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家餐廳上班 當收銀員 因為之前提出辭職 主管沒答應 還以不發工資來威脅 不讓我走,現在又把發工資的時間拖到22號 等於壓了差不多一個月的工資,可是我現在就要走,回家過年,我想拿2800元營業額直接走人(總的`工資2800元),請問這麼做會犯法嗎 違反的是什麼法,如果老闆報警,我會被抓嗎(雖然我知道這麼做不對,但是老闆實在太壞了、我才出此下冊 我猶豫了很久 終於狠下心來這麼做了 求幫助啊)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