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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徵退税銜接的現狀及思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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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税辦法的全面實施和對外貿企業不退税貨物視同內銷徵税等政策的出台,加強徵退税銜接已成為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當務之急。近年來,根據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__市出口退税工作實際,認真組織調研,查找不足,我們就推進徵退税銜接進行了積極的探索。

促進徵退税銜接的現狀及思考報告

  一、徵、退税管理現狀及其存在不足

在 “先徵後退”方式下,徵歸徵,退歸退,徵退歸屬兩條線。在實際操作中,徵税部門和退税部門往往各管一塊,而且多年以來,出口退税工作一直由省轄市國税局直接負責管理,約定俗成地造成徵税機關管理內銷、退税機關管理外銷的模式,容易形成管理漏洞。20__年初,我市在徵退税銜接方面做了初步的嘗試,逐步將原集中管理模式下的職能下放到管理部門,對各縣(市、區)生產企業出口退税審核審批權限全面下放,對市直的生產企業也將人工審核環節、疑點調查環節下放至市直管理分局。具體到各縣(市、區)又有兩種管理模式:一種是由税政科接受申報→人工審核→微機對審→科長複核→領導審批→辦理退調庫;另一種是由各基層分局接受申報→人工審核→税政科微機對審→科長複核→領導審批→辦理退調庫。

在以上兩種模式下,對出口企業退税業務實行集中管理,有利於各項政策的掌握和執行,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由縣(市)局税政科負責轄區內生產型出口企業認定、徵免税申報管理、單證辦理、疑點處理、退免税審批、退調庫辦理,即出口退税具體事務由原省轄市局集中管理變為縣(市)局集中管理。實行縣市局集中管理,並未形成全面有效的徵退税管理合力,仍然存在以下不足:

1、工作量大,客觀上束縛了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以__市為例,20__年,全市有出口退税登記企業402户,辦理出口退税4.22億元,專職人員11人;截至20__年底,全市已有出口退税認定企業1343户,增長2.34倍,辦理出口退税24.2億元,增長4.73倍,專職人員19人,僅增長72.7%。隨着出口企業的户數增多,出口退税審核審批的工作量不斷加大,大量的單證、發票審核工作佔用了審核人員的主要工作時間,而對一些深層次的、動態的退税管理信息卻限於時間、精力不能全面瞭解和掌握,致使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疲於應付,審核人員對退税的審核主要就單審單,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不夠熟悉,對企業的出口增長情況、貨源變動情況以及生產能力的分析,還有出口價格的變動情況、企業實際税負等信息瞭解都遠遠不夠,甚至對有的新發生出口業務的企業還從未實地查看過,大大增加了出口退税管理風險。

2、基層税務幹部出口退税業務不精,主動性還不夠。因為出口退税專業性強,工作量大,操作程序複雜,基層的大多數同志以前接觸較少,因而對徵退税銜接工作的認識還不足,對出口業務重視不夠,缺少必須的管理和嚴格的審核,客觀上還存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造成徵、管、查脱節,存在徵管漏洞。

3、徵税和退税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換不暢。目前應用的税收徵管軟件與出口退税管理軟件之間沒有一個統一的平台,客觀上造成信息交換渠道不通暢,管理部門無法利用退税部門的信息,退税部門也不清楚管理部門日常管理中的異常信息,導致對企業税務管理不協調,徵、退税管理不聯動,管理信息利用效率很低。

4、徵退税銜接的具體內容、環節有待進一步細化。工作流程還不科學,仍未形成完整的工作鏈條,尚未明確徵退税管理各環節、各崗位的具體職責;税收管理員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承擔的具體事項不夠明確,徵、退一體化、“一崗兩責”的雙向功能角色未到位。

  二、我市加強徵退税銜接的具體做法

今年以來,我市緊緊圍繞精細化、科學化管理這一條主線,加強出口貨物退(免)税基礎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效能。年初,我市在一個縣(市)局開展了試點,為進一步加強徵退税銜接做出了積極的探索,從實踐中摸索經驗,在工作中解決問題。

1、加強領導,紮實推進徵退税銜接試點工作。今年年初,我市就將徵退税銜接、徵退税聯合評估作為市局的兩項重點工作,分管局長及進出口處領導多次到基層實地調研摸底,深入瞭解出口企業類型、行業結構及當前出口退税工作出現的問題,督促試點單位紮實推進徵退税銜接試點工作,切實做到“便於操作、真正銜接”。

2、以屬地管理為原則完善出口退税管理模式,強化徵退税銜接。為確保徵退税銜接管理模式的落實到位,結合實際徵管模式、退税程序等,從制度建設着手,明確出口企業基礎管理是税務責任區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責,優化徵退税銜接的具體流程,建立了一系列相關管理制度,依託責任區,由責任區管理員負責轄區內出口企業的出口退(免)税申報資料受理、人工審核、疑點調查、退税評估、日常管理等。

3、圍繞税源管理聯動機制,整合職能配置,優化數據應用。將出口退税納入管理員制度,管理員通過靜態管理與退税評估、實地調查等動態管理相結合,及時發現管理隱患,針對薄弱環節加強管理,將打擊和防範騙税的管理觸角延伸至徵税一線,有效改變目前出口退税“重審核、輕管理”的現狀,實現對出口企業直接有效的管理。

4、健全崗責體系,合理設置流程,保證徵退税管理高效運行。加強與流轉税、所得税、徵管等部門的協作,明確各部門在各銜接環節中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實現徵退税信息的交換,建立徵、退税日常協同管理機制,結合税收管理員制度的深入實施,明確、細化税收管理員在徵退税銜接中的具體內容,實現徵退税銜接在税收管理第一線的貫徹落實。

5、加強溝通聯繫,實現徵退税信息資源共享。為解決目前出口退税“重審核、輕管理”與人力資源相對不足的矛盾,充分運用防偽税控系統、徵管信息系統和出口退税信息系統的現有功能,對出口企業相關涉税信息實行“一户式”管理,切實加強徵退税信息的雙向傳輸與共享,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效能,基本實現了出口企業基礎信息(税務登記、退税認定)、發票信息、免税申報信息、退税審核審批數據、出口退調庫情況等信息的“一户”式查詢,有效促進了徵退税部門間的協作配合、信息共享。

通過推行徵退税銜接,既發揮了出口退税部門專業化管理的特長,又發揮了基層一線徵管部門熟悉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優勢,實現了徵税管理和退税管理的良性互動,形成了齊抓共管的管理合力,從退(免)税認定管理到申報審核、疑點處理等環節的配合,規範了出口企業有關納税和退(免)税數據在徵、退税部門之間的傳遞和反饋,促進了退(免)税管理更好地融合到日常徵管活動中;另一方面,通過徵退税信息共享、日常管理的結合、納税評估和退税評估的結合,堵塞了因徵退分離存在的管理漏洞,進一步提高了整個税收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三、進一步完善徵退税銜接的幾點認識

我們感到要真正做到徵退

税銜接,對出口退税工作做到“無縫隙”管理,還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充分應用現有的信息數據平台,建立綜合徵管系統、防偽税控系統、出口退税系統三大主體應用系統間的功能銜接和跨系統的數據訪問,消除重複操作,實現關鍵環節的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換,加強徵退税數據之間的銜接,並逐步形成協同運作的税務信息化應用格局。

2、加強部門協作,明確各部門在各銜接環節中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實現徵退税信息的交換,建立徵、退税日常協同管理的機制。正確處理專業管理和綜合管理的關係,將出口退税工作由退税部門單獨管理轉向徵退税部門共同管理,注重加強出口退税工作與日常徵管工作、與税收管理員制度的結合,實施税收綜合管理。

3、出口退税管理的一些基礎性工作前移後,承擔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任務的基層分局內設機構職責應相應調整、充實或完善。對徵退税銜接的具體內容、環節進一步細化。認真查找徵退税銜接的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研究解決方案和措施,明確徵、退税銜接的具體工作流程。

4、要研究分析税收管理員平台的業務功能設置,開發徵退税銜接工作流,規範流程操作,科學界定税收管理員在税源管理中的崗位職責,將出口退税基礎管理和核查分解納入税收管理員的職責範圍,明確、細化税收管理員在徵退税銜接中的具體內容,充分發揮税收管理員掌握企業動態生產經營情況的優勢,同時加強考核和責任追究,實現徵退税銜接在税收管理第一線的貫徹落實。

5、應把審核管理環節的着力點放在對出口退税的評估分析上,加強對出口企業徵退税真實性的評估。通過評估分析與責任區管理的有機結合,有效解決徵退税信息不對稱的矛盾,同時加強出口退税核覆查工作,形成税政科、基層分局和稽查聯動的核查網絡。

總之,無論採用何種管理模式,關鍵是看管理的本質內涵和實際效果。在高度共享的信息化水平下,雖然徵退税管理的業務點是分散的,但通過統一的信息平台,將專業化的管理內容與系統結合,又通過網絡實時與各業務點相連,權責分離,又緊密結合,環環相扣,又相互制約。同時抓住依法治税這一中心,以點帶面,充分發揮退税部門的宏觀指導功能。正如徵管模式中,無論徵、管、查是內分離還是外分離,只要能達到《徵管法》所要求的監督制約作用,提高徵管質量與效率,就是好的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