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調動員工積極參與經營管理,開源節流,使其目標利潤最大化。
一.考核部門:KTV
二.考核時間:20**年5月-----20**年12月
三.考核內容:
營業指標:為52萬/月以上(包括52萬/月)。
2.營業成本應控制在48%以內,經營淨利潤達25%以上。
四.獎罰辦法:
服務員的獎勵為所服務包廂的'瓶蓋自拾自賣,營業指標達到52萬/月員工每人獎勵200元,達到55萬/月員工每人獎勵300元,達到60萬/月員工每人獎勵400元。
2.責任營業指標超過(52萬/月)的部份經理按5%提成作為獎勵,主管、領班按3%提成作為獎勵,未完成責任營業指標按實際差額的經理2%扣罰,主管、領班人員1%扣罰。
3.經營淨利潤指標每超過1%獎勵100元,經營利潤指標每欠1%罰100元
4.原來的業績全部取消。
5.獎勵與扣罰當月兑現,酒店與KTV經理依據經營環境和經營變化,目標責任制可適當調整。
KTV經理: 總經理:
20**年 月 日20**年 月 日