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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勞動合同12篇

勞動合同 閱讀(8.23K)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浙江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浙江勞動合同12篇

浙江勞動合同1

甲方: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年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浙江省。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下列第_______種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週不超過_______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4、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四、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_______,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工資形式為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裝置、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4、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5、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併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2、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3、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4、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至少一式_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_______年備查。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浙江勞動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工作任務:

3.1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

按計件生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無固定工資;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並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三都縣中和鎮法院進行仲裁。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浙江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試用期限為: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作地點

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在國家標準工時原則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合法比例五險一金。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浙江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現居住地址: 郵編:

戶口所在地: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合同範本《浙江省勞動合同書》。

一、勞動合同期限(選擇下列其中一項)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特點,對需要實行特殊工時制的崗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3.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

浙江勞動合同5

A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B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B方為A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B方同意按A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AB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A方應為B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B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B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_____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_________元。

B方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_日,A方不得無故拖欠。

B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A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AB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A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B方應服從A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AB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B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B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A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A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B方本人:

1、B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A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B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B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AB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AB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A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B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B方可以隨時通知A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A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A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A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B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AB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AB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AB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B方個人繳納部分,由A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B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B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A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B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B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B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A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AB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AB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B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A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B方在A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A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_____%。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A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A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AB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AB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AB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A方(蓋章):_________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

鑑證編碼:_________

B方(簽名):_________ 鑑證人員(蓋章):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鑑證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浙江勞動合同6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

乙方月工資為 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

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鑑證日期:年月日

浙江勞動合同7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加以雙方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2)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所經營門店內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變更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

1、按甲方規定的營業時間及門店具體的排班時間表工作。

2、在規定的營業時間外乙方應完成所在門店賬目、資金的整理、結算和必要商品的整理、陳列等甲方安排的工作。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勞動報酬為基礎工資+業績提成/獎金,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業績提成/獎金需達到或超過相應的業績考核指標方可取得)。

(二)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次月________日。

(三)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給乙方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二)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該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在合同期內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病檢查。

(四)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五)甲方應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第六條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流程。

3、員工如違反規章制度或相關工作流程,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如毀損或遺失門店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賠償。

第七條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後對其在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祕密的義務。

2、員工於離職辦理交接時,應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的資料,包括記載著甲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3.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其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7.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辭退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受甲方門店範圍內的業績考核指標和獎懲方案,如連續兩個月未能完成基本月度考核業績指標或連續三個月業績排名末位者則自動淘汰。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衝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浙江勞動合同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勞動合同制度,依法保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或者形成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當事人必須履行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的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其中中央和省屬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由省勞動保障部門或者由其委託的勞動保障部門負責。

工商、稅務、經貿、衛生、民政、公安、建設等部門以及婦聯、殘聯等團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工作。

第五條 工會組織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執行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內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和其他規章制度,並接受勞動保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第七條 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有權瞭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職業病危害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以書面形式如實說明。

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瞭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成立,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並能夠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勞動者應當達到法定就業年齡,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的能力。

用人單位招用未成年人,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

第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文字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定。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字,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提倡使用勞動保障部門提供的勞動合同規範文字。行業協會可以根據行業的特點,設計本行業通用的勞動合同規範文字。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錄用之日起15日內與勞動者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及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勞動者本人簽訂,雙方簽字、蓋章(用人單位加蓋公章)。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託他人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委託人必須出具委託書,並在勞動合同中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一條 招用勞動者或勞動者求職時,勞動者不願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錄用。用人單位不予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投訴。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下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可能引發職業病的工種或者有毒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明確其危害及防護措施等情況);

(四)勞動報酬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七)勞動紀律;

(八)教育與培訓;

(九)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條件;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內容外,當事人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某工作事項或者某工作量為期限等。勞動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確定。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或者連續工齡滿2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必須明確終止條件,不得將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內。其中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未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期限、範圍等有關事項,或者單獨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進入公知狀態後,保密條款、保密協議約定的內容自行失效。

要求勞動者履行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義務的,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約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6個月。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採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於下列情形:

(一)違反服務期約定的;

(二)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設定違約金的其他情形。

違約金額的設定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第十七條 依法實行集體合同制的用人單位,其與勞動者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十八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即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者一方已按照無效勞動合同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提供相應的待遇。

第十九條 未訂立勞動合同,但勞動者已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提供勞動服務的,分別作如下處理:

(一)勞動者要求籤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以無勞動合同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並應當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期限從勞動者提供勞動服務之日始;

(二)勞動者不願補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繼續留用,但應當向該勞動者支付應得的報酬,並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條 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和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不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約定,由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承擔或者部分承擔合同約定的義務。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未按照約定承擔義務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經營方式發生變化,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用人單位資產性質發生變化,變化後新成立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並應按有關法律的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應對原勞動合同中的用人單位名稱作相應變更。

第二十三條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四)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按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的,解除行為無效,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賠償勞動者的損失。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和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公佈裁減人員方案,聽取工會及職工意見,經向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

(二)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據前款規定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本單位的被裁減人員。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有權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其應得的勞動報酬,並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勞動的;

(四)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五)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

(六)扣押勞動者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的;

(七)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八)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八條 除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據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四)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中止履行:

(一)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其他法定義務的;

(三)勞動者暫時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規定情形消失後,勞動合同繼續履行,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二)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勞動者退休、退職的;

(四)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五)用人單位自行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不得終止,但當事人就傷殘補償(助)或者保障等待遇協商一致的,勞動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三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時不屬於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三)、(四)、(五)項規定情形的,勞動合同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續訂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因用人單位原因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仍在本單位工作的,視為原勞動合同延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雙方未能就續訂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不得繼續留用該勞動者,由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在勞動者提供必要證件之日起10日內,為勞動者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並在辦理完相關手續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根據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三)、(四)、(五)、(六)、(七)、(八)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

第三十七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勞動合同的,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用人單位應當重新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工會。勞動者因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未按本辦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按每人處以20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罰款,但罰款總額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二)違反本辦法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

(三)未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手續的。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錄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勞動者提供虛假證明造成的錄用不當,用人單位可以免除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勞動合同解除後,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全額支付,並可責令支付未支付部分50%的賠償金。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未按時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的,由勞動保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勞動者違反本辦法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的範圍僅限於下列情形:

(一)用人單位為錄用勞動者直接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培訓費用;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發生勞動爭議的,依照勞動爭議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五條 勞動保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機關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一)違法行使監督檢查權的;

(二)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

(三)對勞動者的投訴、舉報等不依法受理或者受理後不依法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的;

(四)對企業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不依法進行查處的;

(五)其他應當依法給予行政或者紀律處分的行為。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對勞務性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社群服務用工等用工形式的簡易勞動合同辦法,由省勞動保障部門參照本辦法制定,報省人民的政府備案。

第四十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與之建立聘用合同關係的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參照本辦法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履行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法律、法規、規章對勞動合同當事人的義務有明確規定的,本辦法施行後,勞動合同當事人應當繼續執行;訂立時的法律、法規、規章沒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浙江勞動合同9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確立勞動聘用關係事宜,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一個月為試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崗位(工作)從事職務,併兼任工作。

第三條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進行調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第五條乙方不能勝任或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進行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依法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加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時,甲方依據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時間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有帶薪年假、配偶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權並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第十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第十一條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五、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八條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勞動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桔吉酒店所有員工均實行聘用制。為加強酒店管理,保障酒店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甲方用工的實際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章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年,試用期為 個月。本合同有效期為自試用期屆滿後的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不計入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

第二章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勞動關係。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要達到相關部門或公司管理層認可的標準,未達到標準的,屬於不勝任工作的情形。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項制度:

(一)執行定時工作制,實行輪班,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員工上班時間享受酒店提供的工作餐。但由於酒店工作性質特殊,乙方在週末、國家法定節假日輪班,屬正常上班,不享受加班待遇。乙方上班時間因工作崗位需要進行調整,乙方應服從安排。

(二)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不區分正常工作時間和延長工作時間。

第四章試用期及其考核

第五條試用期間為個月,試用期內月薪______元,試用期滿並經甲方安排的人員考核合格後,乙方將轉為正式工;如考核不合格,則甲方可根據考核結果,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及國家有關規定要求辦理或持有執業資格證、健康證等從業證件的,由乙方自費辦理並交由甲方統一管理。

第六章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乙方轉正後,每月工資人民幣元。其它各項津貼(如夜班費等)按酒店相關規定每月隨工資發放。甲方根據乙方每月工作數量和質量發放獎金。甲方每月日發放上月工資、獎金及各項津貼。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章社會保險

第九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但因酒店業員工流動率大,經得乙方同意,甲方每月在乙方工資外發放元人民幣作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的費用,支付後由乙自行購買相關保險,乙方無權再要求甲方為其辦理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章勞動紀律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經濟往來。遵守職業道德,不得借工作之便收受回扣、“紅包”等。

第十一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達到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該類情形是乙方過錯致合同解除,乙方無權向甲方提出包括賠償損失之類的任何要求。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解除。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把甲方工作中單據及物品交接清楚後甲方結清乙方剩餘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兼職,甲方認為影響本單位工作任務,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者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乙方經甲方考評不能勝任工作。

(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二天,或累計超過三天的。

(十一)年終考核不合格的。

本條第(一)至(六)款、第(十)至(十一)款為即時解除,無需提前告知乙方即可解除本合同;第(七)至(九)款為預告解除,甲方30日內書面告知乙方或者不提前告知乙方時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即可馬上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需要裁減人員的,甲方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五條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一)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合同期內,乙方如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且乙方完成本職工作後方可辭職,否則,甲方有權停發當月工資。

第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章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乙方中途未經甲方允許擅自單方解除合同或違反法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需要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商業祕密主要包括:客戶資訊、管理資訊(財務資訊、人事資訊、營銷資訊等)、技術資訊、創新。乙方因違約而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或故意損害企業利益,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並解出雙方勞動合同關係。

第二十條乙方涉及培訓的,根椐工作需要,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和職業操守等各方面培訓的,乙方需要與甲方簽定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具體約定內容參照培訓協議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違法或違約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支付違約元,且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聘接收費用。

第二十一條乙方唆使、邀約本單位其他員工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屬於破壞甲方單位生產經營的行為,應當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的民事責任,且甲方有權將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行政法律責任,直至刑事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應先與甲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亦可依照法律程式,提請國家機關裁決。

第二十三條乙方與甲方發生勞動爭議,應通過合法、文明的方式解決,不得潑鬧、干預、罷工等方式影響甲方生產經營秩序,否則,每日按照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與損害甲方單位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若受到傷害,經依法認定後,按工傷待遇處理,且甲方應視情況對乙方支付見義勇為獎勵。

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條件出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通知送達乙方,合同即發生解除法律效力。如乙方對合同解除有異議,應通過勞動仲裁、訴訟程式解決,仲裁、訴訟未終結前,勞動合同關係處於消滅狀態。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酒店的經營狀況對甲方制定的其他待遇及獎金的分配比例進行調整。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市區內居留或暫住的相關手續(包括費用)由乙方自行辦理,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發生的一切違法責任和民事糾紛自行負責。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八條其他約定:

1、補充其他福利待遇的約定:參照甲方《員工手冊》和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和企業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規範;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3、乙方提出離職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4、乙方入職時,不得隱瞞個人實際情況(如:身體健康狀況、各種病史、工作經歷、學歷、證件真偽及家庭狀況等),有隱瞞個人實情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勞動合同的檔案,雙方訂立的培訓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甲方的現行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規範、行為準則等)以及後續依法補充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相關附件,均是《員工勞動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相同。

第二十九條以下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居民身份證》、《入職登記表》等。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捺印(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聯絡電話: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浙江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出生年月:民族:

所有制性質: 文化程度:

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乙方月工資為 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十)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2、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十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二)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三)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3、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勞動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期限

從20__年1月10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含試用期30天,本合同期滿,雙方未正式書面簽約,則雙方勞動關係自然終止和解除。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職務或工種。

2、乙方應履行甲方制度的崗位職責和流程要求,按時完成本職工作;執行甲方的指示、命令和隨時分配的工作任務,達到甲方崗位職責要求。

三、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1、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領取勞動報酬,其基本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2、每月20日前為甲方發放員工上月工資的日期,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

四、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制定崗位職責,公之於眾。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範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管理技能。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

2、甲方因調整生產、銷售管理任務和部門職能安排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或違約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及公司公示的其他通知、公告;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

(5)《勞動法》和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定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乙方未按約定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自行離職或洩露甲方商業祕密、違反保密約定的一律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並按勞動合同要求乙方承擔合同違約責任,若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例如培訓費、福利費、商業祕密損失等),甲方有權繼續要求乙方賠償。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節假日期間需要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要服從甲方安排,同時可領取居班費。

2、實行定額工資的甲方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和獎金三部分組成。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2、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當事人可向當地基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申請應自勞動爭議之日起60日內向仲裁機構提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