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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資訊會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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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就是一年一度的會考了,對於今年煙台芝罘區6200餘名國中畢業生和家長來説,準確地瞭解招生政策,理性地選擇高中志願,不僅是保證孩子有學上、上好學的前提,更是孩子未來一生髮展的基礎。那麼,今年芝罘區會考的招生政策與去年相比有什麼變化呢?昨日,記者針對考生和家長關心的一系列問題採訪了芝罘區教體局相關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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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統招生計劃將提高10%

芝罘區教體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最新規定,20xx年,芝罘區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統招生、學校自主招生和擇校生三類。各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數為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80%,自主招生數為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1%,擇校生數為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9%。上述三類招生必須按照統招生、自主招生、擇校生的順序依次完成。未經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超計劃招生,也不得跨縣市區招生。招生結束後,普通高中的班額控制在56人以內。

據瞭解,今年普通高中的招生比例與去年相比有了變化。20xx年芝罘區普通公辦高中招生比例中,統招生數為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70%,自主招生數為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3.3%,擇校生數為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6.7%,與去年相比,今年會考的統招錄取率將提高10%,這對於廣大考生以及學生家長來説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今年我們繼續把普通高中統招招生計劃的85%用於指標生分配。指標分配原則上是以國中畢業生合格人數和對國中學校教育工作的評估結果為依據,將分配指標落實到各國中。該負責人介紹説,為方便考生,芝罘區今年仍然實行網上填報志願和網上查詢成績。考生可憑五位考試編號登錄煙台市芝罘區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和成績查詢系統進行志願填報與成績查詢。考生志願填報安排在考試結束後進行。志願設置一個報考志願和一個調劑志願,錄取時,以報考志願為主,調劑志願為輔。考生應自願填報志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誘導、阻礙學生自主選擇報考志願。考生填報志願時應綜合考慮到自身學業考試成績在學校和全區中的位置、家庭住址、家庭經濟條件以及希望選擇的高中等因素後,慎重填報志願,志願填寫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一經被所報學校正式錄取,即成為該錄取學校的正式學生,同時建立高中學籍,該生將自動失去自主招生與擇校生的錄取資格。外地户口的在讀學生在能夠保證在芝罘區讀完高中且參加大學聯考的前提下(入學時要與高中學校簽訂協議),可報考煙台四中、煙台十四中、三中分校、青華中學、雙語實驗學校和培英學校(報考青華中學的學生必須是山東省內户籍)。

芝罘區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分四部分

芝罘區教體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普通高中新生的錄取分為指標生錄取、統招錄取、自主招生錄取及擇校生錄取四部分。

錄取程序為:首先根據20xx年國中辦學水平督導評估成績和各校應屆學生數計算出各國中學校的指標生分配名額。然後,按招生計劃的80%確定各高中的招生名額,再按各高中招生名額的85%確定各高中指標生招生名額;按各高中招生名額的15%確定各高中統招生的招生名額;按招生計劃的11%確定各高中的自主招生名額;按招生計劃的9%確定各高中的擇校生招生名額。

隨後,按指標生招生名額總數的1.2倍由高分向低分劃定指標生最低錄取資格線,凡在高中指標生最低錄取資格線以上的按照指標生分配名額以各國中學校學生的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錄取資格。按各高中指標生的招生名額,在錄取資格範圍內按學生志願以考試成績為依據順次錄取。

最後,在未被錄取的考生中按成績和志願進行指標生剩餘名額和統招生的錄取。

芝罘區教體局要求,各高中要按《芝罘區20xx年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實施辦法》確定自主招生資格,並在學生所在國中進行公示。

近年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一直是廣大市民關注的焦點。芝罘區教體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是深化高中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擴大普通高中辦學自主權、促進學校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它改變以往單純以學業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的選拔錄取方式,是建立高中招生多元化錄取方式的重要探索。有利於提高普通高中辦學積極性,促進普通高中在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落實課程方案的同時辦出特色。

據介紹,今年芝罘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均要實施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比例為當年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1%。芝罘區教體局要求學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校的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自主招生錄取方案和實施辦法。領導小組成員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名單由學校研究確定,並在學校內進行公示後,報區教體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放在統招生錄取結束後進行。按自主招生計劃學生數的1.1倍,在各高中的統一錄取分數線下30分以內,優先按成績和考生的報考志願,在基礎素養評價結果是等級為A或者B、且標誌性成果翔實豐富的考生範圍內確定資格考生。錄取名單確定後,在所在國中學校進行公示,時間為一週,公示無異議後,報區教體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