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範文城>行業範本>投資>

【精華】投資協議書範文錦集7篇

投資 閲讀(2.5W)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投資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投資協議書範文錦集7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的原則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柳河縣鼓勵投資若干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設項目

二、建設地點

三、投資規模

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投資x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萬元(待投產後由縣招商引資考評工作辦公室核定)。

四、建設起止時間

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完成固定資產投入x萬元,x年x月x日投入生產。

五、乙方享有的優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乙方項目建設用地畝。具體享受政策按《規定》有關政策執行。

(二)財政税收政策

1、乙方享受目前國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税收優惠政策。對購進機器設備所含增值税進行抵扣;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率和縮短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提高計税工資税前扣除標準。

2、從企業納税年度起5年內,企業前3年上繳所得税的40%和增值税的20%全部獎勵給投資企業,後2年所得税的20%和增值税的10%全部獎勵給投資企業,用於企業擴大再生產和技術改造。

(三)規費政策

1、新辦企業建設期間,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規定》有關政策執行。

2、新辦企業生產經營期間,對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參照重點企業扶持政策,實行“一個漏斗收費”政策。

(四)服務措施

1、甲方為乙方提供“一條龍”服務和“一站式”審批,全程跟蹤服務,協助乙方辦理證照手續。乙方負責出具相關要件,並承擔辦證費用。

2、對域外投資項目,由縣招商引資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出具確認文件,相關部門兑現優惠政策。

六、乙方責任

(一)乙方須在本協議確定期限內實施項目建設,並按期投入生產。

(二)乙方經營期限需在20xx年以上,經營期限內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改變土地用途,如有需要,須經甲方同意。

(三)本協議簽字後,乙方需向甲方交納萬元項目建設保證金。如項目出現停建、撤建或改變土地用途,甲方除收回土地使用權外,乙方的地上投入部分和項目建設保證金無償劃歸甲方所有。項目基礎建設結束後,保證金全部返還。

(四)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的統一規劃進行土建施工和建設。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印章)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印章)法人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投資協議書 篇2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

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投資協議書 篇3

投資人: 身份證:

現住址: 電 話: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依據現代企業制度及所有參與者的意願,為實現共同合作之願望 ,特制定本協議各條款;

二、本協議所有參與者系自願參加;

三、本協議為組建福建會館而制定。

四、本協議規定投資額度按福建會館章程相關條例執行;

五、籌集的資金打入福建會館的專用賬户內,公司成立後轉入新公司賬户;

六、所有投資人享有同等權利;

七、所有款項的用途及有關福建會館的投資事宜,對所有投資人公開並可隨時查詢;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本次投資即為福建會館的入股本金,投資人將獲得相應股份並享有其權利義務。

九、如本協議因故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清算條款進行清算。

十、本協議公佈後三日之內,將在福建會館招開投資人會議並舉行投資活動,選舉福建會館執行機構安排以後工作。其餘未盡事宜,由福建會館執行機構決定並報投資人全體會議備案;

十一、本協議規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執行機構人員不領取報酬;公司成立之後,由投資人全體會議或董事會決定;最新投資入股協議書

十二、執行機構主要工作有:

1、 製作福建會館項目商業計劃書;

2、 精心挑選合作的投資人;

3、 與投資人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4、 組織重點投資人到福建會館實地考察;

5、 協助與投資人的談判;

6、 負責起草相關投資協議、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董事會決議等。

7、 協助安排簽約儀式。

8、 對新公司的組織安排提供建議。

十三、本協議規定,原則上執行機構不能逾越本協議的要求,若在福建會館項目進行過程中,投資人或投資人提出了與本協議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執行機構不能自作主張,應徵求投資人全體大會之意見,待投資人全體大會有明確答覆後,再向投資方作出相應答覆。

十四、本協議規定,執行機構應每週就目標項目融資進展以書面向投資人全體大會進行彙報。

十五、本協議規定,如合同項目在執行過程中,隨着研究工作的深化,發現本項目或原定的內容、指標等確需撤銷或作必要調整、修改時,必須經投資人全體大會同意。如屬客觀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得項目不能履行時,須經投資人全體大會同意才能撤銷或修改,並提交相應報告。

十六、本協議規定,執行機構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撤消或終止本協議,公司正式成立之日,本協議自行終止;

十七、本協議經投資人簽字(或)蓋章並繳款後生效,一式兩份,投資人與福建會館執行機構各一份在簽訂正式公司章程時作為附件,該附件與正式投資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投資有風險,入股需慎重。

十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全體投資人商議解決。

投資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身份證複印件:

投資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籍貫:

乙方: 身份證號: 籍貫:

丙方: 身份證號: 籍貫:

丁方: 身份證號: 籍貫: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混凝土有限公司》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同意,以四方已註冊成立的 羅城縣翔翼混凝土有限責任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 萬元( 元) 佔出資總額的43%;乙方出資萬元( 元)佔出資總額的43%,丙方出資萬元( 元)佔出資總額的7%,丁方出資 萬元( 元)佔出資總額的7%;。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

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

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

投資協議書 篇5

投資合同

合同編號: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201 年 月 日於北京市簽訂。

甲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 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丁 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戊 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上丙、丁、戊方統稱為“原股東方”。

鑑於:

1. 甲方為於( )年( )月()日在 市( 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註冊設立,並有效存續至今的有限責任公司。截至()年( )月( )日,甲方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2. 丙方、丁方、戊方為甲方現有股東,其中,丙方出資 萬元,持有甲方 %股權,丁方出資萬元,持有甲方 %股權,戊方出資 萬元,持有甲方 %股權。 3.

有鑑於此,甲、乙、丙、丁、戊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願的原則,經過多次友好協商,就本次投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投資事項

1、 乙方以其募集資金 萬元人民幣,以增資方式對目標公司進行投資。

2、 各方確認,目標公司經資產評估後淨資產為 萬元人民幣,乙方以 萬元人民幣投資,持有目標公司 %股權。因此,該 萬元投資中, 萬元作為增資款項,其餘萬元記入目標公司資本公積金,在乙方增資手續辦理完畢後()工作日內,轉增為目標公司註冊資本。

3、 增資完成後,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為萬元,股東為丙、乙、丁、戊四方,各方對目標公司的出資額及持股比例為:

丙方出資 萬元,持股 %;

乙方出資 萬元,持股%;

丁方出資 萬元,持股 %;

戊方出資 萬元,持股 %。

4、 乙方投資期限為兩年,自本協議約定的投資資金匯入目標公司賬户之日起算。如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此投資期限可延長一年,各方應就投資期限延長事宜在原期限屆滿前簽署書面協議。

5、 本協議涉及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應由甲方在乙方實際增資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其他各方配合。

6、預期回報

6.1、甲方年支付給乙方的預期收益不低於投資金額的%。

6.2、第一年預期收益分配期限為 年 月日。

6.3、第二年預期收益分配期限為 年月日。

7、退出方式

乙方以股權交易的方式,溢價出讓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權。溢價回購股權,回購方案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二條 投資回報與退出

1、乙方向“ ”項目投資總計人民幣 元,共計佔總股份的 %。

2、甲方同意,乙方投資後每個投資年度結束前五個工作日內,股東會及董事會均應決議進行收益分配,且分配額度不低於乙方投資總額的%(即 元的 %, 元人民幣)。乙方享有優先分配權,在乙方獲得的分配額達到乙方投資總額的 %(即 元的 %,元人民幣)之前,原股東或甲方的其他股東不享有分配權。

3、乙方投資期限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丙方與乙方簽署購買乙方所持甲方%股權的股權轉讓協議,股權轉讓價格為乙方投資總額及投資總額的收益之和(收益率按 %減去投資期間乙方已通過甲方利潤分配方式取得的收益),即股權轉讓價格= 元+( 元× %)-乙方已取得的收益。

4、在每個投資年度結束時,甲方淨利潤率超過預期收益率,超出部分按 %的比率分配給乙方。

5、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由甲方、丙方辦理,其他各方配合。

第三條 投資收益保障

1、為保證乙方投資收益,原股東同意將其所持目標公司的股權質押給乙方,該股權質押協議應於乙方投資的正式投資協議或增資協議一同簽署,並在目標公司辦理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的同時,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2、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達成以下共識:在乙方資金正常到位的情況下,甲方承諾自年起,甲方連續兩年的淨利潤年增長率不低於 %;甲方連續兩年淨資產年增長率不低於 %,如若甲方未能全部達成上述財務指標增長率,則乙方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6款第7款溢價回購全部股份。

3、原股東同意,在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期限屆滿後,乙方與原股東丙方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如原股東未按時向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及其他相關費用(如有),則乙方有權依據股權質押實際債權。

4、在未達到預期收益前提下,原股東同意用個人財產承擔連帶保障責任,並辦理相關法律文件。

第四條 目標公司治理

1、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標公司增資後,由乙方向目標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和一名監事。

2、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標公司增資後,享有充分的知情權,乙方有權在任何時候對目標公司經營、治理、財務等有關資料進行審查。

3、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標公司增資後,以下事項須召開董事會進行表決後,方可實施,且就該等事項的表決,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決權:

(1) 目標公司對外支付超過( )萬元的款項;

(2) 目標公司資本變動;

(3) 目標公司業務計劃或財務預決算變動;

(4) 目標公司重大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改;

(5) 會計政策或會計師調整;

(6) 管理層及其待遇變動;

(7) 目標公司對借款或擔保;

(8) 應由董事會決策的其他重大事項。

4、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標公司增資後,乙方享有對目標公司的財務監督權。乙方有權隨時就其指定的目標公司的財務資料進行查詢並提出質疑,甲方應配合查詢並解答疑問。

5、 上述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決權的事項,如因乙方或乙方委派董事不知情的情況下實施,即為侵害了乙方知情權且違反了公司章程規定,在此情形下,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投資期限,按本協議約定退出投資,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受讓股權的義務。

6、 在辦理目標公司增資手續修改公司章程時,以上各方約定的委派董事監事、知情權、一票否決權、財務監督權等事項,應作為修改後的目標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之內容。

7、 乙方對目標公司增資款由甲方和乙方設立專管賬户共同進行資金監管保證資金用於本項目的

開發開發。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目標公司)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獲得增資款項。

(2) 甲方有權詢問乙方在募集資金上的工作進展,乙方須在三日內做出相應答覆。

(3) 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修改公司章程,辦理或配合辦理所有關於增資、股權質押、股權轉讓等工商登記的相關手續。

(4) 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要求時,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一切資料,並保證該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實現乙方知情權、公司治理權及財務監督權,並就乙方質疑做出合理答覆。

(5) 甲方需保證提供給乙方的目標公司項目資料與實地情況一致。

(6) 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規定的工作程序進行配合。

(7) 除本協議約定外,甲方其他重大變動,如法人代表、地址等變更,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乙方(投資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有在投資前查詢、核實、評估甲方企業資產、信用、賬目的權利。

(2) 乙方有權對目標公司項目進行實地考察,指定專業機構進行企業評級或資產評估。

(3) 乙方有權制訂和修改投資方案。

(4) 乙方有權制定目標公司項目的投資建議與投資實施計劃。

(5) 乙方有權組織重點資金方到項目方實地考察。

(6)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主體登記資料應為真實、合法。

(7) 乙方在向目標公司增資後,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獲得目標公司知情權、公司治理權及財務監督等權利。

(8) 乙方在向目標公司增資後,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獲得投資回報。

(9) 乙方在向目標公司增資後,有權在投資期限屆滿後按本協議約定退出目標公司。

3、 丙方(目標公司控股股東)權利義務

(1) 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辦理或配合辦理目標公司增資、丙方股權質押、丙方受讓乙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的工商登記手續。

(2) 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配合修改目標公司章程。

(3) 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4) 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丙方應履行的義務。

投資協議書 篇6

甲方:成都博美商業地產營銷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雙方在

地區以“博美”品牌進行合作事宜,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範圍

1、 雙方商定運用“博美”品牌合作開發項目,並以此為依託,開發 。

2、 “博美”品牌的使用,以範圍內使用。

3、 品裝飾材料、家庭裝修市場的加盟公司。

4、 (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區域範圍內向其他方授權或使用“博美”品

牌開設同類市場(商場),乙方不得將“博美”品牌以任何形式使用到自

貢華立 裝飾建材城外的其它任何區域和省份從事經營活動。

5、 該項目的建築面積為:。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本合作期限叁年;有效期從年 月 日起。 第三條 品牌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 2、 第一年品牌使用費在合同簽定後

3、 從第二年開始,乙方均應在上年度年前一個月內支付下年度品牌使用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乙方提供甲方合法擁有的“博美”品牌的相關資料。

2、 在收到乙方費用後的日內向乙方提供全套VI系統和商城組織結構及基

礎類經營管理文件,培訓商城主管以上管理人員,以便儘快掌握以上文件。

同時提供商城管理所需的管理軟件。

3、 為乙方品牌打造,甲方應提供“博美”的營銷策劃案,供乙方選擇實施。

4、 須向乙方提供前期啟動組織管理費用;

5、 須無償提供管理用房;

6、 及時支付乙方按《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書》要求的相關預算費用;

7、 一期B區完工時間不超過20xx年10月15日;

8、 甲方出現不能執行以上要求屬違約,應負相應責任,由此乙方不對未完成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書》的各項指標負責。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負責相關證照的'辦理和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 負責裝飾城的籌建、招商、開發和區域市場經營規劃,並在本合同簽定

日內向甲方提供以上計劃方案。

3、 負責裝飾城的廣告宣傳計劃的落實。

4、 負責裝飾城全面經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對裝飾城獨立經營管理,負責裝飾

城的全部費用享有其全部收益。

5、 裝飾城標識必須服從甲方VI系統統一要求進行標準裝飾。涉及“博美”品

牌VI系統的使用,必須按甲方的VI設計標準制作。

6、 規定範圍內正確使用和享有“博美”品牌,不得擅自將品牌使用權及相關

權利轉讓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不得將其作為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處置。若因品牌使用不當對甲方造成的損害,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 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撤除和取消市場內外博美名稱、標誌,按甲方要求退

還所提供的標識、標誌。

8、 參加甲方統一安排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等,乙方應參與並承擔相應的廣

告宣傳費用,原則上乙方所承擔的廣告宣傳費用不超過,甲方每次宣傳活動案,應電傳乙方,簽字確認後,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9、 克盡職守,善意謹慎履行《品牌合作合同》,為商城創造一個整潔、文明、

安全的環境;

10、 保證合理使用費用,不得侵佔、挪用、私佔;

11、 因乙方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雙方約定

1、 合作雙方在合作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錄用對方企業員工,挖走人才,損害對方利益。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 乙方不得單方面擅自在甲方所屬的商場開展任何形式的招商活動。有關招

商工作如需甲方配合的,應由雙方共同商定。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3、 乙方應保證在當地按甲方的要求,發佈至少兩塊路牌廣告。

4、 8000

㎡,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增加部分的品牌合作費用伍萬元。

5、 管理內容

5.1. 物業管理:

5.1.1. 對商城房屋進行使用、維護,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5.1.2. 對商城設備進行使用、維修、管理,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5.1.3. 協助處理前期施工遺留問題,所產生費用在保修期內由承建方支付,保修期外由產權

人支付;

5.1.4. 車輛行駛及停泊管理有序;

5.1.5. 維持商城秩序,防止任何人滋擾。

5.2. 經營管理:

5.2.1. 負責執行《租賃合同書》所有相關規定;

5.2.2. 制定商場管理措施和規定並負責實施、執行;

5.2.3. 負責至少3次以上商場促銷活動的策劃組織與實施。

5.2.4. 租户配比協調

5.2.5. 對外統一服務標準

5.2.6. 對外統一形象

5.2.7. 商業地產項目管理體系設計諮詢

5.2.8. 商業地產項目管理人員職業培訓及工作指導

5.2.9. 商業動線修正諮詢

5.2.10. 網絡管理培訓

5.3. 財務管理

5.3.1.乙方派駐總經理對整個商場的人、財、物有管理支配權,甲方實施監督;

5.3.2.財務管理包括由乙方編定每年收支預算、管理細則、管理規定及相關流程。涉及預算

以外支出,須由乙方提交併由甲方做事前審批;

5.3.3.會計工作包括:

5.3.4.收取各商家相關費用並存入乙方為商場特別設立的獨立管理帳户,支付商場管理的各

項支出;

5.3.5.定期審核帳户結餘,確保財務資源獲得適當運用;

5.3.6.與甲方定期審核任何欠款情況;

5.3.7.每月提交會計報表;

5.3.8.按照國家政策進行維修基金的專項收支管理;

5.3.9.乙方聘請財務人員由甲方提供,其工資標準按乙方要求;

5.3.10. 每年度相關支出或結餘,應報甲方、乙方不得挪用;

5.3.11. 經營指標達到《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書》相關要求,乙方可從帳户直接提取相關提成。

5.4人員管理:

5.4.1. 商城實行經理負責制,甲乙雙方與商城經理簽定責任書,按責任書各。項進行實施監

管;

5.4.2. 商城除雙方派駐人員外,其餘由乙方在當地招聘

5.4.3. 乙方派駐經理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底薪3000元/月。通信費350元/月。每月至少一

次(三天)探親假,其相關費用納入預算;

5.4.4. 住宿由甲方安排。

5.5. 管理報告:

5.5.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月及年度管理書面報告;

5.5.2.月報告應包括:

5.5.3.自上次報告後,管理費收支一覽表及建議;

5.5.4.財務預算審核及建議。

5.5.5.年度報告包括:

5.5.4.年度管理綜合彙報;

5.5.5.年度財務業績及審核;

5.5.6.新年度預算及建議;

5.5.7. 管理費政策建議。

第七條 糾紛處理幾違約責任

1、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由本合同

簽署所在地的法院裁決。

2、 本合同一經簽署,即不得單方面終止,則應向對方賠償違約金人民

投資協議書 篇7

甲 方: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江蘇省蘇州市普福寺路27-2號 聯繫電話:

乙 方: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繫電話:

丙 方: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繫電話:

甲、乙、丙三方為共同開拓市場銷售業務和尋求穩定客户資源,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及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入股 有限責任公司和 有限責任公司,為體現三方公平公正、精誠團結和一致對外,避免日後三方因風險投資產生糾紛,特訂立本協議。

一、各方投資項目和投資總額

1.甲乙丙三方於XX年 月 日共同投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 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

2.甲乙丙三方於XX 年 月 日共同投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 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

二、各方入股作價與出資方式、出資額

詳見各方分別簽定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具體事項。

三、投資各方風險共擔明示條款

1.投資各方已充分了解並明確各方的入股投資項目、入股投資公司和投資金額內容,並認同分別共同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

2. 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一致同意和認可投資各方所分別簽定的投資入股協議書的全部內容。

3.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分別行使各方在兩個入股投資公司中的股東的權利義務(詳見各方所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具體事項)。

4.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分別明確三方在所入股投資公司中作為股東權利的權限、範圍和期限(詳見投資各方所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的相應規定事項)。

5.投資各方不得在分別投資入股公司後進行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內部之間在分別入股投資公司內部股權範圍內進行內部購買、轉讓、合併,購買、轉讓、合併的股價以原投資入股股價為準和雙方進行轉讓約定。

6.投資各方因分別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債務糾紛、破產清算情形時,由投資各方按照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承擔債務和破產清算費用以及其他合理必須的開支費用。

7.投資各方因分別投資的項目公司發生虧損產生分攤虧損費用時,由投資各方按照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共同分攤承擔虧損費用。投資各方在其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虧損時,取消分取紅利。

8.當投資各方分別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虧損和出現嚴重債務、破產清算情形時,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為由拒絕按照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承擔入股投資公司的虧損費用、對外債務和破產清算費用。

9.除甲方外,投資各方就分別共同投資入股兩家公司,並分別共同授權甲方以甲方個人名義行使投資各方在兩家公司的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表明投資各方已充分信任、一致同意並尊重甲方代表投資各方行使在三家閥門公司所作出的任何為合法合理行為,投資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為由而拒絕認同甲方在兩 公司所作的一切合法合理的行為。

10.除甲方外,其他投資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為由而要求甲方個人歸還投資各方投資款,以免損害投資各方共同投資利益(投資各方進行內部股權轉讓、購買、合併除外)。

11.未經投資各方書面一致同意,投資各方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用在各入股投資公司中所享有的內部股權進行質押、抵押和為任何第三者提供擔保(經投資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代表其他投資各方就分別投資入股的公司需要或投資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義共同需要除外)。

四、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和各方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如有違反,則守約方視違約方泄露情形嚴重與否,有權書面共同決定是否取消違約方的內部股東資格,是否要求違約泄露者承擔全部違約或部分違約責任(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作為違約賠償金);

2.投資各方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投資各方有權書面共同決定取消違約方的內部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投資各方依法授權從事與投資事項有關內容除外)

五、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投資各方所分別共同簽定的兩份投資入股協議書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簽定之前,甲、乙、丙三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 每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簽章同意之日起生效,每份內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