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範文城>職場範本>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通用14篇)

勞動合同 閲讀(2.91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解除勞動合同(通用14篇)

解除勞動合同 篇1

自20xx年5月5日起,我市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免税標準調整為151368元(含本數),個人解除勞動合同。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超過151368元的部分,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税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本刊將對細節進行解答。

南山區何小姐來電諮詢: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免税標準是多少?應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地税局方小姐回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財税2001157號)規定,自20xx年10月起,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納個人所得税;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國税發1999178號)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即對超過的部分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平均計算。

《深圳市地方税務局關於調整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税標準的通知》深地税發〔20xx〕127號)規定,自20xx年5月5日起,我市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免税標準調整為151368元(含本數)。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超過151368元的部分,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税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後又再次任職、受僱的,已納税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僱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併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税。

例:國內員工王某在深某企業工作5年,20xx年5月9日被解聘,獲一次性補償收入171006元,其應納個人所得税款的計算為:

應納個人所得税的補償收入:171006-151368=19638(元)

應納税額=(19638÷5-20xx)×10%-25×5=838.8(元)

福田區韓先生來電諮詢:個人轉讓普通住房達到一定年限的,可以享受營業税税收優惠政策。問:普通住房的具體標準是什麼?

地税局方小姐回答:《深圳市地方税務局關於調整我市營業税契税個人所得税“普通住房”執行標準的通知》(深地税發〔20xx〕602號)規定,我市享受營業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税收優惠政策,以及個人所得税按住房轉讓收入核定徵税徵策的“普通住房”執行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為“普通住房”,即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合同範本《個人解除勞動合同》。

《深圳市地方税務局轉發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關於我市20xx年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價格標準通告的通知》(深地税發〔20xx〕124號)規定,自20xx年5月1日起,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44倍值:羅湖區21170元以下、福田區23200元以下、南山區22000元以下、鹽田區20980元以下、寶安區(含光明新區)14830元以下、龍崗區(含坪山新區)13570元以下,上述價格均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單位為元/平方米建築面積,以人民幣計價。該價格為我市享受營業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單位為元/平方米建築面積,以人民幣計價),以納税人在市房地產信息系統網籤住房認購書或買賣合同的時間為準。

羅湖區胡先生來電諮詢:新設立辦理税務登記時,税務機關要求提供的資料有一項為“註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問:具體包括哪些?

地税局方小姐回答:《深圳市國家税務局深圳市地方税務局關於税務登記有關問題的公告》(20xx年第4號)規定,納税人辦理税務登記業務提供的“註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具體包括: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憑證》、場地使用證明。

其中,對於租賃場所的,屬20xx年4月1日後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應同時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憑證》。

場地使用證明是指由各區(新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社區工作站、園區管委會(工業園區、科技園區)、市場開辦管理單位、物業管理公司等機構、部門和單位出具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證明。

編輯

解除勞動合同 篇2

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針對患病員工的管理是一個經常需要面對的問題。企業能否解除或終止患病員工的勞動合同呢?對於這個問題,需要分三種情況具體分析:

1、患病員工在法定醫療期內的,企業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二條規定,患病員工在法定醫療期內的,企業不能以其不能勝任崗位工資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由於患有疾病,員工的身體健康狀況欠佳,身體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偏低,需要進行治療和康復,法律規定的醫療期就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權,因此,在患病員工的法定醫療期內,企業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患病員工的勞動合同在法定醫療期內到期的,企業不能終止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四十四條及四十五條規定,如果患病員工的勞動合同在醫療期內到期的,企業是不能終止勞動合同的,必須順延到員工的法定醫療期滿之日才能終止。

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假如因勞動合同的順延,導致員工的連續工齡達到十年的,這時候,如果員工想要與企業續簽勞動合同的,企業也不能終止勞動合同,而且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需要與員工續簽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患病員工的法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向員工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但是,如何認定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呢?在實務中,企業一般會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是,在患病員工的醫療期滿後,如果該員工的病患仍然未能痊癒,致使其需要繼續治療的,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員工上班,如果員工向公司出具需要繼續治療的病假單、住院證明或診斷書,要求繼續請假治療而無法上班的,有企業據此認為,該員工已無法從事原崗位工作,也就無從談起從事其他工作。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企業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依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按照第一種方式處理的,一旦發生糾紛時,企業存在着很大舉證困難。而按上述第二種方式處理,則可以更好的避免勞動爭議和糾紛。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這種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僅需要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還需要支付醫療補助費。

“醫療補助費”的依據是原勞動部1994年發佈實施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該辦法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解除勞動合同 篇3

編號:ND20xx-05

姓名:某某 性別:男 文化程度:大專 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400000

重慶某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甲方)與某某(乙)於 20xx年12月10日訂立了以下第

(1) 項勞動合同: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從20xx年12月10日起至20xx年12月9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

(3)以完成 / 工作為期限合同。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對該勞動合同按以下第 (6) 項辦理:

(1)因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勞動合同。

(2)因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第 / 項條件出現,終止勞動合同。

(3)因雙方約定由乙方完成的工作達到預定的標準,終止勞動合同。

(4)根據《勞動法》第 / 條 /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5)根據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第 / 條第 / 款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主動提出辭職,甲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重慶某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二0XX年九月一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住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鑑於乙方原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現因________原因,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共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

(1)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約定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還要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來確定,經濟補償金的確定標準及金額如下:。

(2)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如甲方的商業祕密尚未公開,且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保密費的標準及金額如下:。

(3)協助乙方辦理保險關係轉移、黨團關係接續等與勞動關係解除相關的一切手續。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如果之前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則仍應對原協議予以遵守;

(2)乙方不得為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返還所有權或使用權歸屬甲方的所有物品。

第三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相應義務的,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守約方可要求對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第四條、其他

從簽訂本協議起,甲乙雙方原勞動合同即行解除。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5

員工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內容必須是肯定的,不能出現:請領導批准、請予以考慮等要約性質的文字,否則決定權即交到用人單位處,由用人單位對要約進行承諾,其實此行為就依法演變為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過程了。

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因為這一時間的確定直接關係到解除預告期的起算時間,也關係到勞動者的工資等利益,所以必須採用慎重的方式來表達。

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法

1.尋找單位的違法行為,隨時向單位行使單方解除權

2.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況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__簽訂為期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20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20xx年xx月xx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或簽章):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7

甲方(原出租方):_____________

乙方(原承租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於***市***區***路***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年**月**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年**月**日提前終止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於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後的剩餘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 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三、乙方須於****年**月**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願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後,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__年__月 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 月__ 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8

爸爸因為身體原因休假了一段時間,康復後與之建立十年關係的單位便想要解除勞動合同,但沒有明説,想讓僱用人自己提出離職,請問這樣的情況如果離職的話用人單位應如何補償??請資深人士提供專業意見!

最佳答案

1、“想讓僱用人自己提出離職”:如果你父親能工作,只是***自己提出辭職的,不會再有補償了,因病解除勞動合同。

2、如果你爸不自己提出辭職:單位無權解除與你爸的合同,除非是:你爸不能再從事原工作,而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時,單位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在你爸能從事原工作單位卻不讓幹、或者是你爸雖然不能再從事原工作單位也沒有給安排新工作的:單位強行解除合同,就是違法解除合同。

3、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給你爸雙倍經濟補償金(本來工作十年的補償金是10個月工資,但違法解除合同時應給20個月工資),另外,如果單位解除合同沒有提前30天通知你爸的,還可以要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合同範本《因病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是:《勞動法》第26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用人單位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申訴人:農民合同制工人邱某某。

被訴人:某養雞總場。

案情

邱某於1986年4月被某養雞總場招收為農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限至1996年10月31日屆滿。邱某於1997年3月份因患腰椎間盤突出症,休病假超過 3個月。按該場規定,休病假超過3個月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場方於7月份解除了勞動合同。8月份場方又通知邱某上班,上班按臨時工對待,不籤合同。邱某上了幾天班後,因病不能勝任工作,自動離崗。場方稱,邱某是違紀,不能發給補償金。邱某不服到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訴。

分析意見

邱某與養雞總廠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期10年,即從1986年3月起,至1996年10月31日。邱某患病是1996年3月,被解除勞動合同時間正是勞動合同期內。按照勞部發[1994]481號文的精神,邱某要求養雞總場發給補償金是合法的,仲裁委予以支持。

仲裁結果

養雞總場故意製造理由,不發邱某補償金是違背勞動法的。因邱某確是因病於1996年7月份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按規定,應及時發給補償金。但養雞總場於8月份又通知邱某上班按臨時工對待,又不籤勞動合同。邱某因病未愈,上了幾天班就自動離崗了。該場抓住邱某自動離崗問題不發給補償金。

仲裁委員會多次到養雞總場找有關負責人宣講有關勞動法規,使其充分認識到勞動法的權威性。並指明不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會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在此基礎上,仲裁委員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協議:

1.依照國務院1991年第87號令的第十七條規定,按邱某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本人1個月標準工資。邱某在本企業工作10年,本人標準工資260元,應發給邱某補償金2600元整。限仲裁調解書生效之起,15日內付清;

2.仲裁處理費200元,雙方各付100元。

解除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上文述及的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訂立本《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簡稱“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的條款如下:

1。 雙方同意,自勞動合同屆滿日_____年9月30日起,甲方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之間基於勞動關係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的最後工作日為_____年09月30日。乙方應不遲於最後工作日將屬於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種財產返還甲方並辦妥甲方公司規定的正式離職手續。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相當於乙方_____個月的月工資收入,合計人民幣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條規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款項,同時自_____年10月1日起甲方也無需繼續為乙方繳納任何保險費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條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並且交還所有屬於甲方的物品、財產及文件,甲方同意於_____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條的款項。因這些款項應支付的個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有扣繳的法定義務,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項時直接予以扣繳。

6。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至_____年09月30日終止,甲乙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已經結清,互無糾葛。

甲方 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 ( 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__________( 方)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法或勞動管理的有關規定),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規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11

關於與_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函

工會: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出現__________的行為,公司決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__條的規定和企業的規定,與______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

如工會認為有不妥之處,請工會在收到此函後日內提出相關意見。如果工會在_____日內沒有覆函,則視為工會同意公司的處理意見,公司將與_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

如有疑問,可聯繫: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收欄

本人(本單位)已經收到上述文件,並已知悉其內容。

簽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12

茲有我單位員工,自xx年x月起多次通知到崗上班未果,也未辦理任何手續,現已曠工,公司決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請於x天內到公司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手續,逾期我公司將按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特此公告。

  x有限公司(公章)

  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______

第一條因甲方自身________的原因,需要提前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一致,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由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第二條因為是甲方提出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

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元;

賠償金:__________元。

第三條甲、乙雙方在此確認:______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依法履行了各自的義務,並且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

第四條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乙方自願放棄其他訴求。

第五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司):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簽訂為期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______

1、自__年__月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年__月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14

XX有限公司於 年 月 日與 先生/女士簽訂了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至 年 月 日止。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現因您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以法定的最低就業年齡等基本錄用條件以及招用時規定的文化、技術、身體、品質等條件為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六條規定,《XX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第XX條和第XX條規定,以及原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條款。經公司管理層批准,依法與您解除原勞動合同。

按國家和XX市政府的勞動管理規定公司將支付您本月應得的工資。現特此通知 先生/女士,原勞動合同將於 年 月 日正式解除,請即日起與公司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並領取本月應得的工資,並於 年 月 日起, 先生/女士與XX有限公司完全脱離勞動關係。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人事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