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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員績效考核內容

績效考核 閱讀(2.49W)

隨著管理的的規範話,如今,不同的崗位都有不同的一個崗位考核內容。下面,小編重點為你講解行政人員績效考核內容,希望能幫助到你!

行政人員績效考核內容

行政人員的績效考核,首先要對其工作進行分析:該崗位屬於哪個部門?該崗位主要的工作內容是什麼?勝任該崗位需要具備哪些知識和能力?對分析完行政人員的工作之後,再根據目標分解法結合實際工作制定該崗位的績效目標。

因此,行政人員的考核指標一般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一)、以崗位職責為出發點,設定重點工作任務考核指標。指標需簡單明確,突出重點,不宜過多。工作任務完成的質量由被考核人的主管領導進行考核。

(二)、設定態度考核指標,主要對被考核人員工作積極性、工作責任心等方面進行評價。由被考核人員的主管領導進行考核。

(三)、設定周邊協調部門評價指標,對被考核人員在溝通和協調中的響應及時性、服務質量、協作精神等進行評價。周邊績效指標由被考核人員的主要外部協調部門的人員進行考核。

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對以上三類指標賦予不同的權重,以突出考核的重點。通常,工作任務考核指標的權重應占到60%~70%。

  行政人員績效考核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1.本辦法所規定的績效考核是企業定期對行政崗位員工及主管級別(含副職)以上管理人員的工作績效和管理績效進行客觀的評價,並運用評價結果,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開發與經營管理的一項重要人事管理工作。

2.績效考核的目的是通過對管理人員的定期績效評估,為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等人事決策提供依據。

3.績效考核採用絕對標準方式,即考評人按照員工的職位描述、工作目標與任務計劃、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考核,做到公平、公正。

4.本辦法對績效考核的程式和內容、績效考核的要素與評價標準、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等作了規定。

5.本辦法適用於公司行政崗位員工及部門副主管(含)以上弗有在職管理人員。

第二章 績效考核的`程式和內容

1、考核依據主要包括:崗位描述、工作目標與任務計劃、企業規章制度。

2、考核內容主要分為任務績效和管理績效兩個方面:

(1)任務績效是指個人及部門任務完成情況:

A.本職工作質量:常規工作合格率、責任行為到位率、無職工(客戶)投訴;

B.本職工作量:單位時間內完成的工作總量(有效負荷、超額或提前);

C.本職責任事故:一般性責任事故出現頻率;

D.額外工作任務: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任務。

(2)管理績效是指遵守規章及團隊角色的到位程度:

A.紀律觀念:服從領導指揮、遵規守紀、有效管理控制;

B.組織觀念:橫向溝通、協調、合作;

C.團隊觀念:團隊和諧,積極進取;

D.誠信觀念:維護公司利益,積極預防和解決問題;

E.為穩定提高部門或公司未來的績效所做的貢獻。

3、對績效考核每個因素的評價標準均採用五等級記分,記分標準如下:

A。95分以上:優秀,有很強的組織觀念與創新觀念;

B。95—85分:良好,明顯超出崗位要求;

C。85—75分:合格,總體滿足崗位要求;

D。75—60分:較差,與崗位要求稍有差距;

E。60分以下:淘汰,不能達到崗位要求。

4、績效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於次年的元月十五日前;季度考核於下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

第三章 績效考核辦法

1.各崗位人員績效考核的直接責任人為其直接上級,辦公室依據本辦法提供技術支援和服務;

2.個人職責描述由上級提前制定,在工作實踐中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不斷修正,修正條款附在原檔案後,雙方簽字報辦公室備案;

3.考核物件在直接上級的指導下,根據職位要求和上級部門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計劃擬訂《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計劃書》,經直接上級審定簽字後成為職位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應包括工作職責所需費用預算內容;

4.考核物件按照《個人年度目標計劃書》,根據不同時期工作重點和工作任務變化情況,擬訂《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經直接上級審定簽字後成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據。《個人季度目標計劃書》應包含預算內容;

5.在考核期內,如有重要工作任務和目標變化,考核物件須及時將變更情況記錄在計劃書內;

6.日常考核由直接上級根據考核物件的工作表現定期對其進行簡要評估,並記錄在案。考核者有義務將日常觀察、評估印象與考核者進行溝通,指導其改進工作;

7.考核期末,由辦公室統一組織管理人員實施年度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評估依據由四方面構成:

A.個人年度總結

  行政部員工績效考核方案及標準?

一、考核目的

通過考核,對行政部工作人員在一定時期內擔當的職務工作中所表現出來的能力、工作努力程度及工作業績進行分析,全面評價員工的工作表現,一方面為薪酬調整、職務變更、人員培訓等人事決策提供依據,另一方面促使各個崗位的工作業績達到預期目標,提高企業的工作效率,以保證企業經營目標得到實現。

二、考核實施細則

(一) 考核頻率

行政部的考核分為季度考核與年度綜合考核兩種,季度考核由行政部經理負責落實並實施,人力資源部給予指導與配合,年度綜合考核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實施。

(二) 使用範圍

企業行政部工作人員,行政部經理除外。

(三) 考核內容

1。 工作態度

即積極主動地對待工作,遇到責任範圍內的問題應及時報告,並提出相關解決辦法。其主要包括如下五個方面:

(1) 出勤率

(2) 工作主動性

(3) 工作積極性

(4) 合作性

(5) 工作責任感

2。 工作任務

(1) 工作計劃完成率。

(2) 業務協作,主要考核其配合他人完成工作的態度及結果,如服務響應時間、服務質量等。

(3) 公文處理的及時率。

(4) 文稿起草的及時率。

(5) 公文處理的差錯率。

(6) 企業內部資訊通報的完成率、及時率和準確率。

(7) 檔案管理的規範性。

(8) 按時參加企業及部門的相關會議,不得無故遲到、缺席。

(9) 積極主動地接收領導交辦的工作並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

3。 工作能力

(1) 專業技能

(2) 組織協調能力

(3) 溝通能力

三、績效考核反饋與申訴

(一) 考核結果反饋

考核者應向被考核者反饋考核結果。如果被考核者不同意考核結果,應先行溝通,也可按下列規定進行逐級申訴。

(二) 績效考核申訴

1。 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應首先通過溝通方式解決。解決不了時,被考核者有權向直接上級主管申訴;如果被考核者對直接上級主管的處理結果仍有異議,可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

2。 人力資源部接到被考核者的申訴後,通過調查和協調,在XX日內告知申訴處理結果。

3。 員工如對處理結果仍不滿意,可向總經理申訴。

四、考核結果存檔

行政部門的績效考核結果,於考核下月XX日前由人力資源部彙總存檔,年度述職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在次年1月XX日前彙總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