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範文城>行業範本>運輸>

關於物流合同範文集合六篇

運輸 閱讀(2.34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流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物流合同範文集合六篇

物流合同 篇1

包 機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運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1。包機人於____年 月 日 起包用 型飛機 架次擔任(旅客、貨物、客貨)包機運輸,其航程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包機費總共人民幣________元。

2。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最大載量為____公斤(內含客座)。如因天氣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油時,載量照減。

3。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餘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能利用空餘噸位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4。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5。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後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__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行本合同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6。在執行本合同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應按規定交納留機費。

7。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客貨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運輸合同

()海運計字第號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當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代表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年月日

物流合同 篇2

託運方(甲方):________ __ 承運方(乙方):_____ __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根據國家運輸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運貨物、起止地點及相關資訊

承運貨物(名稱): 金額萬元 終點:共計公里,年 月元。 支付時間及方式:

收貨人:

二、雙方責任

1、甲方合同簽訂後貨物運輸前及時向乙方提供貨物的收貨人及相關的聯絡方式。如是特殊貨物需要提供相關的手續及檔案的,甲方應無條件提供相關的手續及檔案

2、甲方按約定向乙方及時交付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乙方應確保承運貨物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準時將運達合同約定目的地。

三、違約賠償條款:

甲方違約條款:

1、貨物承運合同簽訂後,甲方如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來重新訂立新的承運承運合同作為本承運合同的附件,如新的承運沒有達成,甲方應按照原本合同約定承運費用的

2、甲方在簽訂承運合同之後要求取消託運事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30%-100%的違約賠償。具體賠償比例按實際乙方運輸的路程比例核算,賠償比例30%起計算。

3、運輸事項完成後,甲方或甲方貨物的收貨方拒付或無正當原因無故拖延支付承運費用,乙方有權扣押或暫緩交付貨物,乙方儲存貨物期間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在貨物送達5天扔未支付相關的承運費用乙方有權利自行處理運輸貨物,並以貨物的處理後的款項補償乙方的所有費用及損失。

4、乙方將貨物運達甲方要求的目的地時,該目的地沒有收貨人或收貨人拒收貨物,甲方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絡協商相關事項,乙方在3日內聯絡不到甲方,乙方可自行處理貨物,用取得的相關款項支付其運費及處理貨物的所有費用,剩餘貨款返還甲方。

5、甲方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甲方除對乙方按照乙方實際損失賠償外還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約條款:

1、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2、乙方為按規定的時間將承運的貨物送達合同約定目的地,每晚到一天甲方可按照承運金額的2%扣除乙方的承運費用。不可抗力因素及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除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雙方均認定無疑,按合同條款執行,經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甲方收貨出書面收條後,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合同 篇3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流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___________公司內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貨物的名稱、體積、數量、規格、包裝、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發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以雙方確認的運單為準。

二。 運輸的質量及安全要求

1.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

2. 該貨物如未經甲方同意在運輸過程中不得轉車及和其他產品混裝。

三。 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

1.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和貨物的屬性及外包裝標誌進行裝卸、堆放並保證貨物的安全和完整。

2. 對包裝不符承運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在開始承運時指出並要求甲方採取措施改進,如乙方開始承運,則應視為包裝符合承運要求。

四。 貨物交接手續

1. 甲方憑裝貨手續及時發貨。裝貨時,乙方應派人(或駕駛員)在現場點件交接,並檢視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乙方確認無誤後,應簽字確認。

2. 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後,收貨人和乙方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後,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乙方所持送貨單據上籤章,如發現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送貨單上批註清楚。

3. 乙方送交收貨人的貨物如被拒收,乙方需及時聯絡甲方並說明拒收的原因。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確認的規定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 甲方有權對乙方送貨的過程進行監督/指導以確保送貨質量。

(3) 貨物承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2.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送貨的單據等相關檔案。

(3) 甲方應提供貨物的數量、體積、重量、性質及收貨人名稱地址與電話。

六。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的權利:

(1) 經甲方認可後,乙方有權向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 乙方的義務:

(1) 在承運期間,乙方對承運貨物應負全部責任,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按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運輸程式的有效檔案完成甲方的運輸任務。若甲方委託乙方收取票據或現金,乙方須及時將票據或現金送達甲方。

(3) 乙方應保證提供符合運輸貨物運輸條件的運輸工具(必須保證證照齊全、有效並已投保貨險和車險)運輸車輛均應為無蛀蟲、無異味、清潔乾燥且得到良好保養。

(4) 乙方在派車單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負責賠償"七。2"所列各項責任。

(5) 未徵得甲方同意,不能同車裝載非甲方貨物、不得擅自將所託運貨物運往其他卸貨地點,不能中途換裝其他車輛,除車輛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原因外,違例事件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追究責任予以索賠及處罰。

(6) 乙方須在運輸過程中定時向甲方反饋資訊,如有特殊情況發生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處理方案,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處理。

(7) 乙方裝卸工,駕駛員等全部人員在承運甲方貨物過程中的任何階段(包括但不限於運輸準備工作、準備階段、預備運輸公司等)其安全保障、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其人員也和甲方不存在任何關係。如甲方承擔了相關責任,可向乙方追償。

七。 違約責任

1. 乙方責任

(1) 由於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乙方將提供甲方及收貨方全部損失的賠償。

(2) 若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且未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則因貨物晚到造成收貨方及甲方的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3)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汙染/損壞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4) 由於乙方過錯,造成甲方委託乙方收取的票據或現金未能及時送至甲方,而導致甲方與收貨方產生的糾紛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應在每筆運輸業務完成後向甲方及時提供本次運輸任務完整的簽收單(由收貨人簽收確認),乙方需憑簽收單向甲方開票收款,若乙方未提供簽單(或提供的簽收單有瑕疵)而導致甲方與收貨方產生的糾紛(包括但不限於貨款不能收回)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 乙方必須在每月 號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完整的運輸清單及費用清單,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相對應的所有貨物簽收單須在20日前交於甲方,若乙方未在上述二個時間內將相應資料交於甲方,甲方有權不支付相關費用。

(7)客戶投訴送貨人(乙方)服務態度不好不配合,或者送貨不及時,客戶第一次投訴警告,第二投訴乙方自願支付人民幣300元給甲方作為甲方處理的費用。

八。 保險責任

1. 貨物保險手續及費用概由乙方承擔,並辦理。

2. 如出現貨險,甲方可配合乙方處理險情,同時甲方及時提供貨物的發票及索賠委託書供乙方要求理賠用。

九。 合同履行保證金

乙方於簽定本合同當日支付人民幣 元給甲方,此款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合同法》第60條規定乙方義務的保證,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可以直接從該款中扣除應由乙方承擔責任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如合同未到期,乙方應在扣除該款後三日內補足此款。合同履行結束,此款(如有扣除,僅無息退回餘款)無息退還乙方。

十。 運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甲方公司規定結算,運價中未含地點,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2. 結算日期: 日關賬,關賬後的第二個月 日支付運輸貨款。

十一乙方承運(或介紹的)的任何車輛對(任何一輛車子)的任何事故都和甲方無關。無論何種情形,貝殼公司均不承擔乙方承運過程中的任何風險,如甲方承擔或支付了相關的費用,均可向乙方追償,乙方放棄任何抗辯權利。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提交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事後又無補充協議的,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物流合同 篇5

託運人: 合同編號: 承運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及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託運人必須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日期: 。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法: 。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權利義務

1、託運人的權利:有權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2、託運人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人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人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人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向託運人、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押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絡,在規定期限內免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人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交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運載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汽車運輸不適用此條)。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人無法卸貨時,託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費,儲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 元。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⑴ 不可抗力;

⑵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⑶ 貨物的合理損耗;

⑷ 託運人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㈠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㈡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 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 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人(蓋章): 承運人(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物流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呼叫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絡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影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核心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資訊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20 年 5 月 28日 簽署日期:20 年 5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