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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業社保費率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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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5月1日起,我國將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市場主體減負、增加職工現金收入。在已經出臺調整方案的省市中,大部分省市首先選擇了工傷、生育、失業等資金額較小的險種,其原因是這些險種的原來的基金積累狀況較好,制度負擔不大,而對養老、醫療等涉及金額較大的險種調整的尚在少數。

降低企業社保費率的意義

社保費率的核心問題不是水平問題,而是結構問題,化解這一問題的根本措施是統一費率和繳費基數,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此次下調社保費率並不是簡單的一刀切,而是進行階段性地調整,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份,將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省份,可以階段性降低至19%。

社保較高的名義繳費率,造成了大眾對企業社保負擔過重的印象。尤其是2010年以來,勞動者工資增長較快,相應社保繳費數額也增加較快。加上《社會保險法》實施後社保徵繳比之前更加規範,偷費漏費現象減少,進而導致負擔相對增加。

從企業成本構成及比例來看,勞動力成本在企業總成本中的佔比仍然是較低的,而社保負擔的佔比就更低了,企業的稅負和行政成本是企業負擔的主體。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一定程度上降低社保繳費率,對企業總成本的影響也是非常有限的。

社會保障從本質上來講是關於老百姓基本生存安全和民生質量的福利體系,調整社會費率的意義不僅在於為企業減負,更要推進社會保險的`全國統籌,尤其是步入老齡化社會,人口結構變化和經濟增長放緩對養老保險體系帶來重大挑戰,制度的可持續性、公平性與效率損失問題將在未來愈加突出。

2016年4月15日下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有關政策例行吹風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義珍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國務院這次決定階段性的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率,預計會顯著的降低企業成本。如果降費政策全部落實到位,預計每年可降低企業成本386億元。失業保險按照各地總費率降低0.5至1個百分點來進行測算,每年可降低企業成本約300至600億元,如果再加上2015年先後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的有關政策,每年總計可降低企業成本1200億元以上。

關於人社部門如何具體組織落實,從人社部來說,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決定,把政策落到實處。具體從三方面來抓:

第一,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原則審議通過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兩部將於近日聯合印發檔案。

第二,人社部4月14日已經召開了全國養老保險工作會議,在會上對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的有關工作已經進行了組織部署。

第三,指導各地制定好階段性降低費率的具體方案,同時也要做好方案的備案工作;指導各地積極採取措施,增強基金收支平衡能力,確保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還要按時足額支付。同時在工作過程當中也會加強溝通,及時解決各地遇到的問題。

張義珍強調,總之,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階段性的降低企業成本,是一件好事,一定要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把好事辦好,把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