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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中的工資標準是指最低工資標準嗎?

職場百科 閱讀(2.61W)

1.08年5月我來到青島即墨一家韓資企業工作,應屬於五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應是620元。
前幾天把合同發下來了,籤的是3年合同,現試用期已過。但合同上面寫到試用期工資標準為620元/月,正式錄用工資標準為780元/月。而公司實際在試用期給的'基本工資是490元/月,正式錄用給的基本工資是620元/月。
合同約定和實際發放明顯不一致。
另注:公司的老員工能鎝到770元/月{770=基本工資(620) 滿勤(50) 年工補助(一年漲50)}
我們的工資是這樣結算的:試用期總工資=基本工資490 滿勤50 技術補助100 績效工資
這種行為合不合法,怎麼解決。
2.勞動合同中的工資標準是指最低工資標準嗎?
回答的詳細且正確的,將追加分。十分感謝。

勞動合同中的工資標準是指最低工資標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