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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勞動合同4篇

勞動合同 閲讀(1.59W)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4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品】勞動合同4篇

勞動合同 篇1

訂立合同書人: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週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 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簽約代表人: (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 (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 性別: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達到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第三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_________ 種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乙方相應待遇:

(一)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八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 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 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 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第九章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三十九條 以下文件或協議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籤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意義

為了規範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管理,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瞭解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依照勞動合同管理辦法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係。

第三條 管理職責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 負責管理存檔勞動合同;

(二) 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 依據本辦法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等手續;

(四) 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

(五) 建立管理台賬:

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係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

1. 勞動合同基本情況台帳(總帳);

2. 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台帳(個人明細帳);

3. 其他專項協議台帳。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 合同文本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自員工入職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 知情權

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瞭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瞭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説明。

第六條 合同期限

(一)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統一規定為三年,但根據崗位和任職資格的不同若遇特殊情況,可依照勞動者與公司協商結果進行調整合同期限。

(二)因新員工入職時間參差不齊,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也會有所不同,為了方便公司管理及後續的勞動合同續簽等問題,特做出以下安排:

1.1至6月份入職員工合同的終止日期為合同期限末年的6月30日;

2.7至12月份入職員工合同的終止日期為合同期限末年的12月31日。

第七條 試用期

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試用期勞動合同,一般情況為3個月。因新員工入職時間的不同,試用期合同的簽訂時間統一安排為:

(一) 10號(含)前入職員工的試用期時間截止到第三個月月底;

(二) 10號之後入職員工的試用期時間截止到第四個月月底。

但也可根據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相應縮短試用期時間。

第八條 保守祕密

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並簽訂《保密協議》。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生效履行

勞動合同自合同簽署之日起生效。公司自員工入職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合同變更

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一) 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

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

(二) 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

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三) 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

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因員工過失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並送達本人。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或有其他約定(公司和員工在一定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的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終止。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勞動合同終止協議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間。

第十三條 合同續訂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三十天內(將《勞動合續訂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

根據員工原有合同截止日期,於每年的6月份及12月份進行勞動合同續簽工作。 第十四條 特殊情況處理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在應當對員工採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能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況結束。

第四章 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經濟補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予經濟補償:

(一)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二) 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公司提出並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五) 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併、分立等),致原合

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

第十六條 補償標準

(一) 給付標準。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以及工資報酬低於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 計算標準。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超過半年者按1年計算,工作不滿半年者補償半個月工資的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第十七條 法律責任

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勞動爭議

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條 管理辦法

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辦法,並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辦法來規範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其他

(一) 本辦法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相牴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

(二) 所有員工,都要熟悉瞭解本辦法,全面正確地實施本辦法,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

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

(三)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

地址:____

性質: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民族:____

文化程度:____

籍貫:____

現住址: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及××民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年。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願意接受並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在崗位,為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元。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實行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2)____

(4)____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癒的再延長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擔%。病假工資為

(3)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於本人實得工資三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醫療期為月(年),期滿未治癒的延長月。

(2)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為全薪。

(3)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

(4)因工死亡的,甲方應付給喪葬費元,直系親屬撫卹費元,其他費用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天;婚假天,喪假

天,女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實得工資一個月的金額。生活補助費、失業補償費最高均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實得工資。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份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由於本條第2款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問題:

2.甲方應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而富餘職工時,以及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間,以及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臨時調動,期限為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個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元;賠償金元至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或當地沒有調解組織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乙方:簽章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鑑證人:簽章鑑證機關: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