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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ST股票常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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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股票是怎麼回事

關於ST股票常見的問題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R 縮寫,意即“特別處理”。該政策自1998年4月22日起實行,針對的對象是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

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淨利潤為負值,也就是説,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淨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註冊資本。也就是説,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淨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註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註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註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別一種“其他狀況異常”是指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公司涉及可能賠償金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訴訟等情況。

ST股票日漲跌幅限制為5%,需要指出的是,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的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目前所處狀況的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可以恢復正常交易。

上市公司若有以下情形的被暫停上市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佈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前三條,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第四條由交易所決定。

恢復上市的條件有:

因第(一)、(二)、(三)項的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公司申請恢復上市的,交易所依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決定恢復該 公司股票上市。因第(四)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上市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且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上市公司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被終止上市的情形有:

終止上市也稱“退市”或“摘牌”。有下列情形的被終止上市,上市公司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第(一)項所列情形而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因第(二)、(三)項所列情形,經查實後果嚴重的,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