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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长沙的.,我与某外企于2006年10月签订了一年的工作合同,合同于2007年10月已经到期,目前公司也没给我续签合同,但我仍在职工作。我于12月12日提出辞职书,请问,我还必须在该公司继续工作30日后才能离职吗?并已经服务了一年,我的双薪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谢谢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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