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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居住证办理网络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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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居住证办理网络自主申报

办理条件

成都居住证办理网络自主申报

申请人在办理前了解办理条件和相关要求。

1、办理条件

1、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2、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1)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2)拥有合法产权的住屋;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在全日制国小、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2、责任单位

流动人口居住地详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3、政策依据

(1)《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2)《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

申报居住条件

申领人在申领居住证之前,需先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方可申领居住证。

1、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2、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3)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3、注意事项

(1)来蓉人员申报居住登记是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

(2)采集点申报和网络自主申报的居住登记信息,经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通过后,申报信息进入系统方可生效

申报居住证登记满6个月后申领

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办理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与下列条件相对应的办理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领取居住证

申领人在领取《领证通知单》15日后,持《领证通知单》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地点:流动人口居住地详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15日

·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实行免费办理

·收费依据:川发改价格[2010]1231号

·政策依据:

1、《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2、《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

·获取材料: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