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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租賃協議(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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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汽車租賃協議,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車租賃協議(集錦15篇)

汽車租賃協議1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電子汽車衡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承賃方向出租方租賃舊電子汽車衡壹臺,規格_____米,___噸(秤體_____節,感測_____個,儀表_______一個)。

二、租金支付:

1、租金計算: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每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2、承租方應交電子汽車衡的押金________元,應作為擔保。

3、租賃費用從承租方的押金裡面扣除,多餘部款由出租方把裝置(電子秤)驗收合格後,再退還給承擔方。

三、租賃計算起止時間:

1、電子汽車衡租賃的計費時間,由出租方把裝置安裝、除錯好後之日起開始計算。

2、電子汽車衡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災害造成的機械停工,按日天的照常計算。

3、電子汽車衡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出電話通知或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通知並認可的退租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4、電子汽車衡安裝拆回起吊裝置及從出租方運到承租方場來回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5、電子汽車衡檢定由徐州技術監督局負責,檢定費由承租方承擔。

四、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裝置的租賃由承租方配備操作人員,但必須經出租方操作裝置人員認定其操作資格,才能使用裝置。

2、租賃裝置的所有權:承租方對租賃電子汽車衡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裝置的所有權。

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裝置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裝置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五、租賃機械的損壞

1、承租方承擔的租賃其內發生的租賃機械的損壞(正常損耗不在此內)。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2、在租賃機械發生損壞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由承租方負責處理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安全能正常使用狀態。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機械損壞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六、雙方義務和責任

1、出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生產,儘量滿足承租方要求。

(2)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裝置的租費籤認工作。

2、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和操作裝置的安全,嚴禁違章使用,如違章操作造成機械和人員的損傷,由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2)負責日常維護保養,確保電子汽車衡狀態完好。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協議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牌車輛,車牌號碼 從年 月

日 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年 個月 天時,交付地點: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即 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 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 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強制保險。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 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雙倍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車輛總價款的百分之九十。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八條 附則

出租方:(章)承租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汽車租賃協議3

出租方: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省交通廳、省計經委、省物價局聯合頒發的《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汽車租賃有關事項,經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養、維修等約定條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型號車輛____輛,顏色為____色,車輛廠牌號為____,車牌號____。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租車地點為甲方公司經營場地,用途____行駛範圍____。還車地點為____。

2、根據物價部門對汽車租賃收費標準的規定,就租賃車輛收費、超時、超里程加價及款方式約定如下:

日租金____元,月租金____元,日行駛里程為____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____元計算。租賃時間以連續租用____小時為一天,在____小時內按半天租金算,超過____小時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租用車輛的押金為____萬元/輛,在租車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繳付給甲方,還車時,在車輛完整無損的情況下,憑押金收據與甲方結算,結算時間為銀行營業時間內。

4、續租方式:在租賃期內,乙方需要續租,一般情況下可用電話等口頭方式簽訂續租合同,但應當加付押金,當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時,應主動向甲方加付相應押金後才能續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交通稅費等費用繳納約定如下:

差路費、車船稅、保險費、年檢費由甲方負責,其他行駛費用由乙方給付。

6、租賃車輛保養、維護責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後,須對所租用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其保養專案為:出車前的檢查,途中檢查、回場後的保養)。定程保養及大修:由乙方根據里程和車輛的效能狀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確定有必要定程保養或大修時,乙方應將車輛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保養及大修。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出租給乙方車況良好、裝置齊全(見租賃車輛交接單)、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證、養路費等規費交訖證、保險證等牌證齊全有效的車輛,並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證件應真實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認真的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隨車配置的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未經批准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車輛的保養維護和發生各類機械故、事故後的修理,須按雙方約定條款辦理。

6、租賃期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乙方應當立即告知甲方及有關部門,並應在規定期限內向甲方提供出險原因報告及有關材料,會同甲方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乙方全部承擔經濟損失賠償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款額歸乙方所有。由於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關資料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該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保留在車上的特殊標誌,不得私自摘除、塗改,否則應負賠償責任。

8、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歸還車輛,還車時必須保持車輛效能良好、車輛整潔、裝置齊全,並無任何刮碰現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計程車輛的鑰匙。若造成鑰匙滅失、損壞等情況亦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並負責賠償修配所租車輛門鎖和點火開頭的費用。

10、乙方承租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停電費等費用自理。還車時,若存油低於出場時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費;高於出場時存油的,甲方應退帶多出的燃料費。

11、租賃期內,因乙方不慎遺失牌照和各類證件涉及到因違章(包括電子警察)未及時處理,致使甲方造成驗審、過戶、扣分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因車輛無牌照和各類證件而停駛的實際損失。

12、乙方承擔賠償保險責任事故或租賃期間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修理費和車輛損失費,及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駛經濟損失,金額為停車天數的總租金。同時還應賠償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xxxxxx%計算。

13、乙方所租車輛若發生破壞鉛封,私調里程錶的,按總租金的xxxxxx%加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需徵得甲方同意,並支付剩餘合同期內總租金xxxxxx%的違約金。

四、乙方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承租車輛過輪渡時,乙方駕駛人員未隨車照看造成的損失。

2、承租車輛輪胎爆裂的損失。

3、由於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損失。

4、造成承租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繼續使用造成擴大的損失。

5、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抵押、出賣、贈與、投資等的損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駛擱車的損失(擱車停駛經濟損失,按停車天數的總租金)。

6、由於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損失。

7、由於乙方駕駛員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以及調換約定駕駛員造成的損失。

8、由於乙方利用承租車輛參加競賽、測試造成的損失。

9、由於乙方用承租車輛帶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拖帶承租車輛造成的損失。

10、由於乙方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11、乙方因偽造證件、隱瞞事實、製造假案等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12、因乙方違約,引起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續租該車輛,必須在合同到期會同擔保人與甲方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超時做出處理。

2、車輛租金超過押金滿三天內,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辦理退租或續租手續,甲方有權沒收車輛租賃押金,並依法向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費用由乙方負擔。

3、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適當調整。

4.如遇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或依據《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條款執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如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決。

8、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蓋章有效): 承租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協議4

甲方:海航思福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

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將其公司或個人所屬的自駕車輛委託甲方代為租賃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自願將其公司所屬的自駕營運車輛共 臺,為 車型,委託甲方代為租賃經營。

2、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經營權。

3、委託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租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包括以甲方名義與客戶簽訂《汽車租賃合同書》及辦理相關的發車、驗車、結算、開票等手續。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計算方式

1、甲、乙雙方按如下方法對前述委託租賃車輛已實際發生租賃業務的日租賃收入進行結算:

1)、甲方收入:高出乙方每臺車當日租賃底價收入的部分;(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乙方收入:每臺車當日結算底價含稅;

(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車輛租賃結算底價,如確需隨市調整,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調整,並以調整後的新價格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3、甲、乙雙方按照每次租賃結束後進行結算。

4、乙方每次按實際收到底價租金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油票、維修發票及辦公發票等。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經營中所產生的營業稅、所得稅等費用。

三、車輛交接業務操作流程

1、乙方委託租賃車輛歸甲方車輛預定排程部門進行預定排程管理;

2、發生租賃業務需求時,由甲方人員與乙方人員進行車輛交接驗收,驗收包括(證件、保險、車況等),並附檢驗車輛單據,一式兩聯,一聯給予甲方,一聯給予乙方,並憑證備案。

3、租賃業務結束時,由甲方人員按照交車時的交車單據與乙方人員車輛還車驗收。

四、違章押金業務操作流程

1、甲方人員按照正常手續收取客戶違章押金,4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客戶違章記錄,如未能收到乙方在45個工作日內提供的違章資訊,甲方將在45個工作日後將違章費用退客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書面違章資訊後,甲方將扣除乙方繳納違章的部分違章押金費用,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客戶。

3、違章費用超出違章押金部分的,甲方給予高出部分的追繳,但不承擔因未能追繳高出違章押金部分費用。

五、車輛事故賠償、救援業務流程

1、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車輛本身引發的車輛故障,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維修和車輛保險理賠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所獲理賠費用歸乙方。

3、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由甲方協助乙方評估和處理,並按乙方車輛維修所提供票據由肇事者給予賠付。

4、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

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擔所有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含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甲方也將協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賃該車輛當日租賃門市價格50%的車輛事故停駛費用,因肇事者人為所造成車輛事故停駛所有費用歸乙方所有。

5、車輛事故賠償、救援等費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給乙方。

六、甲、乙雙方的義務和權利

1、委託經營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有權自主經營並隨時呼叫乙方車輛。

2、甲方全面負責車輛的租賃、廣告、策劃、宣傳及業務服務等一切事宜,並承擔相關費用,同時享有乙方車輛的價格和車型的推廣權。

3、甲方嚴格辦理每臺乙方委託租賃車輛的租車、驗車手續。如發現證件、隨車物品等丟失,應嚴格按照規定向用車人索賠,並將賠付費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證擁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的絕對所有權,並向甲方出具公司授權書以保證對委託租賃車輛有全權經營處臵權。

5、乙方保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均權屬清晰,裝置齊全,車輛狀況良好,各種可經營證照及規費齊全有效,可隨時投入執行。

6、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時,已為租賃車輛投保如下保險專案:

(1) 車輛交強險;

(2) 第三者責任保險;

(3) 汽車損失險;

(4) 車上人員責任險;

(5) 盜搶險;

(6)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7) 玻璃單獨破碎險。

合作期內今後各年的委託租賃車輛的保險,乙方亦須按上述保險專案及時投保,並自行承擔保險費用。

4、乙方須及時對委託租賃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時處理不能達到待租車標準的車輛,不得影響甲方的租賃經營。乙方車輛交付給甲方時,必須在甲方預約交車時間提前10分鐘到達,並保持車輛整潔乾淨。交車時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車輛營運資格證件需齊備。

5、車輛交付時無任何交通事故未盡事宜和產權糾紛。

6、車輛必須配備GPS車輛定位系統。

7、乙方須承擔委託租賃車輛的日常維修費用和非甲方責任和承租方責任的故障維修費用。

8、在不干預甲方經營自主權的前提下,乙方可派駐部分工作人員參與、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

汽車租賃協議5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協議6

甲方:江陰市市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關於甲方使用乙方機械裝置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 施工裝置名稱:規格、型號及數量。

二、 施工期限。

使用期限自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

三、 施工標準和結算方式。

租賃費用每月26000 元(含稅價),次月結清上月費用,不滿一月按每月費用除以30天計算,接到退場通知後 7 天之內費用結算完畢。

四、 駕駛員配備。

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配備熟練駕駛員 1-2 名,應持證上崗,其工資由乙方承擔,但在施工期內,乙方的駕駛員由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指揮和調派,甲方負責駕駛員的住宿,伙食乙方駕駛員自理。

五、 機械的維護和保管。

乙方機械在甲方工地正常的維修和保養工作其他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正常的維護和保養應不影響工地施工。離開工地修理扣除相應天數的臺班費。

六、 燃料費用的承擔。

機械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其他油料由乙方負責。

七、 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負責做好安全和技術方面的交底工作。

2、施工期間機械的安全問題,乙方車主或司機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嚴禁野蠻施工和違規作業,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如因乙方違章作業或野蠻施工而造成的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作業時,甲方配備必要的配合人員,對機械進行合理調配,按章指揮,確保人機安全,對甲方的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

4、乙方所提供機械,必須確保效能良好,提供機械裝置的檢測合格報告等能證明其安全效能的檔案,乙方操作人員需提供操作證書。

八、 特別約定。

1、乙方必須按操作規範,安全合理地使用機械。

2、如乙方所配駕駛員不服從甲方正常的工作調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駕駛員,如乙方操作不當,引起材料浪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非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將機械轉給他人使用或為他人進行作業,如乙方擅自轉借或指派駕駛員為他人作業,經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確認後,有權罰款處理。

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機械狀態或效能不能達到正常要求,導致甲方無法正常使用機械的,乙方應更換相同規格型號的機械,保證甲方正常施工。

2、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則對所拖欠的租金支付違約金。

十、 合同的生效。

十一、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經簽訂,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市仲裁委員會協調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日 期:

汽車租賃協議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裝置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下:____________

車輛品牌:____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____

車輛型別:____________ 車身顏色:____________

車輛登記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為 _______元/月,合同簽定後 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三、 協議期限為五年:從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2、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3、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5、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

1、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2、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3、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15天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汽車租賃協議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牌汽車(牌照號碼:xxxxxxxxxxx )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xxxxx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xxxxxx元,共xxxxx元。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xxxxxx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xxxxxx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協議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減少糾紛發生,經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承租方全額承擔:

1、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車損,如輪胎單獨損壞,玻璃單獨破損;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

2、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3、承租方將車輛交與無駕駛證者駕駛。

4、承租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5、出險後不報案、隱藏真實情況24小時內部通知出租方的。

6、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7、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在法定節假日期間,承租方沒有按約定的時間歸還出租方的車輛,承租方應按所超時間交付雙倍租金。

三、車輛交付承租方以後,我公司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承租方取得聯絡的,不論承租合同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租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承租方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所發生的扣分、罰款,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方可協助辦理。

五、以上條款為租賃合同的有效副本,與《汽車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協議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將車號為xxxxxxxxxxx租給乙方,乙方用於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租車時間及租金、押金

自xxxxx年xxx月xx日起至xxxxx年xxx月xx日止。租金為xxxxx元,押金xxxxx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乙方。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車輛出現故障及維修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如發現車輛丟失、盜搶等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4、乙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

5、乙方租期滿交付甲方車輛時須甲方驗收合格後交付。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

三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協議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援,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注: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稽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戶,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稅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並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汽車租賃協議1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_牌汽車壹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時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還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續租車輛,以實際還車日期為本合同終止日期。

  第二條 租金、押金標準及交納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車輛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現金(_________)。

3、乙方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簽訂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滯納金200元;如長期拖欠,以每10日為計算單位,加倍收取滯納金。乙方應按合同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如提前還車,預付租金餘款不予退還。

4、乙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行駛不得超過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規定加收超駛費,超駛費的收取根據車型而定(後附明細及標準)。租賃時間超出合同所簽定時間,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4小時以上按全天計算。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車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2、負責辦理乙方租賃車輛的車損險、車輛的第三者責任險、車輛盜搶險。

3、負責乙方所租賃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應協助乙方處理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車輛發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內免費救援。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督。

7、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享有其它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車輛,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每天負責對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發現問題請及時與甲方聯絡。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規檢查造成車輛嚴重損壞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確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許可。

3、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改裝,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不得將車輛交付與本合同不符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以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間,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須使用93#以上無鉛汽油)、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包括燈泡、輪胎、門鎖、收音機以及因客戶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等)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費用。

5、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交通管理部門並通知甲方報保險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於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人員傷亡醫療和相關費用以及車輛的維修費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車輛),後將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裁決證明及種種有關的證明票據交於甲方,甲方據此向保險機關辦理定損事宜,如果保險公司不能包賠所有損失,乙方必須承擔之間差額。由於交通違章事故造成租賃車輛扣押及維修期間,乙方除租金外必須按照租賃車輛累計租賃總金額60%支付甲方停駛租金。因乙方使用車輛發生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擔保人承擔。乙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損失,乙方應負擔車輛損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6、在租賃期間,發生保險事故,車輛停止計算租賃費用後,如租期未滿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廠交付了定額的20%車損金後,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與原租車輛為同種車輛,如遇法定節假日,甲方不能保證及時提供替換車。(1)(2)

7、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8、在租賃期間,車輛發生碰撞事故,乙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9、在租賃期間,乙方車輛如需駕離_________(地區),甲方提供必要證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賃期間,如發生牌照丟失或損毀造成車輛不能繼續使用,乙方除及時協助甲方辦理補領手續外,還應在合同終止之前向甲方交納補領牌照期間的租金和驗車費換牌費350元。在租賃期間,如發生行駛證丟失或損毀造成車輛不能繼續使用,乙方除及時協助甲方辦理補領手續外,還應在合同終止前向甲方交納補領行駛證所用費用及罰金共計人民幣1000元整。

11、在租賃期間,車輛正常行駛中發生異常情況有可能造成車輛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將車送回本公司檢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租車期間不能隨意拆除、更換汽車配件,一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所使用車輛按 4s店修理金額全額賠付,與保險無關。

12、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或人為碰撞,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或保險不理賠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還需對甲方的車輛加速折舊進行補償(按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用的20%)。

13、乙方在租車期滿後把所租車輛還回公司,辦理還車事宜。在十五個工作日後,如查詢無違章後退還押金總額。如有違章甲方通知乙方處理違章事宜,乙方出據交通違章罰款單據到甲方處退還押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賠償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還應承擔自身損失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租賃車輛價格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證照號碼:

擔保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證照號碼:

擔保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協議13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合作的相關事宜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條例》、《旅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定之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租用乙方的車輛,必須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車計劃。

二、甲方用車必須通知乙方,乙方為甲方提供工作對接人員分別是

機場接送用車: 手機號: 固定電話: 傳真: 散客團隊用車: 手機號: 固定電話: 傳真: 由乙方安排車輛和駕駛員接送機、接送站,若私下聯絡駕駛員用車接送機、接送站,所出現的任何責任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負責。

三、乙方為甲方接送機、接送站的車輛必須車況良好,乾淨衛生。

四、乙方車輛必須按規定購買保險,否則發後安全事故後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必須遵守道路客運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並在車輛顯著位置明示道路旅遊客運專用標識,在車廂內顯著位置公示經營者和駕駛人資訊、道路運輸管道管理機構監督電話等事項。

六、乙方駕駛員在接送機、接送站過程中應做到安全行車、不酒後駕駛、不疲勞駕車、不分心駕車,確保遊客的安全。如違反安全駕車規定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由事故責任人承擔。

七、乙方只提供甲方所需的接送機、接送站服務(注:機場——酒店、酒店——機場、機場——景區、景區——機場、機場——陽朔、陽朔——機場)。

八、乙方駕駛員在接送機、接送站過程中必須做到車況潔淨、衣著整齊、舉止文明、講究職業道德、為遊客提供最佳服務。如因乙方服務質量造成遊客投訴,甲方有權視厲果輕重扣減乙方的車費。

九、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的司乘人員要首先保證遊客的人生及財產安全,協助有關部門救助遊客及保護其財產。

十、甲方未經協商不得要求乙方(或司機)改變合同約定的車輛、用車時間、行車路線及提出違反有關規定的行車要求。

十一、司機必須提前半小時到達指定地點接機接站,送機送站時必須提前2小時到達約定地點接到遊客,並送至機場、車站。若因遲到延誤接送機,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車隊承擔。(如甲方或遊客沒有遵守約定時間,產生誤機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冬夏季,司機必須在客人上車前十分鐘開啟空調,保持車內清潔衛生,若因空調、車況、司機態度、景點路線不熟等因素造成的投訴由司機利乙方車隊承擔。

十三、如遇爆胎、車輛故障等不能正常執行,乙方車隊必須及時換車,否則引起的後果由車隊負責。

十四、確認後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形式甩客,拒絕遊客上車,不得刁難、干擾導遊的正常工作,否則將承擔因此產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

十五、乙方司機開車時嚴禁打電話(特珠情況需打電話必須配耳機、同時需要做到長話短說,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聲音不可過大)。

十六、乙方司機對客人合理要求應儘量滿足,對客人要熱情,當客人上車時應和導遊一樣站在車門口,微笑迎客。

十七、乙方司機任何埋怨團隊客人的話不能在車上講或在客人面前講.應避開客人私講。如果司機遲到,包括套車遲到,需親自向全體客人表達歉意,以示禮貌。

十八、甲乙雙方商定車費結算時間為次月 25 日前結清,例如1月的車費需在2月25日前結清。(如甲方沒有遵守結賬日期乙方可取消對甲方的任何優惠政策。)

其他約定:

十九、雙方在接行中如發生爭議及未盡事宜,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關法律部門處理。

二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2016年11月 日至2017年11月 日。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以書面協議確定延長執行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名): 經辦人(簽名):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協議14

為加快嘉峪關市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甲方:嘉峪關市順安達汽車租賃行

乙方: xxx(車主)

1、為便於管理與經營,乙方將購置的車輛持靠甲方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並全面履行本協議。

3、乙方自願將一輛車型為 車牌號 自有車輛委託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理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4、協議期間內,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出車情況、收費標準詳細做記錄。車輛租賃期滿一月後付清乙方當月租金。

5、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甲乙雙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損耗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後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具體事項安租賃合同條款執行,甲方不承擔期間的任何費用及責任。

6、甲方安租賃費的20%收取管理費用,如經營過程中出現無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費、保險費、違章罰款等,甲方按收取管理費比例的2倍承擔損失,其餘部分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及承運人責任險、盜搶險等全車保險,車輛手續必須齊全。如由於乙方未交上述險種,而無保險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8、甲方只負責給乙方聯絡客戶,簽訂租賃合同。車輛在租賃過程中如果遇到車輛毀滅,被盜或發生人身意外事故,由承租人或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及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9、乙方車輛在租賃過程中,車輛外表及各部件有損壞。如果是承租人人為的損壞由承租人承擔,剩餘車輛的保養等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承擔車輛費用。

10、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嘉峪關市順安達汽車租賃行

乙方: xxx(車主)

20xx年x月x日

汽車租賃協議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已與甲方於)(以下簡稱“原合同”),約定乙方向甲方承租xx商城專案C區C7幢137、138、139、140、141、142、143、144號商鋪,共計8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作補充如下: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其經營範圍為汽車銷售。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要求拆除玻璃門2套,並安裝卷閘門,為此乙方做出如下承諾:

1、乙方自願交出玻璃門費用(2套)保證金。乙方承諾在20xx年9月25日前將商鋪玻璃門安裝到位,恢復原樣交給甲方。經甲方檢驗合格後全額退還保證金,如有損壞,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金額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

2、乙方承諾安裝內建卷閘門,符合商城的整體形象配合商城管理,具體施工方案須報請金博商城經營管理公司物業部。

第三條、本補充協議未約定的按原合同執行,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第四條、本補充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具有和原合同相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籤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