉有什么东西像花朵一样在脑子里绽放,头越来越重…

奎尼张开嘴,想吸入一口空气。空气没有进来,但是另外一样东西来了,像呼吸一样轻松自然。”

哈罗德最终成功履行了诺言,但是却依旧没能扭转奎尼的病情。故事的结尾,奇迹没能发生,正如加油站女孩的爱也没能挽救她罹患癌症的阿姨。现实总是残酷的,也许这个故事本是告诉我们现实的残酷才是更加真实的。

故事的末尾,重归于好的莫琳和哈罗德重新牵起彼此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印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一边走一边笑,渐行渐远。即使现实残酷,终有一天,我们将学会和这世界好好相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

87天,627英里,没有精良的装备,60岁的老人就这样徒步穿越了大半个英格兰。

这长途跋涉的87天,不仅仅是一个对身患癌症的奎妮的承诺,我想这更是哈罗德重拾生活之旅。作为一个“被抛弃的儿子”,“不合格的父亲”和一个“失败的丈夫”,每天的生活除了为活着而生活以外,哈罗德在心里想着一辈子就这样完了。这条朝圣的道路上,哈罗德学会了接纳自己,“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刚启程的哈罗德是木纳而拘谨的,不管任何事,他首先想到的都是别人的看法,当遇到越来越多的陌生人,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后,哈罗德学会了打开自己的心灵,回到了年轻时的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对感情的追求。

“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有时候人甚至连自己想要什么根本不知道,其实你那梦寐以求的东西就在你的身边,比如说爱情,亲情,友情,只不过有人没看到与它们要么错失了,要么遗弃了。“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生活”就像哈罗德与莫琳,年轻时的一见钟情,热烈的爱着对方,后来儿子的出生与死亡,让原本深爱着彼此的两个人从此有了深深的隔阂。87天的旅程,距离和点点滴滴的回忆又让他们找回了彼此。

现实生活何尝不是这样,自己是一个怎样的自己,也许很多时候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内心深处的那一面,当对生活变得麻木了,对一切事物觉得理所当然了,我想活着的确是为了活着,一生也只是为了活着走下去了。我只知道当用心拥抱生活的时候,心会开始悸动的。

刚着手看这本书时,初觉平淡无奇,越看到后面越觉得引人入胜,当哈罗德开始他的朝圣时,自己的心灵之旅也开始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1

看草地,看花园,看树,看篱笆,看树叶,看杨柳,看地里的马铃薯。

达特姆尔高原,有紫色,绿色,黄色的山。

看田埂的土地高低起伏,被划分成一个个方块,周边的树篱高高低低。看深深浅浅的绿,深得像黑色天鹅绒,浅的几乎成了黄色。看阳光的亮点,看苍白的不知名的小花。看一切以前坐在汽车里飞驰过从来没有注意到过的景象。

转过山,涉过水,一直顺着马路走,看散落在树丛上的乌鸦扑腾翅膀,看灌木丛中倏忽冲出的年幼小鹿,看路旁房屋门后的狗,看排水沟旁边的一只毛茸茸的獾,路旁边的樱桃树站在厚厚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

离开金斯布里奇,夜晚端一杯柠檬水,到外面屋檐下和那些抽烟的人一起多余。这一季开的最早的勿忘我在月光下的水洼里闪闪发亮。

阳光渗过厚厚的枝叶,新发的叶子在风中起伏,乍一看去像极了银箔。到了布莱福斯贝克,屋顶都变成了茅草,外墙也不再是打火石的颜色,而是转为暖暖的红色调。树枝被沉沉的绣线菊压低,飞燕草的新芽破土而出。哈罗德对着手中的辞典,认出了老人须,铁角荷叶蕨,朝颜剪秋罗,罗伯特氏老鹳草,白星海芋。他捧着辞典又走了两英里半,

天空是冷冷的钴蓝色,太阳还未升起,雾气还微微闪着白光。

到目前为止,顺着A396国道走到提伯顿的三英里半是最艰难的。路边几乎没有躲避来往汽车的余地,虽然越过刚刚修剪过的灌木可以看到埃克斯河面闪烁的银光,但他宁愿自己没有看见那些四棱八叶的枝叶。

暴风雨突然停顿,东边的云层撕开一道裂缝,一道矮矮的,闪亮的银光破云而出。哈罗德停下来看着那块巨大的灰云一点一点裂开,呈现出全新的蓝色,明亮的琥珀色,还有蜜桃色,绿色,深红色,渐渐云层透出了一种暗暗的粉色,放佛被那些鲜活的色彩穿透了,融合在一起,他动弹不得,急切想要亲眼看见每一点改变:地上的光是金色的,连他身上的皮肤也因此暖起来;脚下的土地咯吱作响,放佛在耳语什么;空气闻起来是绿色的,充满了新生;软软的水汽升腾而起。

第二十五天,一层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艰难。

他不再望向天空,山麓,树木,不再寻找能表示这趟旅程进展的标志物。埋头逆风而行,看到的只有雨,天地之间剩下的也只有这无穷无尽的雨。

临近傍晚的时候,哈罗德到了陶顿的郊区。这里的房子密密麻麻叠在一起,顶着圆圆的卫星天线。窗内一律挂着灰色的窗帘,有些还装了金属防盗网。

每天早晨,太阳升上地平线,爬到最高点再回落,这一天就宣告结束。为下一天让路。哈罗德花很长时间看天,看远方的地面如何在天色转变下幻变。日出时山顶是金色的,反射朝霞的窗户是橙色的,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傍晚暮色在树底投下长长的影子,变成黑暗汇聚成的另一片深林。

他穿过广阔的萨默赛特湿地,看过银光一般闪烁的水流,格拉斯顿伯里突岩远远伫立在地平线上,在他前方看不见的还有门狄普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2

哈罗德为探望病危的朋友独自行走87天,行程627英里的旅途经历。选择行走是为了给友人坚持活下去的希望和挑战。

这一路的行走,激起了他对自身和儿子成长过程中缺陷的新认识,以及对多年生活的理解和对?实的接纳。他回忆起很多人和事:他的父母,妻子、儿子……神奇的旅途变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实现的是:心灵的自我救赎。他曾一次次的在心底对渐行渐运的妻子诉说内心的愧疚。“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就是如此:“无趣,一无所长,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平常寡淡,既使偶然会有“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这些情绪大多也会像水中的泡沫即显便灭。

多少曾经信势旦旦确定过的目标,却在实施过程中离自己渐远渐变;多少曾经积累的信念总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溃不成军……因为我们总是在怀疑或忘记出发的意义,总是在行走时忘记了来时的路。

哈罗德行走的路程有无数艰难,也有过豁然开朗。他麻木过,困惑过、动摇过也感动过。他的行动激励了别人,也找到了自我救赎的方式。“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面镜子。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都习惯两眼盯着外部的人和事,甚至热衷于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似乎错误都是别人的,却不曾轻易发现并承认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因为我们不敢直面自己,不敢直视内心深处那个渺小,懦弱、自私以及卑微的自己。

这一路是赎罪,也是对个人和生活的探索。这一段也教会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挚爱的人。

“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认识我们生来平凡,也都不凡。坚守信念,一个永远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3

《一个人的朝圣》从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内容,一个人向着目标前进,向着既定的方向努力,这或许是对它最好的诠释。最后看着看着终于明白了朝圣是什么意思。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已经上了年岁,过着孤独的生活,身边没有朋友,陪在身边的妻子也和自己过着类似分离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澜。这个朋友患了癌症,临别之际,想起了好友,而哈罗德弗莱看到信之后,就写了一封回信给她,本想在就近的邮局邮给好朋友,但是想着想着一种神奇的力量驱使他不断向前。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文中的他是落寞的,是无奈的,身边既无子女也没有朋友,上了年纪的他和自己的妻子关系也不好,后来慢慢的才读到原来他妻子疏远他是因为对儿子死了的这件事还心存埋怨。如此年老的他,竟能自己徒步走了这么远、这么久,边走边回忆,边走边发现新的事物。其实,最后他也有过似乎想放弃的时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战胜了困难,人之所以为人,有时难免有懈怠或是退缩的时刻,但是能成为人物的关键是他有战胜退缩、战胜自己的能力。随着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后身边的人都走了,连小狗也离开了他,终于他又能像以前一样,自己走在信仰和朝圣的路上,恢复了身体和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当他不远万里到达目的地时,也没能唤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种境界。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

读过之后,喜欢这种淡淡的风格,淡淡的温暖,但却传递着坚决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