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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租房合同 15篇

合同 閲讀(3.1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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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租房合同 15篇

北京市租房合同 1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於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現因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撤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於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説明如下: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該設施設備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為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並經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並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於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於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0。繳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 2

出租方(甲方): _____

身份證號 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_____

身份證號 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_____市 ________ 小區 _____號樓 ___ 層 _____號房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____ 年__月 __日至 ___ 年 __月 __日,共計 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________ 元,第一次付款在簽訂合同當日內付清( ____個月租金), 第二次付款在 _____年 __ 月 __日前付清( ___ 個月租金),第三次付款在 ____ 年 ___月___ 日前付清(__個月租金),若乙方自應交下期房租之日起30天未交租金,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索乙方所欠租金及違約金。房屋設施及各項費用保證金為________元,租賃期滿後,若設施無損壞,各項費用無拖欠,按時交房,則保證金退還。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盜及人身安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在租賃期滿前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七、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________元。

八、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補充條款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 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衞,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2015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2015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 2015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條 2015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2015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租房合同 4

出租人:

承租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X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規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守信等原則,承租人和出租人就公共租賃住房租賃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人資格 本合同出租人屬於下列第 種情形:

(一)出租人為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二)出租人為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依法委託(授權)的管理機構,被委託(授權)單位以委託人或自身的名義與承租人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承租人資格

本合同承租人屬於下列第 種情形: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單身人士、新就業職工。

(二)在城鎮有穩定職業1年以上的_X籍農業轉移人口或X籍外來務工人員。

(三)在城鎮有穩定職業3年以上的非_X籍外來務工人員。

(四)符合條件的其他羣體。

第三條 公共租賃住房基本情況

(一)出租人出租的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住房)坐落

(二)該住房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見本合同附件2。該附件作為出租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承租人交付該住房和承租人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返還該住房時的完整驗收依據。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二)該住房僅供承租人及本合同附件1載明的家庭成員或共同居住人員居住使用。

第五條

租金標準、支付方式及期限

(二)承租人領取鑰匙之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1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10個工作日支付下個月的租金。

2、按季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3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10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季度的租金。

3、按半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6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10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半年度的租金。

4、按年度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為期12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提前10個工作日支付下個年度的租金。

5、一次性支付。由承租人在領取該住房鑰匙時將本合同租金總額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 (三)承租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租金:

(四)租賃期內,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相關規定調整租金標準,承租人承諾按照調整後的標準交納租金。

第六條 租房保證金

承租人在房屋交付前,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次房屋租金時,一併滿返還房屋時,承租人無違約行為,出租人全額退還租房保證金本金(不計利息)。

第七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的承擔

租賃期間的相關費用,雙方約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擔: (一)與該住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專項維修資金及相關規定應由出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二)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水、電、氣、通信、電視、物業服務等費用、承租人承擔的維修項目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第八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租人,並保證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能夠正常使用。本合同附件2載明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或蓋章,並移交該住房鑰匙為交付。

(二)租賃期滿不再續租或申請續租未予核准,以及租賃期間承租人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住條件,須提前返還房屋的,承租人在合同到期之日起20日內,將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和相關物品返還出租人。返還房屋時,承租人應當保持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狀態,結清租金、費用等全部款項。返還房屋後,承租人遺留的物品,出租人可作廢棄物處理。

第九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相關物品的維修

本合同所稱維修,包括但不限於對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的維護、修理、更換。

(一)租賃期間,出租人承擔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下列項目的維修: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2、房屋基礎、牆體、柱、樑、樓地板、天棚等構件;

3、相關規定由出租人承擔維修義務的項目;

4、依法由維修資金開支的維修科目; 5、其它:。

(二)租賃期間,承租人承擔下列項目的維修:

1、房屋門窗的玻璃及門框扇、窗框扇等;

2、分户水錶後的水管、水龍頭、洗滌盆、便器等給排水設施;

3、分户電錶後的電線、插座、開關、燈具等供電照明設施;

4、故意或者過失損壞的房屋構件、配套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等; 5、其它:。

(三)應當由第三人維修的,由出租人負責聯繫維修,承租人也可以自行聯繫維修。

(四)承租人負責維修的項目,承租人可以自主選擇維修人,維修費用自行承擔。

房屋所在小區對維修的項目在規格、尺寸、材料、色彩等方面有統一要求的,承租人按照統一要求進行維修。 (五)出租人因維修影響承租人居住,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賃期限。 (六)出租人對住房進行檢查或維修,承租人給予必要的協助。因承租人原因導致該住房未及時檢查、維修導致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由承租人承擔,並承擔法律責任。 (七)任何一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而導致損失,造成自己損失的自行承擔,造成對方或者第三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其它: 。 第十條 房屋的使用

(一)承租人應安全、節能、環保、合理地使用住房、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因使用不當、擅自拆除或者改造導致該住房、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物品損壞的,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承租人不得有下列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為:

1、擅自拉接電線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電線、插座、開關等設備或超負荷用電、竊電;

2、擅自改裝室內給排水、燃氣管線;

3、在房屋內或者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4、在房屋內堆放超出房屋使用荷載的物品;

5、其他危及人身和房屋安全的行為。

(二)承租人不得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設施和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承租人需要對房屋進行改善,必須在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費用由承租人承擔。返還房屋時,承租人不得拆除改善的部分,出租人不補償承租人因改善而支出的費用。 承租人未經書面同意擅自改善或者返還房屋時拆除改善部分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三)其它: 。

第十一條 租賃合同的變更 因實施城鄉規劃、房屋被徵收徵用,出租人提前收回該住房的,應對承租人先行安置。承租人可在出租人提供的其他房源中選擇住房繼續承租,雙方訂立變更合同。 第十二條 租賃合同的提前終止和承繼

(一)租賃期間出現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因戰爭、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導致該住房及附屬設施設備滅失或者嚴重損壞無法使用的;

2、法律法規規定或雙方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租賃期間,承租人因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住資格條件的,本合同終止。承租

人應當及時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報,並返還租賃房屋。承租人隱瞞不報或拒絕返還租賃房屋,按照合同約定解決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承租人在承租期間死亡的,本合同附件1載明的家庭成員屬於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的,可以繼續承租該住房,租賃期限為本合同剩餘租賃期限。

第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續簽

承租人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後,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住資格條件,需要繼續租賃的,應提前3個月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書面提出實物配租續租申請。經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出租人與承租人可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四條 單方解除權的行使

(一)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交付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 2、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維修義務,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 3、其它:。

(二)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承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

1、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或住房狀況,採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公共租賃住房租住資格的;

2、轉借、轉租或者利用承租房屋從事經營活動、擅自調換承租房屋的;

3、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者使用性質及附屬設施設備的; 4、故意或者過失損壞承租房屋,在出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5、逾期6個月未支付租金或未支付物業服務費累計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不按約定安全使用房屋導致房屋結構損壞、火災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8、其它:

第十五條 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向承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總(一)因房屋權屬爭議導致本合同無效或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一)項所列行為之一的; 出租人延遲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 倍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租金總

(一)違反使用、維修、返還等約定義務的; (二)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項所列行為之一的; (三)其它: 。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

自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日起,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 倍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承租人逾期返還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相關物品的,自約定返期商品住房市場租金標準向出租人賠償損失。

第十七條 房屋的強制收回

承租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應當返還房屋而拒不返還的,出租人可報請有關部門強制收回,

承租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雙方協商和解,也可以請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份,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終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附件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北京市租房合同 5

出租人(甲方):劉雨萌

證件類型及編號:

身份證:2301029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身份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朝陽區立水橋甲3號院立城苑小區2號樓8單元1502室。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租賃用途為居住,租賃房間為:,面積為:平米。居住人數為:人,最多不超過2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個月。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清點室內物品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七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元/(□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元整(:)。支付方式:(□現金),押一付三,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1、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元。

2、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元。

3、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元。

4、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元。

(二)押金:人民幣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7、8、9、12由甲方承擔,1、2、3、4、5、6、10、11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

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費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7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3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500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

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7日通知對方,並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一個月的房屋租金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國籍:

聯繫方式: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 6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平方米。

2、該房屋租賃期為_____個月,自__年__月_日起,至_年_月___日止。

3、房屋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果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4、該房屋的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以_____方式支付。雙方議定首期支付______個月租金,支付押金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後按每_____個月結算一次,提前___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變,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後必須開具__________予乙方。

5、其他費用(1)乙方須自行繳納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①水費②電費③煤氣費④電話費⑤有線電視費⑥物業管理費及_____________並按單如期繳納(在費用上打勾)(2)乙方應保存已繳納過的單據並及時與出租人交流與核對。

6、甲方的義務(1)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2)房屋及附屬設施在非乙方的過失和錯誤使用的情況下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的費用,(3)甲方應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10天通知乙方)(4)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使用糾紛。

7、乙方的義務(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裝修,並愛護使用所租賃的房屋。

8、押金及違約金(1)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在房屋到期後應如數退還乙方。(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______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退房手續。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押金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___倍金額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3)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甲乙雙方各執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10、目前房屋內現有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使用狀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入住前電費度數為:________水錶度數為:_____煤氣度數為:________其它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出租房屋產權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租房合同 7

合同編號:XXX_出租方(甲方):XXX_承租方(乙方):XXX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該房屋坐落於____市XXX_區(縣)XXX_。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衞,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XXX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XXX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XXX_。

第三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XXX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XXX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XXX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XXX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XXX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XXX年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XXX年____月____日至XXX年____月____日,共計XXX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X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XXX年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XXX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XXX_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XXX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XXX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XXX年____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XXX_元(大寫:XXX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XXX年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XXX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XXX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XXX年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XXX年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XXX年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

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XXX年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____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XXX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XXX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XXX_。

第十五條XXX年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

第十四條

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XX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XXX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

第十四條

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XX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XXX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XXX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XXX_。

第十六條XXX年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XXX年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XXX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XXX

承租方(乙方)(蓋章):XXX

住所:XXX

住所:XXX

證照號碼:XXX

證照號碼: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XXX

委託代理人(簽字):XXX

電話:XXX

電話:XXX

住所:XXX

住所:XXX

XXX年____月____日

XXX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XXX

簽訂地點:

北京市租房合同 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XX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衞,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

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

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

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年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日(□書面/□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 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

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

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 .

(二) .

(三) .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 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北京市租房合同 9

出租人(甲方):xxx證件類型及編號:身份證:xxx

承租人(乙方):證件類型及編號:身份證:xxx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朝陽區立水橋甲3號院立城苑小區2號樓8單元1502室。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租賃用途為居住,租賃房間為:,面積為:平米。居住人數為:人,最多不超過2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計個月。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清點室內物品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七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元/(□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元整(¥:)。支付方式:(□現金),押一付三,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1、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租金:¥:元。

2、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租金:¥:元。

3、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租金:¥:元。

4、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租金:¥:元。

(二)押金:人民幣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7、8、9、12由甲方承擔,1、2、3、4、5、6、10、11由乙方承擔: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税費

(9)衞生費

(10)上網費

(11)車位費

(12)室內設施維修費

(13)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7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3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500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7日通知對方,並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一個月的房屋租金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xx國籍:xx

聯繫方式:xx委託代理人:xx

聯繫方式: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 10

一、租賃房屋

甲方將位於北京市區棟單元四樓門的出租給乙方做為日常居住使用。

二、租賃期限

1、租期為不定期,任何一方均可解除該租賃合同,但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如任何一方有變動居所的意向,需提前至少一個月向對方説明,否則需要支付對方(因未被提前告知而受到損失的一方)一個月的租金做為損失補償。

3、如甲方先變動居所,不再租賃該房屋,而乙方又想繼續承租該房屋的,甲方須召集房主、乙方進行三方協商,由房主和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協議。甲方未召集的,須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如房主與乙方達不成租賃協議且甲方的轉租行為未取得房主同意導致乙方被迫搬離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處理。

三、租金

1、月租金為xx元,於陽曆每月的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且為現金。

2、甲方收取租金須向乙方出具收條,未出具收條的,乙方有權不支付相應月份租金。

3、甲方不得委託第三人向乙方收取租金,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相應月份租金,待甲方能夠親自收取租金時,乙方將累月未付租金一次性給付甲方。

4、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押金。

四、費用負擔

1、電費由甲方單方負責。

2、水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煤氣費、暖氣費由雙方日常生活共同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平攤。但如果某項費用是由房主(即出租本房屋給甲方的人)承擔,甲方不得再讓乙方承擔,否則乙方須雙倍返還。

3、租賃物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屬於乙方過錯導致租賃物損壞產生的維修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做為承租人,有義務幫助甲方維持房屋財產的完整,不得惡意損害房中設施。但屬於易耗易損物品且屬於正常使用中的合理消耗的,應計入維修費用。

五、與房主糾紛處理

1、因甲方並非房主,甲方與房主簽訂的租房合同,其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均與乙方無關。如果甲方與房主發生任何權利義務糾紛,甲方不得牽連於乙方,或將任何不利的風險或結果加於乙方。否則,由此給乙方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自己的行為違反與房主簽訂的合同,造成房主的損失,其責任由甲方單獨承擔!

六、其他事項

1、甲方轉租房屋應當取得房主的同意,甲方保證已經獲得房主同意。如因未取得房主同意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居住的(包括但不限於被房主驅逐、經常性打擾、門被換鎖、所屬財產被丟棄等),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不低於月租金倍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為有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北京市租房合同 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地方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室內主要傢俱有:__,__,__.

二、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計__個月。

三、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按___結算。每月月初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四、乙方應於籤合約時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作為房屋的傢俱押金,租賃期滿乙方如不續租,應交清所有租賃期間發生的費用,交清後,甲方應無息退還押金。

五、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電視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六、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七、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10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八、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九、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_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 12

出租方:xxx(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租用條件,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意將位於xx租給使用。租期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每月租金為xx元正(人民幣),每期xx號前交下期租金。

二、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繳交按金元,合同期滿乙方結清有關租賃費用並歸還鎖匙後後如數退回乙方,若甲方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三、租賃期內,甲方保證房屋符合出租使用要求,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即時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利用該房屋進行損害公共利益或非法活動的,其行為自負,與甲方無關。

2、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擅自將房屋轉租給他人,或因干擾近鄰被投訴或路邊亂放車輛。

3、乙方拖欠租金,超過5天不交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限乙方10天內連同物品搬出,若乙方到期還沒搬出,甲方視乙方自動放棄房屋室內的所有物品,甲方有權作廢物處理。

四、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如期把房產交付乙方使用,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標準為一個月租金。

2、如乙方逾期交租,除如數補交租金外,還支付違約給甲方,標準為一個月租金。

3、租期內,若甲方提前收回房產,除退還乙方按金、所餘租金外,還要賠償違約金壹個月租金元給乙方;若乙方提前退租,除繳清所欠費用外,其按金轉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4、凡連牆電線、燈屋內、外所有裝修等不能拆走。

五、房屋在租用期間發生事故造成損毀,與甲方無關,乙方需付全部負責賠償給甲方(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毀壞或導致乙方財產損失,則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出租方)簽字:

乙方(承租方)簽字: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 13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由北京市建委於2019年05月14日發佈。最新修改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新租房合同分“自行成交版”、“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版”、“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3個版本,以及《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合同明確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付給中介的佣金總和不得超過月租金。新版合同於2019年6月1日起實行。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園____號樓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衞,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不影響房屋原建築的基本結構及原裝修的性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年____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年不變,自第______年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六月一交房租,每次房租到期前10天支付下次的六個月的房租。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收到為止。

(四)租金支付形式:銀行匯款

賬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要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______元(大寫:伍仟元整)。

(二)甲乙雙方如提前解約租賃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無須違約金,不滿三個月須支付違約金(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包括入住期間內的乙方合同內應該付的所有費用)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因電視收視費每年都是甲方自動扣除繳費,所以乙方須每次交房租時一併支付給甲方六個月的電視收視費,每個月的電視收視費:______元。)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________把,門卡______張,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3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30天的。

3、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 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二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否則要按月租的100%支付乙方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二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否則要按月租的100%支付甲方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每個月伍仟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甲方): 住所(乙方):

證照號碼(甲方): 證照號碼(乙方):

電話(甲方): 電話(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 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將_______市_______小區_______棟_______單元_______樓_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給乙方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用期限____月。

二、 每月租金_____元,乙方第一次付____個月租金合計_____元,第二次付款應在前次租金期滿前一個月支付,租期滿不續租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應主動搬出,否則甲方有權將房屋收回或通過訴訟解決。

三、 承租期內甲方保證出租房無任何抵押、債務或其他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居住或經營,並負責物業費,包燒費的支付,市內的水、電、煤氣、衞生、電話、治安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 乙方交給甲方水、電、煤氣、電話、房屋、等費用押金人民幣_______元,還房時,乙方不欠任何費用,甲方全部返還人民幣___元,如欠費用則由乙方補充或在押金中扣除。

五、 承租期內乙方應自覺愛護房內設施,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轉借、轉賣、改變房屋結構,如因管理不善發生水災、火災及人為損壞或違法行為,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收回房屋的權利(蓋不退還乙方交付的任何費用)

六、 甲方中途終止合同要返還已方餘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國家佔用土地或動遷,乙方需無條件搬出,甲方退還餘下的租金,雙方均不屬違約。

七、 乙方在承租期已滿,沒有説明續租和簽約,占房不交、整天鎖門、聯繫中斷七天之後,甲方可打開房門收回此房,一切後果乙方自負並應補交所有拖欠費用。

八、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各____份,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九、 電錶指數:民用表:____公用表:____煤氣指數:_____ 水錶指數:____

十、 退房時,乙方應將承租方的室內(外)恢復原樣。

甲方(簽字):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租房合同 1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XX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XX市______街_____巷_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税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

,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