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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信託合同書13篇

信託 閱讀(1.55W)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信託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信託合同書13篇

信託合同書1

貸款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擔保人: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條借款用途: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xxxx ‰,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xxxx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還款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xxxx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xxxx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貸款方:xxxxxxxxxxxxxxxxxxx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

借款方:xxxxxxxxxxxxxxxxxxx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

保證方:xxxxxxxxxxxxxxxxxxx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信託合同書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信託目的

甲方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託給乙方,同意並授權乙方利用其在金融、投資領域的人才、資訊及管理優勢,通過理財專家專業、有效的運作,採用貸款的運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為受益人獲取利益。

第二條受益人或受益人範圍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

受益信託資金(元)_______________

受益賬號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信託資金及交付

1、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元。

2、甲方保證上述信託資金為其合法所有的資金。

3、甲方為自然人,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將信託資金交納至乙方營業場所或收付代理機構營業場所。

甲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將信託資金劃款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第四條信託生效

信託計劃的推介期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推介期結束信託計劃成立。

本信託在乙方收到甲方足額交付的信託資金後,自信託計劃成立之日生效。

第五條信託期限

信託期限______年,自信託生效之日計算。

第六條信託財產的構成

1、乙方因承諾信託而取得的財產是信託財產,指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交付的信託資金。

2、乙方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也歸入信託財產。

第七條信託資金管理運用和受託人許可權

1、乙方按甲方指定以貸款方式將信託資金運用於貸款,對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資金與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資金進行集合管理、運用。

2、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可以按公平市場價格與乙方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或乙方的固有財產進行交易。

第八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管理、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乙方就信託事務的處理做出說明。

2、甲方應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3、甲方有義務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佣金。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九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自信託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約定取得管理佣金。

3、乙方有權根據專業化管理原則,委託第三方管理信託財產。

4、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與信託計劃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5、乙方必須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6、乙方應對甲方、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7、乙方應妥善儲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全部資料以備查閱,儲存期限自本信託終止之日起_____年。

8、乙方除取得本合同規定的管理佣金外,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

9、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條受益人權利與義務

1、受益人有權根據本合同享有信託受益權。

2、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其享有的信託受益權。

3、受益人不得以信託受益權用於償還債務。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風險揭示與承擔

乙方在管理、運用信託資金時,存在但不限於如下風險:利率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償債風險、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其他不可預見風險等。

乙方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信託資金導致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乙方違反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處理信託事務,導致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第十二條信託收益的計算及交付的時間、方法

1、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採用貸款的運用方式,貸款期限分別為:一年期、兩年期。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貸款利率的規定產生的貸款利息及其它收入在扣除信託管理費用和乙方管理佣金後的餘額作為信託收益由受益人享有,年預期收益率分別為一年期_____%,二年期_____%。

2、上述收益以現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自信託生效日開始計算(此後年度內對應日期為收益分配日)

3、乙方在收益分配日後_____個工作日內,將收益劃入受益人設定的賬戶。

4、最後一年(包括信託期限為一年)的信託收益與信託資金在信託終止日後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分配。

第十三條信託財產稅費的繳納

1、受益人、乙方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納稅。

2、應當由信託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管理費用及管理佣金

1、乙方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信託推介費用,信託計劃資訊披露費用,與信託相關的會計師費用和律師費用,信託終止清算時所發生費用,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以上費用不超過%,由該信託財產承擔。乙方以固有財產先行支付上述費用和對第三人所負債務的,對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

2、乙方管理佣金_____%,包括乙方對信託財產的管理和託管費用。

十五條信託事務的報告

1、乙方應將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每年在甲方加入本信託的乙方營業場所、收付代理機構營業場所予以公示。

2、在信託合同期限內如發生影響信託業務的.重大事項,乙方應將有關情況在甲方加入本信託的乙方營業場所、收付代理機構營業場所作臨時通報。

第十六條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1、在信託生效三個月後,委託人(受益人)可轉讓信託受益權。

2、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人應持信託合同與受讓人共同到乙方處辦理轉讓手續。未辦理轉讓手續的,不得對抗乙方。

3、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人應與受讓人簽訂受益權轉讓協議,將本合同項下轉讓人的相關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受讓人,轉讓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4、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託資金的_____%分別向乙方繳納轉讓手續費。

第十七條信託終止與信託財產的歸屬及分配

1、未經本合同全體當事人一致同意,任何當事方無權變更、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託終止:

a、經合同全體當事人一致同意。

b、信託期滿。

c、信託計劃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本信託終止,信託財產以現金形式全部或按各自在信託資金中所佔比例歸受益人所有。乙方於信託終止日後7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財產劃入受益人設定的賬戶。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若甲乙雙方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非因乙方原因導致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甲方違約,由此給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的受益人和信託計劃的財產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承擔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糾紛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

在信託期限內,乙方如出現法律規定的受託職責終止的情形,新受託人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一條其他

1、信託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信託計劃為準;如本合同與信託計劃所規定的內容衝突,優先適用本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甲方、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信託計劃和本合同,對信託計劃和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無異議。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信託合同書3

財產信託基本協議財託字第_號協議單位: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乙方為__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__貨價__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

現根據財產信託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裝置(物資)信託給丙方,丙方受託後按甲方的要求出售於乙方,並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訂貨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裝置(物資),甲、乙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__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

丙方受理上述裝置(物資)的信託後,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二條信託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為______元,信託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

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第三條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

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上述信託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還償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

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罰息。第六條費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為信託金額的______‰,共計______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______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第七條附則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辦理。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簽章)丙方______(公章)丁方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簽章)簽約日期: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1:財產信託合同立合同人:委託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託字第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___單位的裝置(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後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後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甲方_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丙方_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簽約日期: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2:延期付款合同立合同人:購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___乙、丙、丁三方為執行財託字第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託,並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並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分____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第一次償還日期: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元。

第二次償還日期: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元。第三次償還日期: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金額______元。

第四次償還日期:19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金額______元。

三、丙方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後,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於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並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託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於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於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並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方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丙方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丁方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簽章)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信託合同書4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託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裝置(物資),向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後的_________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 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後的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託合同書5

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_______ (簡稱乙方)

受託單位:_______ (簡稱丙方)

承兌單位:_______ (簡稱丁方)

乙、丙、丁三方為執行財託字第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託,並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並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分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

第一次償還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元。

第二次償還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元。

第三次償還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元。

第四次償還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元。

三、丙方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後,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於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並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託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於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於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並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的罰息。

六、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方: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 (簽章)

丙方: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 (簽章)

丁方: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 (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信託合同書6

借款單位_________

根據信託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託貸款,並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專案,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裝置_________元。

第二條保證將貸款用於上列專案,並按計劃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並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_____,產量_________,利潤_________,稅金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釐_____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願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願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並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後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後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託合同書7

財託字第____號

協議單位: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

乙方為__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__貨價__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

現根據財產信託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裝置(物資)信託給丙方,丙方受託後按甲方的要求出售於乙方,並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訂貨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裝置(物資),甲、乙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__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

丙方受理上述裝置(物資)的信託後,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二條信託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為______元,信託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

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第三條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

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上述信託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還償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

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罰息。第六條費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為信託金額的______‰,共計______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______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第七條附則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辦理。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公章)丁方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信託合同書8

委託人: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

鑑於委託方有意將資產用於在中國境內進行投資,受託方願意對委託方的信託資產以自己名義進行管理,同時,雙方亦對信託資產的保值增值抱有足夠信心,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委託人得以自己擁有完全所有權的資產託付受託人進行投資、管理。

第二條受託人得以自己的名義對信託資產進行投資、管理,並不得將自己的財產或受託的除委託人外的資產相混同。

第三條受託人得以自己的名義將信託資產投入擬設立的投資管理公司,並以該公司股東的名義進行管理。

第四條受託人不得以該信託資產的任何法律形態對他人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

第五條信託資產的任何法律形態均不構成受託人的遺產。受託人的繼承人不享有該信託財產的繼承權。

第六條受託人不得以信託資產用於償還自己或他人的債務。

第七條委託人與受託人均認可本合同記載的信託資產,其受益人為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合法繼承人。

第八條委託人在本合同生效後,有權指定信託財產的其他受益人。委託人一旦指定其他受益人,非經受益人同意,不得再行變更受益人或終止委託,也不得處分受益人的權利。

第九條委託人與受託人、受益人之間的.信託關係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

當委託人為受益人時,若受託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則信託關係終止。

第二章信託資產

第十條本合同所指信託資產當前為元現金以及受託人接受委託後將該資金投入投資發展公司後形成的任何法律形態的資產。可以是現金、股權、股息的任何形式或混合形式。

第十一條受託人破產時,信託資產不屬於其破產財產,受託人死亡時,亦不屬於其遺產。

第十二條受託人的任何債權人均不得對信託資產強制執行。但基於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權利,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信託資產的管理方法,得經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之同意變更。

第十四條信託資產之管理方法因情事變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時,委託人、受益人或受託人得申請法院變更之。

第三章信託權利

第十五條受益人因信託之成立而享有信託利益,受益人可放棄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

第四章信託資產管理方法

第十六條本合同所載的信託資產,由受託人將法律形態的現金全部投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受託人成為該公司的股東。

第十七條受託人成為該公司股東後,應推舉或委託委託人作為股東代表以受託人名義行使股東權利直至該公司終止或受託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八條受託人應推舉委託人出任公司董事參予公司的管理。

第五章信託報酬

第十九條受託人之信託行為得享有報酬,計算標準為信託資產投入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後所獲紅利的%。

第六章信託之監督

第二十條信託資產的監督機關為擬設立的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後,凡受託人、委託人、受益人或利害關係人為信託事務申請公司核查,公司應選派必要人員進行檢查,並就信託資產的狀況出具證明。

第七章信託的終止

第二十一條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等事由出現,信託關係即行終止。

第二十二條信託關係終止時,信託資產的歸屬按下列順序處理:

1、享有全部信託利益的受益人;

2、委託人或其繼承人。

第二十三條信託關係終止時,受託人應就信託事務之處理作成結算書及報告書,並取得受益人、信託監察人或其他歸屬權利人之認可。

第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在委託人將信託資產交付受託人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受託人將信託資產投入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而取得的股權證明構成本合同的附件,而任何與此股權有關的公司檔案均系信託行為的必不可少的書面證明。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委託人一份,受託人一份,受益人一份,信託監督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凡因本合同所生糾紛,均由合同履行地即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協商一致可以增加。

委託人:__________受託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信託合同書9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為甲、乙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擔保金額為甲方根據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______(幣種)資金本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和罰息。

第二條丙方保證代甲方清償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時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並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檔案及本擔保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合併、撤銷,丙方應提前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變更、合併後的機構承擔本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擔保人。

第五條本擔保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條款,應徵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丙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及罰息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擔保總額的____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按擔保總額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還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擅自變更主合同條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信託合同書10

委託人:_____________

被委託人: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經友好協商,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本合同約定的財產信託給受託人,特訂立如下協議,以諮共同遵守。

第一條信託財產:包括委託人合法擁有的人民幣[ ]萬元及受託人對該信託資金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及財產權利;

第二條信託目的和事務:受託人參加200[ ]年[ ]月[ ]日由[ ]拍賣中心拍賣的[ ]公司法人股[ ]股的競買,在競買成功後以受託人的名義持有該競拍所得的股權,並由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進行管理或者處分信託財產,受託人的行為的法律責任及風險由委託人承擔。

第三條委託人應將信託資金於受託人指定的時間內付至受託人指定的銀行帳戶,若委託人逾期支付或未如數支付或拒絕支付,則受託人有權辭任;

受託人因前款辭任的,受託人有權自行決定是否繼續履行與[ ]拍賣中心的相關拍賣協議及處置信託財產,委託人應賠償受託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費用(包括受託人對[ ]拍賣中心的一切違約賠償);受託人也可以為自己利益而履行與[ ]拍賣中心的上述拍賣協議,同時扣除因委託人而遭受的損失和費用後退還收取的信託資金餘額。

第四條受益人為委託人或其指定的人。

第五條信託期限:自本協議簽訂時起[ ]。

第六條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一)受託人應當遵守本合同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

(二)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三)受託人必須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並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四)委託人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

(五)委託人有權查閱、抄錄或者複製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檔案。

(六)除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的規定或上級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作必要的報告外,受託人對委託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

第七條管理費用: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的一切稅、費、對第三人所負債務,以信託財產承擔或由委託人自行支付。受託人以其固有財產先行支付的,對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及享有直接向委託人或受益人追償的權利。

第八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託終止:

(一)在信託期限內,經雙方一致同意,委託人解除信託的;

(二)受託人辭任的;

(三)信託期限屆滿;

(四)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信託無效;

第九條信託終止,受託人應當向委託人就處理信託事務進行報告,並向委託人或新受託人辦理信託財產和信託事務的移交手續,委託人在受託人規定期限內未接收的,受託人有權自行處分或提存信託財產,所需費用由受託人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應經委託人及受託人簽字或蓋章,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公證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委託人及受託人各執[ ]份;副本[ ]份,公證機關留存。正本與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_____________被委託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信託合同書11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受託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甲方向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託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裝置(物資),向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後的_________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 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後的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託合同書1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託字第_______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裝置(物資),向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第二條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三條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後的_________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後的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信託合同書13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營業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鑑於:

1.委託人與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信託投資公司”或“發起人”)發起設立了_________(以下簡稱“股權收購信託”);

2.委託人根據股權收購信託相關信託檔案的規定,與信託投資公司簽訂《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特定受益類)》,並提供信託資金_________元,併成為該專案的特定受益人;

3.《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優先受益權)》(以下簡稱“a類資金信託合同”)項下之優先受益人(以下簡稱“優先受益人”),有權要求上述股權收購信託特定受益人受讓其所持有的信託受益權;

4.委託人同意向受託人提供本合同所規定的信託資金,由受託人進行管理和運用,在股權收購信託項下優先受益人要求c類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上述優先受益權時,或根據股權收購信託及相應信託合同的有關規定,以上述信託資金,受讓取得上述信託受益權;

為此,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的規定進行運用和處分,為本合同受益人獲取收益,同時根據股權收購信託項下信託檔案的規定,受讓a類資金信託合同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為優先受益人之優先受益權良好的流動性和順利退出提供保障。

第二條 信託資金的用途

本專案為指定用途資金信託。信託資金用於:

1.在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情況發生時,受讓股權收購信託項下優先受益人信託受益權;

2.在本合同第八條的情況尚未發生時,以保證上述信託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為原則,參與受託人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同等金額部分的債權項下投資,包括受讓受託人編號_________貸款合同(_________資金貸款專案),或投資受託人其它信託產品,以獲取信託收益。

3.信託資金所取得的信託收益在分配前可進行同業拆放、銀行存款或國債回購等穩健性運作。

第三條 受益人

本合同項下的信託為自益信託。受益人與委託人為同一人。

第四條 信託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資金信託的幣種為人民幣。

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金額:¥_________元)。

委託人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三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繳納或劃轉至受託人指定之信託資金專戶。

受託人指定之本合同信託資金專戶資訊如下: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五條 信託生效

本合同項下信託在以下條件滿足時始得生效:

1.股權收購信託計劃成立;

2.委託人已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足額交付信託資金。

第六條 信託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託的期限為股權收購信託之存續期間。

第七條 信託資金的管理和運用

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設立信託資金專戶以區別於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合同的信託財產,進行相對獨立的管理和運用;但在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情形發生時,受託人應當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用於實現優先受益人所享有的信託受益權。

受益人無條件同意前款規定的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方式。

受託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信託專案資金應建立單獨的會計帳戶進行核算。

第八條 信託財產的使用

在以下情形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用於受讓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

1.在股權收購信託存續期間,優先受益人根據信託計劃股權計劃和相應的資金信託合同的規定,要求c類資金信託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其信託受益權時,受託人應當按照上述信託計劃和資金行託合同規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

2.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終止前,優先受益人根據該信託計劃和有關信託合同的規定應當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轉讓其信託受益權。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讓上述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時,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如無其它資金受讓,受託人應當按照股權收購信託計劃和該信託計劃項下相關信託合同規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

若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中的現金不足以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受託人須將信託財產以公平市場價格轉讓給第三方,或由受託人受讓,直至足額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止。

第九條 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後信託受益權確定

受託人受讓上述信託財產後,其繼受的信託受益權按照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c類信託合同規定的信託受益權確定和執行。受讓人除享有上述c類信託合同項下第十二條第(1)項、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外,放棄特定收益人的其它權利。

第十條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如下:

(1) 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

(2) 有權查閱、抄錄或者複製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檔案;

(3)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託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4)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1)自信託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3)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妥善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未經委託人的同意,不得以本合同規定之外的方式,擅自運用、處分信託財產;

(2)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委託人和受益人提供信託資金管理報告和信託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並儲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儲存期為自本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5)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並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6)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受益人的權利

受益人在本合同項下享有如下信託受益權:

1.享有根據本信託合同規定,取得信託財產項下信託受益的權利;

2.在本信託終止後,取得全部信託財產的權利。

第十三條 信託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託人另行支付,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託財產承擔:

(1)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2)檔案或賬冊製作、印刷費用;

(3)資訊披露費用;

(4)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用、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信託報酬;

(7)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託存續期間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信託報酬由受託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提取。

第十四條 信託報酬

受託人根據其運用信託資金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的投資行為獲取信託收益情況,按照以下規定收取信託報酬:

(1)若信託資金的當年收益率在5%以下(含5%),當年信託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託資金×0%;

(2)若信託資金收益率在5%以上,當年信託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託資金×(當年信託資金收益率-5%)。

受託人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之外的信託資金運用,不得收取信託報酬。

第十五條 資訊披露

1.信託存續期間的資訊披露

受託人在信託存續期間,應當自信託設立之日起,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和受益人提交《資金信託專案報告》,並附送信託財產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受託人應保證上述報告和情況表所載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2.信託終止後的資訊披露

本專案項下信託終止後,受託人應當於信託終止後十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送達受益人。

第十六條 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分配

1.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歸屬

本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包括尚餘的信託資金以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使用上述信託資金所取的財產或權利,歸屬於本合同受益人。

2.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1)信託終止後,尚餘之信託財產為現金的,由受託人於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金額劃轉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2)信託終止後,尚餘之信託財產為財產權益的,受託人應當於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財產權益過戶至受益人名下,並依法辦理完畢必要的財產權利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物件和投資專案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託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處理信託事務,致使信託財產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本合同項下受益人享有的信託受益權不得轉讓。

第十九條 信託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託設立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委託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終止信託。

2.本信託可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合同信託期限屆滿;

(2)信託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託;

(3)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4)本合同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第二十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託人或受託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託人原因導致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託人違約。由此給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的受益人和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申明條款

委託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合同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合同及風險申明書的所規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並沒有異議。

第二十三條 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託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 合同簽署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託人持_________份,受託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