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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擔保合同集錦15篇

合同 閲讀(2.76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擔保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委託擔保合同集錦15篇

委託擔保合同1

訴訟保全擔保合同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擔保人(乙方):深圳市鼎泰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

鑑於申請人 與被申請人 糾紛

一案,甲方向深圳市 區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向上述

法院出具訴訟保全財產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財產保全擔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為甲方配備並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處置權的擔保財產,並按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

定協助財產所有人履行相關法律手續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 擔保的範圍、金額和責任承擔

1、甲方的訴訟保全標的為:

2、

3、乙方在上述擔保範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

擔保期間

擔保期間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擔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為止(包括以和解和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用人民幣: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生如管轄權爭議、公告、鑑定、中止等情形延長審理期限,甲方須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納擔保費用。)若擔保時間超出6個月,以人民幣 4166 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此次擔保所產生的財產評估費,計人民幣。

3、甲方應預交結果反饋保證金人民幣,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有關信息(包括:擔保財產的查封日期、查封對象的清單回執、案件開庭日期、審判日期、審理情況及解封情況)。以便乙方瞭解案件的進展情況,保證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保證金在乙方擔保財產解封后三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4、上述費用甲方應在該合同簽定之日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户上。乙方收到款後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財產所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法院未認可,乙方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户為:

户 名:

賬 號:

開户行: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的真實,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起訴狀、財產保全申請書、擬查封標的與本案關聯性證據材料。擔保發生之後及時提供查封的裁定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解封的裁定(複印件即可)。

2、在擔保期間,不受甲方內部任何事件變化而使乙方受到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具備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定的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擔保事宜,被申請人向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履行該擔保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支付的索賠款違約金罰金)。

2、甲方必須無條件在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索賠之日起3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已向被申請人賠償的全部款項。

3、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於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4、若法院實際查封的`對象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不一致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回。.如果甲方變更查封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納保證金,否則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到期三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並跟蹤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裁定書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

6、雙方約定的擔保期間到期三日內,甲方不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並同時申請解封擔保財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兩倍的擔保費,並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的責任。

第七條 如果二審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擔保的,在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條款仍然有效。擔保費按照第四條第一款約定。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補充、修改、變更、解除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2

保證人(以下稱甲方):

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帳號:

委託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名稱: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帳號:電話:

甲方同意以保證的方式為乙方向的擔保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根據乙方與(貸款方)簽定的《擔保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日至20xx年1月日止(以《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時間為準)。

第二條保證期間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一年。

第三條保證範圍

具體保證範圍以甲方與貸款方為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

律文件約定的保證範圍為準。

第四條保證責任

1、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規定就甲方擔保金額和期限內款項如期償還。如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償還甲方擔保金額的借款本息,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2、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扣減,同時相應解除甲方的擔保責任。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瞭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2、保證期間,貸款方正式通知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按下列順序方式支付:通知乙方向貸款方支付;通知反擔保人支付;甲方代償。

3、甲方在履行了本合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履行義務,則甲方可以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償貸款,並由乙方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

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户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4、甲方依法享有與乙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甲方的此項權利不因乙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5、乙方出現不利於債權清償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含法人及自然人股東)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合同糾紛(為訴訟被告方的)、詐騙、非法(傳銷)集資、偷漏税、攜款出逃、其他貸款逾期導致喪失銀行信用等違法經營情況,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權通知貸款方並與貸款方協商採取相關措施保障其債權的實現。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叁天內向甲方清償甲方為乙方墊付的金額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違約金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和損失。

2、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3、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4、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甲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處分已向甲方提供的反擔保抵(質)押的財產。

6、乙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7、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9、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

第3/5頁

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乙方應當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10、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併、分立、合併、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3、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將所獲收益用於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4、乙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15、乙方應承擔因其違約而造成的甲方通過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引起的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第七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1、本合同項下各方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定任何協議、文件而免除;

2、本合同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更名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按違約數額的日5‰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條反擔保措施

為甲方提供之擔保,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擔保措施: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濟南簽訂,在反擔保手續完備之後與主合同、甲方同借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同時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當事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合同履行地的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

委託擔保合同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託乙方作為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為___,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第二條擔保方式和範圍

2.1擔保方式和範圍原則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擔保期間

3.1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擔保費用

4.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收取擔保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至以下賬號:

開户行:

户名:擔保有限公司

賬號:

4.2甲方與貸款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

5.1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反擔保可以是甲方自行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5.2甲方法定代表人須為甲方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若甲方主要技術權利人為第三人,該第三人原則上也應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5.3除上述兩項外,甲方還須按照乙方擔保額的%或按固定金額元向乙方支付履約定金,若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有其他違反本委託擔保合同的行為,定金歸乙方所有。若甲方無違約行為,定金歸還甲方。

第六條甲方承諾

6.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複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6.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6.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及應收賬款明細(含應收賬款賬齡)。並在工作日內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包括但不限於現場監督檢查和書面監督檢查。以動產抵(質)押的,每月在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的同時,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的狀況説明。

6.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6.5資本結構及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申請破產等,甲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6在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甲方不得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資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

6.7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在該情形出現後兩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7.1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繫電話變化等;

6.7.2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6.7.3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6.7.4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7.5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6.7.6甲方發生其他不利於乙方實現追償權的事項。

第七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7.1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7.1.1改變資金用途;

7.1.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1.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1.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7.1.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7.1.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1.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1.8拒不接受乙方保後檢查或在乙方保後檢查中提供虛假資料及信息。

7.1.9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7.2若貸款人未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有權處置反擔保物並選擇將處置款項提前清償主債權及費用或轉為定期存單質押或進行提存,所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對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而支付的律師費、交通費和差旅費等。

8.2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致使甲方代為償還借款的,除應當賠償乙方代償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外,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償資金佔用費(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並按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的%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行使追償權,甲方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反擔保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鑑定、公證、處置反擔保物等的費用)。

8.3甲方違反6.1、6.3、6.5、6.6、6.7項約定的,應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擔保費金額的2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通知和通訊

10.1雙方所做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甲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繫人,聯繫電話:;乙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繫人,聯繫電話:_______

10.2任何一方改變聯繫人或聯繫方法的,應在變更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關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據變更前的聯繫方法所做出的聯絡和通訊應視為有效。

第十一條生效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4

客户(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擔保人(乙方):

代表:

鑑於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糾紛,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訴訟財產保全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個定義

本合同所稱的財產保全擔保,是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向甲方提供被擔保財產的管理和處置權,並根據《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協助財產所有權人履行相關法律程序,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擔保的範圍、金額和責任

1.甲方訴訟保全的對象是:2。3.乙方應在上述擔保範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保證期

保證期間自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保證之日起至法院解封乙方被保證財產之日止(包括和解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以人民幣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如在審理過程中出現管轄權爭議、公告、評估、中止等情況,甲方應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支付擔保費。)保修期超過6個月,按4166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本保函項下的資產評估費用,金額為人民幣。

3.甲方以人民幣預付結果反饋保證金,並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相關信息(包括:被擔保財產的封存日期、封存對象清單的收到日期、開庭日期、開庭日期、審理情況、解封情況)。以便乙方瞭解案件進展情況,確保被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乙方擔保財產啟封后三日內,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

4.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上述費用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賬户。乙方收到款項後,應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業主未得到本合同項下擔保法院的認可,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户為:

賬户名稱:

賬號:

開户銀行: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申訴、財產保全申請、擬查封的標的物和案件的相關證據材料。擔保發生後,及時提供查封裁定、法院傳票、判決書、解封裁定(僅限複印件)。

2.在保證期內,乙方不會因甲方內部事件的變化而遭受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的要求,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的要求,並有充分的合法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署的本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果被申請人因擔保事項向乙方和被擔保財產的所有人提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承擔乙方因履行擔保合同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支付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在乙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之日起3天內,無條件一次性向被申請人支付乙方和被擔保財產所有人已支付的全部賠償金..

3.本合同生效後,如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將不退還已收取的擔保費,未付部分有權要求付款。

4.法院實際查封的標的物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物不符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還。如甲方變更查封,應提前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書面同意,按乙方要求支付定金,否則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期滿後三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並跟蹤解除,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的裁定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擔保金額1%的違約金,並承擔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由乙方造成..

6.如甲方未能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在雙方約定的保證期間屆滿後三日內同時申請解封被保證財產,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保證費用兩倍的保證費用,並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的責任。

第七條如甲方仍需乙方在二審中提供擔保,經乙方書面同意,公司應:

同樣的條款仍然有效。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擔保費。

第八條爭端的解決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由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5

簽訂地點:_______

委託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鑑於銀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同意向甲方辦理種類為的信貸業務,並同甲方簽訂授信(借款)合同,授信(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期限___個月。

甲方茲請求乙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均向對方做出如下承諾:其具有訂立、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權利、授權並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其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其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享受和/或行使亦不存在任何障礙或限制。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項下所約定借款本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包括復息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貸款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諮詢費、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用及差旅費等)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間為《保證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三條、甲方嚴格按照和貸款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甲方如不按相關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承擔責任,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中止對甲方辦理各類貸款業務。

第五條、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繳費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擔保費__________。雙方同意的保費計算方法為:借款擔保額度×擔保月數×______‰。

第六條、

1、甲方保證按借款憑證所訂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15天(自然天數),提出延期申請,經乙方和貸款人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延期擔保月× 30‰。

2、甲方如不能歸還貸款人債務,由乙方代為清償後,乙方將按下列標準收取賠償金:代為賠償金額度×3‰×逾期擔保天數,直至全部歸還代為清償款額。除甲方向乙方支付前述賠償金外,乙方還可依法行使下列追償權:包括但不限於(一)、幫助甲方制定還款計劃,儘快回收債務;(二)、依法處理抵押物和質押物;(三)、依法提起訴訟;(四)、依法追究反擔保人的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具備資質的反擔保保證,在《聯保合同》或《反擔保保證合同》(二種可同時或單獨使用)簽訂後,乙方才能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第八條、公司保證人與反擔保人提供的保證是連帶責任保證,必須是對乙方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借款》和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債務保證全部清償(具體內容以《聯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為準)。

第九條、履行擔保合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的;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允許甲方轉讓債務;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為甲方辦理貸款展期或“借新還舊”的。

第十條、甲方承諾:

1、同意一次性繳納擔保費。

2、同意提供相應的動產和不動產作為質(抵)押物,具體配比見附件。

3、同意採用反擔保措施。

第十一條、在委託擔保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反擔保或其他的法律措施:

1、甲方在申請委託擔保時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的;

2、甲方不按申請時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資金;

3、甲方經營不善,無法履行借款合同項下債務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2、甲方違約延遲交付擔保費的,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擔保額度3 %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第十條承諾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借款擔保額度5 %的違約金,且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通知貸款人解除甲、乙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保證擔保合同》。如損失超過該違約金的,甲方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行使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權利,均不得被視為其對對方違約行為的豁免和/或對該項條款的默然廢止和放棄。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若經前述協商雙方仍無法就爭議的解決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人各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簽署日期為___。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6

保 證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委託乙方與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甲方願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提供保證。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1條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為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其種類為委託貸款,本金數額為(大寫) 萬元,幣種為人民幣。

第二章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2條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據主合同的規定上述約定在執行中發生變化,則上述約定根據實際情況自動變更。

第三章 保證方式

第3條 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章

保證範圍

第4條 甲方保證的範圍為:本合同第1條約定的主債權本金及其利息、罰息、逾期利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章 保證期間

第5條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還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形下,每一筆債務到期日以及根據主合同約定,乙方宣佈債務提前到期之日。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保證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中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6.2 甲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6.3 甲方所提供的保證為獨立保證,如有第三人亦為主合同債務人履行主合同提供擔保,甲方仍然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4 若主合同債務人如期清償了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則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6.5 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在不增加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前提下,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能因此變更而免除連帶保證責任;若乙方與主合同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變動,則甲方的保證期間為自變更後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6.6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其資信情況的説明、財務報表或其他資料真實有效。

6.7 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清償債務(包括主合同約定的提前到期的情形),乙方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立即代為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

6.8 對於甲方為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乙方行使本合同第6.9條項下的權利所取得的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

(1)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之費用;

(2)損害賠償金;

(3)違約金;

(4)複利;

(5)罰息和逾期利息;

(6)利息;

(7)本金。乙方有權變更上述順序。

6.9 若甲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時,乙方有權:

(1)直接從甲方在中國民生銀行所有營業機構開立的任何帳户中扣收相應款項;

(2)對合法佔有和管理的甲方財產或財產權利行使處分權利以用於清償債權;

(3)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向甲方繼續追償。

6.1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甲方發生經營機制變化、註冊資本變化、股權變動等情況,須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若甲方變更地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後七日內通知乙方。

6.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再為其它第三方提供擔保的,不得損害乙方的利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7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8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簽章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第9條 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

第10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章 附則

第11條 在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採用電報、傳真方式的,一經發出即為已送達;採用郵寄方式的,在投郵三日後,即視為已送達。

第12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13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四份,甲方、乙方及委託人、主債務人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14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説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15條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均應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16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在成都簽訂。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委託擔保合同7

委託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因經營需要,自願委託乙方提供貸款擔保;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雙方現就委託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委託擔保債務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債務為:甲方擬向xx(以下稱貸款機構)申請的銀行xx貸款,金額為xx萬元整(¥ xxx元),借款使用期限xx個月,自借據確認的借款日期起算。

第二條委託擔保的方式與期間

1、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保證期間,按貸款機構的要求執行。

第三條費用與支付

1、為簽訂本合同,乙方需就甲方提供的情況與資料進行調查與核實,為此,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調查費¥xx元。對此費用,乙方開始相關工作即有權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的簽訂即表明乙方已滿足取得此費用的條件,即便此後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簽訂、或者乙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擔保合同未能簽訂、或者其他原因導致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履行,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調查費。

2、就本合同約定擔保服務,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xx日內向乙方支付擔保費xx(¥ xx元)。該擔保費限於第一條所確定之擔保費務期限,若因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擔保債務全部或部分償還期限延長的,甲方應向乙方追加擔保費,標準為每月¥ xx元。

3、乙方向甲方收取擔保費的`條件為乙方與債權人訂立保證擔保合同,因此,自乙方與債權人訂立擔保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還擔保費或者以擔保費衝抵其他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4、本合同所提及之必要費用、因代償而發生的費用等乙方主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費、鑑定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複印費、閲卷材料複印費、郵寄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執行費等。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為確保甲方按時償還擔保債務,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xx日內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xx元整(¥ xx元)。對此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按期償還擔保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退還,不計利息;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清償擔保債務,則該履約保證金為違約金,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措施

1、就乙方擔保可能承擔的代償責任,甲方提供以下方式的反擔保:

(1)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2)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3)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4)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5)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6)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2、本條約定反擔保措施,由乙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抵押或者質押反擔保合同依法需登記生效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3、本合同的簽訂不具有乙方向貸款機構提供擔保的意思表示,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以乙方與貸款機構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第六條代償與追償

1、甲方應嚴格遵守與貸款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以避免乙方因擔保而承擔代償責任;

2、如果甲方逾期償還隊貸款機構的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擔保權的,乙方可依據貸款機構的要求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就貸款機構主張權利的合理性進行審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履行代償義務後,有權立即就代償金額和因此而產生的必要費用向甲方追償。貸款機構主張權利有誤的,由甲方自行向貸款機構抗辯。

3、乙方代償後可隨時就代償金額和發生的費用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向乙方清償,並按已代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自乙方代償之日起至清償之日止向乙方支付墊資期間利息。

第七條合同解除

乙方在收到前述全部擔保費和履約保證金後與債券人簽訂擔保合同,但由於甲方或者貸款機構的原因導致擔保合同未能簽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此情況下,甲方可以書面申請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後退還已收擔保費及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履行擔保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權利的,除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外,還應另行按逾期償還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承擔代償義務後向甲方追償時,甲方逾期向乙方清償的,應按逾期額每xx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乙方代償後向甲方追償,而甲方違反第六條約定逾期未向乙方清償的,如果乙方提起訴訟,則乙方為提起訴訟而支付的全部律師服務費以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複印費、閲卷材料複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提起訴訟的,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生效條件與文本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xx份,甲方執xx份,乙方執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於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委託擔保合同8

委託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託人(乙方): 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應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 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範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二,甲方願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 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 甲方的保後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瞭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

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户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 %向甲方支付擔保費,並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後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並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____日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户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

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户。

第九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

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

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

第七條

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

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9

委 託 人:(甲方)

受 託 人:(乙方)

敬 請 注 意

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閲讀以下注意事項:

1.您已經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法律常識

2.您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已知悉其含義。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合同上簽字。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將要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5.您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善意簽訂並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本合同,字跡清晰,請勿塗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可向遼寧名德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諮詢。

委託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受託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向 申請

□融資授信 □人民幣貸款 □銀行承兑匯票(大寫) ,(小寫) ,特委託乙方為其融資債務提供(大寫) ,(小寫)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乙方經審評,同意為甲方就上述融資債務提供擔保。融資金額、期限 、利率、用途以甲方與融資銀行簽定的□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兑協議為準。擔保方式、期間和範圍以乙方與融資銀行協商後簽定的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擔保書為準。

甲方和乙方遵循自願、公平、平等和誠實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進行磋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費用

1.1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按照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金額的 %(年費率)的擔保費率計算,擔保費總計(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

主債務金額是指□貸款本金□貸款本金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

□貸款本金扣除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貸款本金扣除甲、乙方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銀行承兑匯票票面金額□銀行承兑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銀行承兑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乙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其它) ,即(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1.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擔保費交付乙方。

1.3經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 期支付擔保費用:

1.3.1第一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2第二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3第三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4第四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4融資到期後,如甲方未向融資銀行履行償還/支付融資本息的義務,應按照萬分之十(日費率)的標準另行向乙方支付擔保費用。甲方承擔該項擔保費用的期間為自融資到期之日起,至乙方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之日止。

1.5因簽訂本合同和本合同項下相關合同所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郵遞費、文件複印費、評估費、公證費、登記費和律師費等應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合同的生效

2.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不一致的,自最後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2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附加條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界至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相關合同的簽訂

3.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不可撤銷擔保書,並按照融資金額 10 %的比例向融資銀行交存保證金。但此款約定應受本合同第六條第6.2款的限制。

3.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兑協議。在經乙方書面同意後,甲方可以適當延長本款約定的簽約時間。

3.3為保障乙方在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後能順利實現追償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第三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簽訂□抵押□質押□保證□保證金反擔保合同,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4.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如是企業分支機構,須具有其法人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書面授權其從事與本合同相關的民事行為的證明。

4.2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的行為是經有權決定的機構或人員決定和授權的,是真實有效的意思表示。

4.3甲方將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財務資料、生產經營資料和簽訂相關合同所需要的各項證明文件,並保證各類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4甲方保證目前沒有正在進行或將要進行的足以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之民事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委託擔保合同10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______元,期限______年。雙方經平等協商,將甲方所有的價值______元的______向乙方做抵押反擔保,並已經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現甲方再次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為______元,期限______年。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依法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反擔保抵押合同中的擔保額為______元,現將其增至______元,抵押財產價值不變。

2、原擔保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延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擔保到期後,甲方不得將抵押財產再次抵押給他人,以保障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貸款按時償還。

3、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貸款到期後,乙方要求變更機器設備抵押登記,甲方應予以協助,不得推諉。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等值擔保。

4、本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5、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補充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11

擔保方(甲方):xxx有限責任公司

委託擔保方(乙方):xx有限公司

應乙方20xx年xx月xx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xx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範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 xx萬元(大寫),借款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甲方願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為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保證方式

一、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二、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三、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甲方的保後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瞭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户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xx%向甲方支付擔保費,並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二、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後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三、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四、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並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五、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15日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户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六、妥善保管和維護已向甲方抵押的財產,若該財產出現毀損、貶值等影響甲方抵押權益的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採取補救措施。

七、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報送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項目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監督。

八、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擔保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企業若發生合併、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併、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同意。同時甲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核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擬定。

十、如需變更乙方的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住所、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等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不得因此而影響甲方作為擔保人的利益。

十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實施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而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十二、在甲方簽訂擔保合同之前,按照甲方要求將本企業抵押給甲方的抵押物向保險公司投保並交納保險費,並以甲方為保險受益人。

十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主合同(或改變貸款用途等);不得擅自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有關規定的,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擔保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擔保的主債務到期,乙方不能按照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的,自甲方代償之日起,每天按甲方代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費。

第八條反擔保

一、對於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xx有限責任公司(信用反擔保方)以保證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

二、對於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乙方以依法有權處分的xx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反擔保,並由甲方與乙方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或《質押反擔保合同》等。

三、其他反擔保措施

四、反擔保期間

上述反擔保期間為兩年,從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償付債務之日起開始計算。

五、反擔保範圍

反擔保範圍為:甲方因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的金額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有關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户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地點:

甲方經營地

簽約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委託擔保合同12

編號:

本擔保合同於年月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簽定:

1、(以下簡稱“委託人”)住所:

2、(以下簡稱“擔保人”)住所:

籤於以下理由:

1、委託人與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______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託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元,期限為______年的編號為______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説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曆下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並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於自願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並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託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託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4、委託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人民幣______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託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後返還給委託人。若委託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衝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託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託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託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託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委託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託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託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託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委託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委託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託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並且委託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託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託人承擔,委託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託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後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為抵消擔保人向委託人追索代償後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擔保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託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後,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託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託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託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擔保人可:

(1)要求委託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

(2)及/或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及/或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並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託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後,擔保人對委託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託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託人收取罰金。委託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後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託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託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託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託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託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託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託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託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託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2、滯納金

委託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託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託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______份,委託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於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委託擔保合同13

委託人(甲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受託人:(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和委託,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權人)貸款事宜,為甲方提供擔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署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 甲方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住址且具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

1.3 甲方在其借款申請中應向乙方如實、完整地説明其個人有關信息以及借款資金的使用用途,甲方將按其申請以及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4 甲方應就其個人所有的和其與他人共有的以及其有權處置的全部資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以及甲方所承擔的負債(含或有負債)情況以及銀行賬户情況(包括開户行、賬號和存款餘額等),向乙方作出詳細充分的説明,並提交全部文件、憑證及其他材料,甲方保證上述情況説明及材料全部是真實的、合法的、完整的和有效的,並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欺詐或誤導。

1.5 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不存在對乙方訂立或履行本合同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訴訟程序、調解程序、仲裁程序、行政處罰程序或其他爭議。

1.6 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事先經過乙方正式明確的書面同意,甲方不會就其任何資產或權益進行轉讓、轉移佔有、出租、出借、承包、託管、設定擔保、設定信託或以其他任何形式進行處置。

1.7 對於任何損害或者可能損害乙方在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權益的事實發生或可能發生,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發生違約行為等,甲方應採取補救措施並即時通知乙方。

1.8 甲、乙雙方知悉並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署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 ,(幣種) ,金額(大寫)元。具體內容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體期限以主合同為準。

第四條 保證方式

乙方為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具體保證責任範圍、保證期間等以乙方出具的保函、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五條 反擔保措施

本合同訂立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反擔保的方式和內容應以乙方的最後確認為準,並另行訂立相應的反擔保合同、條款。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交納擔保費、評審費,擔保年費率為主債權金額的 %,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率為擔保額的 %/年,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一經收取即不予以退還,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獲得主合同項下融資或貸款的或者甲方提前履行完畢主合同項下債務的,乙方已收取的擔保費均不予退還。

6.2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每日按延遲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賠償損失。

6.3 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6.4 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乙方對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6.5 乙方的擔保責任解除之前,甲方不得進行可能危及乙方追償權實現的資產轉移。

6.6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個人資產、個人信息等的變動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6.7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6.8 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消、被起訴或仲裁、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6.9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6.9.1 包括但不僅限於住所以及聯繫電話變化等;

6.9.2 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仲裁、訴訟等;

6.9.3 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9.4 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被處理(如轉讓、贈與等);

6.9.5 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6.10 甲方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6.11 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有權瞭解甲方的個人信息、財產變化等情況,在本合同終止前,甲方須將變更情況提前三十日前書面通知乙方。

7.2 保證期間,主合同債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有權自主選擇採用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支付:

7.2.1 通知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支付;

7.2.2 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7.2.3 乙方直接代償。

7.3 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除收取擔保費以外,按被擔保金額每日萬分之 比例支付逾期擔保費。

7.4 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除收取逾期保費以外,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並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收取代償款的利息。

7.5 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怠於行使或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6.1 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7.6.2 甲方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

7.6.3 當甲方死亡、失蹤或處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狀態時(甲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並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措施除外);

7.6.4 改變資金用途;

7.6.5 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6.6 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6.7 個人財務狀況惡化,生活發生嚴重困難;

7.6.8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

7.6.9 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違反主合同或本合同的;

7.6.10 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

7.6.11 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特別約定

8.1 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8.2 非由於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或者無效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所支付的評審費用不予退還,擔保費則根據具體的擔保時間、已經履行的擔保責任和為履行相關責任產生的費用進行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返還,不足部分,由甲方進行補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任何義務事項的(包括承諾性事項),應當承當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2 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支付擔保保費或承擔相應的責任。

10.3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放款通知

11.1 具備下列條件後,乙方正式通知主合同債權人放款:

11.1.1 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押登記等手續;

11.1.2 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 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還款後,乙方有權要求或委託主合同債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户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3.2 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主合同債權人處開立的賬户上,以作好還款準備,乙方有權對此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各持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若需要),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14

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温州XX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____區永中南XX紫荊3-201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借款,特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務及擔保範圍和期限 乙方對甲方向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的,借款本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個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自願向乙方反擔保,另立反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後取得優先受償;有權委託貸款銀行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從甲方帳户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3、甲方向乙方支付貸款擔保評審費__________元,在項目立項審查時一次性付清;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每月__________‰計算,期限__________個月,計__________元,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⑴履約保證金由甲方交納,所有權屬於甲方。

⑵甲方應依約履行合同,如逾期還貸,乙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約定足額還本付息後____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履約保證金。

5、乙方代為甲方償還其上述借款即視為甲方違約。乙方為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和自代償次日起的代償資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以及乙方為行使追償權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天按本合同貸款擔保金額的1‰計算。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還應支付賠償金。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虛假、偽造、過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温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15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總則甲方向借款,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甲方向借款金額(大寫)元:元,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編號為,請求乙方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借款提供擔保。

第二條權利與義務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整個借款手續辦理結束後,必須將借款合同、保證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接受乙方檢查和監督。

3、甲方按借款合同所規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

4、在乙方為其出具借款擔保文書的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費。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根據審核情況決定是否為甲方提出的借款擔保、申請提供擔保以及擔保的`金額和期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保證,反擔保保證方式為(反擔保合同另定)。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後優先受償,有權委託銀行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從甲方帳户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4、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保費。擔保費標準:月保費率‰,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收,如提前償還借款可退回相應的保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貸款銀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檢查監督甲方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第三條其他約定

一、甲方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除積極籌集歸還到期的本息外,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原因。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現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本款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事後三天內通知乙方)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消。(事後三天內通知乙方)

4、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事後三天內通知乙方)

三、甲方未按

第六條約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四、本合同在甲方清償本筆委託擔保借款本息後終止。

六、本合同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簽訂的合同(合同號)的從合同,與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