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於××年×月×日入職本公司,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事情的內容),起未經請假就離開,至今未回崗,公司無法瞭解你目前的狀態。
根據公司相關制度,你的行為已視同為曠工,曠工X日按自動離職處理,因此,視你自××年×月×日起與本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部門
××年×月×日
篇二:解除勞動關係通知單xxx:
你於x年x月x日入職本公司,從x年x月x日起再無出勤記錄,公司無法瞭解你目前的狀態。
根據公司相關制度,你的'行為已視同曠工,曠工X日按離職處理。因此,視你自x年x月x日起與本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現通知你在X年X月X日前於工作日到公司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出現任何問題與本公司無關,一切後果自負。
特此通知!
XX公司人力資源部門
X年X月X日
篇三:曠工離職通知函XXX:
你於20XX年XX月XX日離開本公司,至今已兩月有餘,但一直未辦理任何手續,此後公司多次聯繫你請你辦理離職手續未果,根據你留給本公司的聯繫地址,特發本通知函,請在接到通知起一週內來公司辦理離職手續,若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將按本公司的《考勤與休假管理條例》處理。
特此函告!
XXX公司人力資源部
20XX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