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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員的崗位職責是什麼

辦公行政 閱讀(2.15W)

1、領導勤務。承擔校行政的服務工作,包括校內外公務活動的聯絡、佈置、行程、用車、票務、食宿、費用等安排,受委託時管理校長、副校長印章、簽名章,負責用印及校長、副校長簽字的程式性常規稽核;承擔校行政領導接待、晤談的預約、安排、記錄等和文書檔案的定期整理、分類、歸檔,提供校行政領導公務活動資訊;

行政人員的崗位職責是什麼

2、內部事務。承擔校領導和辦公室裝置、傢俱、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發、領用、登記、維護維修、處置和消耗性材料領用、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以及名片印製、報刊雜誌訂閱、收發和公務信函、傳真收發工作;

3、負責公務活動場所(辦公樓、會議室及奠基廳)的日常管理、排程、維護保養,做好會議服務工作,負責黨委會、校長辦公會議以外的校級會議的人員通知;

4、負責辦理校行政領導、協管的離退休人員、校辦工作人員的`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專案和津貼、工會福利等待遇的登記造冊、報批、領取、分發等手續,負責上述人員中在編人員及臨時工的考勤;

5、負責完成行政協理交辦的有關工作,參與大型活動會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