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採用試用期工資基數,可以要求補交? 分類\ 勞動保障 時間\ 2018-10-11 我是08年7月開始轉正,但是剛剛發現公司在交公積金時仍按試用期工資為基數計算交納,問人事工作人員說每年只有7月可以重新核定,我等於7月轉正8月交時應該採用轉正後的工資基數,此種情況是否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否受理? 標籤: 試用期 補交 公積金 基數 住房 相關文章 住房公積金能補交嗎-住房公積金怎麼補繳? 求助!試用期公司沒給交保險,過後可以補嗎? 北京社保及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調整通知 購買商業用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職工購房後還需要繳交住房公積金嗎? 計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包括哪些收入? 北京,住房公積金辦理哪個銀行的 職工可以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公司不跟職工續簽,可要求用支付經濟補償金麼? 裝修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