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範文城>職場範本>勞動合同>

裝置租賃合同推薦

勞動合同 閱讀(3.01W)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河南省安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裝置租賃合同推薦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焦作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供電工程分公司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1、在租賃期間,合同所列租賃儀器的所有權屬於甲方。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儀器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裝置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一條:租賃裝置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裝置在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裝置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裝置,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裝置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裝置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裝置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裝置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於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租賃裝置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二條:租賃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裝置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裝置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

3、租賃裝置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租賃裝置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裝置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裝置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1)將租賃裝置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2)更換與租賃裝置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當租賃裝置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4)若儀器因被盜等原因遺失或無法修復的損毀,乙方按儀器價值正常折舊後賠償甲方。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租金的支付。若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乙方應於租金約定支付日前將儀器送還甲方,若乙方在當日未將儀器送還,視為乙方繼續租用儀器,乙方應按日加支應付租金的5%給甲方。在乙方應付租金未到位前,甲方保留停機的權利,如付款後繼續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5%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八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附件具備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