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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訂立合同,合同內容應該有什麼

勞動合同 閱讀(1.98W)

在實踐中,訂立合同的方式可以採用口頭、書面等形式,但往往為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以及發生糾紛以後有據可依,訂立合同以書面形式為妥。那麼,在實際生活中,我們究竟該如何訂立合同,訂立的合同應該具備哪些方面的內容?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學習下相關知識。

如何訂立合同,合同內容應該有什麼

一、如何訂立合同、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式

1、合同法第13條規定:

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

2、合同訂立程式是指當事人之間對合同內容進行相互磋商,取得一致意見的過程,一般要經歷兩個階段,即要約和承諾。

3、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合同各方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4、合同的成立是合同法律關係確立的前提,也是衡量合同是否有效以及確定合同責任的前提。

5、合同訂立過程須:有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有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的互動,為特定當事人之間為締約而為意思表示。

二、訂立合同的方式、訂立合同的步驟

1、要約又稱為發盤、出盤、發價、出價或報價等,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發出要約的當事人稱要約人,而要約所指向的對方當事人則稱為受要約人。

3、一個有效的要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首先,要約必須是特定人所為的意思表示。

其次,要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肯定。

最後,要約必須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4、一項有效的要約,必須在受要約人表示承諾的情況下,要約人就要受該要約的約束。

三、訂立合同應具備的法定內容

第十二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