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3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新《辦法》共5章37條,主要對以下內容作了調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3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新《辦法》共5章37條,主要對以下內容作了調整:
一是明確了會計從業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
二是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免試規定。
三是簡化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領取和調轉登記程序。
四是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註冊登記制度。
五是引入了學分制繼續教育管理模式。
六是簡化了持證人員信息變更手續。
七是增加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毀損補發的規定。
八是建立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定期換證制度。
九是對在能力上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會計從業資格要求,但因客觀原因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目前仍在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如何取得證書作了規定。
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12月5日財政部部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公佈,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