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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費用報銷管理制度7篇

財務管理 閲讀(2.2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財務》費用報銷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財務》費用報銷管理制度7篇

《財務》費用報銷管理制度1

一、現金只能支付公司員工的各種勞動報酬、勞保、福利、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等。採購材料、辦公用品、低耗品等使用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要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未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報銷時須提供現金支付憑證(收款收據、微信支付寶等轉賬記錄)。(特殊情況由總經理審批)。

二、所有的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開出收據的存根應與應入賬的收據聯按編號逐張核對金額,確保收入全部入賬。現金支付應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並執行票據報銷及審批程序,做到賬款分管。

三、臨時性小額現金支出,實行先墊支後報銷原則(除出差外)。經常性的.大額現金支出由經辦人填制領款單,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可領取備用金。

四、領取備用金的人員,年底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年度領款更換手續。因公出差,應合理估算出差費用,填制領款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可從出納處領取暫借款。已安排備用金的人員,不得再預支差旅費。如前一次借款不清的,不準再向公司借款。

五、控制現金的庫存限額,一般以3-5天的日常零星支出為限,超過限額的出納員應及時送存銀行,每日業務終了前,出納人員應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一、本制度從二0二0年一月一日起執行,執行以後公司如有新的規定另行通知。

《財務》費用報銷管理制度2

一、報銷原始憑證必須是印有税務監製章的.合法有效憑證,取得的合法有效憑證應該寫明公司全稱,內容必須完整,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書寫清晰正確,各種收款收據(除財政局印發的非營利性單位收款收據外)一律不予報銷。費用報銷單必須用藍、黑水筆書寫,用膠水粘貼附件,不得使訂書針、大頭釘、回形針串別。不符合規定的,財務部門作退回處理。

二、經手人按要求粘貼好各種報銷票據(除增值税發票不要粘貼外)後,準確填寫報銷金額(填上大小寫金額),註明票據張數,做到清晰無誤,不得塗改。

三、經手人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查單據所載內容是否屬實,並簽字確認。

四、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財務負責人按公司相關規定對各種報銷票據進行審核,審核其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對不符合規定的報銷票據,應予退回。

五、在財務部負責人審核簽字後,由總經理(或授權副總)簽字批准。

七、報銷時間為每週一次,每月截止時間為每月28日(逢節假日、雙休日提前)。每月29日至月底為財務對賬時間,期間不再辦理報銷業務(特殊情況除外)。具體時間節點為:星期三之前報銷憑證提交到財務部,星期三財務部審核報銷憑證,經總經理或授權副總批准簽字,星期四財務部報銷付款給各報銷人。

八、如總經理不在情況下,又有特殊情況急於報銷,授權副總和財務負責人確認情況下,先給予報銷,待總經理回來後給予補籤。

《財務》費用報銷管理制度3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通信暢通,業務正常運行,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失誤,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人力資源部是手機管理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各部門手機、手機卡發放、監督檢查、維護、回收等管理。

第三條各單位/部門須設專職或兼職手機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部門手機管理工作。

第二節管理及使用規定

第四條凡公司正式職員均可申請手機與手機卡。

第五條公司銷售系統的手機、手機號與各銷售區域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定的非銷售系統崗位號碼與崗位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

第六條凡已申請公司手機號碼的人員進行業務聯繫時必須使用公司號碼。

第七條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之日起由個人保管,若丟失或損壞的應及時彙報人力資源部辦理,並由本人負責相關費用。

第八條如發現本人公司手機、手機卡私自交於他人使用,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九條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在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機,並設置呼叫轉接,同時通知公司。

第十條如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接通且影響工作者,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一條使用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人員,離職時需辦理公司手機、手機卡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本人照價賠償後方可辦理離職。

第十二條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使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如超出話費補貼標準,超出部分的費用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三條公司手機、手機卡相互綁定,不可機卡分離使用,如違規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四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五條凡違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罰單,每月進行統計提交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扣除話費補助。

第三節申請流程

第十六條公司各單位/部門如需申請公司手機、手機卡的,於每月25日前統一進行申請後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四節手機話費補貼

第十七條話費補貼為每人200元/月。

第十八條各單位/部門所有公司手機的話費補貼由本單位/部門承擔。

財務費用報銷管理制度4

為了使各項財務支出有章可循,各級人員對各種開支的審批及權限心中有數,同時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並做到各項收支嚴格遵循財務制度,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費用支出的前提及審批權限

1、費用支出的前提是該費用必須是實際支出並列入預算,對未列入預算的費用,由公司總經理提出調整預算,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2、費用審批權限:一般費用20xx元以下,部門負責人審批;20xx元以上由部門負責人提出建議,總經理審批;業務費1000元以下部門負責人審批,1000元以上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購置、員工出國考察、進修學習等費用在一萬元以上由董事會研究審批。

4、為加強預算控制,同時保證費用支出及報銷單據的合法性,公司的各種報銷單據需經財務部經理審核,並簽字。未經財務部經理審核、簽字的單據,不得報銷。

5、公司下屬各控股公司的'各種費用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

二、各種費用列支規定

1、普通辦公用品根據本公司一個月需要量購入,由經手人和驗收人簽字後報批。

2、大宗辦公用品、生產資料,必須簽訂,方可購置。為減少資金佔用,在可能情況下力爭零庫存。

3、差旅費報銷,按<浙江華匯建築設計諮詢有限公司差旅費報銷辦法>執行。

4、計劃生育等費用,由計生員籤具意見後再報批。

5、各部門需訂報刊、雜誌,先報綜合部平衡,經總經理同意後,由綜合部統一辦理。

6、資料檔案室購置資料情報書籍,年初需列出購置預算,報技術發展部審定,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7、職工所購業務書籍,應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到資料室登記,並辦理借閲手續後,方可報銷,職工離開本單位必須交還所借書籍。

8、職工因工作需要配置的低值易耗品(如計算器、繪圖儀、裝訂機等)由綜合部統一購置,在財務部辦理登記手續,再報批,職工離開本單位必須交還所領工具。

9、職工參加各種培訓學習班及職稱職務考試,事先應徵得所在部門及公司的同意,在成績合格後,其費用方可報銷。

10、職工按規定報銷的書報費,只能報銷業務書籍,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11、通訊費報銷按<浙江華匯建築設計諮詢有限公司通訊費用報銷辦法>執行。

12、各部門使用臨時工,每月報綜合部,由綜合部報市人事局,市就業管理局批准後再用工。各部門應嚴格控制臨時工數量,儘量節約費用。

三、各種費用報批程序:

各種費用報銷需填寫<浙江華匯費用報銷單>,有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基層費用承擔部門負責人同意(證明),財務部經理審核,預算部門負責人審批(20xx元以內)或總經理審批(20xx元以上)簽字。

四、為簡化手續下列費用在正常開支範圍內無須報批,但當費用開支異常時必須向總經理彙報。

1、各種應交税金(不包括印花税、車輛使用税);

2、各月發放工資;

3、各月應交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等;

4、向金融機構辦理結算業務時發生的郵電、手續費、貸款息。

五、其他需要説明的問題

1、以上各種報銷發票,必須為國家統一發票,經營性收款收據一律不能報銷入賬。

2、發票上抬頭必須和報銷單位一致,否則不能報銷。

3、各種開支必須符合國家財税法規,報銷時經辦人員應儘可能註明用途。

4、超過現金結算限額(1000元)的費用,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要使用現金必須由使用人提出申請,財務部經理同意後方可支付,對數額較大應提請總經理審批。

5、對各種報銷單據,財務部必須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報銷規定的單據,財務應要求更換。無法更換的,財務可拒絕報銷。

6、自制報銷單據,由財務部統一設計格式,做到規範、整潔。

7、報銷單據一般不得塗改,如有改動,外來發票應由對方單位加蓋公章,自制憑證應由經手人蓋章,否則不得報銷。

8、當年費用必須當年報銷,如:通訊費、核定的業務費、書報費、核定的汽車費等,當年不報銷視作自願放棄(12月份通訊費除外)。

9、對外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及內部職工與公司簽訂的各種協議需送財務部一份,作為財務收、付款依據,對無依據的支付款項,財務部應拒絕支付。

六、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執行。此前制訂的公司報銷制度同時廢止。

《財務》費用報銷管理制度4

經制度及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借支管理規定及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一、借支管理規定及借支流程

(一)、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按批准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7日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2、各項借款金額超過3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3、借款銷賬規定:借款銷帳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範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

4、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5、當月發生的費用開支必須在當月25日前完成報銷。

(二)、借款流程

1、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轉賬或現金、並簽字。

2、審批程序: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複核→總經理審批。

3、財務付款:借款人憑審批後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二、日常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低值易耗品及業務招待費、培訓費、資料費等。

(一)、費用報銷的規定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2、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4、報銷3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以便備款。

(二)、費用報銷的流程:報銷人整理報銷單據並填寫對應費用報銷單→須辦理申請或出入庫手續的應附批准後的`申請單或出入庫單→部門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門複核→總經理審批→到出納處報銷。

(三)、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辦法。

1、為了合理控制費用支出,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公司行政部集中購置、統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2、購置申請: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據需求及庫存情況按預算管理辦法編制購置預算,實際購置時填寫購置申請單報批。

3、費用歸集:財務部按月根據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門領用金額統計表,歸集核算各部門相關費用。庫存用品作為公共費用,按實際領用時分攤。

三、財務報表的報送時間及其他要求

1、正常情況下,會計必須在次月10日之前做好財務報表,並報送總經理。出納必須在次月5日之前做好出納報告單並送交會計審核。

2、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3、本制度須經董事長簽字後生效。

  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財務》費用報銷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籤後,報公司財務部門審核,並送公司總經理批准,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籤權限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籤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規定程度報批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回到後,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規定的時光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光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地點區分為1類區,2類區,港澳台地區三種,即:二類區:特區、上海、北京、廣州等地;一類區:除二類區以外的地區。

2.3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略)

2.4出差補助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深圳市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補貼)。

2.4.2長途出差補助標準:(元人天)

(略)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卧、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卧、硬卧、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乘坐軟卧僅限正職;其餘員工乘坐火車硬卧、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景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景,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如有特殊情景需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節儉歸已。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3.4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並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5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6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7員工出差回到後於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光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8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貼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9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4.員工探親路費的規定員工探親費不予報銷,採取補貼包乾的辦法執行。補貼標準詳見《員工春節探親休假管理規定》。

5.財務部門要加強對備用金和預付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5.1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資料填寫齊全,完整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

5.2公司預付款項,必須根據合同或協議辦理付款申請單,經財務審核並報總經理審籤後辦理付款;付款手續不齊備的,會計不得編制付款憑證,也不得付款。

5.3備用金和預付款的使用,必須依照下列規定:

5.3.1具有規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額;

5.3.2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報銷;用現金或支票進行零星採購的七天內報銷;經過銀行匯款進行預付款的二十天內報銷。

5.3.3以上各項支出,原則上前款不清,後款不借。

5.3.4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貼合開支標準的支出,財務不予報銷。

5.3.5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光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佔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佔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6.原始憑證的審核各項報銷的原始憑證,經各部門經理審籤後,報財務審查其合法性並送公司總經理批准。

7.原始憑證應具備的資料:

7.1憑證名稱;

7.2填制憑證的日期;

7.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

7.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

7.5理解憑證的單位名稱;

7.6經濟業務的資料;

7.7數量、單價和金額;

7.8發票、收據必須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8.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8.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8.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後,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並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籤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並在憑證上籤章。

8.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並有付款的依據。

8.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8.5預付性匯款,由經辦人填制付款申請單,作為原始憑證,不得以匯款回單代替。

8.6屬於現金髮放性質的原始憑證,原則上應由本人領取簽名。有委託他人代領的,由代領人簽名;由一人代領多人的,須逐個簽章,不得通欄劃大括號籤一個章。

8.7自制原始憑證應設計科學、格式規範、計算清楚。如計提折舊、職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稱、計提基數、提取率、提取額等。分配工資及費用時,要列分配標準、分配率、分配額。

8.8凡憑證資料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資料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9.記賬憑證的資料及填制要求:

9.1憑證日期:一般應按實際受理經濟業務的日期填列。

9.2憑證編號:應按月編制自然數列順序。

9.3憑證摘要:應簡明扼要,真實反映經濟業務的資料,不得含混不清,過於簡略。

9.4會計科目:應按有關規定設置。

9.5憑證金額:必須與原始憑證相符。

9.6所附原始憑證張數,要與原始憑證相符。

9.7有關人員的簽名或蓋章:出納、會計、交款人必須在相關會計憑證上簽名或蓋章。

9.8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時,必須附有資料完備的原始憑證。

10.本制度所指的由總經理批准的事項,如因總經理出差期間,均由董事長審批。

1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12.本制度從x年x月x日之日起執行。

《財務》費用報銷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籤後,報公司財務部門審核,並送公司總經理批准,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籤權限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籤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借款單”,並註明借款事由及行程,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技術部:住宿費80元/2人/天;100元/3人/天。

2.4出差補助標準

外出員工每人每日補貼20元,6、7、8、9四個月份每人每天補貼30元;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客户吃飯,事先與公司聯繫後,給予30元/人的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卧、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卧、硬卧、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乘坐軟卧僅限正職;其餘員工乘坐火車硬卧、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出租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並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4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5長途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6員工出差返回後於一週內報銷,報銷時間為每週一及每五,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7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8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公

《財務》費用報銷管理制度7

為加強公司對費用的管理和控制,使日常開支的各種費用納入即定軌道,使各項開支合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費用預算制度

1、董事長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提出公司一定時期的總目標,並下達各機構指標;

2、各機構自行根據下達的指標編制本機構預算(含資金預算、成本預算、管理費用預算),編制的預算應在以收定支的前提下做到可控、符合實際、全面完整;

3、預算指標報財務總監、董事長,董事長召集有關人員討論通過或駁回修改;

4、批准後的預算下達給各機構執行;

5、各機構應於次月5日之前將上月預算的執行情況報財務總監、董事長;

6、根據公司資金的實際情況,適時修改預算,以便更好的控制資金,避免公司陷入窘困;

7、財務部門核算、監督各項目預算執行情況,避免不必要的超支給公司帶來不利影響。

二、費用報銷的基本程序

1、每項經濟活動發生後的三天內,由經辦人將發票與單據分類進行粘貼,填制報銷單;

2、單據交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對費用的發生給予證明後交各機構負責人審批;

3、交財務部主管審核(審核重點:①預付及應付款項應與合同相核對,看是否與合同相一致。②該項費用是否在預算範圍之內,是否超支。③有關金額是否計算正確。),如經審核費用在預算範圍之內且無超支,可以批准報銷付款。(各機構負責人發生的費用必須報財務總監審查簽字);

4、單次金額超過限額(bbb超過150000元、ccc公司超過1000000元、ddd超過60000元、採購單次金額超過1500000元)交財務總監審查簽字後方可報銷;

5、單次金額超過限額(bbb超過300000元、ccc公司超過20xx000元、ddd超過100000元、採購單次金額超過20xx000元)經財務總監審核後交董事長審查簽字後方可報銷;

6、凡現金支付超過100000元、轉賬支付超過1500000元的`事項,必須經財務總監審核後交董事長簽字後方可報銷;

7、預算外的開支經財務總監審核後交董事長審查簽字後方可報銷;

8、有規律性報銷如税金、養路費、車輛保險費等國家明文規定的開支,經各機構負責人審批後,財務部門可受理。有明確制度規定的報銷如業務招待費、差旅費、通訊費參照附件執行;工資性支出應報財務總監審批後,財務可受理;

9、費用報銷必須是誰發生誰報銷,嚴禁代報,對發生的代報費用財務部門應拒絕辦理;

10、費用報銷中報銷人、審批人應堅持分權原則,對報銷人、審批人為同一人簽字的費用財務部門應拒絕報銷。

三、財務部門的職責和權利

1、財務有權拒絕報銷任何不真實的原始單據;

2、財務人員應根據國家的制度和公司的規定,以及合同、協議、董事長批示的報告進行審核,對手續不完整的要求給予補充完整,對不合規的報銷憑證予以拒絕並退還報銷人;

3、財務每月應彙總各機構費用明細、費用開支實際情況明細表報董事長、財務總監、各機構負責人審閲;

4、對各項報銷憑證,財務總監可再次審查,對可疑經濟業務提出質詢,拒絕不合理、不合規、不合法的報銷憑證;

5、出納應對已按規定程序審批的報銷憑證,進行最後一次全面的把關和審核,對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憑證應予以拒絕;

6、對各機構的正常性開支實行財務主管負責制,財務人員必須做到一週內處理,不得無故拖延各機構的票據報銷,否則給予公開批評和罰款;

7、財務部將定期對各公司費用情況進行審查,對錯報費用進行糾正,並分別向董事長、總公司總經理、各機構負責人提交相關報告。

四、單筆支付金額

在150000元以上(含150000元),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門,以便提前做好資金的籌集和準備。

五、本制度附件與本制度具同等效力。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解釋權由財務部執行,修改權由財務部修訂後報董事長審批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